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汉魏六朝风水术考辨汉魏六朝时期,是中国风水理论的构建和形成阶段。风水术认为,宅居和冢墓的时空属性,可以影响、改变人们命运。在上篇,将主要讨论汉魏六朝风水术演进的历史线索,分别从宅法、墓法和厌胜、符镇三个方面展开。上述三个方面,构成了汉魏六朝时期风水术的基本内容。汉魏六朝时期的风水术,从理论和实践上奠定了后世风水术发展的基本取向。......
2023-11-28
当代的风水研究者,非常强调和重视风水术在营建活动中的实践意义,寻找其所谓的“科学内涵”。有的学者就认为风水“就是审慎周密地考察自然环境,顺应自然,有节制地利用和改造自然,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而臻于天时、地利、人和诸吉皆备,达于天人合一的至善境界”(1)。仅从表面现象上看,风水术似乎是人们自主选择生活场所的一种努力。因而一些研究者即将风水术看做一种环境选择的景观科学,认为古代中国人已经十分注意选择较适合人居住的自然环境,作为宅居的处所。不可否认,风水术中包含有人类大量的建筑经验,这些经验多少含有今天依然期许的某些建筑原则。但是,这并非风水术的真实面相,从历史上来看,风水术的形成和风水信仰在社会各阶层的膨胀,是源于人们“趋吉避凶”的本能,源于人们所赋予冢宅营建活动的种种人生祈愿。这就是说,风水术并非为了营建实践本身而产生的,它是人们为了预测命运、改变命运,为了生活中种种现实的功利而发展出来的一种术数。但因其调适对象的特殊性,又使得风水超越了单纯的术数形态,渗入民众生活中,从而形成了亦俗亦术的特殊信仰模式。
民众“趋吉避凶”的本能需求,是风水信仰存在、膨胀的前提和动力。王充在分析时日禁忌时曾提出:
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后,不能不有吉凶。见吉则指以为前时择日之福,见凶则以为往者触忌之祸。(2)
世事无常,吉凶难定,是人生的一种普遍体验。这种感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世事的不确定性,成为诱发人们种种神秘主义信仰的重要推动力。正如王充所言“举事曰凶,人畏凶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验”。在王充看来,人们对“吉凶趋避”的本能需求,是社会生活中“择日”盛行的主要原因。风水信仰的盛行同样如此,而且王充所讨论的时日禁忌形态本身就包括了宅居、冢墓的时日选择。
赋予宅居、冢墓等营建活动以“吉凶趋避”的功能,正是人们社会生活中“趋吉避凶”心理的直接反映。《日书》中的种种宅居禁忌就反映了人们对宅居可能影响个人和家族命运的种种担心。吉凶预期与宅居形制、方位结合在《日书》中就已经相当具体和完备,几乎涵盖了生活中各个方面内容,如:
垣东方高西方之垣,君子不得志。
为池西南,富。为池正北,不利其母。水渎西出,贫,有女子言。水渎北出,毋藏货。水渎南出,利家。
圂居西北,利猪,不利人。圂居正北,吉。圂居东北,妻善病。圂居南,宜犬,多恶言。屏居宇后,吉。屏居宇前,不吉。
井当户牖间,富。井居西南,其君不必穷。井居西北,必绝后。庑居东方,乡井,日出炙其韩,其后必肉食。(3)
这些具体吉凶的列举非常详尽,反映了人们试图预测和改变命运的由衷企盼。冢墓的吉凶也同样如此,如成书于六朝时期的《相冢书》就称:
青乌子《相冢书》曰:葬之龙角,暴富贵,后当灭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4)
《相冢书》曰:青乌子称:“山望之如却月,或如覆舟,葬之出富贵;山望之如鸡栖,葬之灭门;山有重叠,望之如鼓吹楼,葬之连州二千石。”(5)
不论是《日书》还是《相冢书》,它们所称的种种吉凶,都非常具体。宅居、冢墓的种种吉凶观念,必然会强化人们对风水术吉凶有验的心理预期,从而推动风水信仰在社会各阶层的膨胀。由于史料匮乏,很难对此做定量的分析,只能根据一些零散的记载,稍窥端倪。《晋书·魏舒传》称:
魏舒字阳元,任城樊人也。少孤,为外家宁氏所养。宁氏起宅,相宅者云:“当出贵甥。”外祖母以魏氏甥小而慧,意谓应之。舒曰:“当为外氏成此宅相。”(6)
据本传,魏舒少无学业,“年四十余,郡上计掾察孝廉”。迁后将军钟毓长史,为司马昭所重,“征拜散骑常侍,出为冀州刺史”,晋武帝太康初年(公元280年),拜右仆射,后代山涛为司徒,卒于太熙元年(公元290年)。相宅者的预言和魏舒本人之间的仕宦经历,以今天的观点看来,当然不会有任何因果关系,但在当时此事必然广为流传,成为宅居吉凶有验的重要佐证,甚至到了北宋时,奉命修《地理新书》的撰者仍然对此事大为感慨:
《楚辞》有卜居,言卜则宅有吉凶,尚矣!晋魏舒少孤,育于外家宁氏。宁氏起宅,相者云:主有贵甥。舒曰:“当为外氏成此宅相。”舒后官至三公。岂宅能致人如是耶?将人生自有命而与物相偶会耶?不然,何其深也!(7)
宅居吉凶观念,一旦在社会形成,就会出现王充所言的“见凶则以为往者触忌之祸”的社会心理模式,从而进一步强化人们的宅居吉凶信仰。《宋书·王僧绰传》所载王僧绰宅居之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初,太社西空地一区,吴时丁奉宅,孙皓流徙其家。江左初为周、苏峻宅,其后为袁悦宅,又为章武王司马秀宅,皆以凶终。后给臧焘,亦颇遇丧祸,故世称为凶地。僧绰常以正达自居,谓宅无吉凶,请以为第。始就造筑,未及居而败。(8)
王僧绰,王昙首之子,晋丞相王导五世孙,尚宋文帝长女东阳献公主。元嘉后期,为宋文帝所重,“朝政大小皆参焉”(9),及文帝被弑,其亦为刘劭所杀。王僧绰之死,本是刘宋皇室内部政治斗争的结果,与其宅居并无关系。但在当时人们看来,王僧绰之死与其建宅太社西有关。《宋书》作者沈约,即为宋齐时人,故此记载当为实录。
按文中提到的丁奉是孙吴著名将领,《三国志·吴书·丁奉传》称:“奉贵而有功,渐以骄矜,或有毁之者,皓追以前出军事,徙奉家于临川。”(10)丁奉所居之地,到了东晋时先后为周、苏峻宅居,而周为王敦所杀,苏峻因叛乱为温峤、陶侃所杀。至于袁悦,“陈郡阳夏人”,起家为谢玄参军,后依附于司马道子,“每劝道子专览朝权”,王恭言于晋孝武帝,为孝武帝所诛杀。“时陈郡袁悦之以倾巧事会稽王道子,恭言之于帝,遂诛之。”(11)袁悦死后,其宅可能为晋宗室章武王司马秀所居,义熙元年(公元405年),司马秀与司马轨之起兵反对刘裕,五月“游击将军、章武王秀,益州刺史司马轨之谋反,伏诛”(12)。其宅居“后给臧焘”,臧涛系宋武帝刘裕臧皇后之兄,据本传称,“其好学,善《三礼》”,其家世不显,晋孝武帝太元中为国学助教,后去官,因“母老家贫,躬耕自业”,后任临沂令。及刘裕起兵,参中军军事,补尚书度支郎,又掌祠部。义熙十四年(公元418年),“除侍中”,元熙元年(公元419年)以“脚疾去职”,卒于永初三年(公元422年)。司马秀被杀于义熙元年,司马秀宅居可能就是在此时被刘裕赐给自己的妻兄臧焘的。至于臧焘居住之后,“颇遇丧祸”之事,本传未载,未知其详。但其义熙十四年为侍中,第二年即因“脚疾去职”,宋武帝即位后(公元420年)征为“太常”,永初三年(公元422年)即病卒。沈约称其“颇遇丧祸”,当包括此事。
自孙吴丁奉起,其地先后为周、苏峻、袁悦、司马秀之宅,此四人皆先后被杀,而臧焘又多“丧祸”,故当时人称为“凶地”。以“凶地”来解释这些先后居住者的命运,说明当时宅居吉凶的观念已渗透到主流社会阶层。时人目为风水不好的“凶地”,王僧绰以“宅无吉凶”,请求宋文帝赐给他建宅,宅居未成,其又死于非命。(13)此事,必然会进一步被当时人们所附会,所以沈约会记入其本传。
需要指出的是,其宅地在太社之西,按风水术的说法本来就是不吉之处。祠庙之所,一直以来就被视为不吉之地,不宜建宅。如《日书》简文中就提到“祠木临宇,不吉”。即住宅不要靠近“祠木”。《宋书·竟陵王诞传》也称“诞又以庙居宅前,固请毁换,诏旨不许,怨怼弥极”(14)。而《敦煌文书》中则更为直接,凡宅居地有八不可居:“三曰祠神之所,若旧所及庙东,及社西及南,并不可居。”北宋《地理新书》中也有“凡宅……不居寺庙及祠社炉冶处”,即住宅远离祠庙的原则,甚至在清人吴鼐的《阳宅撮要》中仍可以看到,并给出了推演的依据,他说:“神前庙后乃香火之地,一块阴气所注,必无旺气在内。”此处引述,并非为证风水术吉凶之说信而有征。只是想说明,这种神秘的吉凶巧合,必然会不断强化风水术中某些具体的吉凶模式,使得风水术愈发深入人心,得到更为广泛的信奉。
与此“凶地”相类似的事例,也见于檀道济。据《异苑》:
檀道济居清溪,第二儿夜忽见人来缚己,欲呼不得,至晓乃解,犹见绳痕在。此宅先是吴将步阐所居。谚云:扬州青,是鬼营。清溪,青扬是也。自步及檀皆被诛。(15)
檀道济为刘宋前期著名将领,元嘉十三年(公元436年)为宋文帝所诛。而步阐为孙吴时期将领,凤凰元年(公元272年),“西陵督步阐据城以叛,遣使降晋”(16),后兵败,陆抗诛灭其三族。
又《太平御览》引《襄沔记》曰:
长流廨西,有梁曹仪同景宗、柳仪同庆远、韦仪同叡诸宅,并相邻次郭城西门。韦叡少时,有南阳人蔡郍善相,相叡宅应出三公、刺史,贵不可言。时叡宅上有草房十间,郍宅在城南,悉是瓦屋,求叡换宅,疑而不许。叡两兄阐、篡有令问,位望在叡之右,乡里谓此人应班槐棘。其后阐、篡相继而终,叡奉龙飞,遂成宅相。(17)
《襄沔记》为唐人吴从政所撰。上引材料中所称的长流廨,指治狱参军官署所在之地。(18)其所称曹景宗、柳庆远、韦叡三人,《梁书》均有传。曹景宗,新野人,其父曹欣之,刘宋时官至徐州刺史。景宗本人,萧齐建武二年(公元495年)为游击将军。据本传载:
齐建武五年,高祖(梁武帝萧衍)为雍州刺史,景宗深自结附,数请高祖临其宅。(19)
按,萧齐时雍州治所即在襄阳。可见,曹景宗家宅确如《襄沔记》所载,在襄阳。曹景宗因追随梁武帝起兵有功,梁武帝天监七年(公元508年)“迁侍中、中卫将军、江州刺史”。同年卒,追赠“征北将军、雍州刺史、开府仪同三司”。
柳庆远,河东解人,家居雍州(州治襄阳),深为梁武帝所信任,天监十二年(公元513年),官至安北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值得注意的是,柳庆远家族拥有术数背景,其从父兄柳世隆颇精通风水术。据《南齐书·柳世隆传》:
世隆晓数术,于倪塘创墓,与宾客践履,十往五往,常坐一处。及卒,墓正取其坐处焉。(20)
至于韦叡,字怀文,京兆杜陵人,生于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其父刘宋时官至宁远长史。韦叡本人于永光元年(公元465年),任雍州主簿。萧齐时官至“上庸太守,加建威将军”。与曹景宗、柳庆远一样,也追随梁武帝起兵。天监十七年(公元518年),为散骑常侍、护军将军,普通元年(公元520年),卒,“赠侍中、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韦叡少时,有相宅者蔡郍以为其宅应出三公、刺史,因而愿以城南“瓦屋”,交换韦叡的“草房十间”,韦叡心疑而没有答应。韦叡两兄韦阐、韦篡乡里声望要高于韦叡,当时乡里以为三公、刺史之应当在其两兄,“应班槐棘”(21)。及韦叡追随梁武帝“奉龙飞”而果应蔡之言。此记载,反映了当时宅居吉凶观念深入人心,可证风水信仰在普通民众生活中有着相当的影响力。
宅居的吉凶观念,在民众生活中表现为多个层面,附会以鬼神,就是其另一个面相。宅居的吉凶与鬼神相关,这一观念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日书》中就提到了宅居中的宅神及各种鬼怪,并以此解释人们的吉凶祸福。到了汉魏六朝时期,此种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王充《论衡》、王符《潜夫论》中也列举了青龙、白虎、土公、飞尸等种种有关宅居吉凶的鬼神,足证此宅居鬼神观念在民众中颇为流行。
人们将自身或家人的种种灾祸,归为宅居中鬼神所为,认为是“安宅失宜”造成的。如《三国志·魏书·管辂传》称:
时信都令家妇女惊恐,更互疾病,使辂筮之。辂曰:“君北堂西头,有两死男子,一男持矛,一男持弓箭,头在壁内,脚在壁外。持矛者主刺头,故头重痛不得举也。持弓箭者主射胸腹,故心中县痛不得饮食也。昼则浮游,夜来病人,故使惊恐也。”于是掘徙骸骨,家中皆愈。(22)
新都令家妇女相继而病,找管辂占卜,管辂认为疾病的原因是因为宅中“北堂西头”有两个死者,“昼则浮游,夜来病人”,因此家中多病。将两人骸骨掘徙之后,家中皆愈。当然,家人疾病与宅中死人骸骨肯定没有关系,但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疾病是与宅居不吉有关的。此类事例甚多,如干宝《搜神记》就记载了一个故事:
魏郡张奋者,家本巨富,忽衰老财散,遂卖宅与程应。应入居,举家病疾,转卖邻人何文。文先独持大刀,暮入北堂中梁上。至三更竟,忽有一人,长丈余,高冠黄衣,升堂呼曰:“细腰。”细腰应诺。曰:“舍中何以有生人气也?”答曰:“无之。”便去。须臾,有一高冠青衣者;次之,又有高冠白衣者。问答并如前。及将曙,文乃下堂中,如向法呼之,问曰:“黄衣者为谁?”曰:“金也,在堂西壁下。”“青衣者为谁?”曰:“钱也,在堂前井边五步。”“白衣者为谁?”曰:“银也,在墙东北角柱下。”“汝复为谁?”曰:“我,杵也。今在灶下。”及晓,文按次掘之,得金、银五百斤,钱千万贯。仍(乃)取杵焚之。由此大富,宅遂清宁。(23)
张奋家本巨富,忽然间“衰老财散”,以为宅居不吉,就卖给了程应,程应入住后,又是“举家病疾”,又卖宅于邻人何文,何文入住之后,将其宅中金、银、钱、杵诸鬼怪一一掘出,其宅遂宁,并由此大富。此事甚为荒诞,当然不可采信。但故事流传的本身,却说明了当时民众中间关于宅居吉凶所附会的鬼神观念相当流行。种种宅居鬼神观念,必然会从另一个侧面强化人们的风水信仰。
这一时期,社会上还流传因不相信风水术而致祸的故事,此类故事往往给普通民众以极大的恐惧。一种信仰的维持,不仅需要种种功利性的许诺,也需要恐惧来强化其信仰。上文所引的王僧绰、檀道济的事例,就包含这一因素。如《晋书·韩友传》就提到边洪没有听信韩友的劝说而终自经而亡。
宣城边洪以四月中就友卜家中安否,友曰:“卿家有兵殃,其祸甚重。可伐七十束柴,积于庚地,至七月丁酉放火烧之,咎可消也。不尔,其凶难言。”洪即聚柴。至日,大风,不敢发火。洪后为广阳领校,遭母丧归家,友来投之,时日已暮,出告从者,速装束,吾当夜去。从者曰:“今日已暝,数十里草行,何急复去?”友曰:“非汝所知也。此间血覆地,宁可复住。”苦留之,不待食而去。其夜洪欻发狂,绞杀两子,并杀妇,又斫父妾二人,皆被创,因出亡走。明日,其宗族往收殡亡者,寻索洪,数日,于宅前林中得之,已自经死。(24)(www.chuimin.cn)
《搜神后记》中记载的刘宋时李颐的故事则更为直接:
宋襄城李颐,其父为人不信妖邪。有一宅,由来凶不可居,居者辄死。父便买居之。多年安居,子孙昌炽。为二千石,当徙家之官,临去,请会内外亲戚。酒食既行,父乃言曰:“天下竟有吉凶否?此宅由来言凶,自吾居之,多年安吉,乃得迁官,鬼为何在?自今以后,便为吉宅。居者住止,心无所嫌也。”语讫如厕,须臾,见壁中有一物,如卷席大,高五尺许,正白。便还取刀中之,中断,化为两人,复横斫之,又成四人。便夺取反斫杀李。持至坐上,斫杀其子弟。凡姓李者必死,惟异姓无他。颐尚幼,在抱。家内知变,乳母抱出后门,藏他家,止其一身获免。颐字景真,位至湘东太守。(25)
李颐其人,《宋书》无传,事迹不详,或出于小说家之言。据其所言,李颐之父,不信宅居吉凶之说,买一凶宅居住,而且“多年安居,子孙昌炽”。在离家赴任之际,宴请亲朋。在宴席之上,他认为宅居吉凶之说不可相信,他说自己所居之宅世俗以为凶宅,但“自吾居之,多年安吉,乃得迁官,鬼为何在?自今以后,便为吉宅”。然而,须臾之间,便发生了惨剧,其子弟死亡殆尽,只有李颐本人因故得免。此种故事,当然是无稽之说。但它在社会上的流传,一方面说明社会上关于宅居吉凶的观念广为盛行,另一方面这种充满恐惧的传说,无疑会强化人们的风水吉凶观念。
以上所讨论的主要是宅居吉凶观念,冢墓的吉凶观念在汉以后也同样如此。当然,宅居吉凶与冢墓吉凶的观念有一点不同,那就是宅居吉凶直接作用于居住者,而冢宅吉凶则作用于死者之家人和子孙。如前文所引《初平四年王氏朱书陶瓶解除文》中,就称“王氏冢中先人:无惊无恐,安隐(稳)如故。令后曾(增)财益口,千秋万岁,无有殃咎。谨奉黄金千斤两,用填(镇)冢门。地下死籍削除,文他殃咎。转要道中人,和以五石之精,安冢莫(墓),利子孙”。即将冢墓与子孙吉凶相联系,此吉凶观念在两汉之后甚为盛行,常见于这一时期的墓志。如《司马馗妻王氏墓志》:
惟晋太康三年十一月,我王皇妣大妃王氏薨。……既克有功,大祚宣流,上宁先灵,下降福休。子子孙孙,天地相侔。(26)
所谓“上宁先灵,下降福休。子子孙孙,天地相侔”,其实质就是“鬼福及人”的冢墓吉凶观念。
丧葬风水术的兴起,使得冢墓吉凶观念在社会上广为流行。如《后汉书·袁安传》记载:
初,安父没,母使安访求葬地,道逢三书生,问安何之,安为言其故,生乃指一处,云“葬此地,当世为上公”。须臾不见,安异之。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世隆盛焉。(27)
关于袁安葬父,前文已经讨论,此不再详述。类似的例子还非常多,《建康实录》载孙钟葬父事:
案《祥瑞志》:钟家于富春,早失父,幼与母居,性至孝。遭岁荒,俭以种瓜自业。忽有三少年诣钟乞瓜,钟厚待之。三人曰:“此山下善,可藏,当出天子。君望山下百步许,顾见我等去,即可葬处也。”钟去三四十步便返顾,见三人并乘白鹤飞去。钟记之,后死葬其地。地在县城东,冢上常有光怪,云气五色,上属于天。(28)
对此,《三国志·吴书·孙破虏讨逆传》裴松之注引《吴书》云:
坚世仕吴,家于富春,葬于城东。冢上数有光怪,云气五色,上属于天,曼延数里。众皆往观视。父老相谓曰:“是非凡气,孙氏其兴矣!”(29)
又如《晋书·周访传》称:
初,陶侃微时,丁艰,将葬,家中忽失牛而不知所在。遇一老父,谓曰:“前岗见一牛眠山污中,其地若葬,位极人臣矣。”又指一山云:“此亦其次,当世出二千石。”言讫不见。侃寻牛得之,因葬其处,以所指别山与访。访父死,葬焉,果为刺史,著称宁益,自访以下,三世为益州四十一年,如其所言云。(30)
陶侃与周访家世均不显赫,出身普通民众阶层,他们的成功与西晋之际的社会大动荡密切相关,与他们父亲的葬地本无关系。但此故事的流传,侧面反映了当时民众对丧葬风水术的态度,陶侃和周访的崛起,在他们看来是因为墓地选择得宜。这种观念,是丧葬风水术勃兴的社会基础,类似的记载甚多。
其次,风水术对儒家孝道的主动迎合也是丧葬风水信仰膨胀的重要动力。任何一种信仰要在社会观念系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要构建起自己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系统化了的理论要获得较长久的生命力,也必须与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思想相附会、相融合。在考察汉魏六朝时期丧葬风水信仰时,既要看到风水术自身发展的种种理论化趋势,也要看到它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相附会、相协调的努力。风水说宣扬死者墓地决定着子孙命运的观念,适应和助长了儒家孝道至上的观念。下面仅举两个例子为证:
一是见于《幽明录》的许逊之事:
许逊少孤,不识祖墓,倾心所感,忽见祖语曰:“我死三十余年,于今得正葬,是汝孝悌之至。”因举标榜曰:“可以此下求我。”于是迎丧,葬者曰:“此墓中当出一侯及小县长。”(31)
另一个例子,是吴明彻。据《陈书·吴明彻传》:
吴明彻字通昭,秦郡人也。祖景安,齐南谯太守。父树,梁右军将军。明彻幼孤,性至孝,年十四,感坟茔未备,家贫无以取给,乃勤力耕种。时天下亢旱,苗稼焦枯,明彻哀愤,每之田中,号泣,仰天自诉。居数日,有自田还者,云苗已更生,明彻疑之,谓为绐己,及往田所,竟如其言。秋而大获,足充葬用。时有伊氏者,善占墓,谓其兄曰:“君葬之日,必有乘白马逐鹿者来经坟所,此是最小孝子大贵之征。”至时果有此应,明彻即树之最小子。(32)
无论是许逊还是吴明彻,之所以有风水之应,皆是他们孝心所感之故。将孝道与风水术相结合是丧葬风水术的一种自发性的策略,是社会上孝道观念在风水术中的自然反映。
冢墓吉凶观念与汉魏以来士族社会形态之间也有密切的关系。魏晋以来的士族社会形态,强化了人们的家族命运共同体意识。而丧葬风水的核心就是立足于家族的祸福,因此,丧葬风水在六朝时期的勃兴当与士族社会形态有关。如沈麟士在《沈氏述祖德碑》中就特别强调,沈氏的兴起与其先祖葬地的关系:
葬乡之金鳌山,时有金鹅飞集,三鸣而去。童谣曰:“金鹅鸣,沈氏兴,代代出公卿。”遂更名其山曰金鹅。夫天发物祥,人应歌咏,繇来之数,厥非偶然。盖由沈氏积善累行,肇基既远,而戎祖盛德大业,足以缵先绪,光祖宗,感天佑,昌后嗣,故吉祥之事,动而先见耳。(33)
类似的例子也见于吴郡张氏。据《南史·张裕传》称:
初,裕曾祖澄当葬父,郭璞为占墓地,曰:“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某处年几减半,位裁卿校,而累世贵显。”澄乃葬其劣处。位光禄,年六十四而亡,其子孙遂昌云。(34)
郭璞为张澄之父占卜葬地,为张澄提供了两种选择:一是于张澄本人有利的,“葬某处,年过百岁,位至三司,而子孙不蕃”;一是不利本人,但可以“累世贵显”。张澄为了家族兴盛,在墓地选择时,故意葬其劣处,而求子孙昌盛。
当然也有不以子孙为计的例子,如《南齐书·荀伯玉传》:
初,善相墓者见伯玉家墓,谓其父曰:“当出暴贵而不久也。”伯玉后闻之,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死时年五十。(35)
据本传,荀伯玉,字弄璋,广陵人。善于占卜,曾“卖卜自业”。后投靠萧道成,“太祖镇淮阴,伯玉归身结事,为太祖冠军刑狱参军”,深得萧道成的信任。宋齐禅代之后,“上嘉伯玉尽心,愈见亲信,军国密事,多委使之。时人为之语曰:‘十敕五令,不如荀伯玉命。’”但荀伯玉为齐武帝萧赜所忌恨,萧道成死后不久,荀伯玉即为萧赜所杀。
必须指出的是,宅居与冢宅的吉凶观念与这一时期人们对疾病的认识也有密切关系。人们认为人之所以会产生种种疾病,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宅居和冢墓不吉。这一观念由来已久,早在《日书》中就已经有相关的表述。汉魏六朝时期这一观念仍然继续存在,如《真诰》中就称:
人卧床当令高,高则地气不及,鬼吹不干。鬼气之侵入,常依地气而上耳。
又:
人卧室宇,当令洁盛。盛则受灵气,不盛则受故气。故气之乱人室宇者,所为不成,所作不立。
又:
风病之所生,生于丘坟阴湿,三泉壅滞。是故地宫以水气相激,多作风痹。风痹之重者,举体不授,轻者半身成失手足也。(36)
类似的表述,还见于《太上洞渊神咒经》、《赤松子章历》等。这一观念甚至为医者所接受,如巢元方(550—630)的《巢氏诸病源候总论》中就明确将宅居与疾病相联系:
夫五行金木水火土,六甲之辰,并有禁忌。人禀阴阳而生,含血气而长,人之五蔵配合五行,土内主于脾,气为五行。五蔵之主,其所禁忌尤难触犯。人有居住穿凿,地土不择,便利触犯禁害。土气与人血气相感,便致疾病。(37)
《晋书·戴洋传》载戴洋为王导疾病占卜,即以王导所居之地与本命相冲,所以致病:
王导遇病,召洋问之。洋曰:“君侯本命在申,金为土使之主,而于申上石头立冶,火光照天,此为金火相烁,水火相煎,以故受害耳。”导即移居东府,病遂差。(38)
《宋书·周朗传》载周朗上书称:
又针药之术,世寡复修,诊脉之伎,人鲜能达,民因是益征于鬼,遂弃于医,重令耗惑不反,死夭复半。(39)
可见,周朗也认为医疗的不发达,是民众神秘信仰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也当包括风水。
有关汉魏六朝风水信仰研究的文章
上篇汉魏六朝风水术考辨汉魏六朝时期,是中国风水理论的构建和形成阶段。风水术认为,宅居和冢墓的时空属性,可以影响、改变人们命运。在上篇,将主要讨论汉魏六朝风水术演进的历史线索,分别从宅法、墓法和厌胜、符镇三个方面展开。上述三个方面,构成了汉魏六朝时期风水术的基本内容。汉魏六朝时期的风水术,从理论和实践上奠定了后世风水术发展的基本取向。......
2023-11-28
时日禁忌所谓时日禁忌,是指在宅居修建、修缮、入住、搬迁等活动时要选择时日,亦称日法或选择。宅居修建等活动中时日禁忌,是《日书》的重要内容。又如《风俗通》称当时俗有“五月盖屋,令人头秃”之说,此亦是宅居时日禁忌的一种体现。此亦可反证当时营建活动中的时日禁忌当较为普遍。......
2023-11-28
但总体上来说,汉魏西晋时期,风水信仰对皇室的影响并不是很大,特别是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并无密切关系。以墓地选择为核心的丧葬风水术,成为皇室风水信仰的主体,这是六朝时期皇室风水信仰最为突出的特征。......
2023-11-28
冢讼与风水信仰冢讼是六朝时期道教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观念并由此发展出一套较为完整的上章宗教仪式。可见,道教典籍中的冢讼与丧葬风水观念有极为密切的关系。道教中的冢讼观念是社会民众鬼神信仰的一种必然反映,它体现了世人的丧葬礼俗和种种禁忌,这些礼俗和禁忌正是风水观念形成与膨胀的重要原因。......
2023-11-28
《太平经》所见风水观念学界已经关注到了道教与风水的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道教典籍对风水术的吸收和改造,早在汉代就已经开始,《太平经》中就有与风水相关的内容。《太平经》是早期道教的主要经典,其中所载的《葬宅诀》作为丧葬风水的最早理论表述,在上文已经讨论,此不再详论。《葬宅诀》之外,《太平经》卷45的《起土出书诀》也包含了一些风水观念。......
2023-11-28
道教风水观念讨论道教典籍中有众多风水术数内容,这充分说明汉魏六朝时期道教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关注和重视。不仅修道能够避开营建中的种种吉凶禁忌,而且道教还赋予其经文以某种超自然的力量,试图以此来取代种种风水术的具体吉凶推演原则。因此,道教对风水术的吸收、改葬和对民众风水信仰的引导、转化甚至禁止,都是出于其弘教的需要,这种看似矛盾的风水观念,真实地反映了汉魏六朝时期民众生活中风水信仰的重要地位。......
2023-11-28
“四灵”形势说“四灵”又称四象或四神,一般认为,四灵的最早源头当与先民的图腾崇拜有关,后来与天象相结合,成为天象中二十八宿的物化形态。管辂以毌丘俭墓地的“四灵”形势而断定其有灭族之祸。因此,管辂所论“四灵”指墓地周围之山冈形势,当无疑问。最后,这一时期以“四灵”相墓之法,并非仅此一例。......
2023-11-28
风水术认为,住宅与人们的寿夭穷通、吉凶祸福、婚姻家庭、子孙繁衍等密切相关。迨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在这里,吕、罗二人固然没有上溯黄帝,但他们都明确将夏、商、周时期的卜宅、相宅活动作为宅法之缘起。......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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