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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工会志》:中国工人运动史研究30年的成果

【摘要】:《大连市工会志》编纂的实践证明,某一项工会工作具有的多种职能活动的属性是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恰当地表现出来的。《大连市工会志》的记述对象是大连工会组织。《大连市工会志》不取这种以志代史的做法,起笔便是大连工会组织的筹建,与志书上断时间相应。

《大连市工会志》[1]

中国地方志编纂有2000余年的悠久历史,以现存最早的以“志”为名的方志《华阳国志》(晋常璩撰)为起点,也有1600多年的历史。许多名志可资借鉴,形成约定俗成的模式。工会志的编纂却只有不到10年的历史,尚无可借鉴的范本和模式;它必须符合志书的形式要求,具有志书的特点,否则便不能成为志书家族中的一员,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其记述内容与传统地方志明显不同(工会志记某一地方工会或某一个工会组织的方方面面,传统地方志记某一地域或某一领域的方方面面)。形式与内容是统一体,因此传统地方志的模式不能套用于工会志。后者支撑不起前者的宏大框架。这就给工会志的编纂提出了最严峻的课题——如何设计志书的结构。

近年来,一些省、市、县的工会志编纂者在这方面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全志除概述、大事记之外,基本上是四大板块,即工会组织、工会工作、人物、文征,以“工会工作”为主体篇(章)。这样,在内容上基本上可以反映出一地工会之全貌,但在形式上很不协调,由于“工会工作”内容多,造成全志各篇(章)的篇幅不匀称,奇大奇小者有之,《工会工作篇》(章)往往比其他各篇(章)的总和还大。这显然不是好的结构形式。更大的缺欠是,这样设计的篇目,不能表现出工会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无法反映出工会工作的规律性的东西。而志书的“述而不论”的特性要求,不允许以议论的方式对这些问题加以阐述,只能通过篇目的设计,把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反映出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在主编《大连市工会志》过程中大胆实践,创造出工会志的“大连模式”。其基本点是不以“工会工作”为主体篇,而以“工会职能活动”为主体篇;主体篇不是一篇,而是一分为四,将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四项职能活动各为一编,与其他各编并列。这一是为了解决《工会工作篇》(章)内容繁杂,篇幅几倍于其他篇(章),造成全志结构不匀称的问题;二是为了从篇目上反映出工会组织的性质和作用,反映出工会工作的一般规律。

以“四项职能活动”为工会志的主体篇(章)比以“工会工作”列篇(章)的编纂难度大。《工会工作篇》(章)基本上可以按照工会的部门分工列目,简单易行;职能活动编却不能简单地按照部门分工列目,需要根据工会学理论把各部门的工作分别划归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活动项下。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是以四项职能活动为主体编,将其一分为四的理论依据),又具有统一性,某一部门的某一工作可能即具有某一项职能活动的属性,同时又具有另一项职能活动的某些属性。这种情况不多,但却是有的。对此如何处理呢?本志采取“别出互见”之法,即根据矛盾的主导方面的理论,将其在主要体现为某一职能的部分中详记,在同时体现另一职能属性的部分中酌情略记,可略至点到为止,标明参见某篇某章某节,以免重复或以偏概全。《大连市工会志》编纂的实践证明,某一项工会工作具有的多种职能活动的属性是可以通过这种方法恰当地表现出来的。“大连模式”虽然不无缺欠,但它可以把工会志应志(记)的内容完全纳入其中,可以通过其篇目设置反映出工会组织的性质和作用等工会的本质属性。

《大连市工会志》的记事,力求与《大连工人运动史》不同,表现出志别于史,详史之略,略史之详,补史之阙,志史分流的特点。

我自1980年从事大连工人运动历史的研究,1986年完成《大连工人运动史》(1879~1949)初稿的写作(27.5万字),1989年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大连市工会志》中解放前的内容,吸收了《大连工人运动史》(1879~1949)的研究成果,但避相同。我认为这两部书的记述对象不同。《大连工人运动史》的记述对象是大连工人运动。《大连市工会志》的记述对象是大连工会组织。前者的范围大于后者,后者只是前者内涵的一部分。从时间上看,前者要比后者早发生近半个世纪,后者是前者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两者的群体都是大连工人队伍,但前者的群体大于后者,后者只是大连工人队伍中的有组织的部分。

城市的建设,大机器工业的出现,经济的发展;工人队伍的形成、发展及其劳动、工资、生活状况和早期的自发斗争情况与工会组织的成立是有联系的。但在工会组织出现之前,这些便早已影响了工人运动的发生和发展,所以工人运动史理所当然地要对此进行详细的记述。工会志是否有必要再做一次如是说?我以为大可不必,志史即为两体,应各司其职。上述内容的存史载体既然已由工人运动史承担,工会志便可以不再承担。

现已出版的地方工会志开篇都从本地工人队伍的产生写起,把不属于工会自身的与工会组织无关的一些内容也收入,自乱“凡例”规定的断限,自坏记述对象的主导地位。《大连市工会志》不取这种以志代史的做法,起笔便是大连工会组织的筹建,与志书上断时间相应。从总述和大事记开始,一贯到底,以记述对象为主导。为了不使记述对象(大连工会)出现之前的内容喧宾夺主,将可有可无的材料尽行删除,将必需的大连工会组织成立的直接的背景材料(大连工人队伍的形成、发展及其早期斗争),收入《丛存编》(主要是《大连工人运动史》中的有关部分),以使本志的记述对象从开篇就是大连工会,而又不缺少对会前史的必要交代。对于解放前的工会组织,《大连工人运动史》(1879~1949)详其社会活动,略其组织状况;《大连市工会志》则略其社会活动,详其组织状况。史稿中无基层工会负责人,志稿中则将基层工会负责人名录全部收入。凡此详略、有无之互出等,旨在两书互为补充,相得益彰。这也是我所尝试的“大连模式”工会志的主要特点之一。

第三,《大连市工会志》的大事记“限一身,从二简”。即其取材限于大连工会自身及与大连工会有密切联系的大事、要事、新事,余则不取;从条目内容简要,文字简洁。

一些同志提出,大事记的条目内容应具有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影响等要素,否则便不能算是完整的条目。本志大事记多违于此。这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果某种大事记单独出版或存档,上述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不然,则会降低其存史、资治的作用。但工会志中的大事记,不是单独存在,在形式上,它是志中诸体的一种,与其他各种体裁相辅相成地构成全书;在内容上,它是全书的纲。如果按照上述同志主张来写,势必造成纲与目的混同,出现大量的重复,在篇幅上必然造成大事记与全书的比例失当。因此,本志大事记不囿成论,删繁就简,“辞达意而已”。凡其他诸体中记述较详的内容,大事记从简。如各种例会一般只记一次(第一次或最重要的一次),重要的需一一记载的会议(大连市工会代表大会等),则每次会议只记一两个句子,若要详细了解,可翻阅相应体裁中的有关部分,以使大事记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www.chuimin.cn)

第四,本志人名表、录不都集中在“人物编”,而本着“以事系人”的原则,各入其事条目之中或附在相关目后,以便于主题检索,强化其存史、资治的功用;不循“录”重于“表”先于“表”的旧例,而从其形式的效果着眼,以“表”先于“录”详于“录”。

第五,本志不设《文征》篇和附录。将主题单一的文献(文件、文章)附于相关目后,作为正文内容之补充。将正文内容缺少的和综合性的重要文献(文件、文章)收入《丛存编》。这一是考虑大连工会文献(文件、文章)数量很大,多收则卷佚几倍于正文,不得其体,少收则难免挂一漏万,不得全面。不如在会志之外另编《大连工会文献》或《大连工会文件汇编》以保存史料。二是考虑将主题单一的文献(文件、文章)附于相关目后,可以减少正文的笔墨,便于主题检索,发挥其资治、教化的作用,增强其存史的价值。《丛存编》的文存和目存旨在补充前7编内容之缺遗和不足,因之是全志不可缺少的部分,与前7编同样重要,故不以“附录”而以“丛存”名之,不以“附志”而以正志“第八编”编排,其体例亦与前7编保持一致,均设章节目次。

第六,本志各编记述采取“具象概括,言必及事”的原则。允许言之有物的具象概括(但不允许空洞无物的抽象概括),突出事物发展的大势大略(起点、转折点、终点详写,过程从略),以减少同一性质事例的罗列和大事记套小事记,小事记套日记的繁琐叙事。但某些编章中仍存在流水账式的记录和叙事过于琐细的弊病,因修改的文字量过大,无奈一时无力回天,只好暂且如此,待本志续修时改变。

当我根据辽宁人民出版社的终审意见,对130多万字的《大连市工会志》做完最后一遍修改时,已是凌晨两点钟(1993年7月20日),虽对全稿仍不尽满意,也不得不发排。——以本志向大连工会建会70周年献礼,是大连市总工会的决定,时间紧迫,打破出版、印刷的常规,才有可能在本年12月2日如期献上。

回忆1986年3月,组织上安排我任大连市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主任伊始,恰逢辽宁省总工会要求所属各市编写工会志。大连市总工会责成我室承担这项任务。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我不能不全力以赴地投入这一开创性浩大工程的规划和施工。从资料的搜集到考证、整理,从编纂方案的制定到“凡例”的拟订,从篇目的设计到目录的形成,从编写分工到每篇稿件的修改(至少改三遍,自己撰稿不足20万字,写出的修改文字两倍于此),从一编一编的分纂、写出概述,到全志的总纂、写出总述,一一下来,整整七载寒暑,数不清,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多少个不眠之夜,伏案笔耕,呕心沥血。然以我一人之区区微力,绝难完成《大连市工会志》这部大连工会的百科全书,幸赖市总工会领导重视,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工会大力支持,本室人员协力奋斗,才使本志得以完成,从此结束大连工会无志可修的历史。

本志作为大连工会的第一本会志,作为目前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第一大部头的市工会志,作为一种新型模式工会志的第一次尝试,得失俱有在所必然;得为大连工会全会之功,失乃我一人之过,几多得失,千秋功过,付诸读者评说,付诸后世评说。

[1993年7月20日凌晨草就于沈阳北方宾馆]

【注释】

[1]《大连市工会志》(1923-1990):刘功成主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