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七年海宁弟子仇兆鳌、范光阳、陈锡嘏等笔录之《告天楼告法》显示了告天仪式的严谨与繁琐。......
2023-11-28
二、“敬天”与“寡过”:陈瑚的考德日程及践履
陆世仪悟出“敬天”乃圣门心法之后,便思量如何将其与进德修业之实行结合起来。如上所述,后来很快便有丙子冬夜的“娄东三君子”之会。从崇祯十年(丁丑)春起,他们便着手将彼此之约化为实践;次年(戊寅,1638),又有本地士人钱蕃侯、夏有光、江升士、王发祥、曹尊素等加入其中。在这个由“思”而“行”的转化过程里,陈瑚自觉“用力此道,颇得要领”[20],具体而言,他所体会到的“要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陆氏首创的敬天思想予以彻底认同,如《圣学入门书》“论日省敬怠”云:
君子庄敬日强,安肆日偷。小学不由乎敬,则无以涵养本原,而谨夫洒扫应对之节与诗书六艺之教;大学不由乎敬,则无以开发聪明、进德修业而致明德新民之功。敬之一字,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也。内敬,主一无适也;外敬,整齐严肃也。有静时之敬:“戒慎不睹,恐惧不闻”是也;有动时之敬:“喜怒哀乐,发皆中节”是也;有一日之敬:“终日乾乾,夕惕若”是也;有一息之敬:“终食之间不违仁”是也;有统体之敬:“钦明恭己,圣敬日跻,缉熙敬止”是也;有物物之敬:“足容重,手容恭,非礼勿视听,非礼勿言动”是也。先儒曰:敬胜百邪。入小学者,一日之中,时时若父母之训诲,师保之提撕;大学者,一日之中,时时若上帝之临汝、鬼神之来格。岂非所谓一敬立而万善从之者乎?……学者诚由是而用力焉,则庶乎其近道矣![21]
广引经籍以印证“圣学之所以成始而成终者”乃在于一“敬”,而“敬”的最高层次(“大学”)则是“时时若上帝之临汝、鬼神之来格”。这种带有浓重他律色彩的道德践履观,与陆世仪的居敬思想毫无二致。
二是领会到上述圣门心法之后,陈瑚便开始思考和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就他自己来说,是确定“为日纪,考德法,揭敬胜、怠胜于每日之首、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于每月之终”[22];就相约践履“敬天”之学的士人群体来说,则是为之制订相关的会约会规。事实上,上述士人自崇祯十年开始实施的“居敬穷理”、“迁善改过”活动,许多细则就是由陈瑚制订、经过众人讨论之后被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之中。如戊寅、己丑两年的会讲活动以及在淮云禅寺的讲经聚会,便是依循陈瑚所撰《讲学全规》(1638)而实施的。此书将其践履活动总结为“规八则”(考德、课业、讲论、记诵、经义、治事、问答、游咏)及“会四事”(旬会礼、季会礼、时会礼、岁会礼)[23],并对具体内容做了详尽说明。顺治四年所作《莲社约法五章》进一步提出会戒四条(不谈非礼、不发人隐私、不谋利欲事、不作无益),以防闲私心泛滥。
在淮云禅寺的聚会,主要是就经义问题彼此讨论、切磋交流,其中也涉及到对“天”与“上帝”的看法,如《淮云问答续编》便记录了江士韶、曹尊素与陈瑚的问答讨论:
江士韶、曹尊素问:周公以后稷配天、以文王配上帝。天与上帝如何分?其配之也,果来格来享乎?果有所谓神如人乎?答曰:帝即天也,非天之外别有所谓帝也。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郊而以祖配之,义取乎始也。万物成形于帝,人成形于父,故季秋享帝而以父配之,义取于成也。此周家配天配帝之分也。古者祭天,扫地行事,茧栗陶匏,其礼甚简,圣人以为不足以尽其意之委曲,故季秋复有大享之礼。天者,尊之辞也;尊祖,故郊以配天。上帝者,亲之辞也;祢亲,故明堂以配帝。尊尊而亲亲者,周道也,周公礼以义起也。盖以祖祢有尊亲之分,故有郊与明堂之异其祭;以祭之异,故有天与上帝之异其称也。岂以祖祢之异配而有取义于天与上帝之分也哉?《诗》曰:“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此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之乐歌也,而曰唯天,则知上帝即天也。于尊后稷以配天之诗,而曰“贻我来牟,帝命率育”,则知天即上帝也。其所以异其名者,犹一天而有苍天、昊天、上天之称也,岂真谓天有异也哉?至于来格来享、如神如人,亦存乎我之一心而已矣,“齐明盛服以承祭祀,则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矣![24]
陈瑚认为,周公对于始祖后稷与父亲文王之心态有尊、亲之别,故祭祀仪式及所配主“神”也有相应的差异,不过,这种差异只是“天”与“上帝”的名称之别,其实则一。虽说天帝是否来格来享、如神如人,取决于我心是否肯认,即天帝之客观性只能就我心之主观性而成立,但陈瑚自己还是倾向于接受这个具有人格意志内涵的“上帝”的。在他看来,所谓“寡过之学”、“学为圣贤”,就是在我心惕厉戒惧的同时,又借助日记功过、焚香告天等外在仪式,使自己达到“以天自处”、“听天所命”的境界。“天”,既是一个具有情感意志的“神”,也是一个“势之当然”的“理”,倘若“吾行吾事而理自从,犹《易》之所谓‘先天而天弗违’”,这便是“以天自处”的圣人境界,如孔子、文王;倘若“见其理之如此则从之,犹《易》之所谓‘后天而奉天时’”,这便是“听天所命”的亚圣境界,如汤武、孟子。[25]归根结底,“天”乃是为圣为贤的标杆。当此“天”又被赋予意志、情感的蕴含之后,“敬天”之心及其外推外显自然别有不同,对陈瑚而言,就是《中庸》所谓“合内外之道”被实践为居敬穷理与焚香告天相结合、个人进德与外在功业相结合,两方面他都不偏废。在前者,他强调“迁善改过,彻上彻下、成始成终只是一‘敬’字”[26]、“事事顺天理,无毫厘未当,便是止至善”[27];在后者,敬天之学不惟行之于以陆、陈为核心的同仁群体,而且更被推广到家族、弟子乃至村社的生活世界。推广的实际情形,陈瑚在《讲学全规》、《圣学入门书》(撰于顺治九年)、《蔚村三约》有或详或简的记录:撰于崇祯十一年(1638)的《讲学全规》一书似已失传,但其内容纲目见于《确庵日记》及《安道公年谱》,即如前所述,主要是“规八则”和“会四事”;《蔚村三约》是陈瑚为本地乡绅及村民制定的“乡规民约”,主要包括三事:孝弟、力田、为善。不过,由于针对底层民众,故“三约”特别提到了“因果报应”:“自古及今,作善作恶,哪一个放过不曾报应?只争个来早与来迟。”[28]此事始于顺治四年,此后,陈瑚又在顺治六年至十一年间授馆于常熟毛子晋(1599—1659,名晋,号潜在)隐湖草堂期间,多次返回蔚村,自己主讲或请人主讲,内容则均不外乎“迁善改过”以及反复申重“孝弟、力田、为善”之约。讲学之前,先行焚香拜孔仪式,而听讲对象则不限于士绅,更包括村民老少,故讲会常常数百人“环而听之”,这与一般士人间的讲会有些差别。
陈瑚的讲义笔记,有8种被收录在《确庵文稿》,大都附有笔录者的后记。顺治七年的隐湖会讲,内容是《大学》第一章。会讲之时,陈瑚始终以“敬”来诠释此章所云“知止”、“有定”、“能静”、“能安”、“能虑”、“能得”以及三纲目、八条目,推之于实践,则迁善改过、进德修业,无非一“敬”贯穿、顺从“天理”。笔录者日宣等人所撰“后记”记载了会讲前的祭拜仪式:
庚寅(按:顺治七年)四月五日,先生命日宣等奉行日程。县(按:通“悬”)至圣先师像于五柳书堂,告始事也。先生北面立,日宣等班居后,亦北面立。自东而西,以齿为序。先生偕日宣等同行四拜礼:先生出位,上香俯伏,兴,就位后,同行四拜礼。先生命日宣等相见,先尊后亲,以师友父兄为序,乃就坐。先生说《大学》一章及日程记法,退而笔之于书,命日宣等录之,以志不忘。[29]
“迁善改过之学”被推行于家族的情况,则主要见之于《圣学入门书》。此书撰于顺治九年,是系统的日程记法之作。内容由“小学入门”和“大学入门”构成,二者又各分六门,系以行事,推阐入微,便于遵循;行事之内涵则以“敬”、“怠”为线索始终贯穿。所谓“日省善过”,即是临睡前将每日于行事上所见之善过、敬怠,以表格形式记录下来,半月一小结,一年一大结,自考其进退。具体做法是:“每日先分四格。自寅至酉约二时为一格,内纪所读何书,所作何事。闻过者,书一旷字。后分二格,以一格纪善,一格纪过,皆量其分数而书之曰若干善、若干过。”[30]所谓“量其分数”,是指一日之敬怠,总分为十,如敬七则怠三,敬九则怠一,时刻检点,作为日考德行进退的依据[31]。“小结”、“大结”之前,均“先期斋戒三日,焚香告天”,自以“善过为罪福,不必更问休咎”[32]。这是针对自己及男性成员的“考德录”。妇人之行事则另制“内训日程”,考察的内容分为“妇德”、“妇言”、“妇容”和“妇工”四方面,兹引“妇德”纪法如下:
孝顺舅姑,一日为一善;不顺舅姑一事为五过,大事酌益之。(www.chuimin.cn)
舅姑有过,逆施顺受,一事为五善,尽诚感格为百善;舅姑有过,不能顺受,为五过,激怒为百过。
得饮食奉舅姑为一善,私自饮食为三过。
能奉祭祀,粢盛丰洁,一次为十善;祭祀之日,不亲理浆,一次为十过。
闭门肃雍,敬事夫子,一日为一善;狎昵无礼,一事为一过。
凡事请命夫子,柔顺和婉,一事为一善;已有失,夫子正之,能欢欣听从,一事为五善。有事不请命夫子,一事为十过;不从正言,执拗违拂,一事为十过。
端庄静好,举止安详,一日为一善;不施脂粉,一日为一善。暴怒躁急,一日为十过;轻佻失仪,一日为十过;轻露头面,出行中堂,一次为五十过;不问舅姑夫子、归宁母家及内兄弟家为三百过,诸亲戚家为五百过。
粗布衣服一日为一善;衣服必求美丽,一次为五过;不惜衣服,一次为一过。[33]
妇人之进退得失,也是要求“自考”,只是内容、标准的制订权和解释权都由“夫子”操控。其“奉行法”如下:
妇人奉行内训,为夫者将此数条与之讲解明白,随造一册,开明日月。每日临卧,详记一日善过。能书者,自书某善某过;不能书者,每日下开列善过两行。有善则于“善”下加一“、”,十善加一“○”;有过则于“过”下加一“━”,十过加一“×”。如有不明,请命于夫,夫为定其善恶之数。岁终总计其数入夫告天文中,一并焚化。[34]
这种日记善过的考德法,其显著特点是:第一,将先儒以静坐、内省、慎独等自律性进德工夫外化为仪式性的、可由他人监督的他律性“规程”;第二,在道德践履活动中自觉引入“上天”与“上帝”的监临维度。尽管“来格来享、如神如人”,只是“存乎我之一心而已”,但是对于上帝之“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所能够造就的进德效能,陈瑚是予以充分肯认的,前所云“一敬立而万善从之”,正是以“敬天”为先决条件。
台湾学者王汎森对陆世仪、陈瑚等人所倡导、实施的以“日记善过”为主要手段的考德活动,做了详尽而深入的研究,他把这类活动统称为“儒学宗教化的现象”,同时也注意到了上述两个特点[35]。笔者认为,理学之中固然也有修身日记的传统(王阳明、陈白沙、刘宗周等都有日记),但是相比于陆世仪等人的记法,其宗教仪式性内涵较为淡薄;陆、陈等人的日谱记法主要来源于袁黄的《功过格》以及刘宗周的《人谱》,不过,袁氏虽云“功过”皆“格”,其着重点却在行善之果报(是故陆、陈诸人皆认同刘宗周之判断,以为如此便易使小人滋生“邀福嗜利之念”),而刘氏只记“过”而不记“功”则过于严苛,实成另一偏至。陆、陈诸人“功”、“过”皆考,其演进线路正合乎黑格尔的正反合之论;而且,他们在分期做“结”之时又自觉设置了“焚香告天”的仪式,仪式的规模虽然比不上许三礼的“告天之学”,但其性质并无轩轾;而且,陆、陈等太仓文人群体的这种“迁善改过之学”,与许三礼一样,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天主教文化因素的感染与刺激。这一点,下文再作论述。接下来,本文拟先讨论这个文人群体依“迁善改过之学”所展开的道德实践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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