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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河套周边边政的形成与完善

【摘要】:第四章洪武朝河套边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洪武十一年起相当长的一段岁月中,经过十年厮杀的明与北元关系进入到一个斗争相对平稳的时期。对于“塞王守边”的问题,本文认为,胡蓝两次大狱这类严重的政治事件对整个洪武朝各项制度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两案遭诛杀者超过四万人,洪武朝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消灭殆尽,更严重的是在原军事贵族的心理上产生了深切的恐怖阴影。

第四章 洪武朝河套边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洪武十一年(1378)起相当长的一段岁月中,经过十年厮杀的明与北元关系进入到一个斗争相对平稳的时期。北元方面两位皇帝相继死去,大将扩廓帖木儿也于洪武八年辞世,北元政府的威信和组织能力遭到严重削弱,内部纷争却已在暗中加剧。在此情况下,北元基本上失去了继续组织大规模反攻的能力。而明朝一方,吸取了洪武五年岭北大败的惨痛教训,基于己方军队马军少、步军多,机动能力差,行动容易脱节,后勤供应困难等实际问题,确立了坚守边塞,伺机短距离出击的战略战术。对于朱元璋的北边防御策略,学术界做过不少讨论,清理出了基本线索,然而受到史料倾向性的影响,往往对“九塞王”的作用作出了过高的估计,实际的情况到底怎样呢?(www.chuimin.cn)

对于“塞王守边”的问题,本文认为,胡蓝两次大狱这类严重的政治事件对整个洪武朝各项制度的影响是巨大的。但这不是说“胡蓝之狱”与“亲王守边”具有因果关系,因为血亲诸王分封各地,拱卫中央是朱元璋在立国之初即已确定的重要方针。实际上,政治惨案与边防大计之间的关系既千丝万缕又错综复杂,它以互相交织、制约的互动状态发展起来。胡惟庸案发于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株连国公、列侯、都督二十余人;蓝玉案发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正月,株连彻侯、功臣直至将卒两万人。因两案遭诛杀者超过四万人,洪武朝的精兵强将几乎被消灭殆尽,更严重的是在原军事贵族的心理上产生了深切的恐怖阴影。朱元璋的主观目的之一就是以此建立起皇室血缘军事集团取代新贵军事集团,来确保朱姓政权免受异姓的觊觎。对北边防务的影响就是以诸王取代诸将镇守边陲,但问题随之马上出现,诸王多数生长深宫,根本无法担当守边重责。除了个别人(如燕王)外,全要依靠辖区内将领来履行其职责。真正塞王全数就藩的年代已迟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以后,建文帝即位不久就发动了“削藩”运动,波及塞王,所以这一制度在形式上也只存在了几年时间。看起来,这项制度的象征意义要远大于实际意义,甚至制度本身竟成了朱元璋的政治随葬品,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