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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民营化政府管理研究:基本领域及成果

【摘要】:(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基本领域由于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最先感到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寻求新的出路。规定目前正在经营公交线路的民营企业及承包企业也可参与评定。2001年7月27日,福州市首次拍卖新增的300辆出租车经营使用权。[9]2002年以来,公共服务各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已经相当普遍,无论是地域的广泛性还是领域的多样化,或者改革的深入度等都有所提高。可以说,民营化正在成为我国新世纪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治理变革的潮流。

(二)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基本领域

由于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上最先感到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寻求新的出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沿海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或城市如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省市在某个领域率先实施民营化改革,由于外资与民资充足,民营化试点获得很大成功,逐渐引起其他地方借鉴,几乎在同时,内地一些省份如重庆、安徽等地也推出各自的民营化措施。

广东省是民营化改革最早的地方政府之一,广州市早在1993年就引进外资企业参与公共交通运营,目前已经形成国有公司、外资公司、合资公司及个体企业共同经营城市公交的局面。在城市环卫领域,广州很早就开始走市场化道路,比如固体垃圾处理以对外承包方式出租给一家香港公司,在珠江整治上采用外资合作方式等。深圳市已将五大国企以国际招标方式转让部分股权,五大国企分别是能源集团、水务集团、燃气集团、公共交通集团以及食品总公司,转让比例为25%~70%。在城市垃圾收集上实行承办,允许私人企业以投标形式取得承包权。在东莞,长10公里的东莞大道,仅绿化面积就有6万平方米。过去其道路、绿化、卫生及道路两旁配套设施的养护,政府每年须出资800多万元。现通过招投标,以每年600万的价格发包给园林、路灯、环卫三家专业公司,不仅费用降低,而且大大提高了养护质量,现东莞大道成了东莞市的标志性道路。而承包公司并不吃亏,仅东莞大道两旁广告牌投标出让,一年就有800万元的收入。

江苏省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也比较早。20世纪90年代中期,江苏省部分城市就开始了改革城市公用事业投资、经营体制改革的探索。“投资多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产业化”,这一思路开始向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领域渗透。1993年以来,全省有26个市、县向社会有偿转让出租车经营权,换取16亿元的建设资金;城市路、桥、地下通道等公用设施的冠名权、经营权转让,也为政府换来了大量资金。2002年5月,英国安格利安水务集团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泰州市自来水公司合资成立了一家水务公司,买断泰州三个自来水厂20年的经营权,英方控股95%。4月,徐州和南通也分别有两家民营公司在当地建设污水处理厂,均从当地政府获得25年的特许经营权。[7](www.chuimin.cn)

在公共交通领域,上海市早在2001年5月就进行了9条公交线路公开招标。自2003年起将现有900多条公交线路按品牌效应、服务水准、设施条件、经营情况、管理能力等进行审核,分别考评并评定1年、3年、5年、8年的经营权。规定目前正在经营公交线路的民营企业及承包企业也可参与评定。今后,公交线路的经营权将逐步实行招投标制度,民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等,只要符合条件、具有一定资质、服务质量好的都能经营公交线路。在福建省,福州市于1998年11月对10条旧公交线路的改造进行公开招投标,结果除6、27路以外,其余8条旧线路皆被夺标。2001年,公交公司再次对51路电车进行招标,福建天兴有限公司一举中标。在此基础上,福州市于2001年通过《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以法规形式决定新增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拍卖。2001年7月27日,福州市首次拍卖新增的300辆出租车经营使用权。这次拍卖经过9轮的激烈竞价,270辆豪华型出租车的经营使用权全部成交,成交总额5613万元。厦门市从2003年起,首次将新开辟的两条公交线路——201路(轮渡-灌南工业区)、202路(会展中心-灌南工业区)的特许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营期限为8年。[8]

与其他行业不同,医疗卫生领域民营化改革也在各地展开,但却遭遇尴尬。武汉市选择部分经营状况不好的社区医院进行民营化,初步有了一些收获,决策者认为,社区医院民营化后,起码可以解决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此外,民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效率将保证医院的盈利水平,使社区医院实现可持续发展。但由于社区卫生服务提供的大多是公共卫生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因此它所面临的问题和要达成的目标不是仅仅一个产权制度的改革就能一蹴而就的,许多无法逾越的问题亟待解决。江苏省宿迁市医院改革酝酿于1999年、开始于2000年、结束于2003年,共经历了三个阶段。除了4家县级医院以外,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124家、县级以上医院7家,全部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即外界所概括的“民投、民有、民办、民营”。[9]

2002年以来,公共服务各领域的民营化改革已经相当普遍,无论是地域的广泛性还是领域的多样化,或者改革的深入度等都有所提高。可以说,民营化正在成为我国新世纪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治理变革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