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改革方案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改革方案

【摘要】:《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1]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一书的问世,是一件具有很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事情。今天,大连工会和大连工人阶级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新时期,对合理化建议活动又作出了新的历史性的贡献。我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理论建设一向远远落后于实践,迄今无有建树的著作问世,为改变这种状况,大连市总工会于1997年11月20日召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理论研讨会”。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1]

《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一书的问世,是一件具有很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事情。

中国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创造了许多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却没有人对此作以系统的总结,更没有人从理论上对此加以研究。这方面的著作,此前尚无一本。本书的问世填补了这一空白,可以算是献给中国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50周年的一份厚礼。

50年前,大连工会和大连工人阶级在中国大地上率先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揭开了中国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历史的第一页。今天,大连工会和大连工人阶级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新时期,对合理化建议活动又作出了新的历史性的贡献。本书的《实践篇》充分地显示了这一点。篇中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体,以工会为主导,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大连的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党政工组织对合理化建议活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与做法。20多个企业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厂长(经理)、工会主席的文章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总结了大连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实践经验。这些文章的主要部分均以录音讲话的形式于1997年10月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大连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其中部分文章还被《大连日报》等报刊摘要发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此次结集,旨在把这些经验文章组合在一起,使之产生系统论的局部之和大于全局之体的意义,描绘出一幅对各地合理化建议活动具有借鉴价值的大连市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画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有什么不同?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及发展趋势和走向是什么? 目前如何组织职工群众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这是许多企业亟须解决的问题。毋庸讳言,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合理化建议活动遇到严峻的挑战,在一些地方,职工群众合理化建议活动出现滑坡现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书的《理论篇》在《实践篇》总结的经验基础上,对此作了进一步的探讨。这些论文的作者,有专家学者,有工会工作者,有基层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他们密切联系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的有价值的观点,如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机构纳入企业行政机构的序列,建立由行政负责的党政工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将合理化建议活动作为一项企业制度,建立起日常运作机制;提高奖励标准,制订具有激励机制的合理化建议奖励政策;出台《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励法》,将合理化建议活动纳入法制轨道,等等,都极具操作性和可行性,可谓真知灼见。我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理论建设一向远远落后于实践,迄今无有建树的著作问世,为改变这种状况,大连市总工会于1997年11月20日召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理论研讨会”。本篇收入的文章都是这次理论研讨会的获奖论文,有的文章(三等奖)虽显肤浅和粗糙,但毕竟迈出了这个领域研究从无到有的一步,亦是难能可贵。

本书的《综合篇》收录了1997年11月26日召开的“大连市纪念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50周年大会”的领导讲话及部分报刊发表的有关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报道。

我在纪念大连市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45周年出版的《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兴起》一书(刘功成编著,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出版)中列举大量事实后指出:“可以肯定地说:1947年下半年,中国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在大连悄然兴起,已从‘发明创造’中分离出来,具有了自己的独立形态。”后来,我建议把1947年11月30日作为大连市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纪念日。因为1947年11月30日,关东公署、关东职工总会联合召开“关东地区奖模大会”。这是大连市(“关东地区”与今大连市行政区划基本相同,“关东职工总会”即今“大连市总工会”的前身)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市级奖模大会(1946年12月,旅大职工第一次代表大会有奖模的项目,但不完全是奖模大会),中共旅大地委副书记、关东职工总会副主席柳运光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仅当选的834位关东模范,最近不到一年时间“就有346项生产改进建议和克服困难的创造被采用”。请注意“生产改进建议”的概念,这是大连市最早出现的“合理化建议”的等同概念,也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合理化建议”的文字记载。

有的同志把1947年下半年之前大连一些企业中的发明创造、技术改进也当做合理化建议,并据此提出1947年下半年之前中国就出现了合理化建议,这是不正确的。因为“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不仅有其特定的程序,而且有其自身的特定的规定性,它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是不同的概念。(www.chuimin.cn)

中国第一个合理化建议奖励条例——1949年旅大职工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旅大行政公署颁布的《发明、改进、合理化建议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发明,是过去未曾有过的东西,而现在发明出来,并在生产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项发明必经一定的机关认可”。“技术改进,就是某些企业与生产机构、部门在技术上、生产方式和工具改良上,已收到了相当成效”。“生产合理化建议,则是直接在生产过程上仅有某些改进,例如有效地利用设备或在劳动组织上解决了一些问题,而在生产技术改进上不能起基本作用的建议”。由此可见,发明、改进、合理化建议是三项不同的活动,它们的作用、进步程度及其认定都是不同的,其主体对象也是不同的。一般说来,发明的主体对象是科技工作者,技术改进的主体对象是工程技术人员,合理化建议的主体对象是工人群众。

在实际工作中,发明同改进、合理化建议的差别较大,容易区分;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的差别常常较小,不易区分。所以《条例》规定:“技术改进、生产合理化建议的区别,由各企业合理化建议委员会根据建议作用来确定之。”这就是说,技术改进中可能有一部分是合理化建议,但不都是合理化建议(那些行政部门决定的技术改进项目就不是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中有一部分可以作为技术改进项目,但不能都作为技术改进项目(作用、进步程度达不到改进要求的不能算是技术改进)。最初的改进和合理化建议主要是对生产而言,又称“生产改进建议”,包括对生产的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两个方面。可见,这两个活动从一开始就较难区分,所以后来,国务院撤销《技术改进奖励条例》,颁布《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2年),使这二者的差别性和相同性便于区分和把握。

上述资料旨在说明,1947年上半年之前的大连等解放区工业企业中已有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但尚无真正意义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说,1947年上半年之前,中国尚无“合理化建议”这一概念,正在萌芽中的“合理化建议”包含在“发明创造”或“技术改进”之中,尚未从中分离出来,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形态。1947年下半年,在大连职工的创模运动中,大连船渠(今大连造船厂)、大连铁路工厂(今大连机车车辆工厂)、远东电业玻璃工厂(今大连玻璃集团公司)、大连交通公司电车工厂等企业职工提出了中国的第一批合理化建议,在194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关东地区奖模”大会上受到表彰。是时,大连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已不是一两个人的行为,而形成一定规模的群众性活动。所以,我认为把1947年11月30日作为大连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纪念日是妥当的。这一建议得到大连市总工会领导的赞同,并决定于1997年11月30日召开“大连市纪念合理化建议活动兴起50周年大会”,因为这一天是星期日,所以大会于11月26日召开,是为说明。

1997年11月30日于大连

【注释】

[1]《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刘功成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