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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时期道教风水信仰研究

【摘要】:道教风水观念讨论道教典籍中有众多风水术数内容,这充分说明汉魏六朝时期道教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关注和重视。不仅修道能够避开营建中的种种吉凶禁忌,而且道教还赋予其经文以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试图以此来取代种种风水术的具体吉凶推演原则。因此,道教对风水术的吸收、改葬和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引导、转化甚至禁止,都是出于其弘教的需要,这种看似矛盾的风水观念,真实地反映了汉魏六朝时期民众生活中风水信仰的重要地位。

道教风水观念讨论

道教典籍中有众多风水术数内容,这充分说明汉魏六朝时期道教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关注和重视。同时,还必须看到,道教对风水术的吸收与改造是在宗教体系之内的,这就决定了道教对民众风水信仰并不是无限制的迎合,而是试图加以引导和转化,从而纳入其信仰体系之中。

引导和转化的第一个层面,就是宣扬道教自身至高无上的“法力”,认为民众通过修道即可不避种种营建禁忌。比如葛洪在宣扬“知守一之道”时就提出:

若知守一之道……起土移徙,入新屋舍,皆不复按堪舆星历,而不避太岁太阴将军、月建煞耗之神,年命之忌,终不复值殃咎也。(105)

在葛洪看来,人若能修“守一之道”,在“起土移徙,入新屋舍”的时候,就可以不需占卜时日、不需要“堪舆星历”,甚至不必避“太岁太阴将军、月建煞耗之神”。

不仅修道能够避开营建中的种种吉凶禁忌,而且道教还赋予其经文以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试图以此来取代种种风水术的具体吉凶推演原则。如葛洪在谈到《三皇文》时就指出:

家有《三皇文》,辟邪恶鬼、温疫气、横殃飞祸。……得其法,可以变化起工,不问地择日,家无殃咎。若欲立新宅及冢墓,即写《地皇文》数十通,以布著地,明日视之,有黄色所著者,便于其上起工,家必富昌。又因他人葬时,写《人皇文》,并书己姓名著纸里,窃内人冢中,勿令人知之,令人无飞祸盗贼也。(106)

葛洪认为《三皇文》能够辟邪恶鬼、解除各种祸殃,因此拥有《三皇文》后,在营建中就可以“不问地择日”,无须讲求风水。文中还进一步提出了以经文择地的具体方法:在建筑新宅和冢墓时,书写《地皇文》“以布著地”,第二日看其是否出现黄色,如果地上出现了黄色即可在其地修建宅居冢墓,其家就会“富昌”。类似的例子还见于《太上洞渊神咒经》:

此二十卷经杀一切邪魔,邪魔不敢近人,但受此经,家中供养,不用宅箓,何以故?此经有无量仙人玉女夫人、龙鬼常守护此经。(107)

道教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引导和转化的第二个层面,是否定风水术,不允许信众在营建活动中相信和运用风水术。大约成书于六朝的《老君一百八十戒》中云:“不得为人图山立冢宅起屋”(第七十七戒),“不得求知军国事及占吉凶”(第十六戒),“不得上知星文、卜相天时”(第七十八戒),“不得多畜世俗占事之书,及八神图亦不得习”(第一百一十四戒)。而《陆先生道门科略》在批评当时道教中的弊端时说不法道士“背盟威清约之教,向邪僻妖巫之倒法”,文中有小注云:(www.chuimin.cn)

居宅安冢,移徙动止,百事不卜日问时,任心而行,无所避就,谓约。千精万灵,一切神祇,皆所废弃,临奉老君三师,谓之正教。祭祀鬼神,祈求福祚,谓之邪;称鬼神语,占察吉凶,谓之妖;非师老科教,而妄作忌讳,谓之巫。书是图占冢宅地基、堪(与)[舆]凶咎之属,须上章驱除,乃复有历,拣日择时,愚僻转甚,正科所明,永不看从,法之所禁,而竞尊用,背真向伪,谓之倒也。(108)

类似的内容还见于《赤松子章历》,其“出丧下葬章”说:“某奉属清真,委诚道气,不复从师卜问……某为道民,事与俗殊,送终葬死,无所忌讳。”而1977年长沙出土的刘宋元嘉十年(公元433年)的天师道代元治祭酒徐副墓中的券石文字也有这样的论述:

宋元嘉十年,太岁癸酉,十一月丙申朔,二十七日壬戌,辰时。新出太上老君符敕:……副先入丘者,□(旧)墓乃在三河之中,地宅侠(狭)乍(窄),新创立此,本郡县乡里立作丘冢,在此山罡(岗)中。遵奉太上诸君丈人道法,不敢选时择日,不避地下禁忌,道行正直,不问龟筮,今已于此山罡(岗),为副立作宅兆。……一如太清玄元上三天无极大道、太上老君、地下女青诏书律令!(109)

类似的还见于湖北鄂州郭家细湾出土的元嘉十六年(公元439年)谦买地券:

元嘉十六年太岁己……武昌郡武昌县东乡新丰里男生谦,年六十五岁,以今己卯岁二月九日巳时,醉酒命终,□□三泉,长安蒿里……下地宅夹迮,自徙祖父母来葬在此石龟环里……凭大道□正之法,不择日选时,不避地下禁忌,惟道是信。……地下女青诏书律令。(110)

武昌东郊何家大湾193号墓所出南朝齐永明三年(公元485年)刘觊地券,同样宣称不讲求风水吉凶:

齐永明三年太岁乙丑十一月甲子朔十二日乙亥,新出老鬼太山老君符敕:……南阳郡涅阳县都乡上支里、宋武陵王前军参军事、□□□□□参军事刘觊,年卌五……中府君敬奉太上老君,道行正直,不问龟筮。封域之内……一如泰清玄元、上三天无极大神、太上老君陛下之青诏书律令。(111)

上引三人,都是天师道的信众,他们在死后葬地的选择中,均称要奉“老君正法”,不“选时择日,不避地下禁忌,道行正直,不问龟筮”,这说明在六朝时道教戒律中确有禁止讲求风水的内容。当然这种禁止讲求风水的戒律并不一定都得到完全的遵守,这一时期道教经文中大量的风水文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因此,道教对风水术的吸收、改葬和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引导、转化甚至禁止,都是出于其弘教的需要,这种看似矛盾的风水观念,真实地反映了汉魏六朝时期民众生活中风水信仰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