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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研究:科学化倡廉建设的哲学思考

【摘要】: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哲学思考陈伦哲学是“智慧学”,是科学之科学。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辩证思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自觉克服顾此失彼、畸轻畸重倾向,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既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必须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全过程。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哲学思考

陈 伦

哲学是“智慧学”,是科学之科学。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多学些哲学,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才能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分析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当前,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就需要我们善于运用哲学思维,准确把握形势,创新思路方法,推动工作落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用过程思维看形势,坚定反腐决心

过程思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具有规律可循的过程,不能随意脱离现有发展阶段,犯落后和超越历史的错误。运用过程思维看反腐倡廉形势,必须了解腐败问题存在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历史和现实中去考察,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信心,常抓不懈,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解决腐败问题需要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三个并存”、“两个依然”的总体态势和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腐朽思想和落后文化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在短期内难以彻底根除,党的一些基层组织存在管理不严、软弱涣散等问题。这些特点决定了现阶段反腐败斗争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然是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当前的腐败问题,要求我们既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当前工作,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又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腐败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腐败问题不是中国独有的,当今世界,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不同程度地被腐败问题所困扰。应当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在全方位对外开放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展开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容易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许多新课题新考验。用世界的眼光看待反腐败问题,要求我们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好党自身出现的腐败问题,又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刻警惕西方敌对势力利用腐败问题对我们党和国家蓄意诋毁、分化瓦解的政治图谋;既要从国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又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社会反腐败成果,不断拓宽反腐倡廉建设路径。

我们党有信心、有能力战胜自身的腐败问题。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历来是我们判断形势向好发展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判断反腐倡廉形势,必须充分看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的政治优越性,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成就,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法制保障和文化氛围;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抵御腐败的中坚力量;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我们党探索总结了一系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反腐倡廉理论体系。这些都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优势所在,也是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所在。

用辩证思维谋思路,统筹推进工作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强调用全面的、联系的观点来认识和处理问题。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运用辩证思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自觉克服顾此失彼、畸轻畸重倾向,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要正确把握全局与局部的关系。马克思曾经讲过,部分职能应放到全局的关系中去考察。反腐倡廉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全局、服从服务全局。在工作思路上,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把反腐倡廉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把握,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共进、同频共振;在工作措施上,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新的形势和任务,着眼有效治理和超前防范改革发展中已经暴露或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使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重大举措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在工作效果上,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建设的保障促进作用,把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协调发展。(www.chuimin.cn)

要正确把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二者互为条件、不可偏废。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一方面,始终保持严惩腐败工作力度,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管发生在何时何地,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以震慑打击腐败,警示教育干部。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着力从源头上解决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既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必须贯穿于实际工作的全过程。

要正确把握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解决问题、开展工作都要考虑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有机统一,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重,涉及范围广,一定要善于抓住重点,分清主次先后,把握轻重缓急,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丢了西瓜捡芝麻。当前要紧紧围绕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抓落实、见成效,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要正确把握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既有阶段性任务也有战略性目标,既有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统筹安排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必须把当前任务与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战略上总体规划、战术上分步实施,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抓紧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阶段性成果;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积极稳妥,科学规划,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

用实践思维抓落实,力求工作实效

实践思维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点的哲学思维方式,强调按照人的实践活动的本性及其方式观察和认识世界,思考和解决问题。抓落实是将主观范畴内的事物转化为客观现实的过程,是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过程,是任何一项工作都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运用实践思维抓落实,必须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反腐倡廉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变成实际行动,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实现“知”与“行”的有机统一。

结合实际抓落实。坚持面向实际、紧密联系实际,这是抓落实必须掌握的重要方法。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就要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对立统一,注重中央精神与地方实际的有机结合,将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细化为可操作性强的任务措施,做到上级要求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做法特色化,使各项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富有成效。

遵循规律抓落实。在实践中把握规律、用规律指导实践,这是抓落实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是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动态过程,只有不断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保持生命力和创造力。坚持在深入群众中探索规律,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将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上升为规律性认识,在理性思考基础上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工作水平。坚持在总结工作中发现规律,加强对特定时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系统梳理,从正反两方面把握特点规律,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在推进落实中运用规律,提升工作效果。

锲而不舍抓落实。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这是抓落实必须具备的政治勇气。实践观点告诉我们,抓落实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问题,必然要经历曲折和反复。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既要有科学的方法,还要有科学的态度,尤其是面对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纠而复生、消而复长,要具有一种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半途而废、虎头蛇尾;要坚持不懈地抓,不能遇到困难绕道走,见到难题就躲避;要义无反顾地抓,不能怕担责任找理由,计较得失讲条件。

(作者系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