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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宪法比较研究:最新学术成果

【摘要】:笔者通过中国知网论文检索系统,对近年来有关东亚宪法比较研究的学术成果作了简单的梳理,详见表9—5[43]:表9—5续前表

一、宪法比较研究

中国学者中最早对东亚法治历史与理念进行宪法学审视,从中看到东亚法治发展端倪的人是韩大元教授。在韩教授所著《东亚法治的历史与理念》(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版)一书中,他围绕东亚经济的演变,说明法治是东亚社会发展的重要的动力;循着东亚模式的轨迹,揭示尊重本土价值的东亚社会开拓独特法治道路的规律和对中国法治之路的意义。他指出: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法治已经成了现代化的标志性词语之一,而追根溯源,现代化背景下的法治话语源自西方。于是,法治在西方的生长演变自然成了学界研究的重点,但这不等于说,非西方的法治发展模式就可以被忽略。恰恰相反,在当前的法学研究情况下,研究法治在非西方国家特别是东亚国家的生长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中国的法学发展和法治建设可能是更有价值的。

《东亚法治的历史与理念》一书对东亚法治模式、结构和理念、价值做了简洁精确的分析。作者将三国法治生长模式的特色分别归纳为:模仿与创新的统一(日本)、文化主体性价值与法治价值的统一(韩国)、以特殊的社会情形为基础实现社会共同价值观与法治价值的统一(新加坡)三种类型。他指出,就基本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而言,日本、韩国、新加坡三国似应归入西方国家的行列,但从文化和地理因素来看,它们又与西方欧美国家有着显著的区别,并与中国有着更多的相同与相近之处。特别突出它们的文化传统与源自西方的法治的冲突、融合、互动,有意强调从西方生长出来的法治被移植到东方国家之后的独特生长经历。最终,借着作者这一独特视角,将东亚传统社会中的本土资源与典型的西方法治模式之间存在的种种紧张而复杂的互相排斥、压制和互相利用的关系,完完整整、深入浅出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在引言中强调:“法治是普遍性与特殊性价值的统一……法治文明并不是西方文明的独占品,不同文化背景与传统孕育着体现不同民族风格与传统的法治,在法治的发展中每个民族所做的努力与贡献应具有同等价值。”虽然该书没有任何一点具体涉及中国法治问题,但“在东亚法治模式中,中国法治历史与经验所占的比重与重要性却是不言而喻的。作者注意在思考与研究东亚法治时,始终把中国法制的历史与现实因素置于重要地位”。可以说,相比欧美西方国家来说,亚洲邻国的法治进程中的经验教训,无疑和中国自身社会变迁中的经验教训一样,也是一种宝贵的“本土”资源。

《亚洲立宪主义研究》是韩大元教授在亚洲法治或者说比较宪法领域的扛鼎之作,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连出两版。该书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东方社会发展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综合运用比较宪法学、宪法社会学、宪法解释学等研究方法,透过宏观与微观角度研究了亚洲社会中运行的立宪主义形态。它既从宪法哲学的视角探讨了亚洲社会结构中存在的多样化的立宪主义形态;又从功能比较的视角比较了不同文化、不同宗教背景的国家中立宪主义的实践及其社会效果;并以亚洲立宪主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分析了经济全球化时代亚洲立宪主义的发展走向。该书以亚洲立宪主义概念与起源的探究开篇,细致研究亚洲国家制宪过程,举凡法律移植、亚洲殖民化、制宪权的正当性及其界限、制宪过程与民众生活等重大问题纷纷从脑际掠过,继而通过划分当代亚洲立宪主义模式,对亚洲立宪主义的基本功能、保障机制及其未来做了言简意赅、要言不烦的高度概括。

笔者通过中国知网论文检索系统,对近年来有关东亚宪法比较研究的学术成果作了简单的梳理,详见表9—5[43]:(www.chuimin.cn)

表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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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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