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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组织变迁中意识形态整合的效果

【摘要】:由此可以看出,诺斯主要从降低交易成本、管理成本与制度实施成本费用这一经济学的视角上去认识意识形态的功用。

二、经济学以“效率”为意识形态立法

不同于政治学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性与政治实践,即利益与权力的关系,经济学对意识形态的研究主要是强调意识形态与制度变迁关系,这是由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来完成的。由于不满于古典经济学对于制度问题的忽视或仅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来处理所导致的经济学理想模型解释力的匮乏,制度学派强调把制度作为内生变量来分析制度对于人的选择行为的影响,从而使经济学的分析更接近实际。尽管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意识形态被新老制度学派置于理论框架的不同位置,但都给予意识形态以极大的关注,特别是在意识形态与制度变迁的关系上更是如此。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对意识形态与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出了系统的论述,使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在经济学领域成为一种新的理论增长点。诺斯将意识形态作为非正式制度来讨论,并把对意识形态的分析纳入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意识形态被认为是正式制度安排的“节约成本机制”和“润滑剂”,诺斯概括了意识形态的功能和作用:(1)它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以世界观的形式出现从而简化决策过程;(2)意识形态是与个人对其所领会的关于世界公平的道德伦理判定交织在一起的,它所内在的评价标准,有助于缩减人们在相互对立的理性中间进行选择时所耗费的时间和成本。(3)当人们的经验与其思想不一致时,他们会改变其意识观点并试图发展一套更“适合”于其经验的合理解释,即新的意识形态来节约认识世界和处理相互关系的费用(诺斯,1994)。由此可以看出,诺斯主要从降低交易成本、管理成本与制度实施成本费用这一经济学的视角上去认识意识形态的功用。

诺斯无疑是站在“经济人”的理性假设上探讨意识形态的经济功能,并利用成本分析确立意识形态与“经济绩效”的关系,以此作为衡量意识形态成功与否的标准,这与经济学帝国主义和理性选择理论的扩张是分不开的。同时诺斯也强调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克服搭便车与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的问题,也就是说必须促使人们不再按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享乐主义和个人的计算原则来行事。这就使他后期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引入认知模式,关注文化与经验的本土性以及强调人的两种不同动机(物欲动机与精神动机)来修正他早期的对意识形态纯功利性的判断。然而总是希望从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的内部来做修正,阻碍了诺斯这部分理论的进程。从总体上看诺斯依然是以“效率”为意识形态立法,实质是对作为价值理性的意识形态展开的功能分析,而回避了对成功的意识形态本身的生成与展开进行经验的考察,对意识形态的重视只是对于有限理性的模型给予的外部而不是内部的修正。(www.chuimin.cn)

正如有学者指出意识形态必须具备三个特征才是成功的:“它必须解释现存的产权结构和交换条件是如何成为更大体制的组成部分,必须解释历史;它必须是灵活的,能够得到新的团体的忠诚拥护,或者作为外在条件变化的结果而得到旧的团体的忠诚拥护;必须克服搭便车问题,基本目的是促进成员不按照有关成本与收益的简单计算来行事。”(黄新华,2003)这都涉及到一个实质的问题就是价值理性对工具理性的制衡。因而必须在人的选择行为内部引入价值因素的分析才能得到一个真实而有意义的意识形态研究成果,在这方面社会学则更有说服力。

另有学者敏锐的指出:“意识形态是新制度经济学引入的有力分析工具而远不是分析的目的。对何以在个人观念的基础上产生他的意义(对“合理性”的认同或否定)的意识形态,新制度经济学没有深入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也没有深入分析意识形态的层次性和多样化分裂状态以及“成功”的意识形态的整合过程”(古小军,2005)。而正是新制度经济学不完善的这些方面对解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意识形态的整合至关重要,社会学的经验原则与整体主义视角则更有利于对意识形态及其整合展开全面与真实的分析。尽管如此,新制度经济学较为成功地探讨了意识形态的经济性功能、制度性作用,将对意识形态的研究导向人们的实际生活层面特别是经济组织层面,还是不乏借鉴和启示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