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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民主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研究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把民主变成党的具体组织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同于以往秘密团体和宗派组织的集中和个人独裁。

第二节 社会民主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

民主集中制思想最初由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和领导共产主义同盟第一国际时,针对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建设而提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党要领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不能只靠少数人,不能搞个人独裁,而必须依靠人民群众集体的智慧,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度。在共产主义者同盟时期,党的“组织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62)盟员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共产主义同盟这个国际组织根据民主的原则进行管理。到1889年,恩格斯相当充分地论述了党内民主的问题。他认为,党的无产阶级本质决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应该是民主的而不是专制的。对于一个群众性的党来说,充分的党内民主生活是发挥全党积极性,培养新党员,揭露和战胜各类腐化分子的基本条件。(63)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把民主变成党的具体组织制度。恩格斯提出,党应当定期举行代表大会,使全党有更多的发表意见的机会,由它来纠正党的领导人的错误并罢免某些领导者。还十分强调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之间是平等式的同志关系,他们之间要经常性开展相互批评,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能够自觉接受普通党员的批评与监督。党内的批评与争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达到团结,从而增强党的战斗力。恩格斯建议德国社会党的领导人要创办刊物,利用这种刊物在纲领和既定策略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反对党采取的某些步骤,并在不违反党的道德的范围内自由批评纲领和策略。马克思恩格斯不仅强调民主原则的重要性,同时强调无产阶级政党应该实行集中领导。针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主张的“支部自治”、“自由联合”等观点,马克思恩格斯深入地论述了党的集中和纪律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要想战胜强大的敌人,就必须把自己的所有力量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而要做到这点,就需要集中领导和高度权威。如果每个党的支部和党员都随心所欲、各行其是,党就会陷入瓦解和崩溃。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同于以往秘密团体和宗派组织的集中和个人独裁。党的章程、纲领和决议都是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形成的,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下次代表大会上提出来讨论。党的权力机关是自下而上地选举产生的,其职责由代表大会确定,并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的组织和行动的统一,是在思想理论一致的基础上逐步地自觉地实现,不是依靠强制性手段来维持。民主制中的少数服从多数,本身就是集中。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集中,是民主本身包含的集中,而不是民主之外的集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民主与集中、自治与权威都是相对的东西,不应该将任何一方绝对化。恩格斯说:“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64)第二国际理论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思想作了进一步辩论。(www.chuim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