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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真:一个关于人类价值觉悟与思想发展的研究

【摘要】:简要地说,人类对于价值问题的省悟,是逐渐从自发到自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而对于价值与真理的关系的思想处理,则是从统一到分化甚至对抗,然后又开始重新走向统一。它们是关于善与真、价值与事实统一的潜意识。

二、价值问题与思想史

任何哲学范畴“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4]。为此,不妨极其简要地回顾一下人类历史和思想史上的情况。

“价值”这一哲学概念的内容,主要是表达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关系,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人类要生存发展,就必然要求自然界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而自然界是不会自动满足人的,只能是人类用自己的活动来实现这种满足。不难想象,这种关系是自人类产生时起,就在人类同外界自然物之间存在着的。作为外界物对于人的意义,价值问题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问题,价值关系从来就是人类实践的一个基本关系。在实践中,人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不能不对自然界本身及其规律有所了解和服从,于是,满足主体需要的意识同把握客体现实的意识,就同时成为人类意识中的两个基本方面。恩格斯曾这样描写人类意识的形成:“随着手的发展,头脑也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首先产生了对影响某些个别的实际效益的条件的意识,而后来在处境较好的民族中间,则由此产生了对制约着这些条件的自然规律的理解。”[5]按照这个说法,在人类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中,关于实际效益(属于价值问题)的意识,同关于客观条件和自然规律(属于知识、真理问题)的意识,是不可分割的两项内容。事实正是如此。

然而,事实如何,同人对它的理解如何,是不能等同的。人类对自己实践和意识中这两项内容的理解远不像事实本身那样明确,而是走着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简要地说,人类对于价值问题的省悟,是逐渐从自发到自觉、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而对于价值与真理的关系的思想处理,则是从统一到分化甚至对抗,然后又开始重新走向统一。上述过程通过人类思想史上各个阶段不同形式的反映表现出来,构成一条重要的线索。

在原始时代,人们还没有形成“价值”和“真理”概念,这同他们还未能在意识中区分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有关。有关原始时代人们行为的许多研究材料表明,当时的人不能把客观事物、自然界的存在和本性,同自己对它们的感受、愿望、情绪加以区分。在他们那里,实在和效益、对客体的知觉和主体的情感是混沌合一的。“在他们那里,在集体表象中,客体的形象与情感和运动因素水乳交融:在那里,人在意识中拥有客体的形象,同时又体验着必然与客体形象一同产生的恐惧感、希望感、逃跑的愿望、感谢、请求等感觉和愿望。”[6]图腾崇拜、巫术、原始的装饰、绘画、舞蹈、歌唱等,并不是原始人有意识的娱乐享受或自欺,而是与他们的生存劳动直接合为一体的活动。在他们心目中,似乎这一切都是使自己从自然界得到保障的必要活动,因而似乎也是自然界本身所具有、所要求的。例如,有些原始部落在渔猎的整个过程中,总是把成败的决定力量归于自然界或渔猎对象本身的某种神秘属性。为了引来猎物使之落网或被击中,原始人事先要通过舞蹈、斋戒、念咒等一系列形式施加神秘的影响;渔猎者本人及其亲属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禁忌;渔猎后还要为安抚被杀死的动物举行谢罪和解仇的仪式。[7]原始人的饮食也充满了礼节,表现出他们对食物和饮食活动所包含的天意的崇敬[8],等等。在我们看来十分清楚的是,这些神秘仪式的实际效益,仅仅在于人自身的心理方面。但在原始人的意识中,它们却是与对象、客体本身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客观实在与主观体验不分,这种原始意识的特点包含了对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需要与条件、效益与实在统一的原始理解。它们是关于善与真、价值与事实统一的潜意识

随着人类实践发展和抽象思维的形成,人的“需要”在意识中的反映也发展了。需要不限于对自然界的、物质的需要,还包括对人与人社会关系的需要和精神需要等。于是,客观真实性与人的需要之间、真理与价值之间的关系问题,便以“真、善、美”的分析与综合的形式,作为一个永恒的主题流传下来,并成为一个无止纷争的天地。

在中国和欧洲古代哲学史上,真和善统一的观念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仍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不过这已不同于那种原始的混沌的统一,而是一种有区别的统一,并且是一方以另一方为根据的统一。大体上,古代思想家关于真和善的统一有两种类型:(1)善归结为真,人世的价值统一于世界的本性;(2)真归结为善,世界万物统一于人的价值活动或某种价值理念。分别属于这两种类型的,既有唯物主义者,也有唯心主义者。

例如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和德谟克利特都认为善统一于真,但前者是统一于“数”的真理,后者是统一于原子运动的真理。古希腊人的“正义”观念很能说明这两种不同的统一:在他们看来,人世间的善恶美丑都是世界本身的内在秩序所规定了的。“正义”(它的含义相当于今天的“本分”)就是不能逾越永恒固定的界限。[9]这是一种以自然真实为底蕴的朴素统一观,是善统一于真。在另一些人如柏拉图看来,正义、美德等在于对“善”这个最高理念的知识和追求,世界万物都是“善”这个最高理念的影像,人对一切事物的真知,归根到底都是认识或回忆它们之中所蕴涵的“善”。这是一种以最高精神价值为基础的真善统一观,是真归结于善。

在中国先秦时期,“天人合一”的思想占有突出的地位。“天”和“人”的含义十分复杂多样,我们取其中一种:当“天”作为世界本身或世界的本然逻辑(天命、天道、自然),而“人”作为伦理道德等人世价值的承载者(人为、人欲、人谋)时,天人之间的合一和相通就意味着真与善的统一。其中,认为“天”在根本上决定和制约着人世的善恶,因而主张人的价值追求就在于顺天知命的,大体近似于把善归结为真;而用各种方式把“天”说成是某种伦理道德的化身或最高意志的体现,直接或间接用人世的价值来说明天意的,则近似于把真归结于善。前者有“顺乎自然”和“返璞归真”等主张,后者则有“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等说法。

无论是先秦还是古希腊,真和善、美统一的思想都建立在真理和价值的概念本身还不够精确和完备的基础上,人们只是初步意识到了它们之间的区别,并未能以严格的方法对它们加以规定。这一点在中国古代思想家那里表现得更为突出。

古人关于善与真、价值与真理统一的朴素直观或思辨的见解中,潜藏着许许多多的矛盾和危机。因此,它们在当时就遇到了挑战。例如古希腊的怀疑论者皮浪就认为,绝不可能有任何合理的理由使人选择一种行为途径而排斥另一种,从而指出了客观真实与人的价值选择之间的不可通约性;智者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但他未能意识到人作为“存在的尺度”与作为“价值的尺度”的区别,反而从理论上否定了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外在的“真”,既然取消了真和善的区别,也就取消了真和善的统一。亚里士多德提出“目的”概念,曾想用客观世界存在着一种主观目的这种说法来解决冲突。在中国,荀子的“天人相分”思想具有极大的冲击力量。他否定了天人之间无条件的自发的统一,而把人创造价值的活动看作是对“天”的控制和改造。这一实践的价值观点无疑是一束灿烂的思想之光。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和荀子的“天人相分”、“人定胜天”思想,特别是后者,预示着后来的真与善、真理与价值问题的分化和深入。但是由于中国与西欧的历史条件和历史道路不同,它们带来了两种不同的后果。

在西欧,先是经历了中世纪的过渡。在这个时期,宗教统治一切,伦理学的善和认识论的真被上帝和教义所取代。信仰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念的思想体系,往往意味着排斥真理和理性,但它却总是把信仰和教义奉为真理。尽管如此,在一些经院哲学家(如阿维罗伊派)那里,仍然通过探讨双重真理(哲学真理和神学真理)问题,隐约地提示出追求客观真实的理性与信仰这种价值意识的区别。

随着文艺复兴和近代实验科学的兴起,真理和价值的直观统一终于被分化所取代。在这个新时期,科学、知识的巨大胜利把理性关于自然界的真理推上了思维王国的宝座,“宗教、自然观、社会、国家制度,一切都受到了最无情的批判;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或者放弃存在的权利。思维着的知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10]。这种“思维着的知性”以当时的实验科学方法为其特征,在思维方式上受到形而上学的影响,保持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它为尺度进行理性批判所产生的结果,是关于知识、真理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倾向,关于价值的意志主义或非理性主义倾向。科学、知识、真理仅仅被理解为可以用实验科学方法加以经验验证和逻辑论证的东西,而价值如伦理、政治艺术等问题,则被看作是与科学无关的,仅仅通过旨趣、契约、约定而决定的东西,不能应用事实与真理的标准。从此以后,“应然”与“实然”被严格地区分开来,价值和真理被明确地看作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并处于彼此对立的状态。(www.chuimin.cn)

这种分化带来的积极结果是:一方面,由于解除了社会政治、宗教、伦理方面的羁绊,以自然界真理为核心的科学体系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可以不受关于自然界观察事实的局限,以人的价值为中心的社会理论体系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分化带来了学术上的繁荣,同时也埋下了分裂的种子:科学和价值成了互不协调的两极,关于科学和真理的社会价值问题,成了后来的一大难题;而关于社会、人、价值问题的学说,则由于被当作没有多少科学性和真理可言的领域,长期未能确立它的威信并发挥它的巨大作用。

在中国,这个分化的过程虽然开始得早(自荀子的“天人相分”起),却成熟得晚。因为思路的发展是沿着另一条路线进行的。从最初讨论天人关系时起,关于世界的真实本性及其与人世的价值关系这个问题,就集中在社会的伦理政治方面,大多数思考都是围绕社会现实的伦理政治这个中心展开的。孔子的“则天”思想,着重在引导人们去领悟“礼”和“仁义”;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所得出的结论是“无为”;墨子的“顺天而行”也归结为“兼爱”。他们都把对“天”的考察推到玄远的思辨中,而把注意力放在人世的价值观上。因此,分化实际是在价值问题的内部进行的。“天人”之辩、“义利”之辩、“理欲”之辩、“体用”之辩、“本末”之辩、“性习”之辩、“力命”之辩等,这些关于不同价值形式、价值标准、价值行为的争论,成为长期争论的主要问题。其中虽不能说关于客观真实性问题的成分一点也没有,但毕竟不是焦点。

这当然不是说,真理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中不存在,或者它同价值问题没有联系,只是表明,由于真理问题同价值问题联系在一起,在当时被冲淡了。[12]虽然荀子的“天人相分”思想带来过一度的冲击,但又被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所抵消。董仲舒的“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13],把天归结为三纲五常的根基,使问题又回到了伦理政治范围之中。后来王充曾提出过“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14]这类近似于实验科学的观点,却因未有实验科学及其方法的兴起,而终归被关于伦理政治的思辨所淹没。自此以降,虽然中间也曾几度起伏辗转,但中国哲学“重人伦轻自然、重修养轻知论、重了悟轻论证”等特点并未改变。因此,真理与价值统一的思想,长期保持在直观思辨的水平上。

张岱年把“一天人”、“合真善”列为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特色,说得很清楚:“中国哲人认为真理即是至善,求真乃即求善。真善非二,至真的道理即是至善的准则。即真即善,即善即真。从不离开善而求真,并认为离开求善而专求真,结果只能得妄,不能得真。为求知而求知的态度,在中国哲学家甚为少有。中国思想家总认为致知与修养乃不可分;宇宙真际的探求,与人生至善之达到,是一事之两面。穷理即是尽性,崇德亦即致知。”[15]这种“合真善”、“从不离开善而求真”的传统,有它巨大的长处,也有它巨大的短处。长处是它从哲学上锻炼出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价值范畴系列,并形成了关于社会人生问题的庞大而深邃的思辨洪流,对造就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和民族心理起到了持续的强大作用。短处是它从理论上消磨了敲开自然界真理大门的意志,从而也堵塞了向大自然学习思维方法的道路。

中国哲学推崇善而降低真的地位,同西方哲学推崇真而排斥善,似乎是同一个分化过程的两极形式。而善与真、价值与真理从统一到分化,是人类进步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现象。

这种分化,在西方近现代哲学史上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倾向:

一种倾向是继续寻求和论证真善美之间、真理与价值之间的统一,探索分化后的综合途径。如斯宾诺莎试图用哲学方法与当时的自然科学方法相结合来论证这一点。他在《伦理学》一书中,大胆地引进了几何学的方法来研究人的缺陷和激情,试图精确地计算某些人类行为的道德结果;洛克提出了他的“道德可证”论,也试图把价值问题说成是数学上可证的问题;康德用至高无上的道德律令来统一实践理性和纯粹理性,以解决从世界“是什么”向“应该如何”的过渡;黑格尔则通过对各个价值领域的哲学本质的揭示,指明它们与真理的一致关系,如“善是特殊意志的真理”,“美的生命在于显现”[16]等。这些探讨在大方向上无疑是可贵的,有些分析也是极深刻的。但是,由于对科学性和科学方法的机械理解,由于脱离社会实践,以及对社会历史理解的唯心论基础,使得它们尚不足以真正解决问题。

另一种倾向则是把分化引向彻底分裂,根本否认价值与真理之间有统一性及其可能,认为科学愈是发展,愈证明价值和价值评断是不可能具有科学真理性的。对此影响极大的是休谟。他的非理性主义的信念论,在肯定信念的价值意义时,从根本上排除了信念对象的客观实在性,排除了信念与其对象之间的客观联系;尼采夸大人性与科学、生命与知识之间的冲突;叔本华的唯意志主义,边沁的功利主义,直到现代实用主义、直觉主义等,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价值说成是与科学真理毫无共同之处的东西。在现代西方哲学思潮中,科学主义流派和人本主义流派的分歧集中体现了真理主义与价值主义的尖锐对立。各种唯科学主义者把价值问题看作是毫无意义的“形而上”问题或人的不可捉摸的情感问题,因而摈之于科学门外;而人本主义则从社会或个人价值的立场出发,提出了种种反科学主义的论点。但在这一点上他们却是一致的:科学、真理同价值之间,是不可调和的,如果统一,也只能是一个否定、吃掉另一个。

回顾一下中国古代和西方的部分历史,可以看到今天的价值问题的由来。罗素的一段总结对于理解这个历史有极大的代表性和启发性:

哲学在其全部历史中一直是由两个不调和地混杂在一起的部分构成的:一方面是关于世界本性的理论,另一方面是关于最佳生活方式的伦理学说或政治学说。这两部分未能充分划分清楚,自来是大量混乱想法的一个根源。[17]

这里关于两个问题在哲学史上地位的看法是深刻的。“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这首古老的中国民谣形象地唱出了客观存在与人的价值尺度之间的统一。它极其简单、自然而又富于美好意蕴。然而,这个简单的事实经过了几千年之后,却发展成为一种尖锐的矛盾。这不能不使我们省悟到:过去朴素地理解和直观解释的简单现象中,往往包含了复杂的道理,而今天极其复杂化尖锐化的矛盾中,却可能仅仅同过去的一个简单结论相联系。

总之,价值与真理及其关系问题,是人类实践和理论上始终具有普遍意义的重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思想处理,不仅构成了人类思想史的内在线索,而且也自然地反映着人类在实践基础上所达到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