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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新世纪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研究

【摘要】:胡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我国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的整体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第三节 统筹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必须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信息化迅速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不断深入,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利用国家经济社会资源加快国防和军队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胡主席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坚持勤俭建军,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我们要认真贯彻胡主席的指示精神,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的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厚的资源和持续发展的后劲。

一、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有效机制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其通俗的含义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总体上把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一方面是“军转民”,另一方面是“民转军”,并且把这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两条腿走路”。所谓“军转民”,是指在确保部队武器装备需要的前提下,发挥军工企业高科技优势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民用工业技术和产品水平的提高,并将现有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的富余科研生产能力转化为大力开发和生产民用产品,直接参加国民经济建设;所谓“民转军”,是指发挥民用企业特别是民用高科技企业参与国防科技工业的作用。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现代化的重要工业和技术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独立自主地建设和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的整体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专业门类基本齐全、科研生产手段基本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不仅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优良作风的国防科技工业人才队伍,为我国自主研制生产武器装备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而且国防科技工业已成为国家经济、科技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国防现代化重要的物质基础,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支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资源配置和分配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企业产权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飞速发展,已经基本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市场经济新格局。但目前,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在体制上存在军民分割、自我封闭、行业垄断,按照隶属关系认定身份,政府和军队在规划、布局、监督等方面存在不统一,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难以真正做到面向全国调动军工和民品资源;在机制上存在没有完全建立起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发展军民两用技术缺乏国家统一规划和指导,推动困难等问题。要真正建立起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体制就必须大刀阔斧地破除旧体制的束缚,创建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体制和竞争、评价、激励、监督机制的建立。

二、建立“小核心、大协作”的大国防工业体系

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是把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两项战略任务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举措,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理论思想。军民结合是平战结合的基础,平战结合是军民结合的目标,军品优先是军民结合的条件,以民养军是军民结合的组织形式。同时,这一方针也是一个发展的理论思想,我们要在坚持中发展,发展中坚持。现在的军民结合已不再是军工企业内部简单的军品生产与民品生产的结合,而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资源与全社会科技和经济资源的结合,改变民品与军品独立发展的状况,实现军民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以民养军也不再单纯是以单位的民品发展来保障军品生产能力,而是利用全社会科研生产力量,保障武器装备的供给。

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核心是推进军工体制改革,把军工纳入整个经济发展范围,结束“另外一个天地”的时代,建立开放的、动态的国防科研生产体系。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体制,就是要打破军工封闭的状态和军民分割的界限,军可转民,民也可参军,将二者融为一体的过程与状态。通过军工高技术转为民用,对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倍增”效用;通过军民技术的互动、互补,使武器装备的发展立足于全社会的经济科技力量,提高武器装备的性能和水平,带动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目标是建立“小核心,大协作”的大国防科研生产体系。当前的任务是通过现有军工能力结构调整和政策法规的修订,为“军转民”和“民转军”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一方面,对现有大而全、小而全、军民分割、摊子大、水平低、负担沉重的军工基础,只保留部分必要的军事专用的核心能力,推进军工能力、结构、布局调整和军工改革脱困方案的落实,使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和不再承担军品任务的企业,通过关闭破产、摘帽消号等方式,退出市场和军工序列,整合先进的科研和生产要素,形成国防科研生产的“小核心”。另一方面,要破除军工“特殊”的神秘色彩,摆脱原来固有的按“出身”和“血缘”划分行业的思想,改革宏观管理体系,调整军品科研生产、采购、价格、税收融资政策和军品标准,除少数特殊军品外,应按照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让全社会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军品科研生产,有进有退,形成国防科研生产的社会“大协作”体系。(www.chuimin.cn)

三、规范技术标准,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

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是当今世界的基本趋势。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重合。目前,美国商务部和国防部各自列出的关键技术中,有85%是重合的,纯军事技术只有15%。俄罗斯认为军工系统中70%以上的技术可军民两用。我国两用技术发展起步晚,但近年来发展很快。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规划,今后15年将是我国两用技术大发展的时期。在当今时代,一个国家只有建立了发达的两用技术平台,才能从总体上消除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的分割状态,用一个经济技术基础,生产民品和军品两种产品,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发展两用技术的好处很多:一是可以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最先进的技术力量研制生产武器装备,同时也可以用最先进的技术力量研制生产高新技术含量的民品,从而大大提高国家综合国力;二是可以提高平战转换速度;三是可以大幅度降低武器装备的研发成本。今后我们要大发展,就必须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对发展两用技术作出全面、长远的规划,真正做到寓“国防科技实力建设”于“国防科技潜力建设”之中。

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是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战略方针,促进军民一体化,达到一技多用、一技多能目的的关键环节,是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规范。军品的质量标准(军标)一般比民品高,但是军标不是越高越好,只要满足军事要求就可以了。过高的军标,会造成极大的浪费,会阻碍很多民用技术为军所用,会减弱军民一体化的发展。因此,国防科技工业建设,要坚决打破军民分离的格局,尽最大努力建设军民通用的技术标准,减少军事专用品的种类,构建“军民一体化”运行模式。为了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系统技术和管理的标准化,我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已经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平台的比例尺系列及内容、专用GIS平台软件和工具软件开发规范、国民经济动员管理信息图式符号等方面的国家标准进行了规划和研究。有的地区已经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展示了国防科技工业信息化建设的美好前景。

目前,在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上已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展。如在动员系统信息化建设上,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了以北京为中心、多种通信手段相结合,以公众通信网为主体、专用通信网相结合的现代化通信网络系统。在信息技术和系统理论方面,我国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一些重要领域,如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压缩与传输技术、系统兼容技术以及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建设等,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以“金”字工程为代表的信息化建设正迅猛发展,国家准备用3-5年的时间建成覆盖全国、连接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及所有中心城市的中速传输、开放性交互式的公用信息网。到2010年,将建成我国自己的信息高速公路宽带业务数字网。这些系统的建成,为经济动员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四、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

国防科技工业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牵引作用。一个时代、一个社会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往往首先产生于军事领域,尔后再由军事领域向民用领域转移,推动民用产业的升级换代,这是一个规律。现在美国最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关键的技术系统,几乎都是在军事需求带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的核工业是在当年发展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下启动的,航天技术是在当年的“阿波罗登月计划”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计算机产业、信息产业是当年需要计算导弹轨迹而发展起来的,遍布世界的因特网也是美国国防部1993年耗资6亿美元用于“国家信息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才搞起来的。我国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尽管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带动能力还比较弱,但在高新技术发展方面却有着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两弹一星”到“神舟五号”、“神舟六号”,国家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国防科技工业的牵引。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当年原子弹和氢弹的研制,就不会有今天秦山、大亚湾等核电站的并网发电;如果没有当时军工船舶制造业的投入,就不会有世界第三位造船大国的地位。

为了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在加强国防建设时必须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澄清模糊认识,发挥国防建设的经济功能。在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上,人们往往容易产生模糊认识:认为国防投入是纯消耗性的,对经济发展不起任何推动作用。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事情应当两方面看。一方面,国防投入从总体上是非生产性的,超出国家安全需要的国防投入对国民经济发展是有害的。另一方面,只要把国防投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并且充分发挥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国防建设就会对经济发展起重要的牵引和推动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有: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改善经济布局;军队以各种形式直接参加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等等。二是在国家基本经济建设中体现国防要求。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战时需要,寓“战场建设”于“经济建设”之中。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既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是国防建设特别是战场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及地方在进行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考虑到军事需求,做到一笔投资能获平时、战时两种效益。在铁路建设中,应考虑军事装备的装卸载需要,完善军事运输装卸设施建设。在公路网建设中,应考虑军队机动、军事运输需要,对一些重要交通线的设计,要具备坦克等重型军事装备的通行能力,并选用高速公路修建飞机跑道。在机场兴建和扩建中,应考虑大中型运输机、轰炸机的使用需求,完善机场使用条件。在兴建港口码头时,应考虑战时水上运输保障需要,对主要战略方向的水路运输应建造能停靠江海直达轮的深水泊位和滚装码头。在信息产业中,应考虑战备通信利用程度,完善配套应急通信建设,特别是在发展“信息高速公路”时,应为战时预留一定容量。在大中城市基建工作中,应考虑战时防护的需要,完善配套人防设施建设。在重要方向和重点地区的开发建设中,应考虑作战的需要,形成具备战役要素的战场条件。这样,就能在国防费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社会经济对国防建设的支撑作用,有效地减少国防建设资金的总量投入。三是在布局上兼顾国防原则和经济原则。在信息化战争条件下,依然存在着国防经济布局问题。而对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来说,在经济布局过程中特别需要把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结合起来。结合历史经验教训,我们今天在中西部开发和其他区域性开发的过程中,应当为国家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负责。在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战略后方基地建设这篇大文章。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应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布局进行适度调整。在我国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国家的生产力与科技力,国家的财富与资源,过于集中于沿海一线、沿边一线、沿江一线,这种“新三线”,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的安全隐患。必须把经济建设的“棋局”和未来军事斗争的“战局”统筹考虑。国家的经济布局要考虑四个结合:东部与西部结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安全与效益结合,专业化与多样化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