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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优环境促发展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一是坚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报告制度。年中召开浙江省“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工作座谈会和现场观摩会,总结交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广优环境促发展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和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

关于深化“优环境 促发展”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王海超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深化“三服务一满意”(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实践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连续五年在全省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部署开展“优环境促发展”专项活动,特别是在2012年“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中,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机制日趋成熟,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在此,就活动开展的主要特点成效以及深化拓展作些总结与思索。

一、“优环境 促发展”落实年活动的主要特点和成效

2012年,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部署、创新载体、积极有为地开展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和把握几年来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探索优环境、促发展、惠民生的实践路径,重视典型推广、强调以点带面,推动着活动的深入全面开展。

(一)精心部署,在创新管理中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各部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浙江省优化环境工作一盘棋,形成了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高度重视,党委、政府交任务压担子。一是省委、省政府作出总体部署。2012年初,省委全会、省纪委全会把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纳入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之中;省政府下发《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把“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作为纠风工作的主旋律;分管省长在浙江省纠风工作会议上对“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党政领导十分关注,加强指导。省委书记夏宝龙对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中的行风评议作出批示: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这项工作具有实际的作用。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强作出批示:这个活动很有意义,对评议中反映较多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整改。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对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中的“阳光工程”建设作出批示:这项工作抓得好,实施“阳光工程”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望在良好开展起步工作的基础上,引向深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整合力量,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优环境促发展的大格局。一是坚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报告制度。事前、事中、事后向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报告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情况已经成为一项制度。省政府纠风办在每一项工作启动之前,提交工作实施意见报告,征询意见建议,争取重视和支持;在工作推进环节,按阶段报送进展情况和各地各部门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在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时,汇总工作的整体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设,供领导参考决策,作出具体要求和指示。二是坚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督查制度。以召开工作协调会、发放工作进度推进表、派出工作督查组、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要求报送工作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举一反三,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完善制度,指导和促进浙江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三是坚持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推进制度。年初以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全面动员,激发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活力。年中召开浙江省“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工作座谈会和现场观摩会,总结交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推广优环境促发展的特色做法和典型事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和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年终通过考核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地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实绩,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注重过程、注重绩效、注重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省政府纠风办编发“优环境促发展落实年”工作简报,注重每一个环节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思路、对策、措施、成效,增强全民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识,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创新载体,大兴亲民务实之风。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部署,积极创设工作载体,深入开展“帮万企联万村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和服务功能,竭力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一是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行动。据统计,浙江省共建立项目推进工作服务队5637个,建立和完善项目推进服务制度2953项,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检查9951次。如温州市开展重点项目提速服务活动,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效提质;省交通运输厅开展“进村入企促项目、助推发展走前列”活动;台州市以“审批提速工程”、“督查提效工程”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服务重点项目工作力度。二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浙江省参与“落实年”活动的单位及基层站所数26143个,党员干部走访联系行政村1611876人次,走访联系群众6487754人次,联系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基层站所19098个,列入计划帮助解决的关乎企业、基层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焦点”问题168593个,实际解决问题162124个。如宁波市深入开展“六个加快”专项行动,破解发展中的各类具体问题;省地税局积极推进浙江省地税系统“进万村,访农家”、“进万企,解难题”活动;省工商局深入行政村和企业,开展“问需、问效、问计”活动;省公安厅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三是着力提高政务服务执行力。据统计,浙江省取消和简化行政审批事项8101个,降低公务支出和行政成本6.78亿元,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8146个,涉及金额74.55亿元,建立软环境动态监测点7876个,建立政府服务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工作保障机制2447项,出台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政策9310项。省国税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机制,全面收集纳税人的服务要求;省经信委积极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质量和层次;省水利厅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湖州市深化“比服务、优环境”主题活动。

(二)畅通渠道,在维权护民中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各部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优环境促发展的着力点,搭建和创设平台,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关注、服务和保障民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务环境。

“阳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把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创优发展环境、破解民生难题的重要举措,做到组织有力、措施有效、推进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央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都对我省“阳光工程”建设作了宣传报道。一是工作机制日趋成熟。各市和省级责任部门把“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向纵深拓展、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重协调、强督查,有力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省建设厅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或到项目现场督查,指导推动全省保障性住房“阳光工程”建设。省教育厅推进“阳光招生”,重拳出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全省卫生系统大力实施“阳光用药”工程。省农业厅开展农民负担阳光监管工作。绍兴市将“阳光工程”建设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二是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四大国家战略举措”的落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切实加大制度体系建设。省民政厅在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中充分吸纳“阳光村务”的有关内容,并以立法形式颁布实施。省国资委在省属国有企业中开展“阳光工程”建设,细化权力行使流程控制和监督责任。丽水市以推进“阳光决策”、“阳光交易”、“阳光建设”、“阳光服务”和“阳光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权力阳光运行制度体系。三是公开氛围更加浓厚。省级责任部门充分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台、浙江在线直播,以及政务网、部门刊物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公开权力事项。省人力社保厅开通“阳光政务”平台,全厅177个政务事项,除15项因涉密等原因不公布外,全部上网公开。台州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全市统一的“阳光工程”公开平台。省交投集团建立动态网络平台,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依据、招标工作、工程进展、征地拆迁等12个重点环节实行全公开。四是公开成效逐步显现。大批事关民生、群众关心的权力事项对外公开,实现了让百姓知晓、让百姓受益、让百姓满意的效果。省农负办加大农民负担阳光监管力度,对排查式暗访中发现的79个案例,逐一督办查处。省国土厅实施征地拆迁阳光补偿后,来信来访下降25.3%。全省所有行政村全部设立了村务公开栏,37.5%的村社财务实行按月公开,62.5%的村社按季公开,86.2%的村社实现了逐笔逐项明细公开。

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不断拓宽。省政府纠风办会同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积极创建“四位一体”热线模式,全省各市、县(市、区)实现政风行风热线全覆盖,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新模式。据统计,省级“四位一体”热线平台共有上线嘉宾70多名,接受投诉、咨询1500多个,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各类问题100多个。一是围绕中心,突出“联动”二字。“四位一体”,重在“一体”,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宣传纪工委和四家媒体,组成“四位一体”工作协调小组,形成“纠风牵头、媒体互动、发挥优势、立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四家媒体目标一致、信息共享,有分有合、各有侧重,积极互动、综合监督,合力惠民。如围绕优环境促发展的工作重点,省级各家媒体对“阳光工程”建设、银行系统行风评议等工作进行了集中联动的宣传报道,多家媒体邀请省级机关、银行系统主要负责人上线与网民、听众、观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良好的舆论效果。二是拓宽渠道,突出“畅通”二字。与群众的无缝对接是政风行风热线意义所在,“四位一体”注重打造党和政府的“连心高速”,并保证畅通无阻。党和政府通过热线向社会群众宣传施政方针、政策、措施、成效;通过热线直面社会矛盾,掌握信息动态,与老百姓的生活同行、与社会的热点同步。群众通过热线了解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政策、措施;通过热线直接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通过沟通和对话,疏导情绪和怨气;通过热线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如嘉兴市海盐县强组织、优载体、严考核,打造出“电台有声、电视有像、网络有形、报纸有影”四线并行的行风热线服务民生工作品牌。三是服务群众,突出“解决”二字。建立和完善问题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体作用,要求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各栏目中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能当即答复解决的,当即答复解决;当即不能解决的咨询投诉,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转给主要业务部门牵头处理;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合理吸纳,决不推诿扯皮、拖拉不办。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在线“民生帮帮帮”栏目通过投诉平台,接受网友举报,及时跟踪调查报道,已经为群众解决了3万多个实际问题。《阳光行动》栏目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投诉2983人次,办结回复率91%,问题解决率达91%。

基层站所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按照《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的实施办法》(浙委办〔2011〕101号)文件的要求,全省目前已评出的206个省级、1727个市级、3981个县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和示范单位,积极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创建工作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一是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在深入调研,总结借鉴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基础上,省级层面制订了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建设标准,全面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重在全面推进,改变个别站所(窗口)创建积极性不高,不愿创、不会创的现象,通过优化服务方式,促进基层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杭州市2119家纳入规范化建设的基层站所中已有1888家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占总数的89.1%;宁波市90%以上的部门和行业推行了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建立了服务标准;金华市以部门特色为着力点,分条分线推进基层站所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衢州市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开展基层站所的评价体系建设;省质监局开展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活动,塑造基层站所“监管强、服务优、行风正”的窗口形象。二是基层站所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积极对接。全省各类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尽进”的要求,与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各基层站所从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强化责任考评和双向互动交流等方面做好服务对接,不断扩大服务事项的范围和内容,加强对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服务,提升代办服务功能和质量,成为职能部门指导、服务、支持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的一个有效平台。据统计,全省联系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基层站所已达17223个,占全省基层站所总数的一半多,基层站所委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的事项达14.6万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如宁波余姚市电力局创建驻村服务站,切实解决村民用电难的问题。

(三)动真碰硬,在肃风整纪中优化发展环境

省政府纠风办以专项治理、行风评议等为抓手,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致使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追究责任。

以行风评议服务发展。为充分发挥金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省政府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开展了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市、区)三级行评办、各参评银行接受和处理市民投诉511件,查改银行行风和服务方面问题4735个。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省银行系统取消收费项目1865项,调低收费标准1053项,减少中间业务收费项目2436项,让利43.6亿元。省级23家参评银行群众满意度为91.39%。一是统筹兼顾、扎实推进。部署“实”,评议前,在舟山、义乌、温州先行试点开展评议活动,取得初步经验后全面推开。氛围“浓”,以立体式宣传格局,动态播报评议活动相关情况,省行评办与浙江“交通之声”联合推出了“对话银行”节目。全省各级各类媒体纷纷发表行评活动相关信息报道。纳谏“广”,全省银行系统共发放征求意见函634832份,组织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10416个,走访企业169970家,征集意见建议17485条。整改“严”,各级行评办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查暗访,当面反馈并分级分类交办投诉举报,做到严检查,动真格。据统计,在征求到的34166条意见建议中,已整改落实461条;接到投诉996件,已办结726件。二是创新方法、力求规范。网络评议强互动,在省“廉政在线”网站建立专门的银行系统行风评议门户网页进行即时评议和在线投票;第三方调查重真实,委托第三方进行独立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进一步促进评议规范化运作;分类排名动真格,对省级23家参评银行的群众满意度情况分靠前、中间、靠后三个档次进行排名,发文通报并在行评大会上点评公布。三是成效明显,群众满意。银行系统把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优环境促发展,全力保障“四大国家战略”,着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网点建设,加强作风建设,自身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以专项治理惠民利民。各级纠风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督促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各项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探索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大型零售企业向供货商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把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让群众满意。一是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在深入开展“五项治理”的同时,对去年以来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减缓退免企业税费、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明查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督促整改。二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市级农负办对宁波、嘉兴、台州、舟山4个市的31个县(市、区)农民负担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式暗访,重点对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普惠性惠农资金补贴不到位、不及时或挪用、抵扣,违规向村级组织或农户乱收费等问题进行排摸,对发现的142条案件线索进行核查。三是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巩固。重点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2012年确定撤销或先行停止34个项目、34个收费站点,约取消收费公路里程528公里,年减少通行费4.2亿元。目前,温州、舟山两市已率先成为普通公路不收费的城市。同时,督促全省港航系统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对治理超限超载、打击“黑车”、交警非现场执法等涉路执法行为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防止公路“三乱”问题反弹。

以查办案件严明纪律。把查办案件作为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纠正医疗、教育、公路“三乱”、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纠促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稳定发展。一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行政问责。2012年4月15日,新昌药用胶囊铬超标事件曝光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书记夏宝龙,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先后1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省纪委监察厅铬超标药用胶囊责任追究工作组,对80余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取证,查阅分析了档案材料近千份,收集了相关书证500余份。经监察部审核并报国务院同意,对27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省管干部5名,处级干部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7名。二是加大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2012年,省纠风办共收到群众信访件133件,其中国纠办转办件21件,已办结18件。按照“重点督办、分类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信访件的调处工作。如针对国纠办要求报结的反映仙居、乐清等地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的重点信访件,专门会同省国土厅、建设厅等相关职能部门赴实地进行重点调查和督导,切实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同时,注重对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关注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努力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二、深入推进“优环境促发展”活动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深入推进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意义更显重大。

(一)谋发展之要,全力抓好优环境促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以积极的作为,关注企业、服务民生、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思想上要更重视。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一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上来看,优环境促发展是必然选择。省委、省政府先后提出生态立省、文化大省、法治浙江等目标任务,要求把科学发展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优环境促发展工作通过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法制、市场和信用环境,努力构建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二是从构建国际国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来看,优环境促发展势在必行。当前,世界经济结构正在发生大变革,国内通胀压力持续增大,省内经济发展在尚未解决原有结构性问题的同时,又将面临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趋紧等诸多挑战,面对如此复杂的形势,要在未来国际国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优环境促发展工作任重而道远。三是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上来看,优环境促发展是当务之急。良好的干部作风能凝聚人心,激发和汇聚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巨大发展合力。必须牢固树立抓发展必先抓环境、抓环境必先抓作风的思想,以一流的作风创建一流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和对外吸引力。(www.chuimin.cn)

行动上要更主动。要把积极主动落实到持之以恒的行动上。一是主动学习。通过学习提升政治素养,在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中进一步坚定为社会主义事业优环境促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学习实现自我更新,运用新知识、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通过学习做到科学决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问题。二是潜身调研。开展全面调研,查找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分类调研,寻求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根本途径;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三是积极谋划。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意图和精神实质,超前设定目标;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动态把握和调整工作内容和重点;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时间,明确细化责任。

落实上要更有力。落实是决策的生命,优环境促发展工作要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不做表面文章,不搞敷衍应付,在“执行”二字上下功夫。一要典型引路抓执行。通过抓典型示范,创树一批有生命力、有影响力的典型,注重对典型经验的总结转化、解剖分析,形成规律性的做法,加以宣传推广。二要突出重点抓执行。在整体推进的同时,要善于抓住制约、影响发展环境的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与办法,集中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以重点问题的强势突破带动促进其他工作的落实。三要督促检查抓执行。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通报等机制,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表扬,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从根本上解决被动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虚假执行的问题。

(二)固民生之本,重点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干部作风是影响发展环境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完善民主评议。要紧紧围绕“优环境促发展”这一主题,以深化求完善,以完善求发展。一是增强评议方式方法的科学性。科学选择评议对象,条条与块块结合。块块开展常态化的综合评议,分级对所属所有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评议,促进当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杭州、宁波等地,每年都要开展全面评议。条条开展重点评议,每年选择1~2个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或行业,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量化评议内容,共性与个性结合。内容既要全面完整,体现共性,又要具体可量化,考虑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兼顾个性。要创新发展评议方式,静态与动态结合。把年度评议排名定输赢的静态评议,转变为动态的评议过程,增加日常评议的分量,改变一些单位重“评时”轻“平时”,临时应付评议活动的现象。二是增强评议过程的开放性。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民意调查,参与方案设计,独立进行民意调查、满意度结果的统计和排名,从程序上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因素对结果的影响;充分尊重群众在评议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群众话语权的分量,使测评结果和群众满意度更加真实地反映民意;通过上网公布、新闻媒体监督、举办听证会等方式向社会公示评议结果,并接受群众和参评部门的质询。三是增强评议结果运用的合理性。群众满意度排名不是评议的最终目的。行风评议是评议——整改——再评议——再整改的动态循环过程,对评议时的承诺进行兑现,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对与发展环境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完善,以评促纠、以评促建,才是评议结果的最好运用。

政、媒、民互动,纵深发展政风行风热线。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管媒体,纵深打造电台、电视、报刊、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模式。一是融入中心,选题立项。根据不同时期优环境促发展的重点,年初统一部署,奠定全年热线工作的总基调和总任务。适时动态地组织媒体一同筛选确定具体的重大选题,以“群众利益”作为取舍标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组织实施采访报道。二是注重督查,抓好反馈。建立查处反馈机制,是政风行风热线取得实效的保证。各栏目组及时梳理汇总群众投诉问题,督促参加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并答复群众的咨询投诉问题。纠风部门对部门参加项目情况、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群众满意度抽查情况作出评价,定期通报;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因部门工作不到位、政策不兑现造成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由各级纠风部门组成调查组或转交有关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调查处理。三是互联互动,做强做大。四大媒体要优势互补、积极互动,充分发挥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的优势;各级纠风办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有机结合,构建一个反应迅速、便捷高效、更具影响力的公共话语平台,不断开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新局面。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重拳查处案件。要把案件的查处作为全面履行纠风工作职责的重要环节,以案促教、促改、促纠、促建。一要从纷繁复杂的信息中捕捉案源。信访投诉举报是纠风案件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政风行风热线”平台、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监督员、政风行风监测点等多种载体,直接收集损害群众利益的信息;“人肉搜索”、网络举报、网络爆料等方式已成为网民反映民情,揭露腐败的独特方式;通过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对各种不正之风现象深挖细查,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二要从反映强烈的问题中查处典型。不正之风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在纠正时要善于抓典型。对于那些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严重防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损害群众利益、肆意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粗暴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等,要坚决查处,以高压态势严明党纪政纪法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三要从把握规律的探索中以案促建。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发现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警示和研究对策,使不正之风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些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探索从深层次上、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长效机制,加快政风行风建设的步伐;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曝光、警示教育、舆论宣传,在社会上、广大干部中,尤其是案件发生的行业、系统内形成强大的冲击波,起到事倍功半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益。

(三)开公开之门,深入抓好“阳光工程”建设

2012年,“阳光工程”建设围绕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招生、阳光用药等八项重点内容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要在公开的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回应社会和群众的殷切期盼。

公开全覆盖。“阳光工程”建设要通过对重点领域的突破和难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工作的开展,使参与面、涵盖面、普及面得到整体提升。一是参与主体要广泛。横向上拓宽领域,涵盖所有政府部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一种常态。纵向上向基层延伸,在基层站所、乡镇、村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单位推行,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阳光工程”建设的成效。二是公开内容要全面。根据党务、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拓宽公开内容。原则上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违反有关规定,都要予以全面真实地公开。三是公开形式要丰富。一方面要创新公开载体,结合传统方式与信息手段,利用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网络平台、数字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有效地进行信息公开,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公开宣传“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及时报道活动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过程全透明。“阳光工程”建设要实现“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的全程、动态公开。一是决策公开。通过听证制度、重大问题征询群众意见制度等,在关系民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上,使群众意愿进入决策过程,使公共决策更加集中民智、体现民意。二是执行公开。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全面、系统、动态地公开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使每一个操作环节都经得起推敲和检验。三是结果公开。运作结果是群众关心的核心内容,要根据公开的整体要求,结合每个项目的特点,建立办理结果信息库,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布办理结果。

监督全方位。监督下的公开才是真公开,监督下的阳光才是真阳光。必须健全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体系。一是监督主体要多元。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二是监督方式要多样。专门监督部门要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着重针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外部监督要通过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等对“阳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查、评议,提出意见建议。内部监督要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承担本地、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设立督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三是责任追究要严格。将各地各部门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基层之基,关键抓好基层站所建设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和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当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以点带面、点线成面、全面提升,把创建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努力形成内外协调、上下互动、合力高效的良好局面。

全面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以加强和改进服务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分步推进“创优晋级”。一是标准合理化,充分发挥部门行业的能动性。全省性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要突出共性和全面性,共性标准中要把服务指导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省级各系统各行业分类制定具有系统、行业特色的建设标准,根据职能特点和服务特性作出延伸和拓展,突出个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机制科学化,注重增强合力推进的协调性。省级有关单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县两级主管单位和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严格对照建设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全面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系统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大格局。三是推进加速化,充分调动评先创优的积极性。标准化建设的推进路径是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全面提升,发挥效能。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系统要宏观把握建设工作进度,创新载体,连点成线,实现从“满意站所”到“满意部门(行业)”评创的拓展,推动各系统、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薄弱单位的指导、帮助和督促,让标准化建设成为共识,加快推进进度。标准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动态建设,评星晋级,已达标的站所(服务窗口)要在更高的标准上向“全省一流、全国领先”冲刺,不断提高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着力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和指导。进一步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浙纪发〔2011〕12号),全省所有基层站所都能采取常驻或轮值的方式进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真正做到指导全方位,服务全覆盖,协调全过程,更大力度服务基层群众,更大程度方便基层群众,努力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一要指导全方位。各基层站所要充分发挥职能特点和自身优势,加强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确定专人联系指导,既要加强宏观指导,及时向村级代办员培训宣讲与本系统有关的最新精神、政策和要求,也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指导和现场跟踪指导,让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熟悉掌握各类事项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提升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服务全覆盖。要结合基层实际,将符合本辖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全部纳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并积极向生产服务领域、科技服务领域、流通服务领域延伸,充分发挥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便民办事、促进和谐等功能。三要协调全过程。基层站所要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代办员,协助基层站所收集辖区内群众申办事项的材料,并随时向基层站所报送;认真对待村级代办员或群众的申办事项,受理后要确定具体承办人全程代理;开辟代办代理绿色通道,健全代办代理工作机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服务高效便捷。

努力打造五级公共服务体系互联互动平台。目前,全省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已实现全覆盖,上下业务对应、工作对接、资源共享的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公共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统筹规划,使“五级”力量聚集在人民满意的统一目标上。一是理念互通。加强廉政、勤政、优政教育,使各级公共服务人员真正确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工作标准调整到最高,精神状态调整到最佳,自我要求调整到最严。二是资源共享。整合各类资源,融合主管部门、基层站所服务(服务窗口)、便民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上下左右联动,为企业、群众做好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使中心成为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服务平台。三是高效互动。五级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各自的职能和工作范围,合理设置服务事项,有分有合,相互借鉴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做法和经验,增效提速;信息互通,办事人员进一家站所(服务窗口)或服务中心的门,就能了解查询到所有的相关信息,变进多家门为进一家门、变多次找为一次办、变临时随意办为集中规范办,密切各级公共服务体系的互联互动;建立完善网上公开服务平台,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网上办事网络,将基层站所行政服务审批权限终端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对接,真正实现网上办事的目标。

(五)求长效之计,核心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优环境促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综合的工作,要认真总结全省近年来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方法,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效果。

着眼于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优环境促发展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落实优环境促发展工作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动员,真正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研究本地本部门经济发展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制定有效措施,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多方联动,营造工作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全省优环境促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成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优环境促发展的浓厚氛围。三是纠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纠风系统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加强各个环节的衔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凝聚各个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着眼于保障民权,健全和完善群众机制。“我们发展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注重保障民权、尊重民意、关注民生。一是着力完善群众诉求的表达机制。健全一个与群众日趋强烈的利益表达愿望相匹配的诉求表达机制,为多元的利益主体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诉求表达;创新发展政风行风热线制度,搭建群众与政府沟通的“连心桥”;健全社情民意反映受理制度,及时解决群众的疑问、困难和投诉;健全专项举报制度,对一个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把问题解决在成风之前;健全政风行风监测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化解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二是着力完善群众矛盾的调处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初始状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落实化解责任;健全联合办公机制,组织涉事地方和部门共同会商,解决层层推诿、互相扯皮、回避矛盾的现象,合力攻坚。三是着力完善群众利益的保障机制。群众由于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合法的保障,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来宣泄的行为屡见不鲜。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都要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个案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落实;对责任主体不清的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共同解决;对事涉政策性的问题,通过调整和落实政策化解相关问题;对久拖不决、责任主体不落实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追究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着眼于激励约束,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科学、量化、可操作”的动态评价机制是优环境促发展工作的指挥棒。一是追求评价内容的科学性,综合评价与专项评价相结合。要科学设计、动态调整,做到三个兼顾:共性内容与个性内容兼顾,在对大局意识、工作作风、行政行为、服务意识、工作纪律、组织领导等共性方面进行评价的同时,充分考虑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特点,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短期绩效与长远效益兼顾,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评价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指标,突出对长期效益的评价;全面工作与重点工作兼顾,优环境促发展工作成效是经济、文化、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的综合体现,要注重发展的全面性和协调性。二是注重评价方式的灵活性,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重。不断研究、探索和掌握评价工作规律,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既要根据计分标准形成规范的数字化评价,又要纵向比发展,横向看位次,形成整体效应,提高评价的准确性;绝对值和相对值相结合,既看完成值,又看增加值,充分体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平时评价和定期评价相结合,通过发放工作进度表、重大工作跟踪了解、督促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进行经常性评价,结合年终的定期评价,使评价体系真正反映优环境促发展工作实绩。三是坚持评价主体的立体性,部门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健全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开放式评价体系,把上级评价、专门部门评价、自我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专家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群众评价有机结合起来:上级和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的文件精神、重大部署、政策措施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在行业和部门中纵向比较;各级专门评价部门通过全面、综合的专业评价方法,根据行业和部门在横向中的排名作出全面评价;行业和部门通过自查自纠、开门纳谏、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方式了解本部门、本行业的总体情况;下级部门和工作联系单位通过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深入、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等作出评价;专家从专业的角度对某项工作作出专项的评价;第三方评价和群众评价是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主体,群众和新闻媒体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信访投诉、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平台对部门和行业的公正执法、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进行动态的评价。对多种评价主体设置不同的权重系数,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评价中的分量,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立体式评价机制。

(作者系浙江省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