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中年之际则尽力于政治道德之事,欲以化人及物,故于鬼神天道皆所罕言。子产虽正斥之以“天道远,人道迩,灶焉知天道”,而天道之称究未能言。孔子赞《易》,乃明之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当时颇有信鬼神怪异以祈福佑者,孔子常非之:子不语怪、力、乱、神。子疾病,子路请祷。......
2023-11-21
习仲勋同志反腐倡廉思想探析
梁文永 柴 杰 王艳红
2013年是习仲勋同志诞辰100周年,也是党的十八大后的开局之年,认真学习研究习仲勋同志的反腐倡廉思想,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做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反腐败斗争和反腐倡廉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习仲勋同志是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我党、我军卓越的政治工作领导人,是我党第一代与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他公道正派、作风稳健、善思善谋,为中国革命与建设的胜利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方面,习仲勋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从中国国情出发,结合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切合实际、富有真知灼见的重要思想。习仲勋同志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构成了一个逻辑自洽的思想体系,且博大精深,非常丰富。经过一个阶段的初步研究,我们尝试性地将习仲勋同志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直接论述及其在反腐倡廉领域的逻辑运用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借此就教大方:
一、作风朴实,高度重视党的纯洁性建设
习仲勋同志13岁投身共产主义事业,15岁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一生,先后经历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成立之后,他亲身经历了社会主义改造、十年“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的新阶段。既从事过武装斗争,也从事过党的经济建设,既经历过顺境,也遭遇过逆境,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习仲勋同志亲身经历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丰富的经历使习仲勋同志与党的感情深似大海,其高度重视党的利益,时时刻刻将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做法得到了毛泽东同志的高度表扬。在《红日照亮了陕甘高原》一文中,习仲勋回忆:“一九三九年,毛泽东亲笔在一幅约一尺长、五寸宽的漂白布上写了‘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八个大字,上款写‘赠给习仲勋同志’,下属‘毛泽东’。这个题词,我长期带在身边,成了鼓励我努力改造世界观的一面镜子。”[1]正是因为时时刻刻都将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习仲勋同志在担任领导职务后,更加重视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习仲勋同志重视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认为党的纯洁性高于一切。在主持陕甘宁边区工作时,习仲勋要求必须注意“支部整理工作,以纯洁党的组织,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2],“对于那些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和不可救药的蜕化分子,应坚决清除出党。对于个别作风极坏、为大多数群众憎恨的分子,亦应开除党籍。犯有重大罪恶的,还应交法庭审判。对于犯了严重错误的干部和党员都应该给以应有和平的处理,但一般则不要处罚过多和过重”[3]。这样整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觉悟,“增加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干部、党员和群众之间的团结”。[4]
习仲勋同志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飘浮的习气。他曾经批评陕甘宁边区存在的一些情况,“边区党虽有不少实际工作经验,但党内缺乏认真总结的风气,领导人很少亲自参加调查情况与研究报告,报告大半是数字堆砌,现象罗列,没有做到正确地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很多担负领导工作的干部,自己不认真研究中央文件和上级指示,更不领导干部学习;不注意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在政治上团结干部与提高干部;不善于依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而是盲目照搬用过时了的或其他地方的零碎经验”[5]。
习仲勋同志尤其反对官僚主义,他不止一次对各种官僚主义提出严厉批评:“中央号召我们反对辛辛苦苦的官僚主义,大家口头上有拥护,但实际行动中反掉的却很少。有这类毛病的人,表面上是成天开会、谈话、会客、看报告,跑的腿很多,讲话也不少,累得睡眠不足,身体衰弱,甚至星期天也不休息,确确实实是很辛苦的。但他们或是由于死记老经验,看不见新事物,学习不努力,用旧办法对待新问题,担子越担越重,困难越来越多;或是不善于与别人合作共事,喜欢包揽一切大小事情,自己忙碌不堪,别人闲得难受;或者是漫无方向,盲目乱干,碰见哪样做哪样,陷入事务主义泥坑,还有其他等等。”[6]“许多干部工作方法一般化,靠打电话、听汇报、发指示、统计数字来指挥工作。有点像蜻蜓点水一样,漂浮得很,很少深入群众中调查研究,寻求真理。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意见。”[7]“官僚主义是贪污、浪费之母。官僚主义分子,常常就是浪费行为的倡导者、批准者,是贪污行为的掩护者、纵容者。”[8]习仲勋深刻认识到官僚主义的危害性,他认为“无数活生生的事实证明:使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铺张浪费等不良倾向能够存在和发展的,正是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使国家财产、公私经济、群众生产蒙受重大损失的,也是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和下级机关执行工作中的命令主义”[9]。
习仲勋同志一生都在与官僚主义进行坚决的斗争。他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开展学习活动,“一切担负领导工作的干部,都要亲自参加,并带领干部一同学习。提倡认真读书,反复钻研文件,多思考问题的风气。而最重要的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文件精神,检讨工作,检讨思想作风,把那些不遵守党的统一领导,经验主义工作方法,以及那些不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自由主义现象,认真揭发出来,让大家认识清楚,然后实事求是地定出积极改正的办法”[10]。
习仲勋一向反对空谈,反对形式主义。他力主改变会风,要求“每次会议要有充分的准备,准备政府工作报告,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有情况,有分析,有检讨,有方针和办法。那种繁杂琐碎、包罗万象、冗长沉闷的报告是不好的。报好不报坏,报喜不报忧,是不对的。更重要的是准备会议所要解决的问题”[11]。他认为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干部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12]。他主张到基层考察时要轻车简从,据习仲勋的秘书张志功回忆:“1978年秋天,时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的习仲勋同志在广州开完干部会以后,随即到粤东地区搞调查研究。当到了一个调研所在地时,当地的县委书记、县长一班人就远远地在边境迎接,离开时,县委原班人马又远送出境,这好像是早已有的一种礼仪,大家习以为常,但习仲勋同志却非常反感,认为这是劳民伤财,脱离群众,影响很坏,坚决制止了这种做法。在广东任职3年期间,习仲勋同志无论开会、下乡,还是参加外事活动,坐的一直都是一辆小面包车,机关给他配备了豪华进口小轿车,他坚决不坐。他艰苦朴素的作风,给广东的广大干部作出了榜样。”[13]
二、尊崇宪法,运用法治方式反对腐败
习仲勋同志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强调依靠法治的力量来惩治腐败。“要稳定局势,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与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14]
习仲勋同志有鲜明的宪法意识,并且强调执政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遵纪守法的模范。《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宪法性文献,习仲勋非常重视《共同纲领》的实施与监督。新中国成立之初,习仲勋同志主政西北,习仲勋同志要求西北的干部群众必须遵守政府法令,尤其是共同纲领,“要依法办事。现在我们依什么法呢?我看我们现在的法,就是《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就是国家大法,是我们司法工作将来制定具体条例的根据。不管民事刑事,都要根据《共同纲领》的精神,以《共同纲领》作为根本法,来订立法律条文。所以我们司法工作人员必须学习、认真研究《共同纲领》”[15]。“在一切工作中,我们必须完全遵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的一切决议。特别是共产党员应成为执行政策法令的模范。”[16]
1934年11月初,陕甘边苏维埃南梁政府成立,习仲勋当选为苏维埃政府主席。苏维埃政府把惩治贪官污吏、树立廉洁政风列为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通过立法手段将政权建设的大事法治化、制度化。法令制定之后,习仲勋等政府领导带头执行。南梁政府实施的《暂行条令十八条》中规定:“临阵脱逃者处以死刑,破坏枪支者处以死刑,强奸妇女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1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一切缴获要归公。”习仲勋同志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长张步清,私欲膨胀,贪图个人发家致富,刘志丹、习仲勋及时召集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撤销了张步清党内一切职务,给予其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并处劳教两个月的处罚。苏区老百姓听到张步清被免职及处罚等消息,都奔走相告,纷纷称赞说:“习仲勋、刘志丹,个个是清官,走到哪里,哪里晴了天!”[17]
习仲勋不仅重视反腐倡廉的法治建设,更强调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他在1954年的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有关“要有意识地配合中心工作,着重检查一些主要的和带有普遍性的倾向,着重监察一些来自领导机关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带有原则性的重大问题”的论述[18],充分表明他对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视。
习仲勋高度重视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层面推进反腐倡廉法制建设。1990年,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袁雪芬等36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议全国人大设立廉政委员会,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廉政工作监督”的议案。这一议案提出后,立即引起时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的习仲勋同志的注意,他建议将这一提案印发内务司法委员会进行研究审议。随之,中国法学会、中国检察学会召开了廉政法制建设理论讨论会,着重讨论了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问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人还召集座谈会,专门听取了顾问、特约研究员对这一提案的处理意见。
三、提出“民主效能观”,建立反腐倡廉的统一战线
习仲勋同志重视团结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团结作用,从充分发挥民主效能,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尽管习仲勋同志没有直接提到统战工作与反腐倡廉的关系,但从习仲勋同志的一贯思想上看,通过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人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构筑反腐倡廉的统一战线,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习仲勋的思想运用到反腐倡廉领域中的逻辑结论。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习仲勋同志就创造性地提出了“民主效能观”。他指出,“我们已经在军事上、政治上取得胜利,还必须在经济战线上取得胜利。”[19]“为担负起新的任务,我们必须在各方面力求进步。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制度的民主政治,必须健全地发展起来,充分发挥其效能。”[20]
要充分发挥民主政治的效能,就必须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团结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民主监督。他说:“我们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一样,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各民族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西北的事情,是包括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各民族、各阶层、各党派的公事,不是任何一民族、一阶级、一党派的私事,只有团结大家的力量,才能办好,少数人的包办把持,就必然办不好。所以我们共产党就把与党外人士民主合作的统一战线政策,定为党的基本政策,而且这个同党外人士实现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坚定不移的,永远不变的。”[21]习仲勋特别强调,共产党员“要善于坚持真理和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善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善于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22]。
习仲勋结合当时的工作实际讲到:“一切工作,尤其是目前的土地改革工作,光靠共产党员干部是做不了的。必须和广大的非党团干部团结好,鼓励他们过关,和他们一起进入土地改革运动,才能做得好。非党干部有些是地主家庭出身,有的本人还是地主成分,要进行教育,以本人的政治态度,区别对待。凡拥护土地改革,赞助土地改革,出于真心诚意,确有事实表现者,一律欢迎,不得拒绝,不得排斥。”[23]
习仲勋主张大胆启用非党干部,尤其是民主党派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应当检查一下统一战线工作,总结经验,纠正缺点。放手地给予非党干部以履行其职务相当的权力,给人家工作做,并积极帮助人家做出成绩来”[24]。“干部的问题。我们总的是有一个管理干部的组织部,但是统战部也要管干部,负责考核、挑选和推荐一些党外的、各民主党派的干部。”[25]
习仲勋是伟大的政治家,懂得政治的真正内涵,善于通过妥协的政治艺术打开工作局面。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下,妥协不仅是一种制度安排,而且是一种文化,一种行为方式,在反腐倡廉的具体工作方式中,如何团结大多数可以团结的人,将各种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这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关注的现实命题。1954年4月,时任政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在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谈到了妥协与反腐倡廉的关系,他表示,“涉及原则问题的必须坚持,非原则问题的就应当善于同别人妥协”[26]。政治是妥协的艺术,民主是妥协的制度。正如著名政治学者阿克顿所说,“妥协是政治的灵魂,如果不是其全部的话”[27]。
习仲勋非常重视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1951年12月至次年2月,习仲勋亲自主持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据毛泽东手稿披露,1951年12月13日毛泽东亲自给习仲勋有关反腐败情况写下批语(见毛泽东《转发习仲勋关于西北地区反贪污斗争报告的批语》)。习仲勋在给毛泽东并中央的报告中,毫不隐瞒地汇报了西北局扩大会议和西北军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情况,并汇报了计划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反贪污斗争的设想。报告深入分析了腐败的形势、成因及其后果,报告称,“特于八日召集纪委、检察署、法院、财委及人事部的负责干部座谈了一次。初步了解,贪污现象是极其严重的,也是很惊人的。检察署、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单位已查出和受理的贪污案件,共损失国家财产八十余亿元(旧币)。财经系统、公安、司法系统和军事后勤系统贪污现象较严重。各地基本建设工程中,驻京、津、沪等办事机关中,都有不少问题,一般党政机关的总务部门也有不少问题。凡大一点的贪污案件,都牵涉颇广,且多半与奸商勾结。贪污行为已毁坏了一批干部,并染坏了一批干部,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这些事实,说明党内享乐腐化思想确实增长起来,贪污蜕化已成为主要危险”。习仲勋在报告中提出设想,“我们计划于十二月下旬开始整风,各地都集中力量,在短期内进行,最迟于明年二月中旬结束,准备由开展反贪污斗争开头,紧接着检查各种浪费现象,最后联系具体实例,检查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毛泽东对习仲勋的分析及其做法高度肯定,在批示中表示,习仲勋“了解情况,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以后动员群众,开展斗争,即将迎刃而解”。并要求党内重视推广习仲勋的经验,“请各负责同志注意此种经验”,“以后继续推动斗争向前发展”[28]。
四、强调人民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正确的权力观是预防腐败的思想基础。腐败的思想根源在于错误理解手中的权力,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能从思想上认识到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本质,没有认识到权力的运用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和制约。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是为了解放人民大众并以人民大众为革命基本力量的,革命过程就是党和人民结合的过程。但是,要实现党和人民的结合,必须要共产党人心怀人民,积极地去争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革命史上,革命的成功发动和人民对革命的积极参与,都是经过共产党人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的结果。习仲勋就是这样一位密切联系群众的共产党人。习仲勋同志高度重视群众工作,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他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认为“群众中有无限的智慧和无穷的力量,只要我们把群众动员起来了,任何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任何事情都是可以办成功的”[29]。在实际工作中,处处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人民群众着想。在兵运工作中,他与士兵建立密切的联系,进行革命宣传,启发士兵觉悟,培养兵运骨干。在创建照金苏维埃政权过程中,习仲勋“一村一村地做调查研究,一家一户做群众工作,相继组织起农会、贫农团、赤卫队和游击队,同时发动群众进行分粮斗争”,“实行分土地、分粮食、分牛羊、戒烟、戒赌、放足等政策”。在南梁时,习仲勋“挨家挨户地做宣传工作,发动群众配合游击队去分牛羊。这样提高了群众的觉悟,发展了二将川、白马庙川、南梁堡、豹子川、平定川、义正川、吴堡川等地的群众组织”。时任红二十六军第二团团长、亲历这段历史的王世泰回忆说:习仲勋是筹建根据地民主政权的主要负责人,“大量的工作是习仲勋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得他去过问。凡熟悉这段历史的同志,都为仲勋同志扎实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品德、身先士卒的精神所感动,认为他是搞地方工作的一个典范”。1936年6至8月,习仲勋随西征野战军到达甘肃省环县,担任初获解放的中共环县县委书记,工作时间只有两个多月,但其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了中共陕甘宁省委的高度肯定。其中一点就是高度肯定他“注意解决群众的困难,流通苏区的金融,初步改善群众生活,从正确地运用我们的策略中,使苏区的人民及少数民族,消灭了对苏维埃与红军的一切怀疑,乐意地在苏区安居乐业”[30]。得到群众的支持后,党在环县的工作开展得很顺利,“环县建立了六个区党委,三十九个乡支部”[31]。1943年2月,习仲勋同志就任绥德地委书记,上任伊始,习仲勋就提出“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的要求,如何将服务意识转化成行动呢?1944年秋,在绥德地区召开的司法会议上,习仲勋发表了《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讲话,其中讲得很明白:第一,“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第二,“不当官和老爷”;第三,“走出衙门,深入乡村”。[32]
习仲勋在延安《解放日报》上发表文章说:“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比老百姓高明,其实不然,新的创造要在老百姓中找寻。”[33]在主持陕北土地改革时,习仲勋要求“依据老区情况,发展群众进行民主运动,是做好土改、整党以及其他一切工作的根本关键”[34]。1945年底就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不久的习仲勋在布置1946年陕甘宁边区的任务时,就特别指出,要整顿党务,转变作风,克服脱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告诫同志们“永远不要脱离群众”[35]。1948年6月3日在出席新解放的黄龙分区干部会议上,习仲勋再次语重心长地对与会同志们说,我们今天是处于新的环境,过去的工作经验与工作方式,已不适用于目前的具体情况,必须深入群众,……走出机关,走出城市,深入下层,发动群众。只有一心一意地为人民服务,才会有力量,才会有办法。[36]
习仲勋认为,人民满意与否才是检验工作是否成功的标准,他要求“检查工作应以群众发动的程度如何,农民群众中各种问题解决的程度如何为准绳”[37]。
习仲勋尤其强调处理人的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他这样论述司法工作,“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样,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这样,就要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38]。“我们的司法工作的方针就是要团结人民,教育人民,保护人民的正当利益。越是能使老百姓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少打官司,不花钱,不误工,安心生产,这个司法工作就越算做得好。”[39]“我们司法工作者,既是为老百姓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中间,万不能站在老百姓头上。司法工作,如果不从团结老百姓、教育老百姓方面着眼,只会‘断官司’、‘写判决书’的话,即使官司断得清楚,判决书写得漂亮(实际上不可能办到),则这个‘断官司’和‘判决书’的本身,仍将是失败的,因为他和多数人民的要求相差很远。”[40]
正因为习仲勋同志时时刻刻记着人民,习仲勋同志获得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认同,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在遴选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时,毛泽东说:“我们要选择一个年轻的担任西北局书记,他就是习仲勋同志。他是群众领袖,是一个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41]
五、注重实效,突出廉政宣教的思想防线功能
习仲勋同志重视人的思想的导向作用,强调宣传教育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性。习仲勋同志的教育思想和有关新闻宣传的思想对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在陕甘边苏维埃政府时期,苏维埃政府就把干部教育、特别是不断净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心灵,抵挡升官发财的诱惑,树立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防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1934年,创办了陕甘边红军干部学校,后扩展为军政干部学校,刘志丹任校长,习仲勋任政委。学校的培训对象来自红军、游击队的中、下级干部,也有地方干部。先后开办3期,共有200多名红军干部和南梁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参加了学习,受到了教育,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非无产阶级思想。
为解决经济困难的问题,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实行供给制,官兵一致,不分等级。靠打土豪和种公田解决政府和军队供养。南梁政府主席习仲勋带头执行政府工作人员供给制度,从吃饭、穿衣到公文草拟所需笔墨纸张等用品,均由财经委员会按每人的最低需要发给,形成以艰苦为荣的良好风尚,要求所属县、区、乡“从节约一张纸、一寸布、一滴灯油、一根火柴做起”,“防止浪费腐化习气”。并规定“公私费用必须严格分开,一切私人费用均不能公家出账,禁止办高价酒席”,“坚持廉洁节约作风,严厉反对贪污腐化现象”。有效地防止了奢侈浪费现象的发生,使陇东老区各级政府党员、干部自觉把艰苦奋斗、廉洁节约视为自觉行动,身体力行。
习仲勋重视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他在1954年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谈到,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42]习仲勋认为,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一点,就是要善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做好这一条才能使干部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并经常保持饱满的情绪”[43]。同时,要“自觉地向工农学习,同工农相结合,同实际相结合。既勇于‘向上攀登’,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又勤于‘向下深入’。广泛联系群众和实际”[44]。
习仲勋同志重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在反腐倡廉的重要作用,强调媒体在宣传教育上要突出实效,要有针对性,要重视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他在1954年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善于利用报纸这一有利武器”[45]。“报纸是什么?是一种工具。边区干部一定要明白,《边区群众报》是指导工作的工具,也是指导干部学习的工具。有的干部说:我们曾经不知道要做些什么,或者不知道怎样去做,看罢群众报才知道。我们干部进入和平建设时期,要学会新的更多的本领、新的更多的知识,从哪里来学?《边区群众报》是一个很好的学校。所以我们不论领导机关和干部,都要好好重视这个报纸。经过它交换经验,哪里有新的好的工作方法,做好了新的工作范例,就写出来登在报上,别的地方也就读到了,大家来学;哪里有不好的事情、不好的作风,也写出来登在报上,批评一下,别的地方也就读到了,大家也就警惕了,不再犯同样的毛病。”[46]“我们要好好表扬工作做得好的,但也要批评工作做坏了的。我们革命同志是不怕而且要有自我批评的。”[47]
习仲勋同志认为,“新闻工作就是群众工作”[48],党的新闻工作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在对新华社讲话时,习仲勋说:“对新华社的编辑业务工作我也提几点希望,也就是几个字”——真,新闻必须真实;短,新闻、通讯、文章都要短,长了没人看;快,新闻报道的时间性很强,不快就成旧闻了;活,要生动活泼,不要老一套,老框框,老面孔,那些没人看;强,思想强,政策性强,针对性强。[49]
从习仲勋同志对子女的教育可以看出,习仲勋进行思想教育的一大特点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根据习仲勋夫人齐心同志的回忆,在担任副总理兼国务院秘书长之后,习仲勋依然给四个孩子洗澡、洗衣服,从来没有请过保姆。他非常重视从严教子,两个儿子从小就穿姐姐穿剩下的衣服或者是花布鞋,记得老大近平因同学笑话而不愿意穿女孩子的鞋子时,爸爸习仲勋却对他说:“染染穿一样”。就是在习仲勋同志的影响下,勤俭节约、不骄不躁成了他们的家风。[50]抚今追昔,我们不得不愈发崇敬习仲勋同志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清廉俭朴、亲近人民的道德品质,任劳任怨、求真务实、民主谦逊、严于律己的优良作风。
六、重视信访举报,顺应人民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期待
信访工作是我们党结合我国实际和国情,为更好地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创造性地建立的一种工作制度。信访制度可以使党和政府更好地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是革命战争年代党和人民一体同心优良传统的延续。
习仲勋同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担任陕甘宁边区领导人时,习仲勋同志就非常重视信访工作,1943年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政纪总则草案》规定:“各下级政府或政务人员,如接到人民向上级政府控告的诉状,特别是控告政务人员的诉状,需随时负责转呈上级政府,不得有任何阻难,亦不得置之不理”。《陕甘宁边区政府政务人员公约》也要求政务人员“要善于联系群众,要了解群众情绪,关心群众需要,倾听群众批评”。“要站在群众之中,不要站在群众之上”。1945年9月,边区政府还专门向各级政府发出了《各县政府对人民控告干部的案件应及时认真负责处理》的命令,指出:“一部分政府人员同人民的关系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而人民敢于向政府控告,则是好的现象。”命令还规定:“以后凡遇此种控告,不论是由本府交办的或人民直接呈诉的,你们必须认真负责的、实事求是的切实查明,公平处理,切不可敷衍了事,更不可有偏袒政务人员的行为。”
新中国建国以后,习仲勋同志更为重视信访工作。1957年,国务院主持召开全国来信来访工作会议,习仲勋同志在大会上做讲话,这次讲话集中体现了习仲勋同志对信访工作的看法。习仲勋同志认为,对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进工作。提高认识是最根本的问题。所谓提高认识,就是解决没有群众观点,不关心群众疾苦和群众利益的思想问题,在整风运动中间,我们是边整边改,处理来信来访工作是必须首先改,而且也能够马上改”。习仲勋同志认识到官僚主义是做好信访工作最大的障碍,因此“要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哪里呢?首先表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领导人管得少,只是少数人动手,多数人不动手。其次是照搬照转,错转、错办,处理草率,互相推诿的现象严重”。产生官僚主义的根本原因,在于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逐渐远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主管方面。就是全国胜利,领导机关进城后,生活、工作环境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对我们干部的思想意识有一定的影响,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什么呢?就是和群众离得远了,群众观点减弱了,对群众生活疾苦的关怀淡薄了”。
习仲勋认为,“现在人民来信来访是一个什么形势呢?我看形势是越来越紧张,究竟会紧张到什么时候,现在还很难说。因为现在的形势,是矛盾大量涌现的时候,而且来信来访也起了一些变化,特别是来访”。要应对这一局面,必须要做到“第一,以整风文件为武器,教育我们的干部;第二,发现了缺点和错误,要立即改正,发现了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第三,领导人和老干部要带头”。习仲勋同志对信访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一是要加强领导,“来信来访工作,党委必须有一位书记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必须有一位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管”。二是要积极主动,“处理问题要争取主动,摆脱现在的被动局面”。三是要建立专门机构,“实行专职机构,专人负责与大家动手相结合的办法”。四是改进转办办法,“凡是应该中央机关处理的,而且中央机关容易处理的,一律由中央直接处理,不要下转”,“必须实行层层负责的办法,避免一律照抄照转”。五是要还清历史账,“清理积案”。六是加强对涉及干部案件的处理,对“控告案件干部的处理,应按管理干部名单范围的原则办理。分级管理,控告县以下的党员干部,由县监委处理;控告非党干部,有监察机构的由监察部门处理,没有监察机构的由县人民委员会处理”[51]。
习仲勋反腐倡廉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特征,尤其突出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凸显了反腐倡廉的实效观,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有为才有威。正如习仲勋同志早在1954年在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那样,“监察工作首先要以实际的成就来引起大家的重视,监察工作者要通过自己长期艰苦的努力来建立威信”[52]。2013年,时值习仲勋同志诞生100周年,我们在缅怀习仲勋同志伟大功勋的同时,结合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特征,总结、学习他有关反腐倡廉的思想精髓,对于当前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工作,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作者梁文永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法学博士后、财政学博士后;柴杰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教务部干部、哲学硕士;王艳红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
【注释】
[1]《红日照亮了陕甘高原》,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页。
[2]《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页。
[3]《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4页。(www.chuimin.cn)
[4]《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5页。
[5]《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页。
[6]《充分发挥民主效能,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2页。
[7]《关于长葛调查的两个报告》,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页。
[8]《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4页。
[9]《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8页。
[10]《关于陕甘宁边区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1页。
[11]《充分发挥民主效能,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页
[12]《稳定是国家的最高利益》,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8页。
[13]张志功:《高风亮节励后人——回忆在习仲勋同志身边的日子》,《秘书工作》2005年第11期。
[14]《稳定是国家的最高利益》,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77页。
[15]《掌握情况,依法办事》,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5页。
[16]《当好西北人民的勤务员》,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17]詹玲:“论《刘志丹》——一部命运坎坷的小说”,载《文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8]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1949—2009)》第2卷,2009年7月版,第695页。
[19]《充分发挥民主效能,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页。
[20]《充分发挥民主效能,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8—129页。
[21]《坚持与党外人士合作的统一战线政策》,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9—110页。
[22]《当好西北人民的勤务员》,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23]《动员一切力量,为完成甘肃全省土地改革而斗争》,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页。
[24]《动员一切力量,为完成甘肃全省土地改革而斗争》,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0—181页。
[25]《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1页。
[26]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1949—2009)》第2卷,2009年7月版,第695页。
[27]李福岩:《从古典自由主义到现代自由主义——阿克顿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评析》,载《学习论坛》2011年第1期。
[28]毛泽东:《转发习仲勋关于西北地区反贪污斗争报告的批语(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参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史网,http://www.hprc.org.cn/hyb1drzz/dhgj/mzdzz/wg1/200908/t20090810_23529.htm1,2012年12月31日登陆。另参杨奎松:《毛泽东与“三反”运动》,载《史林》2006年第4期。
[29]《充分发挥民主效能,在经济战线上打胜仗》,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0页。
[30]马超、张凤霞:《习仲勋在创建陕甘南梁革命根据地中的贡献及基本经验》,载《甘肃理论学刊》2012年第2期。另参刘大新:《习仲勋对创建陕甘边革命根据地的贡献》,见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qyswdx.gs.cn/dx1t/Show Artic1e.asp?Artic1eID=208,2012年12月31日登陆。
[31]《环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6页。
[32]《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11页。
[33]《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页。
[34]《关于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中的若干领导问题》,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35]《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404页。
[36]《习仲勋传》(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75页。
[37]《关于土地改革和整党工作中的若干领导问题》,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页。
[38]《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39]《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40]《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41]汤洛:《毛泽东评赞习仲勋》,载《炎黄春秋》1999年第11期。
[42]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1949—2009)》第2卷,2009年7月版,第695页。
[43]《动员一切力量,为完成甘肃全省土地改革而斗争》,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页。
[44]《在纪念五四运动六十七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25页。
[45]参《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1949—2009)》第2卷,2009年7月版,第695页。
[46]《庆贺〈边区群众报〉六周年》,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23页。
[47]《庆贺〈边区群众报〉六周年》,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页。
[48]《新闻工作就是群众工作》,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4页。
[49]《在新华社建社五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1—362页。
[50]青年周末:《习近平母亲回忆:习仲勋视教子为天伦之乐》,载人民网http://po1itics.peop1e.com.cn/GB/1026/7027903.htm1,2013年12月31日登陆。
[51]《在全国来信来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见《习仲勋文选》,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253页。
[52]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年实录(1949—2009)》第2卷,2009年7月版,第6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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