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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程序与资金安排

【摘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告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社会保障是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坚实基础。

第一部分: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征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范围,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根据城市规划区内外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

二、努力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

三、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明确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准并予以公告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保障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各地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

合理确定保障水准。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根据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准、政策可衔接、政府财力能承受、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降低、简便易行等原则,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和养老保障水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由当地有关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统一划拨。各地政府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增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部分:范文(评论员文章)

 

1.维护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

劳动保障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国务院正式批转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保障工作做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就业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基本途径。社会保障是解除人民生活后顾之忧的坚实基础。做好十一五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

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每一项法规的出台、每一项政策的制定、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要充分考虑到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带着对劳动者深厚的感情去工作,多尽一份心,多出一份力,使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的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体现到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上来。

  维护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要用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深层次矛盾,消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注重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协调起来。要针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劳动保障工作的新机制。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劳动保障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的全局中去思考,放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把握,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协调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劳动保障各项事业的发展。 (www.chuimin.cn)

新形势,新任务,新起点,新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扎实工作,把《纲要》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动力与保障。

 

2、建立完善新农合保障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农民的医疗保障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近年来,河南省安阳市在全省统一安排下,结合试点县农村人口多、医保覆盖面大等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路子,取得了政府得信誉、百姓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阶段性成果,并根据实践进行了深入思考。

新农合亟待解决的三大问题: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建设中职责还不清晰。  县乡医疗机构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需求还难适应。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使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还需改进。

建立和完善新农合保障体系的思考: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必须强化政府职责;全面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必须加强硬件建设;有序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标准量力而行的原则。二是坚持多渠道筹资的原则。三是坚持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诚实守信、群众自愿的原则;不断优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必须创新管理模式:一是不断完善合作医疗服务模式。二是不断完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  切实营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氛围必须加强引导宣传。

 

第三部分:典型观点和事例

 

谈起农村低保的好处,家住重庆南岸区南山街道办事处龙井村建设村民小组的周朝东感到十分欣慰。今年37岁的周朝东在1990年遭遇机械事故,右手4个手指头被机器切掉,确定为四级残疾,根本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目前,妻子与他离了婚,他与10岁的儿子相依为命,家里只有3分地,全家年收入不足500元。根据南岸区的农村低保政策,每人年收入不足1200元的,可补足1200元,这样周朝东一家每年可得到近2000元的低保金,解决了基本生活问题。周朝东感激地说:“感谢党的好政策,让我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20037月以来,重庆市先后在南岸区、江北区等10个区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以南岸区为例,截至今年3月,南岸区7个镇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共有556810564人享受到农村低保,低保金支出223.31万元。由于重庆的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民主动态管理,坚持公开、透明,自试点以来未接到一起群众来访。

但在农村低保试点进度较慢的地区,情况则不尽如人意。在彬县小章镇香花村,69岁的村民赵七说:“每年过年的时候,村里的困难户能领点补助,好像没有固定的。”村民王保民说:“我们这地方是渭北旱塬,靠天吃饭,年年都有一些人日子过得紧巴巴,也不一定能得到救济。以前只听说城里人有低保,将来农村也能享受低保的话,农民就有福了!”

许多农民对农村低保的“不知情”,主要还是因为这项制度覆盖面很小。记者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的标准,全省农村的低保对象有206万人左右,但截至去年底,只有80万人享受低保待遇,其中大约只有37万人能够达到每人每年300元的规定补助标准。

地方资金配套困难,中央财政需加援手

重庆市地处西部,经济条件差,困难群体面大,许多区县是“吃饭”财政,这些地区开展农村低保工作所需的资金落实存在较大困难。目前,重庆市年人均收入在683元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五保户除外)有53万人,再加上相对贫困人口,全市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有82万人,按现行农村低保执行标准每年需支出保障金近3亿元。当前,重庆的农村低保制度只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区县勉强建立,而对于三峡库区和渝东南地区的贫困区县来说,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相当困难。目前,重庆市多数区县在扩大低保覆盖面和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上十分谨慎,担心操作不当将好事办砸。

地处渭北旱塬的陕西省淳化县,每年地方财政收入只有1500万元左右,发工资、保运转主要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县民政局副局长席海霞说,淳化县2005年启动农村低保试点工作,但因为县上“吃饭财政”的现状,拿不出太多钱来用于农村低保的配套,前两年的低保工作使用的资金几乎都是上级资金。

目前陕西省农村低保资金主要靠省政府补助和地方政府拨款,其中省政府用于农村低保的拨款去年为3000万元,今年计划拨出8000万元,按照各市、县的财政状况给予补助,但这笔款项远远无法填补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制度的资金缺口。陕西省民政厅低保处干部朱宗礼说,如果中央财政能在低保金上出“大头”,省政府和地方出“小头”,地方财政负担会减轻很多。淳化县民政局副局长席海霞等干部认为,西部不少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十分拮据,解决城市低保问题已勉为其难,实施面更广、量更大的农村低保工作显得力不从心,需要上级财政给予更多的支持。

农民呼吁制度建设,“应保尽保”也须公平

有专家认为,农村人口中大约有10%需要得到低保,许多基层干部认为这一比例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但涉及如此多的人口,具体操作起来难度不小。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农村低保总的政策是先保贫困户里的特困户,标准比较容易掌握。申报低保户的审核过程是先申报,再由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核实及公示,如大家均无异议的话上报到乡镇,最后由县民政局批准。一些农民群众担心,将来覆盖面扩大以后,会带来不公平。陕西省旬邑县湫坡头镇罗家村村民蒙宏民说:“给农民发低保,是从来没有过的好政策,我们希望做到公正、公平,不要给了不该给的人。”

许多农民说,与城市居民不一样,农村居民的收入中实物比重大,难以货币化,而且受自然灾害、外出务工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再加上一些农户的子女求学、就医等方面困难较大,其收入较难界定,在测算、确定低保对象上应该科学合理,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防止出现“养懒汉”、“保富者”等不合理现象。

重庆市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及一些基层干部建议,当前应因地制宜,确定标准,科学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既要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又要防止因保障标准过高而形成养懒汉的倾向;应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资金的来源应坚持政府为主的原则,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增加保障资金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例;应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对象的确定,应由个人向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确认为低保对象,坚持张榜公示享受人员情况及享受金额,广泛接受村民监督,同时保障金实行按季或半年由区县财政直发,即由区县财政将低保金直接拨付到乡镇农村信用社,低保对象凭证直接到信用社领取,确保低保对象能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显然,要如期完成农村全面低保的任务,上述问题和建议都需要中央政府及时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