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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化要求政府重视诚信问题的研究

【摘要】:(五)民营化要求政府重视诚信问题在民营化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能否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决于彼此的诚信度高低,无论双方中哪一方失去诚信,都会影响民营化之后的公共利益。与此相应的是,人们对私营部门在民营化过程中的诚信度更加担忧。但是,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错误不在经济理论主导者那里,对于研究政府管理的群体而言,提高政府与企业诚信度,并积极探求政府在民营化中的作用与责任,要比抱怨更能引起重视。

(五)民营化要求政府重视诚信问题

在民营化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能否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决于彼此的诚信度高低,无论双方中哪一方失去诚信,都会影响民营化之后的公共利益。但几乎不能避免,政府与企业都在诚信问题上不能令人放心。

首先,我国一些地方政府的诚信度不高,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习惯于传统的系统内部的行政管理方式,轻视市场规则,缺少法律意识。过去,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它决定着国有企业的价格、生产、销售甚至关、停、并、转,政府与生产企业之间一般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是,民营化之后,政府与企业就形成了权利义务明确的合约法律关系,政府就不能按照以往的方式行事,不能说停就停,说给谁做就给谁做。但在实际上,政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规则,一些地方出现企业已经进行很多的投资,政府又不同意转让或要求重新订立合约,若企业不接受,则投资只能“泡汤”,而公共服务行业的投资一般都很大,所以企业在没有取得政府诚信时,不敢轻易投资。曾经在一些地方,政府内部流行对外资“关门打狗”政策,即吸引外资时服务到家,一旦完成了投资,则马上税费跟上、层层加码,企业后悔莫及。

当然,民营化中政府出现诚信问题也可能来自于公众或自身财政的压力。例如,福建省泉州市利用外资修建了一座跨海大桥,投入使用后企业为了尽快收回投资,把过桥费定得很高,往来车辆业主对此意见很大,反映到市政府,政府迫于压力,只好又在附近建造新的大桥,低价收费,才解决了矛盾。但外资企业也因此很难按照合约收回投资,这件事对当地吸引外资造成不小影响。我们从公众立场出发,不应该指责政府行为,毕竟这种事在不少地方存在,但可否在决策前做更多调查工作,避免上述情况出现,是值得研究的。另一方面,在民营化中,地方政府面临解决财政压力问题而默许企业增加收费,也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可避免,但随着客观环境变化适时做出调整也非常必要。例如,广东在上世纪末经济发展时期,也曾对引进外资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过多,但这些年随着地方经济飞速发展,公共财力强大起来,已经逐步取消了一批收费站。此举赢得了包括企业和公众的欢迎,值得国内其他地区借鉴。(www.chuimin.cn)

当然,公众对政府在民营化中的诚信问题关注,表明他们对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的关心和某些不信任。与此相应的是,人们对私营部门在民营化过程中的诚信度更加担忧。市场本来就唯利是图,若没有充分论证、谨慎考察就轻易实施民营化,则公共利益很容易受损。在公共服务民营化中,不是谁出的价高就应该给谁,出价高可能就意味着收费高,这在民营化中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或者,竞标者是赌徒,怀着捞一把就走的心理,但公共服务如水、电、气、公共交通等停止供应一天都可能引起慌乱,政府就可能面临困境。所以,建议政府在民营化后保持一定控制力,即使发生意外也能从容应对。

一般而言,人们通常以为政府公共部门在提供服务时效率不高、态度不好、质量不高等等,言下之意就是私营部门会好些,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以公共交通为例,来说明民营化后,私营可能比公营更差。厦门市郊区公共交通多年来一直由国营公交公司和私营巴士公司共同经营,由于国营公司票价低,私营单位不得不也采取同价,但为了谋利,经常“开飞车”,抢道运行,乱停乱放,甚至中途把乘客“转卖”,群众对此意见纷纷,但由于国有公司郊区线路不足,也只能允许这种现象继续下去。再看广州,由于也是公私共同经营公共交通,所以彼此竞争在所难免。为了避免并监督竞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公布违章公司,不幸的是,榜上有名的多是私营公交公司。据《南方日报》报道,2003年3月违章大户前三名分别是广州市荣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广州保税区兴华旅游巴士有限公司、广州市新福利巴士有限公司,违章比例分别是17.97%、17.04%和8.25%,占总体违章比例的近一半。[1]所以,如果公共部门存在服务不足问题,那么私营部门可能更甚,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从更深层意义上说,这种以为民营优于国营的不切实际的想法与我国当前经济理论主导国家决策有关,批判人士甚至把它称作“经济学帝国主义”。但是,如果存在这样的问题,错误不在经济理论主导者那里,对于研究政府管理的群体而言,提高政府与企业诚信度,并积极探求政府在民营化中的作用与责任,要比抱怨更能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