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红楼梦》里,我们看到一个活生生的李纨,成了枯树一棵。在《红楼梦》中,李纨一直温和公正,默守礼制,甘当绿叶。一进贾府,便对黛玉造成空前的威胁。以上种种,都是礼治文化下的婚姻制度造成的恶果。接着,我们来看礼治文化下另一层具有代表性的重要伦理关系——父子关系。......
2023-11-28
2.5.2 Brown和Levinson(1978,1987)的面子保全论
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是迄今为止最有影响力的礼貌理论,也是本研究的主要出发点之一。本研究要检验他们的礼貌理论在中国传统社会是否是有切适性。如果有,是否全部切合?如果不完全切合,我们也需要去发现哪些方面切合,哪些方面不切合,为什么不切合。当然首先,我们要来看看他们的理论框架。
Brown和Levinson(1978)认为,礼貌行为是作为具有两种特殊品质——面子和理性的“典型人”(Model Person)为满足面子需求而采用的各种理性行为,他们通过各种语言策略来达到给会话参与各方留“面子”的目的。所以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理论通常被称为“面子保全论”(Face-saving Theory)。在他们看来,言语行为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要么威胁说话人的面子,要么威胁听话人的面子,讲礼貌是为了减轻某些交际行为给面子带来的威胁。因此他们把言语行为分成威胁听话人面子的言语行为和威胁说话人面子的言语行为。又把面子分成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消极面子是指不希望别人强加于自己,不受别人的干涉和阻碍。积极面子是指希望得到别人的赞扬和喜欢。因此,按照这个标准,言语行为就可以分为四大类:
(1)威胁听话人消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指的是说话人表明他不想干涉听话人行动自由的言语行为,主要有:
1)预示听话人将来要去做某些动作,或听话人无法避免不去做某些动作的言语行为,比如命令、请求、提醒、建议、劝告、威胁和警告等;
2)预示听话人将来的某些动作,说话人提出的可能使听话人产生负债感的言语行为。这类言语行为使得听话人不得不接受或感到难以拒绝,如提供、许诺等;
3)说话人对听话人提出某种希望的言语行为。听话人由此认为应该保护说话人的这种希望,如赞誉、妒忌或羡慕;以及表达对听话人强烈的(负面)情绪的憎恨和发怒等。
(2)威胁听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指的是说话人不关心听话人的感情、需求等的言语行为,在某些方面置听话人的需求于不顾。
1)对听话人某一方面的积极面子作出负面评价的言语行为,如表示不赞同、批评、蔑视、取笑、抱怨、指责、非难、侮辱、反驳等;
2)表现出对说话人不在乎、不关心说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如表达(无法控制的)强烈情感,提及禁忌话题,给听话人带来坏消息,或带来说话人夸自己的好消息,谈及威胁感情或有分歧、有争议的话题,首次会面时使用不恰当的称呼语因而使听话人感到难堪等。
(3)威胁说话人消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主要包括:表示感谢、接受听话人的感谢或道歉、请求原谅、对听话人过失作出反应、不情愿的许诺和提供等。
(4)威胁说话人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
这类主要包括:道歉、接受赞誉、自相矛盾、忏悔、承认有罪或有错等。
他们还认为,作为具有理性的典型人,为了避免这些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为了减轻这些言语行为带来的威胁程度,说话人在发言之前都会估算这些言语行为威胁到听话人的多少面子,以决定采取怎样的礼貌策略。他们提出了人类在交际过程中用到的五种补救策略:
(1)直言不讳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bald on record without redressive actions)
直言不讳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不需要听话人做任何努力进行语用推理。这是种直接威胁面子的策略。一般有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1)当时情况紧急,交际效率占据了主导地位,比如“地震啦!地震啦!快跑!别要东西了!”;2)根据说话者的估算,这种言语行为对听话者的面子几乎没有威胁,比如朋友对你说“别担心我!”;3)说话者对听话者占有绝对的权势,或有绝对亲密的社会关系,比如法官要求全庭人员“肃静!肃静!”,或者妻子对丈夫说“别抽烟了!”。
(2)采用积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positive politeness)
采用积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听话人得到尊重和被人赞许的愿望,目的是维护对方的面子。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五种策略,包括寻求一致、避免不和、表明伙伴关系、注意听话人的需求和夸大对听话人的兴趣、赞同和同情等。这种策略“通常使用‘套近乎’的谈话方式”(何兆熊,2000:231)。它可以从三方面来理解:
1)表示双方有共识,对对方的兴趣、爱好或观点等表示赞同、赞扬或欣赏,表示与对方有共同的归属;
2)表示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的立场、愿望和需求等就有一致性,了解对方的愿望并为之考虑;
3)满足对方的愿望。
使用这种策略时,有时会产生一些小小的谎言,避免伤害对方的面子。比如有一男孩邀请女孩看电影,女孩不喜欢那个男孩不想与他交往,直接说拒绝怕伤害对方使对方下不来台,就说虽然她和他一样很想看这部电影,但自己明天要考试,没有时间。但有时也有可能为了维护自己的私人空间,维护自己的消极面子需求而采用积极礼貌策略。比如有人邀请你去参加宴会,里面有你不想见到的人,而你一方面不想扫对方的兴威胁对方的面子,另一方面又不想告诉他真实原因,只好找一个借口推脱。人际交往的因素非常复杂,同一种礼貌策略,背后可能隐藏着很多深层因素。
(3)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negative politeness)
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与采用积极礼貌策略时刚好相反,说话者通常表明自己不会干涉对方,在言语行为中和对方保持一定距离,维护对方的私人领域和自我决策权。Brown和Levinson提出了十种策略,主要包括道歉、表达敬意、说话迂回、模棱两可、表示自己的勉为其难、尊重对方为对方留有余地等。消极礼貌策略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是经常会使用一些“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conventionalized indirectness)(Brown&Levinson,1987:70)。在英语中表现为通常会使用含有情态动词的问句。如老师对学生说:“Could you close the book?We will have a dictation.”这样的惯用语虽然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表示请求的符号,但是不管怎么说,说话者考虑到了听话人的面子需求。
(4)采用非公开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off-record politeness)
非公开策略是礼貌程度极高的策略,它对说话人和听话人的面子威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采用消极礼貌策略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时,说话人还会用到一些约定俗成的间接言语行为表达方式,“冒犯”对方。而在非公开策略中,说话人的言语行为更加含糊,模棱两可,让听话人去决定怎样理解它的含义。听话人甚至可以装作没有理解说话人的交际目的,说话人也不显山露水地明白表示自己的真正意图,因而对交际双方而言,都避免了丢面子的尴尬。比如,你和家人在家里忙着做事,这时外面下雨了,而你家的衣服晾在外面。你大声说了一句:“哎哟!下雨啦!”在这种情境下,其实你是暗示他去收衣服。你的家人可能会放下手中的工作起来收衣服,也可能随口附和一下,也说一句“怎么就下雨了”,或者说“我很忙,要么你去收衣服吧”,或者其他反应。这样,说话人就既避免了直接干预对方的行动,同时也避免了要求对方做事万一对方不愿意做而造成的自己面子的损失。Brown和Levinson一共列举了十五种非公开礼貌策略,包括暗示、夸张、暗喻、反语、低调陈述等。
(5)不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do not do the FTA)
不实施威胁面子的行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更含蓄更礼貌,是最礼貌的言语行为。听话人的选择余地达到最大,即使交际失败,交际双方都没有任何一方发生面子受损的现象。比如,你回到家很累,想让对方做晚饭,一边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一边说;“今天这片子挺有意思的。”这样一来,对方可能没有理解你的意思,也可能理解了而不愿意去做饭,也坐下来饶有兴趣地和你一起看动画。虽然没有达到交际目的,但是于双方的面子却丝毫无损。
在区分了五种礼貌策略以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典型人是根据什么决定采用何种礼貌策略。Brown和Levinson认为有三个主要因素决定了人们怎样估算面子威胁行为:
(1)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的社会距离(the social distance of S and H)
(2)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the relative power of S and H)
(3)在特定的文化中,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the absolute ranking of imposition in the particular culture)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社会距离和相对权势不发生变化,当言语行为的冒犯程度比较大的时候,说话人通常会采用比较委婉、比较礼貌的言语行为。比如,有人向你借一枝笔和借一百万钱,借一百万的言语表达肯定委婉得很。
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社会距离和言语冒犯程度不变的情况下,说话人相对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越大,就越有可能实行比较直接的言语行为。比如,你的老板和你的同事要你复印一份材料,老板也许会说:“把这份材料复印好,我马上要。”同事则可能会比较客气,甚至会解释一下原因,他会说:“你帮我复印一下这份材料好吗?我现在很忙,又急等着用。”
在说话人与听话人之间的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交际双方的社会距离越近,说话人的言语行为通常会比较直接。比如,你感觉屋子里很热,对你的爱人也许会说:“我很热,你快把窗户打开。”对你的同事一般会比较客气,也许会说:“我很热,我们把窗户打开好吗?”或干脆自己起身去开窗户。
到目前为止,在礼貌问题上,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保全论影响最大,但是面子保全论也招致了许多学者和专家的非难。对面子保全论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第一,是否所有的言语行为都含有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第二,威胁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到底该怎样划分,是否一个言语行为只威胁一种面子;第三,在区分消极面子和积极面子的言语行为时,文化因素到底占到多大的比重;第四,估算面子威胁行为的三个因素是否是简单的相加就可以,如果不是,哪个因素占主导地位;第五,不礼貌现象该如何解释。另外还有一些专家在此理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新的因素。下面就一些专家的评论简略介绍一下。
在Culpeper的《语言与人物性格刻画:戏剧和其他文本中的人们》(Language and Characterization:People in Plays and Other Texts)一书中,将社会认知学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定性理论与话语分析、语用推理和语言态度结合在一起,对语言和戏剧人物刻画之间的关系做了探索。书中花了很大篇幅来讨论Brown和Levinson礼貌理论中的威胁面子行为,他认为,在很多情况下,会话者故意实施威胁面子行为的一些语言策略,其目的就是故意要威胁对方的面子。所以,并不是每个会话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采取避免威胁对方面子的行为。(转引自王虹,2006:15)
在Simpson(1997)的文体学著作《文学中的语言》(Language through Literature)中,他用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策略和Burton的话语结构分析了荒诞派戏剧家Edward Albee的《动物园故事》(The Zoo Story),发现在荒诞剧中,会话者的礼貌策略也是不合常规的,剧中的人物关系和戏剧情节的推动与会话者异乎寻常的对话有直接关系。
何兆熊(2000:236-237)总结过以下几点,对我们也很有启示作用,概括如下:
第一,Brown和Levinson把面子区分为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认为某一言语行为只威胁一种面子,这是不妥的。其实,某些言语行为可以同时威胁两种面子。比如有些请求可同时威胁听话人的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如老师对学生说:“请你把文章重做一遍好吗?”一方面,老师对学生作文不满意,威胁了学生的积极面子;另一方面,老师要求学生重做,干涉了学生的行动自由,威胁了学生的消极面子。
第二,Brown和Levinson认为面子威胁行为的大小由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这三因素简单相加,其实不然。何兆熊教授用了一个特别生动的例子。他用的是《红楼梦》元妃省亲那一段:(www.chuimin.cn)
贾政向元妃含泪启道:“臣草莽寒门,鸠群鸦属之中,岂意得征凤鸾之瑞。今贵人上锡天恩,下昭祖德,此皆山川日月之精奇、祖宗之远德钟于一人,幸及政夫妇。且今上体天地生生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虽肝脑涂地,岂能报效万一!惟朝乾夕惕,忠于厥职。伏愿圣君万岁千秋,乃天下苍生之福也。贵妃切勿以政夫妇残年为念。更祈自加珍爱,惟勤慎肃恭以侍上,庶不负上眷顾隆恩也。”
这段话,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几乎为零。只是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皇族处于金字塔的顶端,元春的相对权势自然就特别大。贾政虽然是元春的父亲,社会关系是无比亲密,但还是得屈从于“上下有义”的原则,仍必须以“臣”、“庶”自居,称元妃为“贵人”、“贵妃”,还用诸如“草莽寒门”、“鸠群鸦属”、“肝脑涂地”等种种谦词和“凤鸾之瑞”、“上锡天恩,下昭祖德”等种种敬词来表示自己的忠君报国之心,相对权势在此起到了绝对作用。
第三,在不同文化之中,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这三因素拥有不同的位置。人们对哪项因素首先缩小或扩大以及如何缩小或扩大存在着差异。据观察,英国人似乎更喜欢缩小“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美国人更喜欢缩小“社会距离”;英国人渴望拥有“专家权力”或“参考权力”,不愿意享有“合理/正当权力”;而在日本和中国等国家,人们往往在谈话一开始就希望弄清双方在年龄、地位等方面的关系。这种差异的提出对我们研究礼貌现象很有帮助,只是目前研究成果不多。
第四,Brown和Levinson还没有区分相对权势和实际权势。在交际过程中,实际权势往往获得更大的尊重。
第五,Brown和Levinson认为言语行为在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这是对人际交往的一种悲观看法。像恭维、赞扬、感谢之类的言语行为,也属于威胁面子,显得比较绝对,尤其在以集体主义为文化导向的社会里,让人比较难接受。
祝畹瑾(1992:164-165)在《社会语言学概论》中详细分析了Brown和Levinson的礼貌模式局限性。主要指出几点:第一,Linda A.Wood Rolf和O. Kroger的研究表明,威胁面子行为的大小并非社会距离、相对权势和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三者的简单相加。这点和何兆熊教授的观点不谋而合。她进一步指出,实际上,权势比社会距离占有更大的分量。第二,对于面子的划分不该只有积极和消极两种。第三,人们对面子的需求随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情景还有不同的个性而异。第四,不同的人的面子需求与一个人不同的面子需求有时会发生冲突。第五,有一些特殊情况必须要考虑。当人们在乎别人是怎样看待自己的时候,任何言语行为都可能隐含着威胁面子的可能性。
对于面子威胁,Tae-Seop Lim(转引自祝畹瑾,1992:165-167)指出:首先,Brown和Levinson假定所有的言语行为只威胁到一种面子,不太科学。许多言语行为同时威胁两种面子。第二,礼貌模式仅仅局限于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不科学。礼貌和礼貌策略也有好些用于在本质上并不威胁面子的言语行为。第三,就积极礼貌而言,接近策略或表示亲切的言语行为并不一定表示赞同或同意。积极礼貌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去实现,如通过正式的、用于非熟人之间的语言表达赞同,还可通过回避为基础的策略,来保留对方被同意的要求。消极礼貌也并不仅仅通过消极的回避策略得以实现,说话人可以积极维护对方的消极面子。此外,他还认为,对对方的尊敬就是承认对方的权势,对自由的要求实际上是对权势要求的一部分,消极面子从广义上来说是对权势的要求。积极礼貌策略不一定意味着社会距离的缩小,不一定缩小或纠正对消极面子的威胁。
Holmes(1995)在《女人,男人和礼貌》(Women,Men and Politeness)一书中提出社会距离、权力和正式程度是分析礼貌语言的三个重要尺度。“正式程度”是一个有别于Brown和Levinson的新概念。根据Nassa Wolfson的语言交际弧式图(the bulge model of interacton),他以新西兰受到西方教育的中产阶级为调查对象,得出结论,积极礼貌策略大多发生在熟人和朋友中间,较少发生在陌生人的关系亲密的人之间。关系较远的双方倾向于使用消极礼貌策略。因为,积极礼貌策略强调双方的共同点,能缩小彼此的社会距离,而消极礼貌策略则是避免侵犯他人自由而增大双方的社会距离。由于交际双方有时存在权力和地位的差异,这种差异产生了交际距离,因此,人们较多使用消极礼貌策略。他还指出,人们倾向于在正式场合使用消极礼貌策略,在非正式场合使用积极礼貌策略。(另参见李悦娥,2001:72)
在验证和讨论的同时,Brown和Levinson本人也在不停地修正他们的理论体系。Brown和Gilman的《礼貌理论与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Politeness Theory and Shakespeare's Four Major Tragedies)一文中,他们用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对话为语料,曾经验证过Brown和Levinson提出的礼貌策略理论。Brown和Levinson提出影响会话人面子威胁行为有三个参数:会话参与者的权势关系、他们之间的人际距离和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结果他们得出的结论是:在莎士比亚时代,会话参与者之间的权势关系和冒犯面子的程度符合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而人际关系距离对礼貌行为几乎没有影响。这说明此三个参数的存在和作用受历史和文化背景的影响,并不具有Brown和Levinson声称的“普遍性”。其他学者也陆续指出了这一点,Brown和Levinson意识到,礼貌行为受到特定的社会因素、文化背景的影响,因此在再版时将书中的“universals(普遍性)”改成了“some universals(一些普遍性)”。
在估算威胁面子行为时,在特定的文化中,某一特定言语行为冒犯面子的程度并不相同,对于这点,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社会关系和相对权势问题,则复杂得多,目前还没有一致结论,我们在此有必要进一步讨论。
在实际交际中,社会关系和权势难以截然分开。对于社会关系远近怎样来区分,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更是没有一致意见。Spenser-Oatey(1996:6)总结了Brown和Gilman、Slugoski和Turnbull、Baxter等专家的观点,提出了影响人们之间社会关系远近的各个因素:
(1)社会相似度/相异度(Social similarity/difference)
(2)接触频率(Frenquency of contact)
(3)熟识的时间长度(Length of acquaintance)
(4)熟悉度,或人们相互间了解多少(Familarity,or how well people know each other)
(5)志趣相投感(Sense of like-mindedness)
(6)正/负情感(Positive/negative affect)
接着,他指出,像老朋友之间,用这些因素来区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某些情况下,正如Slugoski和Turnbull指出,接触频率和熟悉的时间长度并不总和积极影响相一致,他举例说,共事多年的同事可能成为对手而相互厌恶(负情感)。直到目前,对于正/负情感是否属于影响社会关系的一个因素,是否成为影响礼貌准则的一个因素,在礼貌准则中占多重要的位置,还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致意见,有待于进一步探索研究。
对于权势,我们更有必要讨论得更深入一些,因为权势往往在交际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权势来自于权力,权力通常在特定的社会、特定的阶层、特定的交际对象间有一种比较稳定的趋向。权力可分成很多种类(许倬云,2006:4):
Etzioni认为权力有三种:强制的(coersive),以力制人;利禄的(remunetative),以利诱人;名分的(normative),以义服人。同时,接受约束及控制的一方,在其服从的程度上,大有差别。对于强力的反应是面服心不服,对于利禄的反应是计利害,对于名分的反应则是道义上的诚心悦服。三种服从方式与三种权力形态是相应的。
名分上的权力在稳定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占有很大的分量。在儒家思想的主导下,礼和礼貌沿着这一条线而展开。皇帝的权力之所以至高无上,是因为他拥有以上三种权力,既拥有强制权力,比如军队,又拥有利禄权力,可以让臣民升官发财,还拥有名分权力,帝王是天的正统思想在老百姓的心中是根深蒂固的,反帝王便是反天。许倬云(2006:4)还认为:
上述由某种权力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的过程,并不是“老化”的后果,然而也仍是时间流上的转变,术语结构内在的转化。处理历史上的许多变化,这种转化观念极为有用。举例言之,中国朝代的建立,未尝不经过以力治人的阶段,而到政权合法化之后,政治权力就演变为名分型了。清代以异族入主中国,经过顺治、康熙两代,政权就已经合法化,此是最显著的例子。中国的田东与佃户之间,原本只有经济上的租佃关系,然而这一层关系也会转化为近于主仆的名分关系。社会关系的转化,与时间流有关,时间却不能必然地导致改变。中国历史上,儒家的人伦与名分观念,殆使这种转变更易于发生。
这段话对于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权力有极大启示作用。它揭示了社会流程中权力的合理化转变过程,从历史的角度阐释了在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的引导下,地主和佃户从单纯的经济关系走向伦理性的主仆关系。
Spenser-Oatey(1992)(转引自何兆熊,2000:255)把“权力”分为五种:
(1)奖赏权力(Reward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对听话者产生积极影响的控制权(如说话者能给听话者高分、积极的推荐等);
(2)强制权力(Coersiv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对听话者产生消极影响的控制权,如说话者有损害、惩罚听话者的权力;
(3)专家权力(Expert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有听话者所需的特殊的知识或专长;
(4)合理、正当权力(Legitimat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说话者在年龄、地位、作用等方面有优势,有权指示或要求听话者做事,如说话者可以要求听话者做事,因为说话者是听话者的老师、是警察等等;
(5)参考权力(Reference power):说话者的权力高于听话者,因为听话者崇拜说话者,或想在某一方面与说话者一样,如因为说话者是体育明星、流行歌星、民族英雄等等。
以上这些因素在不同文化的交际中的重要性也不尽相同,详细见下节。
Spenser-Oatey(1996)在《再论权力和距离》(Reconsidering Power and Dis-tance)一文中继续讨论了权力。对于权力,大多数学者从人们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角度去解释或操作。但是,在具体社会关系中,一些专家却看法相反,比如司机—乘客,服务员—顾客,有的认为是平等关系,也有的认为是不平等关系。他提出,这要视角色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而定。比如,司机和服务员有权收取乘客和顾客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付款,他们就有权利。而同时,司机和服务员有义务提供好服务,如果没有做好,乘客和顾客就有投诉的权利,因此此时,乘客和顾客的权利更大。也许可以这么说,这些权利和义务刚好互相抵消,他们之间是平等关系。
在权利和关系的相互交织之中,何兆熊(2000:256)还提出,交际双方的同一种关系在不同文化之中也会有不同的解释。他举例说,父(母)子(女)关系,在有些文化之中是亲密的、非权威的关系,而在另一些文化中是疏远的、权威的关系。另外,不同文化对交际双方的相对权利和义务的看法也各不相同。比如教师和学生,在中国,是父子(女)关系的一种延伸,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在品性上教导学生是教师的职责,而学生为教师擦黑板,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尊师重教的表现;而在英美国家,则不可思议。
Spenser-Oatey(1996:10)在分析了种种情况之后,在参照Brown和Gilman、Cansler和Stiles、Leichty和Applegate、Holtgraves等学者的观点基础上,总结了影响权力的几个因素:
(1)控制权(Power of control)
(2)社会地位或头衔(Social status or rank)
(3)权威,或有影响力的合理、正当权力(Authority,or the legitimate right to exert influence)
(4)对于平等—不平等的普遍看法(A general notion of equality-inequality)
这些因素互相交叉,但没有完全相同的。社会地位和头衔可能赋予了交谈者以控制权。而有影响力的法定权力可能有多种来源,其中之一可能就是社会地位或头衔。
他还讨论了不同文化之中权力的含义。在西方社会,权力意味着控制和支配,在这个崇尚个体自由的文化之中,是一种垂直(vertical)关系,含有贬义。而在中国和日本以儒学为规范的文化之中,社会价值观不同,像教师—学生,老板—雇员这样的关系,通常包含着比较广泛的相互关系和责任。“上级(the superior)”不只是控制支配对方,他们与“下级(the inferior)”之间包含着很多相互责任,类似于家长和孩子的关系。这种“不平等”因而是良性的。文化因素无处不在。
中国专家陈松岑也指出了影响权势的几个因素(1989:6):
权势关系是指交谈一方比对方处于更优越的地位,从而具有较大的优势。形成这种地位与权势的差别,可以是辈分的高低,年龄的长幼,财富的多少,学识的深浅,体力的强弱等等。比如父母和子女之间,长辈和晚辈之间,老师和学生之间,雇主和佣仆之间,上级和下属之间是权势关系。
江结宝(2005:52-56)更进一步指出,除了所涉及因素之外,地位、身份、职业、修养、品格、相貌甚至生存的环境(如城市和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等的差异,都可以形成权势关系。弱势群体对权势者的礼貌语言,因关系不同而不同:关系越直接,礼貌越讲究(亲信有时例外);关系越间接,礼貌越马虎,甚至偶尔会忽略礼貌。总而言之,说话者对有直接权势的听话者比对有间接权势的听话者礼貌更周全,这和何兆熊教授提出的观点不谋而合。他还指出,弱势角色的礼貌语言表现出多种特点,如:态度谦恭,“礼语”频繁,积极礼貌策略与消极礼貌策略并用,不当面揭短,更重视直接关系,言语谨敬而庄重,不争夺话语控制权等。他提出制约的因素主要有:传统的“礼”之规范,现实利益,个人的道德修养与个性等。
从上面种种分析可见权势的复杂性和权势在礼貌原则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在下文具体分析时,我们会应用到这里的一些概念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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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而中国传统文化恰恰最为重视血缘关系。然而,在伦理道德型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德”所表现出来的超物质力量有更强大的影响力。由血缘关系延伸开来的权势关系变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大特征。......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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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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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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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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