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千户所属于守御千户所,它们被设在内地,直属后军都督府统辖,应与原东胜左右卫并无直接关系。河套内部的边防要地在陕北东北方向的神木县,自从设立东胜卫之后,东胜“又在神木之外,遂罢神木戍兵”。这样又恢复了洪武年间东胜未设卫之前的冬季守河的旧例。......
2023-11-28
一、山西籍民为兵与东胜等卫的增置
近年研究明代山西行都司的成果中,有从移民角度关注的如郭红《明代山西行都司移民》(《军事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有立足于大同地区边政考证的如张金奎《明代山西行都司卫所、军额、军饷考实》(《大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均曾涉及洪武二十五年增置军卫、移民戍边的情况。此外,洪武二十五年山西籍军一事又是明代除从征、归附、谪发之外的另一种军士来源方式,在明代军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层面的探讨详见台湾学者于志嘉著《明代军户世袭制度》(台湾学生书局1987年版)一书的相关论述。
有人认为洪武二十五年籍军时新置军卫与军士来源地的对应关系无法确认(郭文)。这里笔者结合《选簿》、《实录》对此略作说明如下:
首先应当明确,明代军卫武职选簿并非军卫户籍,而是武官世袭选补的依据。单纯从选簿中武官原籍出发并不能完全解决洪武二十五年抽籍军的来源问题。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武职选簿的确是明代世军制下本卫各级世袭武官的名册,其中自然涉及军官始祖们的从军来历。当然部分军官先祖的从军缘由中也透露出了所在军卫与抽籍军源地之间的联系。台湾学者于志嘉曾将玉林、云川、镇虏三卫的选簿内容重加整理,笔者在此基础上比照《明实录》资料梳理出山西行都司部分军卫与军源地的联系线索。
表3
据于志嘉统计显示,玉林卫中来自于翼城、曲沃、绛县三县的武官总数为83人,占本卫世袭武官总数的62.8%,其中43人确载为洪武二十五年从军者,从军方式为充军或抽充;《实录》“会宁侯张温、都督李胜籍曲沃、翼城、绛县三县民丁为一卫”[19],则玉林卫当是张温、李胜二人所籍之军。云川卫中来自于洪桐、浮山二县武官总数为41人,占总数的31.8%,其中14人确载为洪武二十五年从军者,从军方式为抽充军或充军;《实录》“宣宁侯曹泰、都督马鉴籍洪峒、浮山二县民丁为一卫”推知云川卫是曹泰、马鉴所籍之军。镇虏卫中隰、吉二州及河津、大宁、永和、石楼四县武官总数为45人,占本卫总数的36.5%,其中16人确载为洪武二十五年从军,从军方式为充小旗、充小甲、充总旗、充总甲、抽充军、充军;结合《实录》“全宁侯孙恪籍隰、吉二州及石楼、永和、大宁、河津四县民丁为一卫”得知为孙恪所籍。以上不厌其烦说明的目的在于指出这些武官的从军始祖都是普通的军士,至多是总旗,因此,在洪武二十五年时,他们都是作为抽充军的对象被抽编入伍的。
在此基础上,《选簿》和《实录》共同反映了山西行都司军卫的士兵原籍。既然山西行都司多数卫所都是洪武二十五年增置的结果,在《选簿》中却看不到山西本籍占有籍贯优势,原因在于:一是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诏致仕武官自指挥而下,俱往东胜、大同等处置卫,人赐钞百五十锭”[20]。于是在《玉林卫选簿》中,我们可以看到非山西籍军官的始祖许多是在洪武朝早期,甚至洪武朝之前即已从军。二是军籍变动造成一定数量的本卫武官迁调别卫,遂使得原在本卫选簿中的档案材料被抽出另附于他卫选簿,也必然造成一部分原山西籍武官脱离原卫。以上两点说明了立于洪武二十五年的山西行都司卫所中山西籍武官数量并未取得绝对优势的原因。即便如此,也正因为上述军卫全系洪武二十五年抽籍新建,所以尽管历年弥久,山西籍的武官仍占有相当大的份额。这当然与那次籍军行为有直接关系。
众建卫所,就需要有大批防军驻防,这样必须首先解决兵源问题,遣将籍军正由于此。史载:洪武二十五年八月,
丁卯,上以山西大同等处宜立军卫,屯田守御,乃谕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有德等曰:“屯田守边,今之良法;而寓兵于农,亦古之令制。与其养兵以困民,曷若使民力耕而自卫。尔等宜往山西布政司集有司耆老,谕以朕意。”乃分命开国公常昇,定远侯王弼,全宁侯孙恪,凤翔侯张龙,永平侯谢成,江阴侯吴高,会宁侯张温,宣宁侯曹泰,徽先伯桑敬,都督陈俊、蒋义、李胜、马鉴往平阳府;安庆侯仇正,怀远侯曹兴,安陆侯吴杰,西凉侯濮玙,都督孙彦、谢熊、袁洪、商暠、徐礼、刘德,指挥李茂之往太原等府,阅民户四丁以上者籍其一为军,蠲其徭役,分隶各卫,赴大同等处开耕屯田。东胜立五卫、大同在城立五卫、大同以东立六卫,卫五千六百人。仍戒其各慎乃事,毋扰于民。[21]
这是一次以山西境内民户为对象的大规模征集军队行为。征兵行动派出的具体负责将领有24员;征兵地区集中于山西布政司所属太原府和平阳府;在建卫规划中拟设立标准军卫16个,合计应征召89600人,也就是9万大军;在军卫分布上,确定以东胜、大同两处作为核心区域,大同以东指的应是万全和宣府地区。四个月后即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诸将向朝廷汇报了籍军成果。(www.chuimin.cn)
壬申,宋国公冯胜等籍民兵还。先是,上遣胜等往太原、平阳选民丁,立部伍,置卫屯田。至是还,以所籍之数奏之:凤翔侯张龙、徽先伯桑敬籍平陆、夏县、芮城三县民丁为一卫;定远侯王弼籍临汾、襄陵、蒲县民丁为一卫;宣宁侯曹泰、都督马鉴籍洪峒、浮山二县民丁为一卫;会宁侯张温、都督李胜籍曲沃、翼城、绛县三县民丁为一卫;都督徐礼籍闻喜、安邑、猗氏三县民丁为一卫;开国公常昇籍霍州、灵石、赵城、汾西四州县民丁为一卫;东平侯韩勋、东莞伯何荣籍绛州及太平县民丁为一卫;江阴侯吴高、都督蒋义籍蒲州及稷山、万泉、临晋、滎(当作“荣”,《校勘记》似误。)河四县民丁为一卫;全宁侯孙恪籍隰、吉二州及石楼、永和、太(当作“大”,《校勘记》似误。)宁、河津四县民丁为一卫;安陆侯吴杰、致仕指挥李茂之籍平遥、太谷、祈县三县民丁为一卫;永平侯谢成籍汾州及汾水(疑为“文水”)、孝义二县民丁为一卫;西凉侯濮玙籍辽、沁、平定三州及乐平、和顺、榆社、武乡、沁源五县民丁为一卫;安庆侯仇正、都督孙彦籍石州、岢岚、保德三州及宁乡、临县、兴县、静乐、岚县、河渠、河津七县民丁为一卫;都督商暠、袁洪籍忻、代二州及崞县、繁峙、五台三县民丁为一卫;怀远侯曹兴籍太原、清源、徐沟、交城、介休五县民丁为一卫;都督刘德籍阳曲、榆次、寿阳、孟县、定襄五县民丁为一卫。[22]
在山西除了平阳府的乡宁、岳阳、垣曲、解州四县外,从绝大多数属县籍出9卫军共50400人;太原府、汾州、辽州、沁州属县全部被籍,得7卫军共39200人。这次征兵除大同府、潞安府、泽州不及外,遍及山西布政司全境,结果造成9万户人口较多的民户成为军户,转归五军都督府管辖。除了大规模的籍军行为以外,明朝还“诏致仕武官自指挥而下,俱往东胜、大同等处置卫,人赐钞百五十锭”[23]。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所籍戍边军人数很可能达不到“广置屯卫”的要求,明廷只好从两个方面对其加以完善。其一是从数量上补充边军人数,即除了此次“籍选”成军外,还增加了谪戍“恩军”[24]。据《明实录》洪武二十六年正月载,“初,靖州会同县山贼王汉等恃险聚众,据天柱龙寨,连接五开、龙里群盗为乱,乘间时出剽掠。命靖州卫发兵讨之,兵至斩获甚多。至是械棋首从五百余人至京,廷臣请诛之。上曰:蛮人为乱,何代无之,但诛其首乱者足矣。其余悉发戍东胜州”[25]。这些靖州俘虏就是发配边关充军的,是典型的“恩军”。
其二是调整前一年新置卫的地理分布,以求平衡。改变军卫分布的原因中无疑包括了减轻军粮运输负担的考虑。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辛巳,置大同后卫及东胜左右、阳和、天城、怀安、万全左右、宣府左右十卫于大同之东;高山、镇朔、定边、玉林、云川、镇虏、宣德七卫于大同之西,皆筑城置兵屯守”[26]。按照洪武二十五年的部署,东胜地方本应增至五卫。可是实际建置过程中,如《明史》所说“二十六年罢中、前、后卫”[27],减少了三卫建制,仅立左右二卫。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以当时的实际来看,实属迫不得已。因按兵制规定东胜五卫,将达28000人,后勤供应顿成问题。朱元璋原意是以兵农合一的屯田制就地解决供给问题,但从削减三卫的情形考虑,东胜当时并未储备足够维持开置五卫屯田兵数所需的存粮而作罢。削减三卫不仅意味着减少了60%的戍军,更重要的是减少了60%的东胜运粮负担,从边防布局上看也更加趋于合理。对于这次重新设立东胜卫的意义,史称“二十五年又筑东胜城于河州东受降城之东,设十六卫,与大同相望。自辽以西,数千里声势联络”[28]。
实际上,山西籍民为兵,戍守大同之举与洪武六年(1373)大同防区边民大规模内迁一事正相反。对于洪武六年的内迁举动,在事后不久就受到了批评。如洪武九年(1376)平遥训导叶伯巨曾上书言“当今事太过者有三”中关于“用刑太繁”的议论里就有详尽评论。他特别提到了山西近边问题,
夫有户口而后田野辟,田野辟而后赋税增。异日百姓苦兵,流离他所,朝廷许之归附。土膏未谙其利,耒耜未安其处,固宜权舆而休养之。残虏四大王窜突山谷,如狐如鼠,以计擒获,或犹可致。乃劳兵讨之,彼之惊骇溃散于无人之地,较奔走则彼熟路而轻行,较生死则彼致死而重战,捕诛数岁,不得首领,亦其固然。乃移启新附之民,尽迁太原诸郡。既许之附,又动之迁,是法不信也。近者已纳税粮之户,虽特旨分释还家;已起户口,虽蒙怜恤,见留开封,期候军士,尚犹枝漫村落,心胆震悸,居民讹动,莫知所为。况太原边郡,外界边鄙,迁徙无常,反易逃匿,甚非朝廷所以安宁塞圉意也。[29]
这段话对自明初以来,朝廷在山西北部的军、政措施,主要是针对边民内迁问题,从负面影响的角度批评了朱元璋,内容上确有合理成分。然而,叶氏却因此次上书言事触及分封制弊病而丢了性命,类似的说法再无人提及。因之,洪武二十五年的这一系列措施中包含着对早期内迁措施的反动,事实上造成山西内地民户外迁边鄙,而且外迁人数应该大大超过了当初的内迁人数。它反而证明“无人区”之说[30]尚有遗漏,毕竟边境军户数的大幅度增加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洪武二十六年正式建立山西行都司17卫之后的几年中,明朝不断从内地抽调军队协助边军筑城、戍守。洪武二十六年正月“敕周王、晋王发属卫官军,筑城屯田于塞北”[31],考虑到当时正在施行的边防举措,两王属卫“屯田塞北”的地区应该就在山西行都司新设军卫的范围内。洪武二十七年三月,朝廷又“发山西军士筑东胜城,北平军士筑宣府城”[32]。洪武二十八年正月“辛亥,遣使敕周王发河南都指挥使司属卫马步官军三万四千余人往塞北筑城屯田……甲寅,遣使敕晋王发山西都指挥使司属卫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筑城屯田”[33]。甚至在洪武三十年四月“辛卯,上以书谕今上曰:‘玉林、天城皆西北要地,非坚城深池不可以守。今山西军已筑玉林城,其天城城宜令北平军士筑之,期今岁完。否则来年完之,毋促役以困其力也’”[34]。以上四条材料联系起来分析,能发现:第一,诸王属卫军士屯田筑城持续了五年以上的时间;第二,所谓“塞北”的范围也应该从大同行都司辖区扩大到包括大宁都司辖区;第三,到洪武末年,大同行都司属卫的筑城工作仍未结束;第四,大宁都司和山西行都司的边防军中都包含有周、晋二王的属卫军队。
这些认识对于理解靖难之变中燕王军队的构成以及永乐初年山西行都司各卫的内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首先,上述材料中曾言“筑城屯田”,单纯的筑城军士自可役毕内返,而屯田无疑就是在大同以北和大宁等塞北地区长期驻扎。联系上引史料分析可见:其间至少有超过6万内地军士居于塞北地区,于是乎,宁王权领有“带甲八万,革车六千”[35]的庞大军队就有了一种合理的解释。须知,建文初年燕王起兵之际,曾裹挟宁王及所属军队一道南下,这里面很可能就有原属周、晋二王而北迁戍边的军队。戍边军希望内迁的心理很可能被朱棣利用,所以才会有大宁都司轻易地为朱棣所控制的情况出现。其次,由于山西行都司新置各卫的屯田防御计划到洪武末年尚未全部完成,势必造成朱棣对洪武朝拓展防区、塞外置卫计划的怀疑,这也成为永乐初年山西行都司属卫内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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