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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贸易救济体系深度分析

【摘要】:通过此次修订,印度版权法实现了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完全接轨。

2.6 印度贸易救济体系分析

2.6.1 主管政府机构

(一)印度商工部

印度商工部(Ministry of Commerce&Industry)是印度对外贸易的主管部门,负责外贸政策的制订、多双边贸易谈判、反倾销以及WTO事务等。商工部下设两大部门,即商业部(Department of Commerce)和工业部(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Policy&Promotion)。商业部主管对外贸易事务,负责制定国际商务政策、进出口贸易政策及实施相关管理,制定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等。商业部下面又设有两个部门,即对外贸易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Foreign Trade)和供应与销售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Supplies&Disposals(DGS&D))。

(二)印度竞争委员会

印度竞争委员会(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 India,简称CCI)是根据2002年《竞争法》第三章的规定设立的,拥有调查、执行和审理案件的权力,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10人组成,他们分别来自法律经济、商业、财经等各不同领域。该法的第四章还具体规定了印度竞争委员会的任务、权力与功能,依据该章的规定,印度竞争委员会(CCI)有权依法对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对市场竞争产生或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协议、企业联合以及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进行调查,并且规定CCI在对某一具体案件进行裁决时,必须组成合议庭评议,同时规定了合议庭的组成、工作程序、裁决的作出以及有关机构对它的监督等问题。例如,当CCI所审查的竞争案件涉及到公共企业,那么其决定就可能会受到像公共企业管制者这样的具有法定权力的组织的影响和干涉。同时,该法的第三章也规定政府可以依法设立执行局,以协助和监督印度竞争委员会的工作。

(三)标准及认证的主管部门——印度标准局(Bureau of Indian Standards(BIS))

印度消费者事务、食品及公共分配部下属的印度标准局(BIS)是印度标准及认证事务的主管部门,其总部设在首都新德里,下辖5个地区办公室,分别管理各自辖内的标准及认证事务。

2.6.2 印度行业协会

印度行业协会的作用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行业协会类似,都是作为各行业的代表与政府就相关政策进行协商,维护行业利益,也进行行业内的自我约束。几乎各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协会和组织,下面介绍印度两个重要的行业协会。

(一)印度工商联合会

印度工商联合会(The Associated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 of India)是印度首要的联合会之一,成立于1920年,其会员覆盖全国,共包括十万多家公司和专业人士。作为首席行业机构,该联合会代表工商业的利益,与政府就政策问题进行沟通,并与国际同类组织交流,来促进双边经济的发展。同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它也可以代表国家和地方的机构参与讨论公私合作等问题。(www.chuimin.cn)

(二)全印度工业协会(All India Association of Industries)

全印度工业协会成立于1956年,它将促进全国工业的持续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其首要目标是为印度的工商业团体服务,为企业和政府之间讨论工商业的有关问题搭建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同时,它也帮助印度的工业面对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挑战,为印度的工业提供了在世界舞台上寻求新机遇的条件。

2.6.3 与贸易有关的政策法规

(一)《1976年关税法

印度《1976年关税法》规定中央政府在特定情况下有征收保护性关税的权力,对于任何货物,如果中央政府经过其认为必要的调查后,认为上述的保护性关税无法有效地达到保护印度生产或制造的类似货物之目的这一目标,或已经超出了这一目标,而且当时的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则中央政府可在“官方文告”中发布通知,在其认为必要的范围内提高或降低此类保护性关税。同时中央政府还有提高进口关税的紧急权力。

该法第9条规定:对受到补贴的进口货物征收保护性关税,并对补贴、倾销各个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

(二)《1992年对外贸易法》

《1992年对外贸易法》的目的是促进印度的进口贸易、扩大出口贸易以及解决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和伴随产生的问题,其中对对外贸易中的各种事项作了详细规定。

(三)《1994年版权(修订)法》

印度最新的版权法是《1994年版权(修订)法》,1999年12月30日,印度进一步对版权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0年1月15日正式实施。通过此次修订,印度版权法实现了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完全接轨。此外,印度在1999年还颁布了《国际版权规则》,将版权的保护扩展至WTO所有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