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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路径分析

【摘要】:关于台州市反腐倡廉建设现实路径的几点思考陈章永台州市地处浙江沿海中部,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市场经济先发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发达,市场要素活跃。这些“地方元素”要求我们对台州的反腐倡廉建设作个性化的回答。总结多年来台州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践,今后一个时期,台州反腐倡廉建设之路就是:围绕“权力、干部、资源、资金、社会”等五大重点领域及农村基层这个基础,深入推进“5+1”建设。

关于台州市反腐倡廉建设现实路径的几点思考

陈章永

台州市地处浙江沿海中部,是浙江省乃至全国市场经济先发地区之一,民营经济发达,市场要素活跃。同时,台州民风强悍,民主意识强烈,民意诉求强劲。这里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第一家股份合作企业的诞生地,是全国唯一一个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地区,也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发源地之一。这些“地方元素”要求我们对台州的反腐倡廉建设作个性化的回答。找到一条既能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总体部署,又能完全切合台州实际的反腐倡廉建设之路,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使命。总结多年来台州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实践,今后一个时期,台州反腐倡廉建设之路就是:围绕“权力、干部、资源、资金、社会”等五大重点领域及农村基层这个基础,深入推进“5+1”建设。

一、以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为核心,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权力失控、失范,是公共权力异化并被滥用的主要根源。因此,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的体制机制制度,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第一号工程”。这已成为当前各级各部门的共识。但由于权力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既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又涉及其他多个领域的改革;既涉及多部门的联动推进,又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虽然有一个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框架,但对权力配置和权力结构的优化,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清晰的工作路径。那么,就一个地级市来说,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方面可以有所作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哪里呢?我们认为,这种机制建设应定位在微观领域、操作层面,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列出权力清单。结合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从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方面,依法对各部门现有的全部行政执法权进行全面清理,并提交法制部门逐项审核,该取消的必须取消,该下放的必须下放,该保留的必须逐项登记。二是制定运行规程。行政权力事项经审核确定后,要按照细化、量化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监督机制明示图,努力把自由裁量权压缩到最小空间。三是推行“阳光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报纸、网站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特别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必须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建设网上办事大厅。运用科技手段和网络技术,建设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之间、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所属部门之间,通过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充分运用已建成的电子政务资源,推进各类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跨部门办公和并联审批,并与政府门户网站互联,构建一网式、全时段“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办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五是建立“数字监察”系统。借助电子政务平台,针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和资金管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发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形成全市共用共享的政务实时监督系统网络,第一时间捕捉“非常态”信息,着力构建预防腐败的电子“防火墙”。

二、以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插手和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利益冲突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近五年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问题的违纪违法案件279件,突出表现为投资营利、权力影响、兑现回报、为小团体谋取私利等四种类型。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或不彻底进行治理,那么,在今后一个时期还会有一大批党员干部因此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可以说,利益冲突问题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领导干部最大的廉政风险点。因此,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将是今后推进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是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禁止性规定。要在《廉政准则》的框架下,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更加可操作、更加明确的领导干部行为规定。根据执纪办案、群众举报、网络舆论中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在开展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违规放贷、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专项治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的禁止性具体规定。二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制度。领导干部在整个从政过程中,总有那么一些廉政风险比较高的时段和节点,我们要在这些时段和节点,如干部提拔、岗位调动、分工调整、重要节日、出国(境)等,适时开展廉政风险干预,这就是建立廉政风险干预制度的主要目的。比如,当一个领导干部提拔到新的岗位后,纪委要及时送上一本廉政风险干预指导手册,内容包括新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主要有哪些,曾经有过哪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有哪些具体的纪律规定和廉政要求,从而使他一开始就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切实做到治病于初始、防患于未然。三是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回避交流制度。在台州,领导干部家人经商、办企业的现象十分普遍,而这种“一家两制”的现象,这几年备受社会关注和群众的猜疑。事实上,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加大领导干部异地交流的力度,显得尤为必要。在实际工作中,除了从事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岗位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必须进行交流外,对家人经商,办企业特别是经营规模影响较大的企业的领导干部,必须实行异地任职,并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家人到其任职地经商办企业,通过加大交流力度,阻断权力寻租的利益链。四是完善领导干部利益公开制度。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有关事项报告等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行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特别个人财产情况最大程度地受到监督。

三、以强化市场化配置为手段,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实践证明,实行市场化配置,是实现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腐败最小化的唯一途径。台州生产要素特别是公共资源相对匮乏,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这给监管部门的公职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廉政风险。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就查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5件,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比其他领域更为严峻。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规范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拓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升服务功能,明确各类专业化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主体、交易原则、交易程序、操作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机制。二是要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对市级国有或国有占主导地位的公共资源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在原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四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政府公共资源的资产性、自然性、公共性、服务性等属性标准进行分类,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指导性目录。列入交易目录的各类交易活动,必须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统一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推动公共资源全部进场、规范交易。三是要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和流程,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意见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共资源拓展项目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统一进场的各类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网上远程评标系统,破解招投标领域明招暗定、串标围标和专家评标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难题。制定招投标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检索和公告平台,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做法,逐步形成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和监督办法,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www.chuimin.cn)

四、以提高资金效用和安全为目标,推进财政资金管控体系建设

近年来,台州市财政收支规模快速增长,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点领域。从近几年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问题集中暴露在几个环节:一是资金拨付。一些企业为了能够得到项目主管部门或资金直接拨付的财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特殊关照,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这些人员行贿。二是项目决算。一些工程项目竣工后,承揽工程的企业为了得到财政审价中心的关照,向审价中心工作人员行贿。三是资金存取。一些金融机构为了让政府部门一些专项资金、专项基金存入本银行,给予有关政府工作人员“回扣”。四是资金管理。一些单位将财政性资金随意挪用,私设“小金库”甚至进行私分等等。针对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我们除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外,对一个地区或单位来说,更要重视财政资金的管控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大清理的力度。按照“优化结构、确保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清理整合和规范资金,逐步形成“管理规范、绩效明显”的资金管理机制,使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二是要加大统一管理的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实行审核审批制度,不准其他部门随意支配财政性资金。三是要加大相关制度落实的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促使这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很好的落实。四是要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政府采购近几年来多受人诟病,认为是把原来的分散腐败变成了集中腐败,而且采购价格和质量无法保证。其实,这些问题并不是政府采购制度本身所造成的,而恰恰是政府采购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所致。只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统一监管、尊重市场交易规则,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完全能够得到妥善解决的。五是要加大监督的力度。围绕财政性资金的监管,逐步形成纪检监察、检察、财政、审计齐抓共管,人大、政协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要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多层次、多环节、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和监督氛围。

五、以弘扬廉政文化为抓手,推进社会崇廉体系建设

腐败问题的发生,个人自身素质是决定性因素,体制机制制度是深层次因素,社会环境是外源性因素。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社会环境对他(她)的影响不可小视。当前,从整个社会来看,多数人都对腐败深恶痛绝,深知腐败是社会之癌、党国之瘤。但是,全社会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找关系”、“走后门”还是一些群众办事的首选。因此,大力推进社会崇廉体系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一是要积极推进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要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程,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把廉政文化建设的触角从全党向全社会延伸。进一步深化以“六进”为载体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廉洁机关、廉洁农村、廉洁企业、廉洁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阵地,创新廉洁文化理念,丰富廉洁文化载体,激发廉政文化的巨大活力,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实现廉政文化建设的与时俱进,将崇尚廉洁的价值观内化为全党全社会人人遵守的道德意识和人格准则。二是要不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整合信用服务资源,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努力推动企业和个人两大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企业和公民信用教育,树立诚信理念,强化信用意识,积极营造全党全社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全党全社会“敬廉崇洁、笃诚守信”的共同价值追求。三是要形成社会崇廉的转化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社会评价机制,不断拓展和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形成人人拒绝、抵制、反对腐败的社会氛围。

六、以“廉洁村”创建为载体,推进反腐倡廉强基工程建设

对于台州来说,农村稳则台州稳,5087个行政村是开展台州各项工作,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台州市按照浙江省纪委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廉洁村”创建活动,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但是,台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还仍然十分严峻。2011年,全市涉农信访举报2304件,涉及338个行政村,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89件。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有效化解农村矛盾信访问题,降低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率”这一目标,深入开展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两重”(资金、资产、资源、重大决策、重点工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廉洁村”创建活动。一是加强“三资”管理。着重围绕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银行账户管理、村级银行账户存取短信实时提醒、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小额工程招投标等六项核心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二是加强村级监督组织建设。围绕促进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社区)纪检组织、纪检员队伍的作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考核,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村监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要落实村务监督两级会审、工作报告、工作考核、主要负责人基本报酬等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围绕群众办事更加便捷,进一步巩固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基层便民服务中心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开展“百日培训计划”、“双百”争创等一系列活动,落实好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代办代理制度,变群众跑为干部跑,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作者系浙江省台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