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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与汉文化礼貌准则研究

【摘要】:王熙凤遵循了中国人的传统礼貌准则,尽力贬低自己的破费。

2.5.3 中国学者提出的汉文化语境下的礼貌准则:顾曰国(1990)、徐盛桓(1992)、何自然和陈新仁(2004)、索振羽(2007)

顾曰国(1990:237-257)在《礼貌、语用与文化》一文中立足于中国文化,回顾了礼貌概念在汉文化中的历史起源,根据汉文化中德、言、行的礼貌要求,总结出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的礼貌准则:

(1)贬己尊人准则

自卑而尊人”是中国式礼貌的一大特点。称呼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物要“贬”,要“谦”;称呼对方或与对方相关的事物要“抬”,要“尊”。

中国式的谦虚是“自贬”和“自谦”,谦虚与否是判断一个人是否礼貌的重要准则。在《红楼梦》中,诸如“鄙人”、“寒舍”等自称词和“令郎”、“贵府”等他称词的大量使用,充分体现了这一准则。在东方文化中,人们一般会优先遵循谦虚准则。比如,有人对你说:“你儿子真聪明,成绩这么好还不说,钢琴还弹得这么棒。”你的反应通常是:“哪里,哪里,他可皮得很哪,还缺少锻炼。”这里,就破坏了一致准则,而把谦虚准则放到了最高的位置。Leech(1983)、Brown和Levinson(1987)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意识到东西方文化的不同,认为似乎东方人更强调谦虚。

在《红楼梦》第十七、十八回中,贾政要试试宝玉的功业进展如何,命他随同到大观园和众清客一起题匾。有这么一段:

贾政听了,便回头命宝玉拟来。宝玉道:“尝闻古人有云:‘编新不如述旧,刻古终胜雕今。’况此处并非主山正景,原无可题之处,不过是探景一进步耳。莫若直书‘曲径通幽处’这句旧诗在上,倒还大方气派。”众人听了,都赞道:“是极!二世兄天分高,才情远,不似我们读腐了书的。”贾政笑道:“不可谬讲!他年小,不过以一充十用,取笑罢了。再俟选拟。”

宝玉此论,可谓中肯。所拟匾额,明显高于众清客之上。他年纪虽小,所论所题自有一番别人所不及之风流。贾政虽然“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如今上了年纪,且案牍劳烦,于这怡情悦性文章上更生疏了。纵拟了出来,不免迂腐古板,反不能使花柳园亭生色,似不妥协,反没意思”。贾政深知宝玉在经史文章上平平,但诗词歌赋上颇有才气,所以才带了宝玉出来历练一番。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元春在省亲时看到宝玉的进步而高兴。贾政也是饱学之士,纵然资质平平,但欣赏鉴别能力并不弱,他不让众人夸宝玉,把宝玉的金玉良言贬作“取笑”之言,是中国人特有的谦逊。贾政拥有较高权势,清客只不过是一群依附贾府的读书人而已,靠着吹捧贾府讨生活。贾政没必要故作谦虚,但他还是把“谦虚准则”放到了首要位置。虽然这里有以免宝玉骄傲自大的意思在里面,但同时可见中国传统文化中谦虚的重要地位。而在英美文化中,要是有人夸奖自己的孩子,通常会先谢谢对方夸奖,然后自己也会略加夸奖一番。

《红楼梦》第四十回中,王熙凤赠送刘姥姥一些财物,刘姥姥道:“不敢多破费了。已经叨扰了几天,又拿着走,越发心里不安了。”王熙凤一贯泼辣强悍,但此时却道:“也没什么,不过随便的东西。”王熙凤遵循了中国人的传统礼貌准则,尽力贬低自己的破费。

(2)称呼准则

称呼准则指要用适当的称呼语主动跟对方打招呼。

顾曰国把称呼准则与贬己尊人原则分离开来,有一定的道理。虽然中国的称呼准则本身就是含有贬己尊人的意思,有和贬己尊人准则相重合的地方,但是中国人注重家庭成员关系,重视人际关系,有一套西方人难以理解的复杂的称呼体系。在这样一个重视血缘重视伦理社会中,把称呼另列出来确实很是合适。

称呼准则强调的是用适当的称呼语主动跟对方打招呼。“恰当的称呼语”在中国传统社会极为重要,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顾曰国(1992)在《礼貌、语用与文化》一文中详细讨论了“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序”和称呼准则的关系。他认为,尽管看上去这是过时的礼制,但是在中国社会打下了深刻的印记。他后来还讨论了现代社会中使用的单一型和复合型称呼语,比较详尽。

顾曰国在称呼准则中还强调了语境的重要性。相同的说话者和听话者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往往采用不同的称呼。在《红楼梦》第一百十七回中,贾蔷在喝酒时称邢大舅为“傻大舅”,丝毫没让人有反感唐突之意,反而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贾母称凤姐儿也是,在家常开玩笑的时候,一会儿“泼皮破落户儿”,一会儿“凤辣子”,而在下人面前,则常用“你们二奶奶”。

还有,中国文化中注重血缘关系,为了拉近彼此距离,也出于礼貌需要,人们常常用“弟”、“兄”、“姐”、“妹”等词来称呼同辈人。这种以表示血缘关系的词来称呼同辈的做法是中国传统社会所特有的,充分体现了中国式的礼貌。

(3)文雅准则

文雅准则即要选用雅语,禁用秽语;多用委婉语,少用直言。文雅准则充分体现在委婉语的使用上。如在《红楼梦》第十三回中,秦氏去世后,贾府中的人说“东府蓉大奶奶没了”,而不用“死”这个词。在大场合中,《红楼梦》中的人物极少污言秽语,大多言辞文雅,符合礼貌规范。

在中国文化中,需要使用委婉语的领域包括死亡、性事、排泄、绝症、体型、外表、较低下的职业、犯法行为等等。在使用时也要考虑到各种语用因素。

(4)求同准则

求同准则,即说、听者在诸多方面力求和谐一致,尽量满足对方的欲望。

中国人都好“面子”,希望自己有“脸”。求同准则体现了对听话者和说话者双方的面子的维护。顾曰国(1992:33)指出,求同准则与墨子的“尚同”思想有渊源关系。中国人在实施训斥、批评、指责等言语行为时,通常会“先褒后贬”、“先礼后兵”,先赞赏对方,指出并肯定双方的共同点,给足对方面子,再指出对方的不足,这样既达到了批评教育的目的,也易于为对方接受。在实施给予、邀请、请求等言语行为时,说话者的面子受到一定的威胁,此时,听话者通常采取“恭敬不如从命”的原则,为说话者留面子。

(5)德、言、行准则

在行为动机上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尽量增大对他人的益处(可谓大德);在言辞上,尽量夸大别人给自己的好处,尽量缩小自己付出的代价(可谓君子)。这样,人人多为别人着想。这看似违反合作原则中的“质量准则”,也似乎有“失真”、“虚伪”之嫌,但恰恰体现了中国的“谦虚”、“礼让”等礼貌特点。德言行准则主要是说明中国传统文化中礼貌现象的共性,不适用于特定个体身上,因为品德高尚的人未必个个讲礼貌,品德高尚的人也未必时时讲礼貌;反之,品德卑劣的人未必个个不讲礼貌,时时不讲礼貌。比如《红楼梦》中的贾赦、贾珍、贾琏之流,品德败坏,但是在公众场合却道貌岸然,言辞得体,谦恭有礼。而焦大,忠心耿耿,因看不惯他们所作所为而失口大骂,看似无礼,实则品德高尚。

这个准则体现了汉语中的礼貌概念道德化的特点。如果言语不礼貌不文明,会被指责“缺德”,所以,人们总是有意识地在言行上“习德”、“补德”和“圆德”。中国传统社会,判断人才的最重要标准,首先是“德”,更别说礼貌的基础了,自然就是“德”。曾仕强(2007:76)说得好:

一切的才能,无不以道德修养为基础。品德良好,又有才能的,叫做德才兼备。有德有才,当然最好。若是有才无德,那就非常可怕,不如无德也无才,来得安全。德本才末,是我们检验人才的基本标准,迄今仍然至关重要。

徐盛桓(1992)提出了中国文化背景下的理论框架,“注意对方、尊重对方、考虑第三者”,和顾曰国教授提出的礼貌五准则有相似之处,在介绍Leech的礼貌准则时我们已经说明,此处不再另加详述。

何自然和陈新仁(2004:52-54)强调汉文化的礼貌包含三方面内容:

(1)尊敬,包括恭敬、商量、友善等礼貌要求。即使在指令性言语行为中,态度也要恭敬,使用“麻烦您”、“劳驾”、“请”等言词,语气和蔼友好,采用商量央求方式;

(2)体谅,多为对方考虑,尽量体谅对方难处,少给对方添麻烦,不在不合适的时候役使对方。在役使对方时,陈述役使的理由,为对方着想,缩小役使的量度和给对方造成的麻烦,照顾对方的面子;

(3)热情原则,忌冷淡随便。如提供等行为,要不避强加,反复劝敬,殷勤有加;如建议、提醒等行为,多做友好提示;如请求、央求等行为,说话人也应态度热情,反复申求。(www.chuimin.cn)

这些准则都从大层次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内涵,较之Leech的礼貌准则更适合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但是,这些准则强化了中华民族的道德伦理标准,却无法解释交际中完全损毁对方面子的言语行为,比如破口大骂、赤裸裸的责备、绝对命令等,也无法完全解释言语交际中的戏谑、玩笑等现象,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而且这些理论没有指出人们通过哪几个因素来决定自己使用什么样程度的礼貌语言,显得比较笼统,解释力不够。

相对而言,索振羽(2007)提出的“得体原则”似乎有更强的解释力,因为得体原则充分考虑到了语境。他认为,从言语交际的根本目的来看,礼貌并非交际的最终目的,言语交际最终的目的是传达信息,达到最佳交际效果。他从《牛津英语词典》对tact一词的解释出发,概括出得体的五方面内容。tact的词义为:“合适地、恰当地跟别人打交道,避免冒犯,或赢得善意的快悦和微妙的感觉;跟人们交往或协调艰难的局势或微妙的情境的技巧或判断力;在适当的时间说适当的事或做适当的事的本领。”五方面内容为:

(1)交际对象:别人(others)

(2)交际方式:说或做(saying or doing)

(3)交际情境(situations)

(4)交际的礼貌准则:避免冒犯(avoid offence)

(5)交际效果:快悦的微妙的感觉(ready and delicate sense)

所以,他认为“得体”是高于“礼貌”的准则,是交际的最佳手段。他把Leech的得体准则重新定义、定位,认为“得体原则”应提升到包含“礼貌原则”,成为与“合作原则”相补益的高层次的原则。得体原则包含三个准则:礼貌准则、幽默准则、克制准则。介绍如下:

(1)礼貌准则

1)赞誉次准则: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赞誉,是一种礼貌。分为两种情况:

A.因听话人为说话人办了有益的事,说话人赞誉听话人;

B.因崇敬听话人,说话人赞誉听话人。

2)谦虚次准则:有点过分但不太过分的谦虚,是一种礼貌。

A.自我谦虚,以此赞誉听话人;

B.受到别人的赞美,听话人自我谦虚。

3)一致次准则:减少分歧或对立,力求一致,至少达到部分一致。

4)同情次准则:减少反感,增进谅解,加深情谊。

A.说话人同情听话人

B.交谈双方互相同情

5)宽宏次准则:得理让人,给别人留面子。

6)恰当的称呼次准则:视尊卑、长幼、亲疏不同,在交际中对听话人使用恰当的称呼是一种礼貌。

(2)幽默准则

幽默准则还分为六条次准则,如岔断次准则、倒置次准则、转移次准则、干涉次准则、降格次准则、升格次准则。

(3)克制准则

克制准则指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由于种种原因(如不便直言或不愿直言或不能直言等)不直言不讳地训斥他人,而采用克制的方式表达对他人的不满或责备,包括讽刺挖苦、指桑骂槐、说反话等。

把“礼貌原则”涵盖于“得体原则”之下,是很有见地的看法。对于索振羽基于Leech的“礼貌原则”所提出的“得体原则”理论,山西师范大学的吕文丽(http://www.newwestchina.cn/read.php?articid=891&c=3)有一个评价,恕我把原文摘录如下:

“礼貌原则”与“得体原则”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得体原则”是言语交际行为的终极目标,“礼貌原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式或手段。言语交际的效果好坏、成功与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礼貌原则”的掌握和运用,但最根本的还是要考虑言语交际效果的得体性。人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去实现适度得体的言语交际效果,如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反语原则、玩笑原则等等。因为合作原则要求“交际各方说话真实、切题、简明而不单调”,做到了这些,交际通常就能顺利地进行并取得满意的效果,不可不谓之“得体”。利奇“礼貌原则”的诸准则,说到底是要求交际各方言行都要遵守“损人利己”(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原则,交际各方如能这样做,交际通常就不会出现障碍,相反会非常顺利,从而取得最佳的交际效果,当然称之为“得体”。另外,反语原则、玩笑原则等虽都明显地违反礼貌原则,但却不影响这些原则使交际获得良好的效果,在特定的场合或语境中,利用这些原则同样可以达到言语得体的要求。总之,“礼貌原则”可以带来言语交际的得体,但不礼貌未必不得体,“礼貌原则”只是实现言语得体的一种方式或手段。

总之,“得体原则”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语用策略。一个完整的言语交际行为的完成,说话者的最终意图都是要使言语行动恰当、恰如其分,“得体原则”是言语交际的终极目标。同时,不管具体文化背景中的具体礼貌是否相同,人们为了实现言语的得体,经常都会借助于“礼貌原则”的手段,“礼貌原则”是实现言语交际行为得体的一种有效手段。“礼貌原则”和“得体原则”的这种关系具有普遍性。

把“得体原则”列为最高原则,解释力十分强大。但美中不足的是,把幽默准则、克制准则和礼貌准则并列起来,有许多重合之处。一部分幽默的言语行为,本身就是因为不便直言或不愿直言或不敢直言的克制态度,而且,索教授的幽默准则中的六个次准则似乎更多从修辞学的角度来解释幽默准则,和礼貌准则中的次准则似有不平行之嫌疑。另外,“得体原则”也没有能解释破口大骂等这些不礼貌言语行为,没有能涵盖所有的言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