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汉字简化成果及影响:字形改造、借词研究

汉字简化成果及影响:字形改造、借词研究

【摘要】:经过一百多年的努力,简化汉字终于成为经过国家正式颁布的规范汉字。至2000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法的形式确定了简化汉字的地位。古代以繁体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汉字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影响最大的当属为了实现对汉字使用总量的限制而提出的字表。

第四节 字形的改造

日语汉字词所用的汉字与汉语本土使用的汉字并不完全相同。从来源上看日语汉字词所用汉字大多数是古代从中国借去,也有用汉字部件根据六书原理创造出来新的汉字,即“日本国字”。古汉语汉字借到日本后,在很长一段时间中汉字无论是汉语本土,还是在日本,都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当两者再度相遇,难免会经历一个冲突、适应的过程。

一、简化字对传统汉字的替代

汉字的发展历经了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几个阶段。汉字经历了简化——繁化——再简化的变化。简化是为了书写的方便,繁化是为了对字形区别。从整个汉字发展历程来看,简化呈主要的趋向。汉字简化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单个汉字中笔画的减少,二是指通用汉字数量的减少。这是人们在汉字运用中“删繁就简”或“避难就易”,为了实现汉字交际最佳功能而出现的结果。

汉字简化工作由来已久,在我国的历史上,秦朝的“书同文”所进行的就是一次大规模的汉字简化工作。此后《干禄字书》(唐·颜元孙撰)、《五经文字》(唐·张参撰)、《复古编》(宋·张有撰)、《龙龛手鉴》(辽·行均撰)、《字鉴》(元·李文仲撰)、《字学举隅》(清·龙启瑞撰)等各书皆为匡正字形、考订变迁等而作。

随着汉字的传习和应用,正体字之外产生了“俗体字”,相对于“正体字”的“俗体字”中大多数是简体字,它较繁体字笔画较少,形体简单,在民间开始流行,两汉、六朝隋唐的石刻碑铭上皆可见到简体字迹。到宋元明清时,简体字在民间木刻印刷的小说和唱本等书籍中数量大增,并慢慢在读书人中流行开来。特别是清朝末年,简体字不但数量多,而且广泛渗透到人们的语文生活中来。1892年出版的卢戆章的《一目了然初阶》,作者手写的序言共两千多字,其中简体字就有50多个。如:为、圣、万、两、则、过、难等。(7)简体字在当时虽然被广泛应用,但在五四以前,它还是被排除于“正体”之外。1909年,陆费逵发表了《普通教育应当用俗体字》(8),正式提出了简化汉字的主张,认为“最便而最易行者,莫如采用俗体字”。经过一批批学者的努力,到1919年五四运动,汉字改革终于成为文化革命运动高举的一面旗帜。钱玄同、陆基、黎锦熙、杨树达等学者向当时的教育部提出了试行简化汉字的提案。此后不少学者对简体字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研究。如:胡怀琛的《简易字说》(1928年),刘复、李家瑞的《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陈光尧的《简字论集》(1931年),杜定邦的《简字标准字表》(1934年),钱玄同等编写的《简体字谱》草稿(1935年),容庚的《简体字典》、(1936年),陈光尧的《常用简字表》(1936年)等。1935年8月当时的政府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并下达给各省教育厅。(9)由此简化字在汉语中的地位得到确立。虽然翌年教育部又下令“暂缓推行”,但使用简体字之潮已经在民间流行开了。(10)简化字法定地位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确立的。1956年公布《简化汉字方案》,1964年3月7日正式公布《简化汉字总表》,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汉字总表》。经过一百多年的努力,简化汉字终于成为经过国家正式颁布的规范汉字。至2000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法的形式确定了简化汉字的地位。

本文之所以较为详细地叙述了简化汉字由民间俗字演变为社会主流正体字的过程,目的是要说明汉字在近现代经过了多么剧烈的变动。古代以繁体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汉字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进入日语的汉字基本是在中古时期,大多是繁体汉字。它们传入日本后有不少长期保持原貌不变,后来再度回传入中国,就形成了繁体字与简体字的冲突。交融的结果是规范汉字的简化字取代了源于日语汉字词的繁体字。请看:

“競走”的“競”被“竞”替代

“申込書”的“書”被“书”替代

“運命論者”的“運”、“論”被“运”、“论”替代

“苦悶象徵”的“悶”、“徵”被“闷”、“征”替代

“内閣”的“閣”被“阁”替代

“輸出”的“輸”被“输”替代

“企業”的“業”被“业”替代

“動産銀行”的“動”、“産”、“銀”被“动”、“产”、“银”替代

“労働者”的“労”、“働”被“劳”、“动”替代

“公権”的“権”被“权”替代

“休職”的“職”被“职”替代

“悲観主義”的“観”、“義”被“观”、“义”替代

“亜鉛”的“亜”、“鉛”被“亚”、“铅”替代

“婦人運動”的“婦”、“運”、“動”被“妇”、“运”、“动”替代

“評判”的“評”被“评”替代

“旅客機”的“機”被“机”替代

“専門家”的“専”、“門”被“专”、“门”替代

“積極”被“积极”替代

“標本”的“標”被“标”替代

“関係”被“关系”替代

“看護婦”的“護”、“婦”被“护”、“妇”替代

二、汉语简体字对日语简体字的替代

古汉语中的繁体字传入日本后也经历过程度不一的“日式”简化,也就是说汉语中有简化字,日语中同样有简化字。两种语言中的简化字有同有异。如汉语中的简化字“学”、“回”、“声”、“旧”、“礼”、“台”、“会”、“国”、“装”、“条”、“当”、“万”、“医”、“乱”、“尽”、“灯”、“断”、“宝”、“参”、“状”、“双”、“觉”等与日语的简化字一样。相异的也有不少,如下面是日语有汉语无的简化字:

労、辺、図、営、栄、転、伝、広

当日语词用这些日语简化字来书写时,进入汉语后就会面临着汉语简化字的竞争。其结果是日语简化字被汉语简化字代替。如:(www.chuimin.cn)

広告——广告(広——广)

財団——财团(団——团)

芸術——艺术(芸——艺)

伝染病——传染病(伝——传)

評価——评价(価——价)

図書館——图书馆(図——图)

対照——对照(対——对)

(変器——变压器((変——变;圧——压)

単純——单纯(単——单)

道具——道具(具——具)

img34——版画(img35——画)

徳育——德育(徳—德)

営業——营业(営——营)

売り場→卖场(売——卖)

横浜——横滨(浜——滨)

三、汉字对日语中“同音代替”汉字的改造

日本对汉字作过很多整理工作,对汉字的字形,对常用汉字的使用量,都以政令的形式发布过规定。影响最大的当属为了实现对汉字使用总量的限制而提出的字表。如1946年公布了“当用汉字表”,1981公布了“常用汉字表”,包括汉字1945个。与汉字有关的文件还有“关于同音汉字的改写”(1956年)、“关于‘异字同训’汉字的使用方法”(1973年)、“按学年配制汉字表”(1977年)、“人名用汉字另表”(1981年)、“关于公文中的汉字使用等问题”(1981年)。(11)限制了在社会上公开使用的汉字总量。这样做必然会带来下面问题,即汉字不够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当用字表大量使用了同音汉字替代。

日本自从实施《当用汉字表》以来,由于通用汉字范围受到限制,出现了大量的汉字同音代替现象。这种情况下的汉字同音代替,除了少数长期惯用的外,大部分都不符合汉字的本义,在以前是只能作为错别字来看待的。为了更有效地推行当用汉字,也为了尽可能地解决这些无法回避的问题,日本国语审议会曾于1956年编写一份报告,名为“同音の漢字によゐ書き)ぇ”,即《汉字的同音代替》。(12)

“同音代替”产生的最大问题是影响到了汉字的“理据性”、“形与义的统一性”,这种同音代替与中国在汉字改革中施行的同音代替简化字所运用的方法是一样的,只是日本“当用汉字表”施行面更宽,规定性更强。如:

“遵”被同音的“顺”所代替,这样“遵守”变为“顺守”,“遵法”变为“顺法”;

“濫”被同音的“乱”所代替,这样“濫用”变为“乱用”,“濫造”变为“乱造”;

“现”被同音的“见”所同音代替,这样“B現”变为“B見”。

这些同音替代的字在日本现已成为通用汉字。但它们传入汉语后难以被接受,被改造或替换是必然的。如:歳→才(5歳→5才)、横浜→横滨、折衷主义→折中主义、利子→利息、採光→采光、競技→竞技、競走→竞走、化粧品→化妆品、工場→工厂。

日语词进入汉语并要最终沉淀下来,能否闯过汉字关是一个关键。其中与汉语中的汉字书写一样的日语汉字词进入汉语的过程要顺利得多,而由日语假名(平假名、片假名)、日语国字、日语繁体字、日语简化字构成的词语则会在字形上接受改造、同化,才有可能继续下一阶段的借用与交融。其改造、同化的形式主要会表现为:

日语假名词改造成汉字词;

由假名与汉字共同组成的借词去掉其中的假名;

日语国字词多被淘汰(“腺”是一个例外);

繁体字改造成简体字;

日语简体字被汉语简体字代替;

日语“同音代替”字被汉语本土字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