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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分析

【摘要】:(二)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分析关于公共物品概念的区分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奠定了基础。尽管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依然存在合作的可能性,比如说在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并且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为此我们无法在合适的时机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的终止或启动。

(二)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分析

关于公共物品概念的区分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奠定了基础。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在经济学范畴里,公共物品,不管是纯公共物品还是准公共物品的供给,都因其自身的特征而必须有公共部门参与配置,因此,公共部门主要是政府是公共物品供给的主体,这是确定无疑的。而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范畴里,公共物品被赋予公共利益或福利的内涵,因而由公共部门通过公共财政加以提供才能保证公共利益或福利的真正实现。

尽管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关系中,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依然存在合作的可能性,比如说在准公共物品供给条件下的收费行为和产权确定。更进一步说,公共物品供给也必须遵循效率原则,但对私人部门这是主要的,对公共部门这却是次优的考虑。所以,通过对公共物品及其供给的分析,我们的结论是,公共物品应该主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但不排除在明确产权或收费状态下为经济效率的考虑由私人提供或公私合作提供。

在纯粹的理论分析中,政府是公共物品的天然生产者和供给者,而市场则是私人物品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因为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由政府来生产和供给要比市场更节约和有效率。然而,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样,这种划分方式及其结论都建立在纯粹经济学分析之上,与事实有相当大的出入。更为关键的是,它没有把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区分开来,使得在实际的运作中发生模糊意指。一方面,在生产环节上,市场由于公共物品的独特属性而不愿意生产它,但是只要由政府付费,市场还是可以并且愿意生产公共物品的,政府通过购买私人部门的产品而完成公共物品供给的任务。比如政府采购行为,这是政府与市场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基础。与此同时,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如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的运行以及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由于政府系统缺乏明确的绩效评估制度,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并且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也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在某种程度是一个政治交易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既然如此,在公共物品供给问题上,就需要存在其他合适的形式,可以弥补公共部门供给的不足。(www.chuimin.cn)

另一方面,在供给环节上,政府在本质上应该提供公共物品,以实现为公众谋福利的目标。所以,不论这种物品的生产者是谁,最后的供给者必须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政府不应该有经济利益上的考虑,这与在公共物品的生产中的效益分析并不矛盾。这是原因之一。另外,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生产上的不经济,使市场力量得以竞争进入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中,例如民营化改革,但这改变不了市场的自利本性。因而,假设由市场供给公共物品而不由政府进行委托代理,那就不仅存在市场失灵了,可能还存在损害公众利益的供给困境问题。这就引发另一个问题,即政府在公共物品私人生产与供给中的作用如何发挥。

普遍的观点是,市场与政府两种机制之间具有可替代性,这一理论可以用来分析本书的问题。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反之亦然。面对公共部门主导下的公共物品供给机制,人们要问:公共部门的公共物品供给是完美的吗?对此,公共选择学者提出政府失效的概念来分析公共部门在供给上的向题。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公共部门供给的自身不足导致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低效率。这种不足或缺陷表现在以下方面:[16](1)公共产出的测量困境。一方面很难按原则去规定非市场的产出,更不容易对之进行质或量的评价。另一方面,由于测量的困境,使成本与收入之间的关系间接化,导致要么物品过剩,要么成本过高。在实际上表现为政府规模扩张与行政效率低下。(2)单一的供给渠道滋生腐败。公共部门在单一的供给机制里具有排他性的独占权,表现出指令性和服从原则。由于缺少竞争,很难保证产品的质量。同时,由于公共组织成员的“经济人”角色,在缺少来自消费者行为、市场份额及盈亏底限等制约要素的情况下,公共部门内在性行为便不足为奇。(3)生产技术的不确定性及信息不对称。在公共部门运行机制中,对技术的过分自信往往是供给低效率的症结之一。公共部门拥有强大的技术创新力,但不一定有强大的技术革新动力,以美国为例,国防部门也常常无法在所有方面超出市场力量。而公共部门信息垄断的另一方面也使他们与外界的沟通产生障碍,导致信息缺失。从经济理论出发,这两个方面都是效率不高的决定因素。(4)缺乏基本的评价与终止机制。市场供给或私人部门供给必须遵循价值规律,这一基本的规则决定市场在什么情况下盈或亏。但公共部门显然不具备条件。为此我们无法在合适的时机决定公共物品生产与供给的终止或启动。实际上,事后的制约往往成本巨大。此外,如果把公共政策作为公共部门所提供的公共物品的一种,则同样存在公共政策失效状况。正是公共部门在公共物品的供给上出现不经济状况使我们思考另外的供给渠道,即公共物品私人供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