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西固区志:城市管理机构与职责

西固区志:城市管理机构与职责

【摘要】:第九节城市管理一、机构1984年,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增设环境卫生检查组,定编4人。1988年1月,区环境卫生检查队撤销,建立西固区市容监察中队,隶属区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3个执勤分队,共有职工25人。建立定点巡查责任制,实行定点管理和巡查管理相结合。

第九节 城市管理

一、机构

1984年,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增设环境卫生检查组,定编4人。1985年,改设西固区环境卫生检查队,职工增至20人。1988年1月,区环境卫生检查队撤销,建立西固区市容监察中队,隶属区城乡建设管理局,下设3个执勤分队,共有职工25人。

2005年,撤销原西固区市容监察中队,组建兰州市西固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工作人员186名,科级建制,事业性质,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局下设直属执法中队、直属督察中队、新城执法中队、西柳沟执法中队、临洮街执法中队、西固城执法中队、四季青执法中队、福利路执法中队、先锋路执法中队、陈坪执法中队等10个副科级执法中队,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管理科、执法科、后勤科等5个业务科室,机关编制30名。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www.chuimin.cn)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强制拆除查处、劝阻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主要包括:未经审批,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废渣垃圾堆放场地的;擅自在城市主要各街区设置广告牌、画廊、招牌、橱窗,占用人行道设置报刊亭、电话亭、固定摊点的;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物料的;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在城市乱排、乱放、乱倒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及其他废物的;人行道路、楼群院落、店外无证照商贩;主干道以外道路乱摆滩点、侵占路面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的等。

行政执法中队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管理。层层签定管理目标、执法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人员到岗、管理到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指导各乡镇街道与辖区内的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签定统一的“门前三包”责任书。建立定点巡查责任制,实行定点管理和巡查管理相结合。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商业密集区设置固定岗,定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991年至1995年,共整治乱摆滩点2.06万起,整顿施工现场192处,清理乱贴广告1.28万张,查处拆除违章160平方米,更换门前三包牌1.05万个,清理破旧广告标牌2266个,拆除各种横幅697幅,查处乱倒垃圾430起。车辆沿街遗撒路面49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