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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索普国家理论的危机与未来

【摘要】:[45]再次是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制度结构危机。[47]民族国家管理民族经济的主权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遭受的危机基本相同。而且,由于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出口主义积累体制一开始就极其依赖全球资本市场,因此这一方面的危机尤重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例证。

7.4 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危机与未来

东亚“经济奇迹”很好地证明了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历史功绩,但是随后爆发的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也表明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陷入了危机——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一样出现了多纬度的系统危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这种系统危机:(1)出口主义积累策略的危机;(2)发展主义的危机;(3)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制度结构危机;(4)全球化的影响;(5)权威主义、国家主义的危机。[41]

首先是出口主义积累策略的危机,这主要体现在生产范式和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上。出口主义经历了类似于福特主义向后福特主义转变时的生产范式危机。在从投资推动的经济增长方式向知识推动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时,东亚新兴工业国有限的劳动力教育水平也限制了劳动力投入的质量,此外资本的循环扩大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整个社会大众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水平[42]但由于出口主义生产范式是一种“弹性的泰勒主义劳动过程”,重视模仿、创新和国际竞争力,因此出口主义比福特主义更容易实现向“后福特主义”的转变。另外,出口主义的经济增长模式主要依靠美国经济霸权和美国市场来拉动,瑟罗曾夸张地描述过这种依附性所潜伏着的严重危机,“若没有美国这个愿意接受亚洲商品的开放型市场,亚洲内部贸易明天早上就会瓦解。”[43]然而,后冷战时代的世界经济格局(美国经济霸权的衰弱,美国、欧洲、日本的三足鼎立,中国经济的崛起等等)已经动摇了东亚经济体的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的增长战略。此外,东亚新兴工业国的劳动力优势也已经无法维持,这主要是来自中国经济巨大的劳动力优势所产生的严峻挑战。

其次是发展主义的危机。对于第三世界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展”本身是摆脱落后、贫困以及实现现代化的合理目标,但是“发展”却最终走向经济学帝国主义式的“经济发展主义”、“经济GDP主义”。换句话说,“发展”本应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整体发展和全面进步,然而在实际的发展进程中,却只是经济的单方面增长和“赶超”,这体现在东亚新兴工业国呈现的这样一种社会景象之中,即高经济增长、低水平福利、压制人民的消费需求、缺乏公民权利、压制公民的民主参与、权威主义的高压政治等等。霍华德・威亚尔达在评论亨廷顿对发展主义的批评时,生动地描述出经济主义的“发展主义”所产生的广泛而深重的政治、社会危机:

发展主义的论著一般都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基础上,即认为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和民主化是和谐地同步向前的。但是亨廷顿则令人信服地指出,快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流动带来的往往不是稳定和民主,而是对传统方式的严重破坏,从而导致骚乱和崩溃。社会的现代化使得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增加了,而政治制度却不能适时地实现这种期望,这就使得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失望和挫折感,进而导致社会不稳定,甚至革命。又或者是农民、工人和其他下等阶层的社会动员使传统的精英和军人感到害怕,从而使得他们放弃民主,抓紧权力,通过威权主义实行统治——而这正是亨廷顿的书刚问世时在非洲、亚洲、拉美和中东出现的政变浪潮中所发生的一幕。[44]

可见,“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也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整体发展和全面进步;即便就纯粹的经济方面而言,“发展”也不是用简单的经济GDP的定量数字增长来衡量的。在危机前后,经济主义或生产主义的“发展战略”已经无法在公民社会或人民大众心中维持话语领导权,东亚经济体的国家和政府也不再能够用“经济增长”来消弭大众对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45]

再次是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制度结构危机。杰索普指出,随着出口导向经济的持续增长,它变得难以维持原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制度安排,无法再维持整个社会制度秩序的相对“结构一致”和“共同演化”。在外部,承受着全球资本抽象而高速流动所产生的新自由主义压力,即经济的自由化与去调节化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治民主化要求;在内部则是从李斯特主义走向熊彼特主义的经济结构转型需求所构成的挑战,以及来自社会普遍要求提高大众收入与福利供给、扩大公民权利与政治参与的舆论性或行动性压力。有趣的是,在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试图从“福利”走向“工作福利”的时候,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在面临不断增长的社会压力时却一直试图努力建成西方式的福利体制。[46]这些内外部的政治、经济、社会压力,要求东亚新兴工业国变革原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制度安排,而这些变革趋势又往往与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既得利益及其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权力垄断相龃龉,由此出现了严重的政治合法性危机。

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加剧,相对封闭的民族经济与民族国家共同构成的时空基体被破坏了,民族国家越来越难以控制和管理民族经济,“当市场更少地从国家那里获取资本,而更多地从国际流通和国际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时候,将会使得市场更不愿意追随(尤其是服从)国家了。金融全球化把控制杠杆转向市场,国家的权力减少了。”[47]民族国家管理民族经济的主权权威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遭受的危机基本相同。而且,由于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出口主义积累体制一开始就极其依赖全球资本市场,因此这一方面的危机尤重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例证。杰索普指出,除了经济全球化产生的一般影响之外,全球化对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或东亚经济还产生了一些特殊影响,这主要有两个重要方面:

首先,东亚经济的成本压力不断扩大,承受着来自东亚新崛起的国家(如中国和越南)产生的市场竞争压力,以及试图克服投资和技术创新的新循环产生的成本压力,试图应付升值了的货币汇兑率,既要对抗美元(民族国家的货币被其拴牢),更严峻的是还要对抗日元(为了对抗美元,日元已经贬值了)。第二,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新自由主义政策产生压力下,冲击了东亚新兴工业国原来由民族国家严密控制的信贷分配体系。一般而言,全球资本的自由流动使得东亚经济更容易受到货币投机的伤害,尽管许多经济体仍然拥有传统经济学家常常所谓的强大的“基础设施”,亦即高额的国内居民储蓄、预算剩余、低通货膨胀以及良好的增长远景。随后,危机本身由先前高速流动的投机资本(当然是由一些当地的经济和政治力量所资助和教唆的)所产生的金融泡沫所触发。并且正是这些东亚新兴工业国从事的自由化,随后削弱了他们的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48]

最后是国家主义、权威主义的危机,或者说所谓“发展型国家”的危机,这也许是最突出和最重要的危机倾向(如果不是最根本的话)。除了一般性的市场失灵、国家失败引发的要求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变之外,还关涉到更广泛层面的政治社会危机。

就治理而言,危机的锋芒所指首先就是国家主义的治理模式,这体现在近年有关发展型国家研究文献中出现的“超越发展型国家”的讨论中。简而言之,所谓“超越发展型国家”就是肯定国家主义在战后东亚新兴工业国的“经济奇迹”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但是这种国家角色迫切需要修正,国家和官僚精英不是高度自主的运作主体,国家权力是一种社会镶嵌的关系性权力;国家替代市场、国家主导市场已经证明是祸害无穷,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接受新自由主义式的市场观和国家观;在当前全球化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民族国家和政府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一个主要机制,仍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这一结论与杰索普关于治理以及国家在元治理中的角色等相关观点基本吻合。在杰索普看来,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越来越复杂,治理目标越来越难以实现,存在着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国家,由此对于国家角色的修正来说,一方面要提高它在元治理安排中的核心角色,另一方面国家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向社会放权。

就广泛的政治社会层面而言,最明显的不外乎是东亚新兴工业国中民主力量、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权威主义统治构成的严重挑战。东、西方文化中的公民社会概念显然有着重要区别,尽管东方的公民社会论者也是从西方思想传统中吸取资源。在此,我们采用邓正来的定义来描述东亚的公民社会,即公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议政参政活动的非官方公域。”[49]在东亚新兴工业国,公民社会运动成为公民和民主力量借以对抗权威主义国家的重要手段。民主力量和公民社会的兴起大致有三个主要原因:第一,正是经济增长,创造了大量具有独立性、个人利益观念的公民,经济利益或个人收入的相对提高产生了新的中产阶级,这个阶层的经济权力的扩大自然就会要求享有政治权力、扩大社会权利、充分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第二,由于国家主义的权威主义统治,公民并不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大部分的人被排除在政治领域之外,随着“民族安全”的威胁降低了,公民开始拒绝国家以“安全”的借口来控制公民社会和维持威权主义政体,公民社会运动由此成为抵抗独裁或权威主义统治的一种手段;第三,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国际机构的压力下,东亚新兴工业国不得不实行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民主化改革,由此打开了高压政治的缺口,这为民主力量、公民社会的兴起创造了一定的合法政治氛围。民主力量、公民社会的兴起构成了对权威主义体制的外部挑战,而权威主义体制的低能、低效、腐败、老人政治等内部缺陷也加剧了自身的危机。许多主要以经济增长为权威主义体制合法性的东亚新兴工业国,随后在1997—1998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经济危机所引发的剧烈骚乱和社会动荡中,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几近崩溃,最突出的表现是印度尼西亚苏哈托家族近半个世纪权威统治的最终结束。但是正如很多观察者看到的那样,这些国家的民主力量以及公民社会仍然非常脆弱,并没有发挥出有效抑制国家权力、推动民主政治改革的积极作用。至于未来的政权转型,一些观察者认为威权主义的政权体制最终会被民主力量和公民社会运动埋葬,一些观察者则认为权威主义的政治精英会在推动民主政治改革中实现自身的民主转型。[50]依据杰索普的策略关系方法,结构塑造了策略,策略也塑造着结构。随着斗争中力量的变动平衡以及制度化妥协的打破,不同的政治力量、不同身份的活动者、不同的利益主体会在特殊的时空平台上展开策略竞争或者策略联盟。作为结果,必然“会改变国家的策略选择——它的代表制模式、它的内部接合、干预模式、社会基础、当前的国家规划、政治合法化的模式、国家的领导权方案。”[51]因此,东亚新兴工业国在从威权主义体制向民主政治转型的过程中,承载着结构限制与策略变革之间的路径依赖,转型过程与转型结果是多元的、不确定的。

事实上,东亚新兴工业国的公民社会组织也不仅仅是一种积极对抗国家和权威主义统治的力量,它也是由国家组织的经济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部门,这体现在所谓“第三部门”、“民间组织”的兴起及其作用的不断扩大上,而且国家也意识到“随着越来越难以承受社会对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能力要求,国家不得不不断委托和下放其调节权力和一些更根本的权力给准公共组织、非政府组织、商业协会、专家组织、社会服务公司、工会、科学协会以及许多其他私人的非营利组织。”[52]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良性互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相互型塑是后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善治”或“重构国家”的基本条件,这已成为诸多论者的共识。

对于东亚新兴工业国所可能具有的未来,杰索普认为,在这些系统危机或变迁趋势的共同作用之下,以及对应于从出口主义向后福特主义的转变以及全球化产生的国家“空心化”趋势(去民族国家化、去国家化、政策规制的国际化),与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一样,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也将可能走向熊彼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当然,杰索普也指出:

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能否转向熊彼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取决于全球—民族国家的社会力量进行干预的路径塑造,如力量平衡、新条件或特殊事件(亚洲金融危机)。这些干预包括重构公私网络,以便(1)设立新的增长目标,如新产品、新技术、新治理体制;(2)推动组织的和市场的创新,其基础是围绕新科技而运行的公司与其战略同盟的复杂网络;(3)开始金融和/或文化创新,如风险资本、文化产业,这些关联着金融与文化的国际化;(4)进入正式和非正式的跨界生产网络,在这方面没有一般的路径。[53]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东亚新兴工业国的改革与转型,在某种程度上映证了杰索普关于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国家的危机根源与转型路径的分析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东亚经济体在1999年之后迅速恢复了经济增长,国家转型正是经济复兴的重要推手。这得益于政治民主化的深入推进,塑造了新型的国家—社会关系,不但为国家转型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为经济和社会政策改革创造出强大的动力。

就积累策略而言,出口主义体制并未得到根本转变,外贸仍旧是东亚经济体最强劲的增长动力。到2005年,东亚经济体的出口贸易比危机前翻了一番。但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快,外贸市场逐渐从欧美转向东亚。同时,随着知识创新成为经济竞争力和生产利润的主要源泉,东亚新兴工业国不再满足于模仿式创新,一方面不断增加对企业和专门机构开展创新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不断扩大人力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和生产技能。[54]

就经济政策与国家干预而言,东亚的治国精英认识到既不能沿袭过去的政府干预模式,也不能完全推行新自由主义。寻求最佳的政府干预,成为经济政策改革的主要课题。一方面,依旧实行国家主导的工业政策,但逐渐从对工业部门的选择性保护转向直接补贴;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宏观经济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了金融系统的改革和资本市场的监管。此外,不断增强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但由于政商关系根深蒂固,大财团/大企业集团对经济政策依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限制了经济自由化和破除垄断的力度。[55]

就社会政策与社会建设而言,构建西方式的社会福利体系成为东亚经济体摆脱危机的重要社会方案,也是新兴民主政府的首要施政计划。出于对传统福利国家模式的弊端的担忧,东亚经济体普遍选择了第三条道路作为社会政策体系建设的指导战略。一方面,强调社会政策应有利于经济发展、发挥“社会投资”的作用,不断提高教育、医疗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和产出水平;另一方面,强调社会政策应增进国民的普遍福利,不断探索建立全民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韩国和中国台湾已基本建立普惠式的缴费确定型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而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也扩展了其强制储蓄式公积金计划的用途。[56]

可以看到,杰索普关于东亚新兴工业国的分析提供了一个不同于“发展型国家”范式的理论解释,浓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和国家理论分析,使得他比“发展型国家”理论家更深刻地把握到战后东亚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质及其成功与失败的根源所在。然而,对东亚国家政体、权威合作主义、政策过程这些显然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政治特征对经济奇迹与经济危机的实际影响,杰索普的相关分析则显得过于单薄和简化,而事实表明在东亚经济奇迹和危机中起到关键作用的往往不是经济因素而是政治因素,把当前发展型国家的转型或重构的主要根源归结于积累策略的转变和全球化的影响并不完全自洽——正如胡伟指出的,东亚新兴工业国目前面临的最大挑战,不在于如何适应新的经济转型和全球化,而在于如何实现从一个传统色彩的权威政体向一个现代色彩的民主政府的转变。[57]可以说,杰索普对发展型国家的批判具有较强的“经济主义”色彩却未能提供一个较系统的政治社会批判,也未能像对福利国家的批判与预测那样能为我们提供一个更具说服力的理论解释——假设真如杰索普所言,福利国家的政体特征、政治结构、政策过程可以适当忽略的话。如果不对亚洲金融危机后发展型国家在分权、放权与民主化进程中国家制度的重建和国家能力的再塑作更多的批判分析,我们无法预见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向熊彼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转变在政体和治理路径上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此也可以发现杰索普理论阐释中隐含的一个矛盾。按照杰索普对“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进行的理论辨析,所谓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必须具有“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这个“资本最好的政治外壳”,这是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之间的重大区别之一。如果说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是一种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那么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显然就存在理论说明的合法性问题。即便我们承认东亚新兴工业国的政治精英集团存在着内部的形式民主,它也仍然与“资产阶级代议民主制”有着较大差别,权威主义体制不可能会被认为是“资本最好的政治外壳”。如果杰索普承认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这个理想典型的合法性,就等于推翻了他对资本主义的国家类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作出区分的理论贡献。反过来,如果他坚持这种区分,也就等于说明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理想典型无效。当然,如果我们不过分拘泥于此的话,杰索普对“李斯特主义工作福利民族国家”的整个分析还是成立的。

此外,在杰索普的国家理论中,资本主义国家类型的转型或重构几乎都是围绕着积累策略的变迁或转型而衍生出来的,或者说是由经济的外生压力所致。如果抽掉他对资本主义国家类型的规定和说明,很显然会使人怀疑他仍然犯了他一直致力于超越的“经济还原论”错误;相反,如果在承认这种资本主义国家类型的规定和说明的情况下,那么对杰索普犯有“经济还原论”的指责则是不公平的。但是,杰索普又似乎认为某一种类的积累策略只会产生或塑造单一种类的资本主义国家类型(这不能与某一资本主义国家类型下具体多样性的国家之间的微观差异或民族多样性相等同),比如与福特主义对应的就是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他没有说明为什么在积累策略与资本主义国家类型之间是这样一种单一的对应演绎逻辑,为什么追求同一积累策略的国家不可能会形成其他种类的资本主义国家类型,为什么在积累策略不变的情况下不可能发生资本主义国家类型的转型和重塑?尽管在现实世界中,与福特主义相对应的也许可能就只是凯恩斯主义福利民族国家一种国家类型。在此,巴罗对“资本逻辑学派”的批评也同样适用于杰索普,“在方法论上仍然是非历史的,它没有解决历史与逻辑的矛盾,因为它没有真正说明资本积累的逻辑发展如何导致了政治形式的发展,即积累逻辑与政治发展阶段的一致性。”[58]可以说,杰索普的资本主义国家类型分析,依旧具有浓郁的“经济还原论”色彩。总的来看,尽管杰索普致力于超越“经济还原论”,但却始终无法克服根深蒂固的“经济主义”逻辑。

【注释】

[1]参看《金融时报》(英国)1993年4月26日刊文:《自由市场以外的奇迹》,转引自刘力臻:《市场经济:“现代体制”与“东亚模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31页。

[2]参看World Bank,The East Asian Miracle:Econom ic Growth and Public Polic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

[3]罗伯特・韦德:《驾驭市场》,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第3页。

[4]刘力臻:《市场经济:“现代体制”与“东亚模式”》,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31—232页。

[5]参看罗伯特・韦德:《驾驭市场》,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6]参看郁建兴、石德金:《超越发展型国家与中国的国家转型》,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4期。

[7]中国学者陈尧在《发展型国家模式及其转型》一文中,总结了上述一些代表人物的基本观点:“怀特和韦德等人认为,发展型国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和组织者,是社会转轨的主要行动者。在东亚地区‘有指导的市场经济’中,国家扮演了一种‘推动国民经济利益的组织者角色,同时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有效地激发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维斯和霍布森指出,所谓发展型国家,是指国家官僚有意识地将发展视为优先利用政策工具和能力将国内稀有资源投入重要产业部门,以提升生产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一种国家形态。卡斯特则认为,当国家将其合法性建立在推动和维持社会经济发展,并将发展理解为稳定的高经济增长率和国际国内生产力制度的结构改革的结合时,就可以将这种国家称为发展型国家。”参看陈尧:《发展型国家模式及其转型》,载《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第53页。

[8]按照奥尼斯的总结,阿姆斯登的杰出描述如下:市场理性由工业化的优先性限制着。政府在驯服国内和国际市场力量并使之服从国家经济利益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以目前比较优势为基础的利益最大化相反,快速工业化本质上是最重要的考虑。国家对某些被选拔的行业进行大量补贴和严格管理,最终把这些行业推向国际竞争。然而,有趣的是,优先性考虑之外的一些工业部门只是间歇地受到政策的干预,剩下的工业在没有任何帮助(如国家补贴)的情况下被无情地抛向残酷的市场竞争之中。因此,高度的挑选性是工业政策的重要特征。为了在不管其他经济发生什么事情的情况下,保证战略性部门有足够的投资,国家保留着足够的控制手段。如此,市场由国家精英构想的“更长期的投资理性”这个概念引导着。更甚之,国家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和可预测的环境,在那里公司可以承担长期的风险。选择战略性行业的基本标准包括世界市场中需求的高收入弹性(high in comes elasticities of demand in world markets)、技术快速进步的可能性和劳动生产力的增长。参看Ziya Onis,The Logic of the Developmental State,in Comparative Politics,October 1991.p.112.

[9]李斯特所指的国家生产力,由个人的生产力、自然的生产力、社会的生产力和物质的生产力四个方面构成。但是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生产力比人的生产力和自然的生产力本身还重要,而且它们还是后者的根源。在落后国家,必须经常以培育国家的工业的原理为指针。参看大河内一男:《过渡时期的经济思想——亚当・斯密和弗・李斯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507页。

[11]Ziya Onis,The Logic of the Developmental State,in Comparative Politics,October 1991.p. 124.

[12]参看B. 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 ing Ngo(eds),in 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

[13]也有人如中国学者程明认为“东亚模式”的魅力之一是高效廉洁的政府,如韩国、中国香港、新加坡。参看程明:《东亚模式的魅力》,载《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2期,第26—27页。

[14]参看Ziya Onis,The Logic of the Developmental State,in Comparative Politics,October 1991.p.111.转引自赵自勇:《发展型国家理论研究的进展和反思》,载《当代亚太》2005年第11期,第5页。引用时个别词汇和术语有所改动。

[15]Jean Lie,Review:Rethinking the‘Miracle’—Economic Growth and Political Struggle in South Korea,Bulletin o 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1991,vol.23,no.4,p.68.

[16]关于发展型国家模式的产生、形成、特征、衰弱,这种范式受到的质疑和批判,及其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危机前后的相互攻诘的一个更全面分析和综述,可参看赵自勇:《发展型国家理论研究的进展和反思》,载《当代亚太》2005年第11期;陈尧:《发展型国家模式及其转型》,载《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朱天飚:《发展型国家的衰弱》,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5期;Ziya Onis,The Logic of the Developmental State,in Comparative Politics,October 1991.

[17]Riordan Roett and Russell Crandall,The Global Economic Crisis,Contagion,and Institutions:New Realities in Latin America and Asia,in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99,20:(3),pp.271-283.

[18]参看B.Jessop and Ngai-Ling Sum,Beyond the Regulation App roach(电子版),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6,chapter 5.(www.chuimin.cn)

[19]查尔斯・沃尔夫:《市场,还是政府——不完善的可选事物间的抉择》,重庆: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

[20]梁志明编:《东亚的历史巨变与重新崛起——东亚现代化进程研究》,香港: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21]B.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ing Ngo(eds),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p.26.

[22]Ibid.

[23]参看B.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ing Ngo(eds),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pp.24-25.

[24]参看B.Jessop,Developmental States and Know ledge-Driven Economies,in www.lancs.ac.uk/fss/sociology/papers/jessop-state-and-contradictions.pdf.

[25]B.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ing Ngo(eds.),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p.20.

[26]B.Jessop,Survey A rticle:The Regulation Approach,in 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Vol.5,No.3,1997,p.297.

[27]参看B.Jessop and Ngai-Ling Sum,Beyond the Regulation App roach(电子版),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6,Chapter 5.

[28]参看Richard Boyd and Tak-W ing Ngo:Emancipating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Asia from the Grow th Paradigm,in 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Edited by Richard Boyd and Tak-Wing Ngo,Routledge Curzon,2005.

[29]参看Peter B. Evans,Predatory,Developmental,and Other Apparatuses:A Com parative Political Economy Perspective on the Third World State,in Sociological Forum,Vol.4,No.4,Special Issue:Com parative National Development:Theory and Facts for the 1990s.(Dec.,1989),p.573.

[30]阿兰・利皮茨:《后福特主义的世界——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载张世鹏、殷叙彝编:《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22—223页。

[31]参看B. Jessop and Ngai-Ling Sum,Beyond the Regulation App roach(电子版),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6,Chap ter 5.

[32]刘力群:《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载《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2期,第44页。

[33]霍华德・威亚尔达:《新兴国家的政治发展——第三世界还存在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131页。

[34]参看刘力群:《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载《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2期。

[35]参看刘燕:《后发型国家的现代化发展与中国的战略选择》,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第58页。

[36]利皮茨指出,“刘易斯主义”是指亚瑟・刘易斯提出的价格水平与劳动力的供给量与需求量的比例无关的观点。参看阿兰・利皮茨:《后福特主义的世界——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载张世鹏、殷叙彝编:《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9页。

[37]杨先明:《从发展过程看东亚经济奇迹》,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第90页。

[38]事实上,杰索普曾用“李嘉图主义工作福利民族政治体”来指称中国香港这个例外形式:在李嘉图主义工作福利民族政治体中,追求的是低成本生产的经济增长策略,这种策略依赖于公私网络的正式和非正式机制,维持低成本的劳动力和低成本的生产,以此作为全球竞争力的驱动因素。这种体制具有以下独特性:(1)调整劳动力市场,通过工资补助金和弹性工资,弹性时间和弹性空间安排;(2)支持正式与非正式的“工作福利庇护所”,如家庭、家族和慈善团体,商品化的福利供给使社会政策服从于弹性的出口市场的需求和弹性的低成本劳动;(3)提供一般的基础设施条件;(4)推动国际贸易和承包责任管理。但是他也承认这种区别意义并不太大。

[39]参看B. 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ing Ngo(eds),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pp.27-29;B.Jessop and Ngai-Ling Sum,Beyond the Regulation App roach(电子版),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6,Chapter 6..

[40]例如中国香港,由于独特的地理条件以及政治历史原因,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她要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和民族利益,另一方面她又获得了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高度地方自治权,同时既是区域性的又是国际性的经济金融中心,其空间尺度的组织表现为民族国家的、区域的、地方的、全球的尺度间相对化的复杂缠结。而且就治理模式和调节方式而言,她也有别于其他东亚新兴工业国的国家主义的权威主义模式,英国式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41]作这样的分类只是方便于分析,并不意味着这些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分界限,事实上,它们彼此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缠结。

[42]W.G.Huff:Turning the Corner in Singapore’s Developmental State?,in Asian Survey,Vol.xxxix,No.2,March/April 1999. p.235.

[43]瑟罗:《资本主义的未来》,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3页。

[44]霍华德・威亚尔达:《新兴国家的政治发展——第三世界还存在吗?》,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2—53页。

[45]事实上,在21世纪的新纪元前后,全世界已经对重新修订“发展”达成了基本的共识,出现了新的发展理论,在经济层面有“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在政治社会方面如中国的“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等等。

[46]关于东亚新兴工业国的福利制度建构,可参看李文:《东亚社会变革》,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四章。

[47]Eul-Soo Pang:The Financial Crisis of 1997-1998 and the End of the Asian Developmental State,in Contem porary Southeast Asia,Dec 2000,Volume22,Number 3,p.583.

[48]B.Jessop,Beyond Developmental States:A Regulationist and State-theoretical Analysis,in Richard Boyd and Tak-W ing Ngo(eds),Asian States:Beyond the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London:Routledge,pp.30-31.

[49]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载罗岗、倪文尖编:《90年代思想文选》第2卷,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值得说明的是,公民社会一词是“civil society”的中译名,台湾学者常译为“民间社会”,国内学者如邓正来译为“市民社会”,而俞可平、郁建兴则倾向于“公民社会”,笔者也采用“公民社会”的说法。关于市民社会、民间社会、公民社会这些概念的比较和辨析,可参看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50]参看朱天飚:《发展型国家的衰弱》,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5期,第39页。

[51]参看B. Jessop,Institutional(Re)turns and the Strategic-Relational Approach,in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A,33(7),2001.

[52]Clyde W. Barrow,The Return of the State:Globalization,State Theory,and the New Im perialism,in New Political Science,vol.27,No.2,June 2005,p.144.

[53]参看B.Jessop and Ngai-Ling Sum,Beyond the Regulation App roach(电子版),Cheltenham:Edward Elgar,2006,Chapter 5.

[54]印德尔米特・吉尔、霍米・卡拉斯:《东亚复兴》,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

[55]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沙希德・尤素福编:《东亚奇迹的反思》,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6]Aurel Croissant,Changing Welfare Regimes in East and Southeast Asia:Crisis,Change and Challenge,in Social Policy&Management,2004,Vol.38,No.5,pp.504-524.

[57]参看胡伟:《新权威主义政权的民主转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58]Clyde W. Barrow,Critical Theories of the State. Londo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93,p.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