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欧盟资本充足监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究:欧盟资本充足监管

【摘要】:本章将综合QIS4和QIS5两个技术手册的内容,对欧盟偿付能力Ⅱ中关于资本充足要求的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研究。欧盟偿付能力Ⅱ提出了一种服务于偿付能力计量的资产负债表结构,如图3.1所示。图3.1欧盟偿付能力Ⅱ资本充足要求计算的资产负债表而资产负债评估中多大是关于技术准备金的评估,同时也讨论了投资的原则。

欧盟偿付能力Ⅱ“三支柱”中的第一支柱主要围绕资本充足(capital adquecy)率的要求进行,是其监管体系中计量内容最多的部分,也是整个监管体系中最重要的地方。虽然欧盟偿付能力Ⅱ关于第一支柱的执行技术手册还未最终完成,但从第4次和第5次量化测试(简称QIS4和QIS5)的技术手册[1]可以设想其最终执行版本的主要内容。本章将综合QIS4和QIS5两个技术手册的内容,对欧盟偿付能力Ⅱ中关于资本充足要求的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欧盟偿付能力Ⅱ资本充足要求的核心部分为:资产负债的评估方法、自有资金的相关规定、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CR)和最低资本要求(MCR)的相关规定。欧盟偿付能力Ⅱ提出了一种服务于偿付能力计量的资产负债表结构,如图3.1所示。

图3.1 欧盟偿付能力Ⅱ资本充足要求计算的资产负债表

而资产负债评估中多大是关于技术准备金的评估,同时也讨论了投资的原则。下面我们将围绕第一支柱的7个部分展开说明:

►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技术准备金;

►自有资金;

►偿付能力资本要求——总则;(www.chuimin.cn)

►偿付能力资本要求——标准法;

►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内部模型法;

►最低资本要求。

其中,第一节主要阐述了欧盟偿付能力Ⅱ下资产和负债评估的基本原则(当前退出价值);特别对技术准备金的评估原则和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

第二节主要介绍了自有资金(own fund)的认可原则。自有资金可以分为两大类:基本自有资金和附属自有资金。对这两类自有资金,又可以根据其损失吸收能力,进一步分为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自有资金需要达到一定的要求才能满足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和最低资本要求。

第三、四、五节详细讨论了欧盟偿付能力Ⅱ关于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CR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计算偿付能力资本要求时可以选择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偿付能力资本要求应该等于99.5%置信度下的一年期在险价值(Value at Risk)。

第六节介绍了最低资本要求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最低资本要求是保险企业持有认可自有资金的底线,如果保险企业持有的认可自有资金低于最低资本要求,则意味着保险企业必须停止其业务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