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儒家军事思想的主要内涵儒家军事思想是历代儒家关于军事问题的系统理性认识,它形成于先秦时期,并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长期作用和影响于中国传统军事文化的递嬗。这是儒家军事思想中的一个根本性观点。儒家区分战争的性质,明确提出“义战”与“非义战”的对立范畴,这是其军事思想,特别是其战争观比较成熟的标志。......
2023-11-28
一、《商君书》的军事思想
《商君书》,也称《商子》,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是法家学派代表作之一。《商君书》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商鞅一派法家的政治、经济主张,哲学、军事思想以及社会历史观点,也载有一些秦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制度,以及变法的史实。其书在战国末年就有传本,故有“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123)之说。《汉书•艺文志》法家类著录“《商君》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其中第十六、二十一篇有目录而无内容。今本《商君书》有不少商鞅的著作,如《垦令》、《靳令》、《外内》、《开塞》、《耕战》诸篇。但是也有许多篇出自其后学之手,这从文章内容和行文风格中可以看得出来,这方面的篇目有《徕民》、《更法》、《错法》、《弱民》、《定分》等。(124)该书作为一个整体,可以完整把握商鞅法家学派的思想内容和历史地位。除《商君书》以外,《汉书•艺文志》兵家类还著录有《公孙鞅》二十七篇,入兵权谋家。《汉书•刑法志》载:“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著篇籍。”据此可知商鞅学派有专门军事理论著作,遗憾的是其书早已失佚,使得我们今天在研究商鞅学派军事思想时,只能以《商君书》作为最主要的依据。
《商君书》的军事思想,大致可以概括为积极主战的战争观、农战结合的战争指导思想、以重刑厚赏为主干的治军理论以及有关的具体作战指导思想等四个方面。
(一)“以战去战”
《商君书》认为,当时的社会正处于武力征伐的时代,天下大乱,群雄兼并,一日无已,“今世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万乘莫不战,千乘莫不守”(125)。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战争乃是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务,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危存亡,“名尊地广以至王者,何故?[战胜者也]。名卑地削以至于亡者,何故?战罢者也”(126),要立足天下,称王称霸,就必须从事战争,“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认为这才是“适于时”的做法。为此它积极主张战争,反对所谓“非兵”、“羞战”之类的论调,明确肯定战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127)。
为了论证其积极主战思想的合理性,《商君书》进而指出:“国贫而务战,毒生于敌,无六虱,必强;国富而不战,偷生于内,有六虱,必弱。”(128)意思是说,面对纷争之世,国家应积极进行战争,毒害就会输散到敌国那里,“六虱”(指礼、乐;《诗经》、《尚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非兵、羞战。见《商君书•靳令》。《商君书》认为,这些有害于农战和国家,故称其为“六虱”)。就会失去市场,贫弱的国家也必能走向强盛。相反,如果国家强盛而不去进行战争,那么国内就会产生苟且偷安的风气,“六虱”就有市场,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播开来,这最终会导致国家的削弱。从而肯定战争是建立强大国家的必要手段,是振奋民心、净化社会空气的有效措施。类似的观点在《去强》篇中也有明确的表述。这里,《商君书》将“非兵”、“羞战”看做和“仁义”、“礼乐”一样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虱子”,予以坚决的反对。这是和儒、墨“非战”、反战的思想根本对立的,也和兵家“慎战”的观点有所不同。由此可见,“以战去战”,“以盛知谋,以盛勇战,其国必无敌”(129),乃是《商君书》对待战争的基本态度和坚定立场。
(二)农战结合,“多力者王”
《商君书》对如何赢得战争的胜利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农战结合的战争指导思想。
《商君书》认为,要确保国家在战争中取胜,就必须注重加强国家的实力,只有具备强大的实力,方能统一天下,这叫做“多力者王”。它明确指出,国家的强盛与否由国家的实力所决定,并认为恩德也产生于实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130)。
《商君书》进而指出,加强国家的实力关键在于政治措施得当。在《商君书》中,军事和政治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明确表述,“凡战法必本于政胜”,“政久持胜术者,必强至王”(131)。意思是说,政治上的胜利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根本前提。
把战争与政治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和分析,在先秦诸子中并不罕见,但《商君书》将修明政治等同于厉行农战,则是它的特点。在《商君书》里,所谓“政胜”主要是指实行农战。它一再强调了从事农战的重要性,“圣人之为国也,入令民以属农,出令民以计战……富强之功可坐而致也”(132),“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133)。它甚至认为,农战是富国强兵,实现霸、王之业的关键,“能行二者于境内,则霸、王之道毕矣”(134)。相反,如不进行农战,则必危及国家,丧失兼并事业的主动权,“彼民不归其力于耕,即食屈于内,不归其节于战,则兵弱于外。入而食屈于内,出而兵弱于外,虽有地万里,带甲百万,与独立平原一贯也”(135)。
《商君书》认为,农耕为攻战之本,两者互为关系不可分割,重战和重农必须结合。因为农业生产不仅为战争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而且人民致力于农耕,才会安土重迁,既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也可以驱使民众为保卫国土殊力死战,“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136)。《商君书》把经济与军事联系起来,反复阐明农耕与兵战的关系及其在治国中的重要地位,是较为辩证全面的认识,在当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三)重刑厚赏,以法治军
《商君书》用大量的篇幅阐述其治军思想,为后人留下丰富的治军理论遗产。其基本特色是强调以法治军,而以法治军的核心内容则是提倡重刑厚赏。
《商君书》肯定严明法制对于军队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胜有三等,若兵未起则错(措)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此三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137),“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138)。这是与儒家以仁义治军的观点大相径庭的。《商君书》认为以法治军的有效手段是重刑厚赏,促使士兵勇敢杀敌,在战争中取胜,“夫农,民之所苦;而战,民之所危”(139),所以,唯有借助于重刑厚赏这一手段,使民众意识到利害关系,“民之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战不免”(140),“故欲战其民者,必以重法;赏则必多,威则必严”(141),如此方可保证“利出于地,则民尽力;名出于战,则民致死”(142)。
《商君书》认为,要使重刑厚赏真正发挥其作用,就必须制定具体的标准,辅之以必要的方法。这个标准和方法,就是指“壹赏、壹刑、壹教”。所谓“壹赏”,就是“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143),即把奖赏统一到战功方面来。所谓“壹刑”,即统一刑罚,“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144)。所谓“壹教”,就是“当壮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145),即把教育统一到农战上来,使得“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146),造成民众“乐战”的社会风气,“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147)。《商君书》指出,一旦做到了这三点,便可令行禁止,上下一致,无敌于天下了,“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148)。
(四)《商君书》对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
《商君书》不是专门的军事理论著作,因此,它对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相对显得比较单薄。但是仍有一些内容值得重视。第一,主张明察敌情,量力而行,权宜机变,灵活主动。它说,“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149),即在知被知己的基础上,预知胜负。它还主张在作战中,应对敌情随时进行分析,以采取适当的对策,“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150)。第二,用兵作战重“谨”。主张“兵大律在谨”(151)。《商君书》积极主战,而在具体作战指导上,它提倡谨慎从事,反对盲动。如在追击溃敌问题上,它要求适可而止,以免中敌埋伏,“见敌如溃,溃而不止,则免。故兵法,大战胜,逐北无过十里。小战胜,逐北无过五里”(152)。第三,注重士气在作战中的作用。《立本》篇论述了制胜的因素问题,指出取得作战的胜利,凭借人数众多、装备精美、名声显赫是不可靠的,关键在于激发和利用士气,“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其誉目者谓之诈。……故曰:强者必刚,斗其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第四,探讨守城防御作战的原则和战法。这在《兵守》篇中有精辟的论述。其中指出,守城防御作战,要以具有死守决心的军民,同进攻之敌决战到底,“以死人之力与客生力战”,做到“无不尽死”。守城还要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发动全体居民参加作战,“守城之道,盛力也”,“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适当分配各军的任务,团结协调,争取胜利。将这些同《墨子》书中有关守城作战论述的记载参看对照,可以使我们较全面地了解战国时期守城防御作战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
《商君书》所包含的军事思想,是比较丰富的。它反映了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在战争问题上积极进取的态度,它对农战关系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对以法治军、严刑厚赏问题的论述,在当时军事思想领域中均系独树一帜,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是适应时代潮流的理论,并对后世军事思想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它鼓吹好战,将战争抬高到不适宜的地位,以为战争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而减弱乃至否定政治教化的作用,这显然是片面的。至于它“胜强敌”,“必先胜其民”(153)之类的观点,则突出体现了它与广大民众尖锐对立的阶级立场。
二、《韩非子》的军事思想
《韩非子》,集先秦法家学说之大成的代表作,韩非所著,由后人编成。(www.chuimin.cn)
韩非(约前280—前233),战国晚期著名思想家,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国人,出身于贵族世家,口讷,不善言谈,善著书。他与李斯同师事荀子,曾多次上书谏韩王变法图强,未被采纳。秦王嬴政读其著作,大为赞赏。公元前234年为韩王出使秦国,受到秦王重视,后因遭李斯、姚贾等人谗害,次年被迫在狱中服毒自杀。
韩非集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之长,并汲取儒家“纲常名理”原则、道家“君主南面之术”以及墨家“尚同”思想等因素,系统、完备地提出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三者合一的政治理论。其理论要点是主张法治,鼓吹君主集权,提倡“参验”,厉行赏罚,奖励耕战,肯定人性本恶,承认社会发展,尊重客观,要求变革,轻视和否定道德教化,禁止诸子私学,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等等,致力于造成“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154)的政治局面,以适应建立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历史趋势,从而为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统治的建立和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韩非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为五十五篇,今存五十五篇,篇目数与汉朝的本子相同。在这五十五篇中,绝大部分系韩非本人的著作,但也有极少数混入的其他法家人物的著作,如《初见秦》、《有度》、《饰邪》、《饬令》等篇。全书的辑编是由其后学完成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疑非所著,书本各自为篇,非没之后,其徒收拾编次,以成一帙。故在韩在秦之作,均为收录,并其私记未完之稿亦收入书中,名为非撰,实非非所手定也。”这一看法是正确的。
《韩非子》是政治理论著作,对军事问题的论述不是它的重点。但其中不少篇章都含有军事思想,并多谋略之论和战例引述,是法家学派军事思想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韩非与商鞅同为三晋法家,因此他们著作中所反映的军事理性认识有许多一致处。但由于两人师承和所处环境的不同,韩非的军事思想也有自己的特色。
(一)肯定战争的必要性,主张以战争兼并天下
韩非认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现象,在当时大国兼并,天下趋于统一的社会大趋势面前,战争作为一种暴力手段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对这一问题,韩非是从哲学、历史角度,通过两个方面加以论证的。一是从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行考察,指出战争不可避免。韩非认为,社会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之中,人类社会可以分为“上古”、“中世”和“当今”几个阶段。不同社会形态有各自的活动中心命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155)。而统治者则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156)。既然时代进入了“多事之时”、“大争之世”,那么按照“事异则备变”的原则,“务力”、“争于气力”也就不可避免了。这个“力”,主要指的是武力,也即战争。“当今争于气力”,其含义就是主张通过战争方式以建立封建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韩非的这一思想和商鞅基本一致,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思想家对战争问题的深刻认识和现实态度。二是从人性本恶、趋利避害的角度考察,指出争、乱不可避免,其结果必然导致战争。韩非继承其师荀子人性本恶的理论,并将它予以发展。他认为人均具有“自为心”或“计算之心”,都千方百计算计他人以满足自己的私欲,人与人之间只有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在上古社会,由于“人民少而财有余”,人的这种本性暂时还可以得到压抑,“故民不争”,战争现象相对较少。但是随着人口的递增,社会财富不敷分配,人性本恶,汲汲争利这一面充分暴露出来,于是争、乱就不可抑制地发生了,其结果必然付诸战争,“是以人民众而货财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157)。基于上述认识,韩非肯定战争发生的必然性和从事战争的合理性,积极主张战争,希望通过它来实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要求,“搢笏干戚,不适有方铁铦;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当强弩趋发”(158),“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159)这就是韩非对战争所持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韩非也有一定程度上的慎战倾向。他认为“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160),“主多怒而好用兵,简本教而轻战攻者,可亡也”,“不料境内之资而易其邻敌者,可亡也”,“无地固,城郭恶,无畜积,财物寡,无守战之备而轻攻伐者,可亡也”(161)。有鉴于此,韩非主张“重战”,立足于战而不轻启战端,“人君重战其卒则民众,民众则国广”(162)。韩非这种主战而又慎战的态度的产生,是有其深刻的原因的。首先是战国晚期社会思潮融合的大氛围促使其吸收儒家、道家的某些思想因素。其次是韩非不少文章写成于韩国,从当时韩国弱小的地位出发,注意到慎战也属自然。最后是当时大规模战争造成严重伤亡的事实,也许亦使得韩非在思考问题时能较商鞅等人更为全面一些。
(二)主张富国强兵
韩非认为发展经济,加强军备,才能在兼并战争中牢牢立于不败之地,故顺乎逻辑地主张富国强兵。他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不能指望别国不来侵犯,而要加强自己的实力,强大得足以令敌国不敢来侵犯,“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163)。他指出这乃是“王术”,即统一天下的策略和战略。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富国强兵。
对于富国强兵这一问题,韩非有大量的论述。
首先,他强调指出,经济落后、军力不强会直接导致国家的危亡,不可不加以警惕,“战士怠于行陈者,则兵弱也;农夫惰于田者,则国贫也。兵弱于敌,国贫于内,而不亡者,未之有也”(164)。
其次,他认为富国强兵的中心任务是要加强国家内部的治理,增强国家经济、政治、军事各方面的实力,做好战备工作,如此则可无敌于天下,“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165)。
最后,韩非进而指出,搞好战备工作应该包括精神和物质两方面的内容。在精神上要注重对民众进行政治教化,统一其意志,所谓“兵战其心者胜”,即让民众树立起战争的观念,“服战于民心”(166),重视和积极参与战争活动。《心度》篇中所说的“先战者胜”指的就是这个含义。这里的“先战”,就是“战其心”,使民众的思想专一于战争。这与《商君书》所提倡的“壹教”是相通的。在物质上则是要奖励耕战,他认为“富国以农,距敌恃卒”(167),因此要以辛勤耕稼为善行,以奋勇杀敌为光荣。明确主张“功大者有尊爵,受重赏”,“显耕战之士”,以此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修明政治,信其赏罚,发展经济,鼓舞士气,“严其境内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赏罚,尽其地力,以多其积,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168)。如此就能够“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169),就拥有了统一天下的“王资”。
(三)厉行赏罚,以法治军
韩非充分认识到严格法纪对于治军的重要意义,而以法治军的核心,就是做到赏罚有信。
韩非指出,赏罚不明、法纪松弛是军队建设的大敌,是导致国乱兵弱、作战失败的罪魁,“君臣废法而服私,是以国乱兵弱而主卑”(170),“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171),所以必须严肃法纪,厚赏重罚,使士卒趋利避害,乐于作战,“故明主必其诛也。是以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赏不迁,行诛无赦;誉辅其赏,毁随其罚,则贤不肖俱尽其力矣”(172)。韩非认为,国家的强弱不在于国家的大小,人口的众寡。而在于能否实行法治,做到赏罚有信,“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173),“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174)。为了发挥赏罚在治军上的作用,韩非明确主张严格执法,公正无私,做到“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175),“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176)。这也正是法家政治理论在治军问题上的必然反映。
韩非关于厚赏重罚、以法治军的主张与商鞅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然而作为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看问题实有比商鞅更为全面之处。如韩非所说的重赏,主要是指财物的犒赏,而不是商鞅那种“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的机械做法。韩非强调“任官者当能”,就是说,立有军功,是否赏官和升官,主要是看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才干和能力。他主张必须通过基层选拔(“猛将必发于卒伍”),并经过实践工作考察(“试于屯伯”)的人,才有资格充当将领。韩非这一重智能、重实践的思想,的确是法家治军理论方面的重要发展。
(四)有关作战指导问题的论述
韩非作为思想家,缺乏军事斗争的实践经验,因此,在他的著作中,对具体的作战问题很少有所论述。但是这方面的片言只语也有值得重视之处。如他主张“兵不厌诈”,出奇制胜。在《难一》篇中他曾借狐偃之口表达了这一观点,“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又如他主张连续作战,歼敌务尽。这从《说林下》所记载的阖庐与伍子胥问对言辞中得到了反映,“溺人者一饮而止,则无逆者,以其不休也。不如乘之以沉之”。再如他重视用间问题,说:“敌之所务,在淫察而就靡。人主不察,则敌废置矣。”(177)并用吴楚战争中伍子胥通过用间,使楚国在主将委任问题上作出错误决定,导致战败的故事加以证明。所有这些,均系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韩非的军事思想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这主要表现为,在论战争、富国强兵、治军等问题上,均有轻视和排斥教化,摈弃仁义的倾向,以为专任刑法,可以致治。这显然是十分片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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