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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变迁中的意识形态整合研究:马克思的两种维度

【摘要】:然而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概念缺乏规范性定义,以及在不同的著作中对意识形态不同维度地强调,引发这概念的不确定性,导致随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意识形态的理解也极为不同,甚至产生分裂而相互对立。《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和意识形态理论创立的标志。

三、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研究——两种不同的维度

在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诞生之前,特拉西对意识形态概念的描述性分析和拿破仑带有贬义色彩的评价性使用,并不具有广泛影响,现代意识形态理论基本上是在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尽管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直接使用并不多,但对意识形态的具体分析与阐述却非常丰富。然而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概念缺乏规范性定义,以及在不同的著作中对意识形态不同维度地强调,引发这概念的不确定性,导致随后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意识形态的理解也极为不同,甚至产生分裂而相互对立。

马克思最初对意识形态概念的使用是沿用了被拿破仑发展的贬义性用法。“马克思显然了解‘意识形态’术语的原初用法:指谓一种观念的科学。然而,他对这一点却未加重视。”[7]最初,他只是从拿破仑带有贬义色彩的用法来看待“意识形态”的含义。例如,他把青年黑格尔派看作是“空谈家”和空想的形而上学家,以及将意识形态与统治阶级利益相联,突出意识形态在阶级利益扭曲下所导致的对客观世界的非真理性认识,从而将意识形态与科学对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从不把自己的学说称作意识形态。在另一方面,马克思又扩展了对意识形态的一般性分析和系统研究,集中体现在他对作为与经济基础相对应的观念的上层建筑讨论中,认为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上层建筑”,是社会整体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指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里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研究中是一个普遍性原理,他指出了意识形态的起源问题。同时,在后期的著作中,马克思又揭示出意识形态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能动性。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和意识形态理论创立的标志。如果说在特拉西那里“意识形态”是对偏见和假相地克服,那么在马克思的这一著作中“意识形态”则是偏见和假相本身。[8]在此,马克思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其一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特指“以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为代表的最近的德国哲学和以其不同的先知为赌注的德国社会主义”。[9]在马克思看来这些思想家的抽象批判都停留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他们仅仅是为反对‘词句’而斗争”,“既然他们仅仅反对现存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的世界”。在马克思看来,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就应该“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关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10]实际上马克思是在奠定唯物史观指导下的意识形态研究方向,提出思想观念的现实基础问题。正如他所言:“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的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11]对各种观念体系的研究应该建立在它们与现实相联系的基础上,这样马克思在观念的起源问题上就提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社会学分析命题。强调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指明物质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存在的基础。

另一方面,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又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关系角度阐述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部分的意识形态。“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中发生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既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2]可见,马克思对社会进行了层级结构划分,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在上层建筑中又区分了作为国家制度层面的法律和政治体系和作为价值观念层面的意识形态。观念层面的意识形态包括诸多意识形式,它们均由经济基础决定。“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分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3]在此,马克思不仅阐述了意识形态所包含的诸形式[14],同时指出由于意识形态的保守性,在变革中可能产生滞后性,但也揭示了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稳定的观念形式所具备的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www.chuimin.cn)

在此之后的研究中,马克思则突显了物质生产实践在阶级社会中所表现出的阶级剥削与压迫,从而指出阶级社会意识形态可能存在虚假性特征:“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下,在生存的社会条件上,耸立着由各种不同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世界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整个阶级在它的物质条件和相应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创造和构成这一切。通过传统和教育承受了这些情感和观点的个人,会以为这些情感和观点是他的行为的真实动机和出发点”。[15]这与布迪厄关于文化资本的观点相一致,由于在物质生产中的统治地位决定了在文化生产中的统治地位,因此统治阶级通过意识形态生产来掩盖自己的阶级利益,把阶级的局部利益说成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将其普遍化。统治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不得不把自己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6]这说明在阶级分析的视野中,意识形态不仅仅具有认识论层面源于历史局限性所导致的虚假性,更具有政治学意义上的有意欺骗性。但这在另一方面也突出了意识形态的主观能动性,意识形态不再只是现实的被动反映,而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和利益掩饰工具,这样意识形态就演化为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具有了现代政治学上的意涵。

可见,马克思不同著作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中意识形态主要指的是唯心主义哲学;而《剩余价值论》和《资本论》中意识形态则主要与统治阶级相联,强调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思想武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以及上述著作的具体阐述中又夹杂着对意识形态及其诸形式的一般性功能分析。正如学者们指出:“马克思在某些著作中包括各个领域的人的活动的“广义的意识”都是意识形态。而在其他著作中,他似乎只关心那些维护和歪曲某种政治经济结构的种种社会、政治和经济观念。”[17]而“实际上,阶级性只不过是意识形态的众多特征之一罢了”[18]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不同关注导致一部分学者将意识形态等同于“虚假意识”(无法反映客观实在的唯心主义),它的扭曲性和掩饰性根源于阶级局限性,阶级对立范式下的意识形态概念得以确立并发展。另一部分学者则更关注马克思对一般性意识形态理论的建构: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上层建筑中意识形态有诸多形式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复杂互动的观点等等。

唯物史观视角下强调意识形态产生根源的社会基础,已经代表对意识形态进行社会学分析的开启,但对于意识形态社会基础的阶级分析,却似乎将意识形态研究过多地导向政治学范式。而在社会学综合性视角下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属性划分意识形态产生的社会基础,如阶级、种族、年龄、地域、性别、民族国家等等,阶级划分只是诸种群体划分的一个标准。即便是在阶级分析范式下,意识形态也可以包括所有社会阶级的观点、思想和理论体系,其内容可以是虚假的,也可以是真实的,其功能可以是保守的,也可是进步的。因此意识形态与阶级之间的联系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理论学说展开全面批判中的一个视角选取,是一种政治评价性的“意识形态批判研究”;而对意识形态产生的社会根源、意识形态的诸多形式构成及对其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分析则更体现出对意识形态的一般性理论研究,更具社会学的意味。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正是在这两个不同的维度上扩展对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