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服务的上述特性,一般公共服务都是由政府提供。二是公共服务由公共部门提供而不是由私人部门供给,这种制度安排强化了公共服务的公共性质。例如,按照传统经济理论对公共物品与服务特性的分析,自然垄断行业的电信、电力、铁路与民航交通等都属于公共服务范畴。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首先对公共服务本身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2023-11-28
(三)民营化引发腐败问题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部门在管理中出现腐败问题,本质在于政府也是由“经济人”构成的,其趋利避害的本性与市场行为主体的本性并无差别,只是公共部门管理有一定的价值约束和制度限制,相对而言,市场则缺乏这种精神与制度安排,至少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是这样。民营化不必然带来腐败问题,但正是在这公私合作、化公为私的过程中会增加腐败的机会。因此,有学者指出,[9]民营化使公与私广泛接触,腐败最容易产生。那些握有权力的地方官员往往利用民营化之机“化公为私,中饱私囊”。为达到这些目的,不惜牺牲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例如在我国许多服务项目民营化过程中,政府部门与私营公司在幕后达成协议,企业以较低的价格、较好的让利及政策优惠取得某些服务的经营权,政府官员则从中获得私利;还有一种腐败更具危害性,即企业因为行贿而以较高代价取得经营权后,为了收回本钱会不惜抬高服务价格,最终使服务的享受者利益蒙受损失。
以这几年盛行的政府采购为例。[10]由于监督不力,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自身利益把公开、公正、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变成暗中规定,在招标中出现行政官员干预竞争,供应商与作为评委的专家互相勾结,供应商之间互相联手操纵招标等问题。[11]本来希望通过竞争机制把公共服务民营化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更好的服务,而实际上采购的物品或服务并非同行业中的优秀者,而是那些在暗操作活动中获胜者,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即使是在美国这样规则健全的国家,也无法保证民营化中的如上类似的腐败。尽管联邦法令规定所有合同都要公开招标,但根据“大多数专家和政府工作报告估计,承包数额的大约85%”都未经过招标。还有数据表明,这些合同中约1/3被联邦官员私下交给他们喜欢的承包商。[12]
与公共服务民营化所产生的腐败问题相伴而来的可能就是民营化之后形成的新的私人垄断现象。人们担心公共服务由政府垄断会损害消费者利益,主张通过竞争机制使服务的供给更有效率,也更加公平。但由于企业在民营化中因腐败问题留下的巨额利润空缺,使一些企业挖空心思去掘取垄断利润;同时,由于民营化没有形成真正的竞争局面,使企业具有了取得垄断利润的现实条件。于是,新的私人垄断就会产生。例如,中部某市在与新奥燃气合作后规定:“一、同意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某市独资组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资公司),给予独资公司城市管道天然气项目的独家建设和经营权,经营期限为30年。独资公司经营期间,政府承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再批准新的管道燃气项目。二、今后市区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及改、扩建工程,要把管道燃气项目纳入建设内容,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可见,民营化在一些地方已经变成政府与企业利益结合的方式,行政垄断变为企业垄断,垄断权的取得却是源于政府规定。这样,对于公众而言,民营化就是用私人垄断代替政府垄断。现实中,对于每个城市来说,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是无须也不能重复建设,不可能在一个地方设立几家供应商同时经营这些服务项目,所以民营化后存在新的私人垄断也不可避免。因此,政府发挥监管职能,例如设立固定价格范围,或者组织跨地区经营,让各地区运营商彼此竞争来保证服务效果等做法,看来不失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但攻克技术上的难题(比如怎样定价才能反映市场的真实供求关系)还需要时日。(www.chuimin.cn)
救命线何以变成“要命”线?[13]
贵州省安顺市红卫医院是一家由私人承包的小医院,2002年以来连续几名伤者在没有受到致命伤的情况下,经过拨打120急救被送进该院后不久死亡。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全部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者家属悲痛万分,对医院因自身原因造成患者死亡非常愤怒。经过调查,红卫医院虽然设施简陋、技术条件差、工作人员责任心弱,但却掌握全市120急救的垄断权,即只要患者拨打120急救电话,红卫医院就把他拉到本院救治,即使没有手术台,患者也只能等(其中一例死亡就是在没有可用手术台及人员的情况下,等了5个多小时后失血过多死亡),此外别无选择。但是,该市其他8家条件较好的医院因为没有120急救权,只能眼巴巴看着医疗事故重演。
众所周知,120急救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公共资源,人命关天,那么,那么多正规国家医院不设120,为何被一家私营医院垄断呢?原来,安顺市急救中心就设在红卫医院内,并且市卫生局对全市最好的一家医院——安顺医院申请设立120急救电话不予考虑,由此可见其利害关系。这样就使红卫医院长期垄断这条生命线,出于利益考虑,凡是接进来的患者,医院宁愿其等也不愿其转院治疗,于是,血案就接连发生了,最严重的一天死亡3例皆为医疗事故。
有关公共服务民营化及其政府管理研究的文章
由于公共服务的上述特性,一般公共服务都是由政府提供。二是公共服务由公共部门提供而不是由私人部门供给,这种制度安排强化了公共服务的公共性质。例如,按照传统经济理论对公共物品与服务特性的分析,自然垄断行业的电信、电力、铁路与民航交通等都属于公共服务范畴。要回答这一问题,必须首先对公共服务本身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2023-11-28
(四)民营化带来公共责任缺失许多地方政府在进行民营化改革过程中,直接考虑更多的是解决财政与投资问题,以及减少政府管理职能、减少人员编制等,而对于民营化后可能存在的公共责任空白却估计不足,也或许主观上就希望能够减少政府责任,如此等等。这都会引发公共部门的责任危机,最终损害公共利益。无论是承包还是特许经营,民营化之后政府都不应该把公共服务当成包袱甩掉,它仍然需要政府承担相应责任。......
2023-11-28
首先,政府要为公共产品的私人供给者提供制度激励,这包括对公共产品产权的界定以及给予某些激励措施等,从而为私人提供公共产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其次,私人提供公共产品可能会出现某些负外部性问题,对此政府要进行必要的规制。如组织消费者成立关于该种公共产品的协会等,以采取有效的集体行动,加大公众与公共产品私人供给者博弈的筹码,促使私人提高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品质。......
2023-11-28
(二)基本职能转变:从管理自身事务到提供公共物品政府职能转变是在公共行政理念发展变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治理模式改变了传统行政管理把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作为自己任务的做法,视政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主体之一,从而开拓了视野。三是相对于传统的公共行政而言,政府公共管理充分强调了管理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明确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理人角色,以公共性的目的和社会性的基础这双重约束限制政府的管理行为。......
2023-11-28
(三)民营化需要相应的法律与政策支持对于民营化,政府监管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法律法规,正是在这一点上,人们对在我国推行民营化改革表示相当担忧。相对于传统的政府管理,民营化的过程更体现市场规则意识,需要按照相应的法规与政策办事,从而使原来的行政干预乃至控制显得不合时宜。对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大政策制定力度,保障基本的民营化改革活动;另一方面要按照法规与政策办事,形成合理合法的政府管理新模式。......
2023-11-28
(二)民营化改革中政府角色转变休斯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政府角色问题争论的背后原因恰恰是西方国家兴起的民营化改革浪潮。[4]所以,萨瓦斯也认为,“民营化不仅是一个管理工具,更是一个社会治理的基本战略。它根植于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哲学或社会信念,即政府自身和自由健康社会中政府相对于其他社会组织的适当角色”。......
2023-11-28
(五)营造有利于促进竞争的民营化氛围理论和实践都表明,竞争是民营化的关键要素,并体现其本质。在民营化的理论研究者看来,只要存在竞争,不管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同样都是有效率的。所以,政府在民营化初期就应该以积极的作为来营造有利于竞争形成的环境。其次,还有一种做法是用事后的竞争来弥补事前竞争的不足。这就迫使企业之间形成竞争局面,防止新的垄断产生。......
2023-11-28
各城市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由当地政府授权代表城市政府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工作,并行使授权方相关权利,承担授权方相关责任。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审定和监管。第十四条特许经营者不得以转让、出租、质押等方式处分特许经营权。......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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