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30年,西方国家掀起一股以公共服务市场化(民营化)为取向的公共部门改革,主张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供给和公共事务管理上的公私合作,这开启了公共管理模式的新的发展时代。正因为如此,公共服务市场化、公共事务管理多元化才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公共行政改革的主导趋向。[20]与此同时,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主导价值观也是根本不同的。......
2023-11-28
一、民营化对我国政府管理的积极影响
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公共服务一定必须由政府供给,但实际上过去很长时期这成为世界各国政府治理的既定模式。我国过去一直把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公共服务称为公用事业,与这种定位相一致,在行政管理体制上采用政府垄断供给,经营上是以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垄断经营为特征,政府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生产者,集决策、管理、监督、生产、服务于一身,公共服务提供量的多少是根据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的,政府承担了公共服务的所有责任和风险,消费者对服务没有选择权,服务的优劣无法从市场渠道得到判断,服务或产品价格主要由计划确定。民营化是对上述体制弊端的修正,它通过部分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在公私部门之间形成某种竞争机制,以求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效率并保障公共利益实现。这种民营化改革无疑对政府治理产生积极影响,表现在:
第一,公共服务民营化导致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更明确的角色划分。一般来说,某项公共服务从产生到消耗整个过程涉及四种不同角色,即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提供者、消费者及安排者。按照传统的管理体制,除消费者外,其他几种角色是由政府一手包办的,角色划分不清反映出功能划分的混乱。民营化就要针对这一问题,变政府垄断为公私竞争合作,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之中;变政府角色不清为分工明确:政府可以继续从事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给,但更重要的是承担起公共服务的安排者角色;或者政府不直接生产某项服务,而由市场生产,政府采购供给;或者政府既不生产也不组织供给,只负责安排供给并监督供给。事实上,民营化后,政府获得了很大程度上的自身解放。在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条件下,政府部门根据规划和公众需求决定增加或改善何种公共服务,至于由谁来投资、谁来生产、如何实施,则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由市场竞争所决定。政府不再对提供服务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的经营管理行使决定权,包括企业领导者的确定、用工多少、成本核算、盈亏效益、质量控制等企业经营方面的各种事务都是市场自身的事务,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完成。由此政府成功实现了“瘦身”之目的。(www.chuimin.cn)
第二,公共服务民营化改变了政府治理方式,公共事务更多具有合约管理的特征,公共治理更加趋于理性与法治。我国的事业单位管理过去一直实行与政府行政机关相同的管理方式,事业单位甚至是国有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高度一体化,政府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这种行政管理关系,既包括人事任命、组织机构设置、职工福利等非经营活动,也包括投资审批、服务对象确定、亏损补贴等经营活动,这种行政管理关系之密切,几乎可以将这些企事业单位等同于这个领域政府的代表。这种体制下政府把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管理视为对行政机关的管理,采用行政命令方式集中管理就不足为奇了。民营化之后,由于采取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政府作为公共服务需要的提出者,通过合同的方式与服务的提供者建立起平等、自愿、互利的民事关系。这种合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政府付费的服务承包合同;另一类是由消费者付费的特许经营合同。政府与服务提供者通过合同建立起的经济关系,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一旦服务没有达到质量标准,政府有权重新选择服务者;一旦出现纠纷,可以采用司法途径解决,这样就使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真正具备了市场经济的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
第三,公共服务民营化实现了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政府与市场作为两种制度安排各具优势,若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则十分有益。民营化本质上不是纯粹的私有化,而是要在公私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寻求合作与互补。这种结合表现在这样几方面:首先,重新定位政府对公共服务领域传统的管制,适当引入市场竞争,并实现二者有机结合与互补。政府对公共服务行业进行管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无法推卸责任的,但管制的同时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领域适当放松,引入有效竞争机制,则会更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例如对非经营性公共服务,如街道保洁、公园绿化等应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选择生产者,对经营性公共服务,如供水、供气等,应当通过特许权授予的方式,竞争招标选择投资者或经营者,即在特定时期内,通过竞争性招标把特许权授予特定的企业。其次,民营化使公共服务领域内的投资主体多元化,责任风险分散共担。公共投资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任务,在我国当前状况下,政府投资还不能令人满意,如投资分配不公,地区差异大,投资不足等。要获得必要的公共服务投资,就要寻找新的投资渠道,民营化正好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机遇。公共服务民营化是一个由企业、民间投资者和外商投资者等多元投资主体共同参与的有序竞争格局,各种投资者,包括国内、国外、国有、民营、个体、合资、股份等,凡是具备条件的,均可以通过竞争成为生产者。这部分解决了公共投资不足等问题,在目前条件下保证了公共服务供给尽可能更充分和公平合理。与此同时,投资多元化必然带来投资风险分散化。尽管大多数公共服务行业有需求稳定、现金流量大、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等投资优势,但与其他行业一样,同样存在投资风险,特别是投资额大、涉及政治和社会等多种因素、建设期和回收期长,投资风险更具独特性。在政府承担全部投资时,所有风险、责任和回报都由政府承担。而在民营化条件下,则是按照政府与投资者和生产者的角色分工不同,风险、责任、回报分别各自承担。这不仅使政府成功摆脱全能政府、全责政府的尴尬境地,而且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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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一)民营化与民主化的关系在信息与全球化时代,世界各国政府治理改革的相关性越来越大,改革发展趋势也呈现一致性。在公共行政理论发展的历史中,管理主义的效率工具理性与宪制主义的民主价值理性始终处于相互交叉、关联和斗争之中。那些在管理主义看来已经远离公共行政的观念,如政治管理、战略管理及强调公共部门领导力的实现等,都逐渐成为现代公共管理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2023-11-28
(二)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角色转变休斯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政府角色问题争论的背后原因恰恰是西方国家兴起的民营化改革浪潮。[4]所以,萨瓦斯也认为,“民营化不仅是一个管理工具,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它根植于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哲学或社会信念,即政府自身和自由健康社会中政府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适当角色”。......
2023-11-28
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由当地政府授权代表城市政府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并行使授权方相关权利,承担授权方相关责任。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审定和监管。第十四条特许经营者不得以转让、出租、质押等方式处分特许经营权。......
2023-11-28
(六)民营化对政府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近年来,对政府管理能力的关注至少说明两点:一是现代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二是政府管理越来越显现危机,即对不断发展的形势不能及时有效地反应。事实上,公共服务民营化是个复杂的改革进程,改革者既要有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又要有市场经济的专门技术,才有利于确保改革不会漏洞百出、反复无常。......
2023-11-28
(五)营造有利于促进竞争的民营化氛围理论和实践都表明,竞争是民营化的关键要素,并体现其本质。在民营化的理论研究者看来,只要存在竞争,不管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同样都是有效率的。所以,政府在民营化初期就应该以积极的作为来营造有利于竞争形成的环境。其次,还有一种做法是用事后的竞争来弥补事前竞争的不足。这就迫使企业之间形成竞争局面,防止新的垄断产生。......
2023-11-28
例如,卡恩认为,“管制的实质是政府命令对竞争的明显取代,作为基本的制度安排,它企图维护良好的经济绩效。”在民营化过程中,放松管制是其根本要求。对此,朱光磊教授认为,我国目前在公共服务领域民营化改革中的政府管制是一种典型的“混合管制”体制,这种混合型管制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是政府管制逐步完善的必经阶段。......
2023-11-28
(二)民营化不可否认的是,民营化正在成为世界各国政府管理改革的新的趋势。关于民营化的概念内涵,萨瓦斯把它区分为两个层面:首先,作为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的民营化。其次,萨瓦斯把民营化看做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和公共部门哲学。正如萨瓦斯所言,“民营化显然属于新公共管理的主流,体现了新公共管理的所有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化就是新公共管理。”......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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