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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廉洁高效发展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构建廉洁高效发展环境的实践与思考林志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最佳切入点。

构建廉洁高效发展环境的实践与思考

林志建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最佳切入点。众所周知,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决定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从某种程度上讲,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就是“竞争力”,就是“生产力”。泉州市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取向改革比较早,民营企业众多,对环境需求压力较大。在当前金融危机、经济低迷的全球性大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构建廉洁高效的经济发展环境,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乐园,显得十分重要而且必要。

一、泉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着力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具体做法和主要成效体现为“五抓五促”:

(一)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审批提速增效

泉州市于2006年7月设立市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集中审批服务大厅,开发网上审批管理信息平台,着手推行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六个强化”。一是强化职能整合。将具有审批职能的市直38个部门、536项审批事项统一归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25个审批职能较多的部门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全部设立审核审批科,进驻中心集中办公;同时,扩大监管范围,将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产交易所、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契税征收中心等资源配置的“六大中心”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促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强化简政放权。按照“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次、能放则放”的原则,在全省率先推动市级部门最大限度地向县(市、区)下放行政审批事权。2010年以来推行三轮简政放权,共下放297项市级行政审批事权。各县(市、区)同步开展简政强镇工作,充实镇级审批职能,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事。全市各县(市、区)共下放了302个县级审批事权给乡镇。三是强化流程再造。将投资建设项目分为五个阶段,分别确定牵头部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遵循“能优则优、能快则快”的原则,对保留的市级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原则上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精简提速后,目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当场即办率达到63.1%。市级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共压缩承诺时限2340个工作日,平均每个审批项目提速5.7个工作日。四是强化技术支撑。创建了具有外网预申报、内网预审批和电子监察功能的新型技术平台,目前已有审批项目多、关联度大的24个部门178个项目实行全程式网上审批,传统审批逐步向网上审批转变。五是强化上下协调。抓好县、重点乡镇两级网上审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市、县和部分重点乡镇三级审批流程无缝连接和审批网络全面对接,促进各自审批向联动审批转变。六是强化监察管理。市效能办设立行政审批监督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2008年,泉州市出台了《泉州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试行)》和《泉州市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试行)》确保审批权的规范有序运作。2011年12月20日,泉州市建成了行政电子综合监察系统,设置28个监察点,实现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工程交易、房地产发证等各类行政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电子监察,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透明度,有效地预防利用审批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行为的发生。

(二)抓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投标,有重点地在道路、桥梁港口、水利、公交、物流,以及现代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等行业和领域中推出一批产业化、市场化项目,吸引民营企业进入投资、经营和管理。对企业注册审批制度予以放宽,特别是放宽科技型企业注册资本限制;规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民营企业注册登记的前置审批条件;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部分前置审批事项予以取消的,实行直接登记制;对保留前置审批事项的,实行并联审批制。对获得“泉州市工商信用良好企业”、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出口免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和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试行工商年检免审制。

(三)抓政务公开,促政府决策依法科学透明

泉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的基础上,围绕方便群众、加强监督、民主决策,不断推动办事公开向纵深发展。重点实行有形市场“招拍挂”、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公开制度,从侧重事后办事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公开转变。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早报一线通”、泉州电视台“阳光政务”等栏目,将政务信息直接向公众公开,提供公众查询,并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都组织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专家进行研究论证,都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参加相关会议,参与研究讨论,既集思广益,又实现决策过程的公开与透明。

(四)抓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泉州市于2008年初启动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泉港区政府和安溪县政府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制定规范的裁量标准,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方面对自由裁量权作进一步规范。2008年7月1日起,市、县两级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单位全面推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6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规范,对不包含自由裁量权的行政裁决、给付、监督等3项行政权力制作运行流程图,增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实效。市、县两级执法部门对13689部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涉及条文数48566条;共梳理出行政职权39727项,细化标准89873项。2009年以来,泉州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部门执法特点,分别从规范行为、完善程序、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等方面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集体研究或会审制度、服务承诺、听证制度、责任制度、回避制度、过错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等行政执法配套监督制约制度,2011年,出台了《泉州市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暂行规定》。

(五)抓规范性文件清理,促政府职能调整规范

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规定。2000年以来,每年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逐项审核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累计废止或修改了不符合世贸规则及有悖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并以政府令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开展清理工作,使规范性文件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符合新的法律法规要求,既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又有助于避免因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致使腐败行为发生。

二、泉州市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泉州市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观念滞后

一些部门和地方领导干部对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思想上存在误区,没有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和“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的观念,不能站在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抓环境建设,因而导致有些部门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职能弱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也存在较大差距。(www.chuimin.cn)

(二)政务环境不够优

一些单位和部门以小团体利益为重,权本位、官本位意识浓厚,舍不得放下手中的权力,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有的甚至为了部门利益不惜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有的部门把相关业务委托给了指定的中介,给企业留下了“关门打狗”的坏印象。个别部门检查过于频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单位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下。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言行粗鲁,态度冷、横、硬、冲。有的部门队伍建设抓得不力,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导致一些工作人员素质差,不懂政策,不熟业务,甚至违法违纪。

(三)诚信体系不全

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诚实守信的整体社会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市场经济秩序还需要大力整治。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信用意识不强,信用度很低,招商时好话说尽,项目到手后不兑现承诺,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造成企业引进来、难发展、留不住。这些问题和现象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

(四)监督力度不够大

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的纪律监督、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都为泉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这些监督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度化,缺乏统一的协调推进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一些违法违纪问题惩处的力度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

三、构建泉州市高效廉洁发展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一)以服务发展为导向,构建牢固的廉洁教育机制

一是要持续深化破解“熟人经济”和治理庸懒散活动,破除机关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论“交情”讲“关系”、“三个公章顶不过一个老乡”等现象。二是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牢固树立廉洁意识,自觉反腐倡廉,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三是要严格执行党政纪条规,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严禁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干预市场经营活动,使各类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加速经济建设稳步、快速发展。

(二)以优化服务为目的,构建规范的审批服务机制

一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二是加大行政服务方式创新力度。三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即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向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集中。四是规范行政文书制度。五是积极推进乡镇服务中心建设,推行服务代办制度。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指导,为服务对象提供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帮助和支持。

(三)以部门内控为抓手,构建严密的风险防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部门内控制度体系,继续组织对部门权力进行再清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合理配置机关内部的权力结构,细化部门权力目录,做到内控事项的全方位覆盖,使岗位职责更加明确,权力边界更加清晰。探索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制度,凡各地、各部门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决策,都要按照“谁提交承办、谁负责评估”的原则,组织论证评估其廉政风险。督促指导各部门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经常性的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整改纠错机制。

(四)以民主公开为方向,构建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要督促各级党组织编制党务公开工作目录,加强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着力解决行政权力应公开不公开或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等突出问题;完善双向互动、双向反馈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重大决策公示预告等制度,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共事务决策的参与和监督,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五)以提高实效为要求,构建快速的监督反应机制

一是要突出督查重点。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点内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背科学发展的行为。二是要整合相关督查资源。把党委、政府督查部门和纪委效能监督、执法监督以及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有效地整合起来,构建集效能、民生、项目“三位一体”的“大督察”格局,促进党委和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要创新督查方式。继续采取“五张单”(列清单、发传单、对账单、开药单和给成绩单)督查方式,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开展“五大战役”、“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为民办这实事等重点项目的督查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设廉洁高效。四是要完善监督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继续完善“三大平台”,即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电子综合监察平台,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内涵,实现对审批服务、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五是要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集中管理,并逐步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实施范围,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六是要健全领导干部廉情预警监督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及时提醒谨慎用权,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

(作者系福建省泉州市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