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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视角下能源开发利用三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及研究成果

【摘要】:能源的定价和投资决策将影响资源耗损率与自然环境的状况,决策者如何考虑未来人的利益不仅关乎能源资源的使用开采,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道德哲学问题。目前能源开发利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

2.6 与能源开发利用有关的三个尚未解决的问题

2.6.1外部性问题

自然资源鲜明的区位性限制了环境供给的数量与可流动性。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环境的自净能力、人们对环境质量的敏感性高低以及人们与环境的关系状态,都将影响人们赞同或限制对环境使用的许可程度。开采煤炭、建燃煤火电厂、建水电站和水库大坝都会带来重要的外部性影响。法国学者桑德兰·D·鲁索认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的污染或部分损坏就是环境租金产生的根源”(Sandrine,2003),即外部性是环境租金产生的根源。环境租金带有明显的区位性特征,获取这种租金的机会随地区情况不同而变化。

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公共池塘资源概念和自主组织治理公共物品的制度理论(埃莉诺·奥斯特罗姆,2000),为解决公地悲剧提供了新的制度路径,为避免公共物品的退化、增进人类福利提供了自治的资源产权制度基础。埃莉诺从博奕的角度探索了政府、市场之外自主治理资源的理论可能性,认为在没有完全私有化、没有完全政府权力的情况下,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并制定使用资源的协议合约来实现公共物品的可持续利用。

中国学者也从外部经济角度探讨了水资源的配置价值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蒲志仲,1999)。实现经济外部均衡的资源要素投入效益难以衡量等不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当前能源—经济—环境(3E)系统非协调发展现象产生的根源所在(赵芳,2008)。

尽管学者们发现了不完善的市场和价格机制是造成外部性的根源,科斯给出了通过界定产权来消除外部性问题的对策,其他学者探讨了在政府、市场之外寻求自治的资源产权制度基础的可能性,但由于资源、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在实践中难以对其进行明晰的产权界定,因此资源、环境开发利用中依然广泛存在着的外部的不经济性。

2.6.2不确定性问题

影响能源需求的主要因素(如经济、人口、技术等)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梁巧梅、okada、魏一鸣,2005)。有关煤炭贮量耗损率、水资源理论储藏量、技术可开发量、水电、火电等不同发电类型和新电站投资形式和数量的确定,都是在信息不完全的基础上做出的抉择。能源资源的耗损、投资政策、定价政策以及更广义的环境政策、技术改革都包含着不确定性。政治变动也会给能源供给增加不确定性。石油输出国继续维持垄断同盟或日趋不稳定以至于最终解体都会影响能源的开采与市场供应,影响能源的消费。收入的变化、技术发展和政治演变也影响能源的需求变化,这些问题都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美国水资源专家Whipple认为近期效益与成本比可靠性低(Whipple,1998),众多不确定因素令长期经济效益与成本比的可靠性更差。同时,还存在人居环境、公众健康、儿童教育等难以货币化的福利因素。因此传统的单纯技术经济途径,存在一系列算不准确和算不出来的实际问题。Grigg和Graham(Whipple,1998)认为,水资源等能源开发、配置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往往是正负两方面同时共存的,无法通过单一的指标作出评价,很难通过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更难作出具有足够可靠的预测。Grigg研究发现,由于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科技的发展变化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因素,造成需求预测和成本效益评价存在较大误差,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寻优途径的基础,不能再依据传统的寻优途径拟定能源资源开发、配置和管理方案。(www.chuimin.cn)

不确定性是能源的一个重要特性。能源的储量、未来价格和成本趋势、技术变革、发现新资源储量或新能源品种的机会等等,都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这不仅因为很难精确估计能源储量,而且与之相关的开采、投资活动都是在信息不全的基础上做出的(林伯强,2008;宜林,2008)。

2.6.3公平问题

与能源有关的公平问题存在于三个层次:国际方面、国内方面、代际之内。在国际方面,经济发展的先后已经造成了能源分配和环境污染的不公平。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大量的能耗和环境污染,大大缩小了发展中国家的能耗和环境空间。能源公平的代际问题则更为复杂。中国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使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加大。下一代人是否有足够的能源支撑现代化生活,是否有一个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代人手中(宜林,2008)。

人们一般关注的是发展中的代际公平,而发展中的区际公平以及实现公平的协调机制在可持续发展的内涵中常被人忽略。

一个国家如何将其能源在区域之间、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如何将国有能源资源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这些问题关系到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保证公众的基本能源消费维持社会公平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能源政策和战略原则应该是保证公平的同时不丧失能源效率。在市场经济中,收入决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能力。能源作为一种特殊产品,若完全按购买能力来分配,则会拉大贫富悬殊,会对穷困地区的发展带来更恶劣的贸易条件。能源的定价和投资决策将影响资源耗损率与自然环境的状况,决策者如何考虑未来人的利益不仅关乎能源资源的使用开采,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道德哲学问题。

综上所述,以往的研究提供了资源环境经济学、区域地理学、能源系统分析等相关理论,采用定性定量研究方法,在区域能源合作问题方面,探索了跨国界能源合作所依赖的前提。这些前人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与分析工具,尤其是与“西电东送”相关的研究,不仅提示了研究思路,更为本研究寻找创新突破点提供了启示。目前能源开发利用研究中也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从研究内容上看范围过大,能源安全、能源开发多是以国家战略为背景,从研究思路看缺乏系统性,从研究方法、技术研究上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在已有的研究中,多从科学技术角度研究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资源环境的社会学考察。目前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理论偏重经济学、生态学,对系统论自组织论、博弈论等理论综合运用缺乏(穆贤清,2004;冯巧,2006)。传统的能源系统配置是以经济效益成本比为评价标准,缺乏综合体系考量。但现实中跨区域能源配置涉及利益主体复杂,目标要求各异,甚至相互冲突,要实现系统最优,单纯从技术经济角度很难设计出合理的评价标准。传统能源研究较多地关注供需关系,对于买卖贸易过程主要从经济学角度研究,而对生产消费区的合作动力基础缺乏行政学、社会学视角的观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跨流域、跨省区的能源配置中的各个实体是相对独立而有机联合在一起的整体,高度集中的行政指令性供需信息与实际供求存在一定偏差。如何高效公平地实现能源的优化配置,需要在市场机制与政府作为中寻找一个平衡点,这就对制度设计提出新的课题,同时也为研究提供了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