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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认识真假的实践效果:矛盾规律研究

【摘要】:现在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是,实践如何具体检验认识的真假,具体说就是,什么样的实践结果证明认识正确,什么样的实践结果证明认识不正确。所谓成功不是别的,就是实践取得了满意的有用效果。

第二节 检验认识的真假离不开实践的有用效果

判明认识是否真理的标准,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早已解决了。他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理论观点已是家喻户晓,人所共知。30多年前开展的那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又加深了对这一理论观点及其实践意义的认识和理解。现在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是,实践如何具体检验认识的真假,具体说就是,什么样的实践结果证明认识正确,什么样的实践结果证明认识不正确。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不然,许多问题就是由于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解决而变得似是而非。

承认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不难逻辑地承认实践的有用效果对认识真假的检验作用,这是实践标准的题中应有之义。否认这种作用,实践标准就会变成一句模糊不清、不具确定内容的空话,没有任何兑现价值。马克思指出:“要生产上衣,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从这个观点来看,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1]马克思虽然是在论述商品二重性时讲到了生产劳动的有用效果问题,但我们完全可以把它理解为,任何实践活动都需要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才能加以考察。马克思的话对我们正确理解实践结果如何检验认识,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

在实践中,科学认识是实践的科学尺度,主体需要是实践的价值尺度,实践是对外部客体认识和满足主体需要的统一。只有科学尺度,而没有价值尺度,就不会有社会实践。因为任何实践都是人类自觉地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都要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盲目的不满足任何需要的实践是没有的。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它不去改变自然界,而人则不同,他需要通过改变自然界来支配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样,实践结果是否满足需要就理所当然地成了人们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尺度。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当我们按照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特性来利用这些事物的时候,我们的感性知觉是否正确便受到准确无误的检验。如果这些知觉是错误的,我们关于能否利用这个事物的判断必然也是错误的,要想利用也决不会成功。可是,如果我们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发现事物符合我们关于该事物的观念,并产生我们所预期的效果,这就肯定地证明,到此时为止,我们对事物及其特性的知觉符合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2]

恩格斯的话精辟地论述了实践目的的形成以及实践如何检验认识的具体过程。我理解,这个过程至少有这样一些环节。第一,实践必须有科学尺度,否则就不会有实践,“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特性”,指的就是对事物的科学认识;第二,光有科学尺度还不行,还必须有价值尺度,按照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特性“来利用这些事物”,指的就是价值尺度。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凡是实践的结果达到了我们的目的,我们对事物可能有什么用途的判断得到了证实,这就肯定地证明我们的认识与客观现实是相符的。相反的情况则证明人的认识不正确。在这里,恩格斯并没有把实践的合理性这个行为的善恶问题,同我们的知觉与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是否相符的问题,看成是两个毫不相干的问题。恰恰相反,他是用事物可能有什么用途的价值尺度作为判断认识是否正确的依据。在恩格斯看来,凡是产生我们预期有用效果的实践证明着人的认识正确,没有达到预期有用效果的实践证明着人的认识不正确。同样,列宁也持这样一种观点。列宁对马赫“只有成功才能把认识和谬误区别开来”的论断所做的批判,说明了这一点。(www.chuimin.cn)

列宁说:“认识只有在它反映不以人为转移的客观真理时,才能成为生物学上有用的认识,成为对人的实践、生命的保存、种的保存有用的认识。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人类实践的‘成功’证明着我们的表象同我们所感知的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在唯我论者看来,‘成功’是我在实践中所需要的一切,而实践是可以同认识论分开来考察的。”[3]列宁首先强调正确的认识、真理,对人是有用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正因为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才把实践而不是别的什么看成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真理是有用的,错误的东西也是有用的,那么,实践就没有办法检验认识的真假了。我们与唯我论者、不可知论者的区别,不在于他们追求成功,而我们不追求成功。正如列宁所阐明的,唯物主义者也要追求成功,只是这个成功要联系认识论加以考察。所谓成功不是别的,就是实践取得了满意的有用效果。所谓联系认识论加以考察,就是这个有用效果证明认识符合客观实际。过去人们往往把列宁的话理解成,唯我论者与不可知论者只追求成功,而唯物主义者不重视成功,只追求符合客观实际。这是不正确的,误解了列宁。

当然,有用效果对认识正确与否的检验,情况比较复杂,一定要具体分析,不可简单从事。理论、认识往往需要经过了解实际情况,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及办法、目标等一系列中间环节,才能付诸实践。而实践的负效果可以证明认识不正确,但也不完全是这种情况,也可能仅仅由于某个中间环节有问题,例如对实际情况了解不准确及目标制定得太高等,这些也都会导致实践的失败,这种情况我们就不能简单地认为认识不正确或理论被证伪了。在中国民主革命时期,当我们机械地采用俄国十月革命以城市包围农村的方法夺取政权的时候,我们失败了。但这个失败并不证明马克思主义关于用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不正确,而在于理论没有联系中国实际,犯了教条主义错误。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实践结果起初似乎还和预期目的相符,而到了最后则完全不是预期的结果,情况异常复杂。所以,我们不赞成简单采用“判决性实验”一类做法,想通过一次试验,实践,就简单地判定某个认识不正确,这是不慎重的。但不管情况怎么复杂,凡是带来满意效果的认识终究值得肯定,而没有效果或只有负效果的认识终究要加以改变。人们决不会因为复杂情况的存在,因而就否定有用效果及满足需要对检验、判定认识正确与否的作用。正如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多数情况下,民主集中制都能集中比较正确的意见,但也不能完全避免真理在少数人手里的情况发生。但没有谁会因为这一点而否定、放弃民主集中制。效用检验认识也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