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医药卫生改革政策及药事管理法规

医药卫生改革政策及药事管理法规

【摘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相关政策内容

2009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新一轮医改正式拉开帷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是此次医改的基本目标。新医改方案不仅规划了到2020年的蓝图和远期目标,而且提出了近3年的改革目标和五项重点。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具体包括: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 6号),2009 2011年要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以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并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

(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www.chuimin.cn)

(3)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求。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师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1年以上的政策。

(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予以补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

(2)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

(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

(2)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3)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