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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礼貌与道德:社会语言学研究

【摘要】: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道德的力量始终比法律更为重要和有效。维护道德的纯洁性,即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中国的“礼”和礼貌,隐含着一个巨大的道德体系。帝王如果行为端正,符合天道、人道,上天就会保佑其国泰民安;而帝王行为如违反道德,逆反天意,就有灭国之险。“道德”一词,追根溯源,可谓源远流长。广泛之“礼”的内化便是“德”,这两者是统一的。

2.3 礼、礼貌和道德

道德是更抽象地隐藏在文化生活背后的意识形态。《现代汉语词典》的词条解释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道德通过社会的或一定阶级的舆论对社会生活起约束作用。

在《中国文化教程》中,马敏先生(2002:10-11)曾经对此做过一个精彩的评论:

中国古称“礼仪之邦”,以礼治国,以德安邦,历来是儒家政治思想,也是他们管理社会的理想模式。在儒家看来,“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纷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在这里,礼是广义的,它既是社会等级制度,又是人们遵循的行为规范,可以说是调整社会关系最高的道德范畴和政治范畴。“礼仪者,治之始也。”礼是政治的起点,构成社会秩序的基础,自然也是社会风尚的主流。

“礼”和“德”是不可分割的,礼是外在的规定性,德是内在的制约性,二者必须相辅相成,配合使用,方能达到最好的治理效果。因此“礼治主义”说到底是“德治主义”。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道德的力量始终比法律更为重要和有效。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于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有格。”显然,这是要求统治者主要以伦理的信条加上礼仪的规范治理国事,而不是以法律来治理国事。对每个个人而言,首先需要考虑的,也不是国家的法律,而是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履行伦理义务:臣对君忠,子对父孝,妇对夫从,从而构成宗法社会的“和谐”。

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泛道德化的社会。它的社会建构基石是道德,道德高于法制,因而,维护道德的纯洁性就非常重要。维护道德的纯洁性,即维护社会的稳定。所以,中国的“礼”和礼貌,隐含着一个巨大的道德体系。

“德”之一字,在中国古典文献中的出现频率极高。最早把“德”引入到国家治理中来的是殷周时期的周公。《尚书・召诰》中记载,周公曾言: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16]

他认为夏朝和商朝崩溃的原因是天子无“德”,是“不敬厥德”。“德”是天子和上天沟通的一大桥梁。如果天子“敬德”,天下太平;如果天子失“德”,天下溃毁,改朝换代。在《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对于周公的这段言论和当时的“德”的定义,是这样阐述的(张立文,2007:30):

周公提出“以德配天”,目的是让统治者谨慎自守,以获得上天的悦纳。在《尚书》及西周金文中,“德”字频繁出现,但内涵仍嫌贫乏。有学者甚至认为,周初“德”字只当作一种“行为”或“作为”的意识来使用,所以《周书》里“德”字前面往往加上各种修饰词,以便知道是什么行为。这种情况到了春秋时期发生了很大变化,周公种下的“敬德”的种子,此时已是硕果累累了。重视德行必然反思主体,所以,春秋时期伦理德目的丰富发展,为“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基础。

自此之后,“德”之一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发扬光大。曾仕强教授曾从《易经》的角度解释过“道德”两字。他说(2009:76):

道德这两个字,原本是分开的。道就是道理;德是得的意思,把道理付诸实践而有所得,便是德。道表示明白易经的道理,德指把易经的道理,应用在日常生活当中,获得具体有效的良好效果。

接着他又说(2009:76):

人道能成天道,人德能成天德。天道因人道而凸显,所以人能弘道。但是人力毕竟十分有限,而天道无穷。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发挥仁心,以感应天地与他人。在物质方面,我们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然而精神方面,却是可以推己及人,既久且远。换句话说,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无法与天地相通。只有在道德精神方面,随时可以和天地万物相通。

在孔孟之道中,孟子是把“道德之天内化于人的心中,又反过来把心看作是仁义礼智的来源”(张立文,2007:61),人性本善和道德先验论在孟子的阐述中显得尽善尽美。孔孟之道认为政治的根本要务是施行德化教化,儒家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对人的行为进行一种道德的是非评判,“人之为人的人道理念对人构成的是一种以人伦道德为本位的理性规约”(同上:76)。

在这忠孝仁义礼智信的经纬之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形而上的秩序和形而下的规矩。对于每个个体而言,德行是人生第一要紧之事。中国传统社会说到人生有“三不朽”,首先强调的便是社会成员的“立德”,其次才是“立功”和“立言”。立德是社会成员追求个人道德的完善,更是希望通过社会成员个体的道德力量,树立道德典范,感化人心,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从而“立功”,而且是最大意义上的“功”。文以载道,所以“立言”的目的也是为了宣扬德行。(陈美林,李忠明,2002:2)(www.chuimin.cn)

“德”,有时还与“道”相提并论。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应答汉武帝时说道:

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勉强而已矣。[17]

这里的“道”,便是“德”的化身。帝王如果行为端正,符合天道、人道,上天就会保佑其国泰民安;而帝王行为如违反道德,逆反天意,就有灭国之险。“道德”一词,追根溯源,可谓源远流长。

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还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18]他提出了以德来治理社会的方式。在中国传统社会,“德治”便是“礼治”,当然,在“礼治”的框架之下,“礼”是广泛之“礼”。广泛之“礼”的内化便是“德”,这两者是统一的。

对于德的重要性,台湾师范大学曾仕强的一段话概括得极为经典,他在《易经真的很容易》中不光强调了“德”之于“礼”的内在,还充分论述了“德”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2009:78):

我们甚至可以说,中华民族的历史,从看得见的方面来说,是英雄豪杰的丰功伟绩所造成。然而由看不见的那一方面来说,可以发现自古迄今,是一群默默无闻,却始终坚持仁义道德的贤士,在承前启后,一以贯之。我们漫长的历史洪流中,凡是仁义道德弘扬的,必属盛世。反过来说,不重视道德修养,不仁不义的时代,自然衰落。看起来是了不起的人在改变时势,实际上却是仁义道德在主宰时代兴衰。人道的力量,实在不可忽视。

道德的内涵是仁义,而仁义道德是中华礼治文化的根本,由此可见,它们两者相依相存,共同推动中国社会发展,推动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地世代相传。

在简略讨论完“礼”和“德”的关系之后,再来探索一下作为行为具体表现的“礼貌”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就不费力气了。周筱娟(2008:33)在《现代汉语礼貌语言》一书中明确指出:

总之,礼貌语言的本质属性是道德性,它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但不一定呈现于每个人的言行中。统摄于礼貌语言认知语用之道德结构下的认知结构、成事结构、功利结构和弱势结构等,则会因人、因时、因地、因事、因境等主客观因素,而有所侧重地凸显。

但是,不管礼貌语言怎样随着环境和个体的变化而有所侧重,礼貌的道德性是不言而喻的。对此,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礼貌相对于道德来说,是显性的。礼貌的背后是强大的社会意识形态,是道德。在《红楼梦》中,宝玉看到贾政,毕恭毕敬,答话也是唯唯诺诺,唯恐出什么差错受到责罚。这是为人子之礼。“父为子纲”,本是三纲五常之一。贾政教育儿子,教训儿子,甚至于因为种种不肖而痛打宝玉,也是天经地义,这是为人父之礼。古语云:“子不教,父之过。”[19]

第二,礼貌事小,道德事大。小的礼貌礼节应该服从于大的道德规范。在两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舍礼守道德。中国士人的理想道德观是心系天下,济世图强,大公无私,忠君报国。(陈美林,李忠明,2002:4)所以在《三国演义》里,当曹操抓取了刘备的父亲,逼迫刘备投降时,刘备宁愿舍弃老父而取江山社稷。在万夫面前,敢如此蔑视亲情不怕众叛亲离,刘备敢行如此不孝之举,自有其道德支柱。为了天下黎民百姓之安宁,为了江山社稷之稳固,个人之孝为小。

《红楼梦》中,焦大骂街,虽说是酒后醉骂,也许是焦大一时糊涂失口,但就焦大所骂之事而言,字字句句符合伦理道德,而贾珍、贾蓉等所做之事,恰恰见不得光上不了台面,所以无论是贾蓉、赖总管,还是凤姐儿,都没有理去驳他,只好暗地里命人拿马粪堵他的嘴,省得他到处宣扬他们的那些苟且之事。

第三,讲究礼貌是手段,树立道德是目的。日常行为规范中的守礼、讲礼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都是为“立德”服务的。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放在第一位。只有个人本身的德行圆满,才能谈及治理家国平定天下。不然,纵使能力再强,也只能是奸雄或枭雄。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体系中,这种人多半要遭到报应,没有好下场,甚至会祸及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