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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开展历史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摘要】:例如,按照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而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之保护与申报工作方面,西安市作为我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确实显得落后了。

切实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建设与申报工作,推进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之保护与建设

朱士光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所 教授)

一、西安地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初见成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明显落后,需要急起直追

保护历史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保护我国优秀文化遗产,弘扬传统文化,彰显地域与民族文化特色而采取的一项政府行为。近30年来,通过工作实践、学术研究与政策检讨,这项工作内容不断深化,范围也逐步扩大;更重要的是政府的管理、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化与法制化。同时还因为与各地之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而得到各阶层群众的认同与支持,因而总的发展态势很好。

西安市因其在历史上曾为十六个王朝与政权建都之地,特别是作为西周、秦、西汉、隋、唐等我国中原地区主干王朝的都城,在中国与世界历史上发挥过重要而又积极的作用,正是凭借这一优势条件,早于1982年即顺利地被国务院批准为我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事实表明,这一称号的取得,既是对西安历史上的地位与作用的肯定;同时对西安市之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以至对西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与战略,也都发挥了明显的指导与促进作用。因而西安市近年来,能在经济与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过程中,对明城墙以及一批重要历史遗址加以保护,甚至予以修复,如建设遗址公园等,均得益于此。所以可以说已初见成效。然而无庸讳言,今后要进一步做好西安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建设工作,还任重道远,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例如,按照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而在2009年以来由国家文化部与国家文物局连续举办的两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中,共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与江苏省无锡市、扬州市、苏州市和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泉州市等18个城市20条街道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而西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内竟未见评上一条。此外,如何在城市风貌总体特征上彰显西安自身特色更需多所致力,以能取得显效。

而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之保护与申报工作方面,西安市作为我国首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确实显得落后了。在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迄今评出的4批共251处国家级名镇、名村中(内中历史文化名镇143处,历史文化名村108处),西安市竟无一处上榜,甚至无一处获得省级名镇名村称号。不仅在国内落后于北京(有4处)、上海(有4处)、重庆(有13处)以及郑州、武汉、成都、广州等城市,而且在省内也落后于渭南、铜川、榆林等地区,的确需要急起直追。

二、西安地区历史村镇数量多,资源丰富,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申报工作条件十分优越

然而,西安究竟是我国八大古都之首(另七座古都分别是郑州、安阳洛阳开封、北京、南京、杭州),有着3100年的建城史与1133年建都史[1],历史文化内涵厚重;除遗址众多外,古城镇村落亦复不少。就在西安市辖区内,据西安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印的西安文史资料第二十七辑《西安古镇》[2]中,就收录了40处古镇。它们是:

长安区:细柳镇 引 镇 斗门镇 王曲镇 子午镇

    太乙宫镇 北张镇

周至县:终南镇 楼观镇 二曲镇 集贤镇 司竹镇

    哑柏镇 尚村镇 马召镇 厚畛子镇

户 县:秦渡镇 庞光镇 祖庵镇

高陵县:崇皇镇 鹿苑镇

阎良区:武屯镇 阎良镇 关山镇

临潼区:零口镇 斜口镇 骊山镇 铁炉镇 雨金镇

    相桥镇 栎阳镇(www.chuimin.cn)

蓝田县:汤峪镇 葛牌镇 洩湖镇 华胥镇 玉山镇

灞桥区:灞桥镇

未央区:三桥镇 草滩镇

雁塔区:鱼化镇

至于古村,西安市域内也很多。据西安市民政局与西安市地名委员会于1986年6月根据地名普查结果,按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编印的具有法定性的地名工具书《陕西省西安市地名志》所载,当时西安市虽经过共和国建立以来30余年的建设,城市建成区面积较1949年有了明显扩大,但在当时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阎良等七区范围内尚有980个自然村,而在长安、临潼、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六县范围内,仍有7414个自然村。两项合计则达8394个自然村。自1986年迄今,尽管又过去了将近四分之一个世纪,而且又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扩建最迅猛的一个时期;一些大中城市,大量城中村被改造,融入新建市区,西安也不例外。但即使这样,西安市域范围内自然村还当数以千计,其中仍不乏建置年代久远的村落。由此可见,西安在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方面,资源丰富,家底厚实,条件颇为优越,确乎大有可为。

三、全面规划,重点培植,保护与恢复重建并重,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及申报工作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真实而又具体的载体,除有许多历史文化遗迹遗物外,由于其居民中原住民比例大,地方民俗风情浓郁,许多生动活泼富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典故传说、民间艺术往往通过口耳相传或家族传承形式由他们长期保留下来,不少已成为远古历史文化得以幸存下来的“活化石”,因而十分珍贵。也正因为如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往往在历史文化名城中或一个区域内,成为具有标志性的亮点,也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保护与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自然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工作中的不可缺少的内容;而在当前我国城乡经济统筹发展与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形势下,保护、建设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不可少的一环。为了使西安这座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在历史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面能切实取得进展,特提出下述三条建议,供西安市有关区、县政府及相关主管工作部门参考。

1.分类指导,重点培植

所谓分类指导,就是根据西安市区从北向南依次分属渭河河谷平原、秦岭北麓黄土台塬与秦岭山地三大地貌类型区,也即自然地理类型区。由于自然环境的不同,分布于其上的村镇之自然景观文化景观也有差异,因而对它们保护与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之指导也当区别施行。当然在工作中,应选择一些保存文物较丰富,尚有一定规模的历史建筑且其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尚较明显的乡镇、村落作为重点对象,大力予以培植。

2.抓紧研制保护规划,全面促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申报工作

国务院2008年4月22日颁行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批准公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在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为了使西安市在这项工作中扭转落后局面,应采取更积极举措,即在申报工作的同时,就开始研制保护规划。一方面为提交申报材料增添有实质性价值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全面促使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基本条件的乡镇村落积极行动起来,投入本地物质的与非物质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从传统民居与历史文化街道着手,以求取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建设工作的实质性进展

确如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会田自力秘书长今年4月21日在他所作的研究会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西安市“历史上一批著名的名镇名村和传统民居在前几年大开发大建设中遭到严重破坏,面目全非,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留下难忘的遗憾和沉痛教训”。所幸的是,在西安市区明城内以及灞桥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等区县,尚幸存一些老民居,多为明、清及民国时建筑;特别有幸的是,西安市区明城内孑遗的老民居,在化觉巷、北院门与柏树林等老街巷里分布还颇为集中。2000年2月21日至5月9日,《西安晚报》“文化周刊”之“西安地理”专栏,连续介绍了其中的14座富有关中建筑特色与民风习俗的老民居。披露了这些老民居目前保存状况,也揭示了内中蕴涵的历史文化信息,表明其中有的仍具相当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也亟待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以保护与维修。有鉴于此,可从中先选定数座,立即予以保护,并进行维修;同时以之作为生长点,促进西安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名街建设。

参考文献

[1] 朱士光、吴宏岐主编.西安的历史变迁与发展[M],西安:西安出版社,2003.(12).

[2] 西安市政府文史资料委员会.西安古镇.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