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直书与曲笔是中国传统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中国传统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便是直书与曲笔,二者既相反又相成,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这对矛盾也贯穿在实录的修撰中,成为实录体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直接影响到实录修撰的态度和实录成书的价值与地位。直书与曲笔矛盾的形成与统一,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下面,对直书与曲笔基本矛盾的形成原因及在传统史学中的地位作一解释。......
2023-07-20
三、评价标准的内在矛盾
尽管评价及其标准的客观性是可以得到论证和说明的,人们仍然会感到,如何掌握客观的评价标准,从而使评价标准客观化、确定化,仍有许多困难。看来,在评价问题上似乎难以同科学认识一样达到精确可靠的程度。这里,除了应该排除“标准是一种简单的、固定不变的尺度”这一观念以外,还应该具体地探讨一下这些困难及其根源之所在。
由于价值和价值关系本身的特性,使得评价和评价标准有着不同于一般认知和知识的特殊矛盾。这些矛盾本质上仍然是精神和物质、思维和存在、主观和客观的矛盾。但它们的表现却由于主体的充分介入而显得复杂了。
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从表面上看,评价及其标准的主观形式是可以脱离它的客观基础的。例如“忠言逆耳,良药苦口”,符合主体客观需要的东西,却为主体的另一标准所否定。与之类似的“饮鸩止渴”、“认敌为友,认友为敌”等,都表现出这样的颠倒和歪曲,使评价及其标准显现出主观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但是,从深入一些、具体一些的层次上来看,情况就不同了。
第一,主观的评价标准虽然可能背离客观的价值标准,但是不等于它不反映主体的任何客观需要和能力,不同客观的价值关系有任何联系。“顺耳”和“甘味”虽然不是主体的根本需要,或者主体本身并未正确把握它们的真正形式和意义,但毕竟也是主体的一种心理的、感官的正常需要和反应,它们也是多维的、全面的价值关系中的一个部分。“忠言”和“逆耳”,“良药”和“苦口”之间的矛盾,不仅是主体本身的矛盾,也是价值客体本身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如果“忠言”具有“顺耳”的形式,“良药”具有“甘口”的形式,如果确有无毒的饮料来止渴,有毒的鸩酒标明有毒,如果敌人不是采取伪善的手段,朋友的信任和支持能够表达得更易于接受,等等,那么评价标准的运用也许就不至于发展到如此背离和颠倒了。这说明,表面上看起来是主观随意的评价标准,其实是它的主观形式仅仅反映了片面的、局部的需要和能力,并且把它同根本的能力和需要,同基本的价值标准割裂开来了。因此,纯粹主观的、完全不反映任何客观内容的评价及其标准是没有的,有的只是在反映客观内容的深刻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上的差别。
第二,评价标准形式上的主观片面性和随意性,最终要按客观的价值标准来纠正。评价及其标准的主观形式具有片面性和随意性,往往是不可避免的,这种缺点和偏差必须由主体的实践来不断地克服。因逆耳而拒绝忠言的恶果,或者不怕苦口而服用良药的效果,自然会因其与主体利害相关而使评价标准服从于价值标准。人们总结出“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的格言,就表明了对这种关系的省悟,表达了要使反映片面需要的评价标准上升为反映全面的、根本需要的评价标准这一实践的原理。客观的价值标准纠正主观的评价标准,最极端的形式是死亡——“一意孤行”的主观意识与主体一道消灭。这时,虽然客观的价值标准也同主体一样不存在了,但它终究表明价值标准同评价主体一样是评价标准的基础。所以,能够永远不受价值的客观内容和标准检验、修正的主观评价标准也是没有的,有的只能是按照主体的客观实际不断修改和发展的评价标准。
总之,评价标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之间,本质上和总体上是统一的。这一点使得评价标准能够在其主观形式的动态变化整体中,不断地反映和接近客观的价值标准,接近于成为客观的评价标准。
理性和非理性。评价及其标准本身有时是理性的、有清醒意识的、合逻辑的,有时则是非理性的、潜意识或无意识的、情感化的形式。大体说来,那些具有社会共同性和普遍性的评价标准,通常是以一定理性化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或者是以理性的、合逻辑的东西为根据的。例如,用“是否有某种含量的某种元素”来评价矿物,用“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来评价社会现象,用“是否有利于社会和他人”来评价善恶等,这些可以在人们的知识、经验和理性思维范围内加以说明和解决。
而某些关于非理性需要的精神价值,或者关于高度个性化、纯粹个人价值的评价标准等,则是以某种非理性的形式表达出来的,或者至少不能用知识、经验和逻辑直接加以控制和说明,如反映各个民族不同气质和性格的评价标准、某些人的“良心”标准、“趣味”标准、“习惯”标准、随着情绪变化的情感评价标准等。一些民族或它们的政党把月、星、花、琴、剑、犁、鹰、狮、蛇、驴等作为国旗、党旗或族徽上的标志,另一些民族或它们的政党则绝不肯这样做。肯这样做者,可以举出这些东西所具有的美好意味(科学的、历史的、理想的等)作为理由;不肯这样做者同样可以举出这些东西的种种不科学的、有害的或软弱的、丑恶的一面作为理由。这两种评价本身无可争辩,因为都只是关系到自己用什么来象征自己;双方所举的理由也是理性化了的类比推理。但是,他们推理的大前提,即各自采用的评价标准,即那个使他们喜欢或不喜欢这些象征物的最初出发点,其本身却不是理论思考的产物,而是一种情感化的民族文化心理。
理性化的评价标准,可以通过知识经验的增长、科学理论水平的提高和思维能力的增强使之走向客观化、科学化,可以通过主体自觉能力的提高而自觉地掌握和运用。那么非理性的成分或非理性的评价标准是否也能够这样呢?如果不能,那么关于价值标准和评价标准的科学理论何以建立?如果能够,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里就需要做一个区分:用理性的方式对待非理性的东西,同把非理性本身变成理性,两者不是一回事。前者显然是可以做到的,后者则需要分析。
评价中的非理性能否理性化,首先要看对象如何。如果理智的和非理智的评价标准反映的是同一价值关系和价值标准,那么在实践中使非理智服从理智、统一于理智,是完全可能的。实际上,人类的大多数评价标准正是这样发展的。从远古人类对大自然一些现象如雷电、洪水、地震、天象等直观的恐惧,到今天人类对它们的理智的、科学的评价;从人对自己社会命运的神秘感觉,到用自觉的历史观和人生观评价人生的道路;从以血亲关系和家族传统到以法制体系和伦理学说为人伦是非的准绳;等等。这些都说明了这种统一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进步。在这方面,评价标准的非理性水平,是同人们对自身价值关系认识的不深刻、不自觉联系在一起的,它只是评价标准发展的一定初级阶段。而理性化、理智化和科学化,是它的正常发展前景。
另一种情况是,人的某些非理性精神需要的满足,只能以非理性的感受为标准,同主体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理智能力无关,而只同主体某种特有的或暂时的身心状态有关。有时候,一个人或一些人的兴趣、情绪、情感的评价,对某些形象对象的反应、灵感的跳跃、动作评价等,很难用语言的形式表达出这时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谁能够说出,人们彼此不同地特别喜爱或特别厌恶某种气味、颜色、音调等的逻辑规则是什么?在某些时刻特别使人激动的面孔和表情、姿态、情景,在另一时刻却毫不引人注意,其理智的界限何在?这些随时随地变化着的评价,直接就是具体的感受和反映本身,它们的标准直接就是主体具体的身心状态和价值标准本身,中间不需要或者无法经过抽象化、逻辑化和规范化的环节,非自觉的意识形式就是它们的最适当形式。这种非自觉的直觉的评价形式及其标准,是人类意识反映生活的一个固有的侧面或层次,就像激情是理智的不同侧面,意志是目的的必要补充一样,它们不可能也不必要完全由理智来代替。因此,对这一类非理性的评价标准来说,客观化和科学化不意味着取消直觉、直观、潜意识和无意识、情绪和情感,而应该意味着以理性的、科学的方式对待它们,说明它们,通过自身的发展来丰富它们。
评价标准中的非理性,并非不可以理性地对待它。不是说,人们的一些低级本能是不能进化的,那些不健康的情绪、情感和变态心理是根本无法调节,只能任其自流的。相反,正由于指明它们是以主体的身心结构为客观基础的,所以我们可以确信,通过主体的发展和主体身心结构的发展,非理性的东西也是可以合理化的。人的身心状态是历史地形成的,是人在自然界和社会实践中造成的,是生活实践反映的积淀和升华。所以,理性的实践活动能够逐渐地渗透于和转化为人的非理性结构;非理性的形式可以具有理性的内容。通过对主体的深入研究,非理性的东西可以得到理性的解释,例如心理学对人的情绪、情感、意志等同大脑生理机制的解释,精神分析学对梦境和变态心理起因和含义的解释,美学对审美心理过程的解释等。这些都说明,评价标准中的理性和非理性既是相互区别、互不替代、相互补充的,又是彼此联系、互相渗透和相互转化的。现实的趋势是,越是充分发达的主体,越能够感受和评价那些为理性的文明所特有的东西,并且这些感受和评价越具有自然而然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形式。随着人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理性内容转化为人的身心结构特点,从而成为某些自发的、直觉的、非理性内容的基础,并表现为某些非理性的评价标准;而非理性的内容则将由于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实践的改造,越来越带有合理性的因素,成为合理化的感觉、直觉、情感、意志等标准。可见,主体本身社会关系和身心状况的成长进步,是使非理性评价标准合理化,使理性和非理性结合起来的根本途径。
多样与统一、流变与稳定。由于现实主体本身的多元化,使得人们认为,要想使评价像科学那样有比较公认的统一标准,是难乎其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需要对评价标准的“统一性”进行反思:它是指什么样的统一?如果这种统一是指“单一”,即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客体只有唯一的评价标准,那么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里要求单一性,就等于要求只有一个主体,而这就等于消灭多元主体。(www.chuimin.cn)
如果说“统一”是指对于同一个主体来说,多样、多维的评价标准之间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最终尺度和归宿,那么这种统一就是理所当然的。一个主体不管有多少种互不相同的需要和评价标准,这些需要和评价标准都只能是主体本身的评价标准和需要,都以维持并推动主体的生存发展为最终目的,而不可能与这个目的相冲突;这些需要和评价标准都必定受主体本身的条件和能力、生存活动特点的制约,带有主体自身的特点,而不是超主体的标准。简言之,多维的评价标准从属于、统一于完整的主体性。这就像数学上的坐标系统一样:多维中的每一“维”,都从原点出发或交汇于原点;不同坐标系统的重合程度,取决于它们的原点接近或重合的程度,许多原点汇合成一个原点时,它们的系统也重合为一个坐标系统;如果原点不能重合,那么坐标系统也不能重合。这里的“原点”,就是指各个层次上独立的主体。根据这种情况,要认识和把握各种不同的、多维的、多向的、多层的、异质的和异量的具体评价标准之间的联系和统一性,关键在于把握主体,了解主体。
从动态的角度看,价值标准是随着主体变化而变化的,评价标准也必然或迟或早地反映出这种变化。“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价值客体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主体不同了,评价标准也会不同。不仅“一人一副看花眼”,而且“一年一副看花眼”。
评价标准的这种变化,在较高的层次上,或许带有一定的循序渐进性质和连续性。如人类科学理论体系对于自然界和社会历史的评价,能够看得出较为清晰的一贯线索,能够概括成为较明确的理由;而在较低的层次上,就往往显得不够明朗或一贯了。如个人好恶情绪的变化,有时会显得毫无逻辑和杂乱、跳跃。这种变动性同多维性联系在一起,再加上不同类别(维度)评价标准之间的来回转移,就加倍地使人感到它的不稳定性和随意性。例如,一个人用经济价值标准来评价某事物,说它是好的;过些时候用道德价值标准来评价它,说它不好;再过些时候,他的经济技术价值标准变化了,也说它不好;转而又从审美价值标准来评价它,却又说它有好的一面;等等。一会儿说好,一会儿说不好,以后又不停地变来变去,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常见的,并不一定是出于人们的不负责任和主观武断,有时也是同评价标准本身不可避免的发展相关的。
评价标准的发展,是由主体本身的需要和能力的发展所决定的认识的发展。这种发展有时是原有标准的丰富和深化,是由单一方面到较多方面、由浅层到深层的扩充式发展,有时则是根本抛弃旧标准,代之以新标准的变革式发展。这两种变化都有其正常的、合乎人类本性的、积极的一面。它们是评价标准变化中的主流,是我们在考察评价标准变化时应该把握的规律性线索。在这个意义上,“变”是评价标准的本性,是必然。唯有不断地变,评价活动才有活力,有创造性。我们反对抱着一套老观念因循守旧、至死不变的顽固主义评价观。
区分评价标准的变化是否是合乎规律的、积极的,还是主观武断的、消极的,根本界限在于这些变化是否反映主体、价值关系和价值标准本身的发展。因此,评价标准的多变性、流变性之中,并非毫无稳定的线索可寻。主体的客观存在、需要和能力的发展,是评价标准多变之中稳定的基础和轴心。主体愈是确定,评价标准波动曲线的轴心就愈是明确;主体本身愈是有普遍的代表性,它的评价标准变化也就愈显示出广大范围内的相对稳定性。相反,一套评价标准,如果愈是不明确它反映谁的需要和利益,它的变动振荡也就愈频繁、剧烈和不规则。社会动荡时期的舆论、政策、法令常常大起大落、颠来倒去,其原因不在于评价标准本身有无定则,而在于决定它们的主体在发生着交替或争夺。一个人的评价标准对他人来说常常是不稳定的,这是因为一个主体本身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很有限,所以他的评价标准也就较少带有大范围的相对稳定性。而一个民族作为主体,对全体民族成员有很大的普遍代表性,所以,民族的文化传统模式本质上是稳定的。进而言之,我们会看到,任何一种评价标准的变化,对它的主体来说总是稳定的、与自己本身的变化相伴生的变化,因为它归根到底是主体本身变化的反映。
总之,考察评价标准的任何矛盾和特性,都离不开评价标准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价值和评价关系的根本的、基础的特性,它是表现在评价标准的主观与客观、个性与共性、相对与绝对、静止与运动等一切矛盾之中的实质和基础。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2卷,3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60页。
[3]《列宁选集》,3版,第4卷,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美]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578页。
[5][英]罗素:《宗教与科学》,122页。
[6]同上书,127页。
有关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的文章
第一节直书与曲笔是中国传统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中国传统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便是直书与曲笔,二者既相反又相成,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这对矛盾也贯穿在实录的修撰中,成为实录体史学内在的基本矛盾,直接影响到实录修撰的态度和实录成书的价值与地位。直书与曲笔矛盾的形成与统一,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下面,对直书与曲笔基本矛盾的形成原因及在传统史学中的地位作一解释。......
2023-07-20
第一节矛盾具有两极结构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结构,社会有社会的结构,原子有原子的结构,细胞有细胞的结构,从微观粒子到宏观宇宙,没有什么是不具有结构的。自然,矛盾作为哲学范畴也有自己的结构。[1]他认为,矛盾是由两个对立面所构成,矛盾只有两极结构。不难看出,马克思在这里所理解的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只有两极结构,不是三极也不是多极。......
2023-11-28
正是由于对科学技术的不断运用,使得资本主义可以不断开辟新市场以及更好地利用旧市场,延长其自身的存活时间。资本主义通过对科学技术的运用把矛盾转嫁给不断扩张的市场,通过不断增殖,不断创造新需要,以至于达到缓和自身矛盾的目的,但最终仍不过是资产阶级将要全方位的和强烈的迎接危机的方法,不过是导致应对危机的方式愈发少的方法。资本主义的使命是追求资本增殖,因此它阻碍了科学技术展现自身进步的社会功能。......
2023-07-28
二是同样的“价值标准”和“检验评价之有效性的标准”的关系。实践作为价值标准的现实表现,是唯一能够充分表现价值标准的形式。实践同客观价值标准之间的本质联系,意味着实践是一切评价标准的出发点和归宿,实践的评价是具有最高权威的评价,一切评价标准都要最终经受实践的检验。因此,实践作为价值和评价标准的主体性和个体性,同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人类普遍性,两者虽有区别,但并不矛盾。......
2023-11-28
认为政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决定经济的一个重要理论依据是,矛盾主次方面的相互转化原理。经过变革以后,矛盾的主次双方互相转化,原来的不适应下降为次要方面,而适应则上升为主要方面,这时政治与经济的矛盾就算是得到了解决。很显然,在这个矛盾的转化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政治决定经济的那种情况。所以不能认为只要承认政治与经济的矛盾可以转化,就势必得出政治可以决定经济的结论。......
2023-11-28
并且,就在这批“文以载道”、“诗以采风”的倡导者们自己身上,便已经潜藏和酝酿着一种深刻的矛盾。我在前面已讲到儒道互补(第三章),中国古代知识分子本来就有所谓“兼济”与“独善”的相互补充,然而这互补的充分展开,使这种矛盾具有一种时代、阶级的特定深刻意义,却是在中唐以来的后期封建社会。......
2024-01-10
日蚀和太白经天都是极凶的天文现象,比如通常认为,日蚀之下有亡国;而太白经天则预兆着对君主的挑战,这些都是革命的征兆,无疑更增加了高宗酝酿自行革命以禳灾的决心。直接触发高宗改革的是各地汇报龙朔于野。龙出现确实往往被视为是王朝的征祥,是受命于天的证据。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于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
2023-11-28
强学会参加成员的复杂,促使了内部矛盾的深化;组织初期,表现为“互相争长”,各不相下;后党反击,表现为彷徨瞻顾,“人心已涣”;等到官书局“兴复”,又是“稍稍营求”,“趋之若膻”。后党对强学会自然不满。强学会终遭封禁,上海强学会也随之停办。于此,有几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北京强学会的内部矛盾及其在被封禁时的表现。强学会发始于改良派,而得到帝党的支持。强学会被封禁,也并不是偶然的。......
2023-11-03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