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司马法》揭示的先秦两汉兵学成就

《司马法》揭示的先秦两汉兵学成就

【摘要】:第五节《司马法》所体现的早期兵学成就《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指出:“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其他像《周礼》、《尚书》及“古司马法”门下的《军政》、《军志》同样对军事问题提出了理性的认识。换言之,西周时的“古司马法”,实乃当时言兵之“成宪”或“典志”。从这个意义上讲,西周军事思想可以理解为“古司马法”笼括下的兵学。

第五节 《司马法》所体现的早期兵学成就

《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上指出:“今世所传兵家者流,又分权谋、形势、阴阳、技巧四种,皆出《司马法》也。”所以,我们要考察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嬗变轨迹与一般规律,穷本溯源,不能不从研究上古兵学切入,庶几合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宗旨。

西周是奴隶制礼乐文明的全盛时期,武王伐纣周公东征、昭王南伐、穆王西巡、宣王中兴、幽王失国等一系列战争,给军事思想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而礼乐文明的繁荣,也为军事思想的进步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在这种背景之下,军事思想在当时遂进入了初步成型的阶段。这既表现为金文、《尚书》、《周易》、《诗经》、《逸周书》、《周礼》等典籍对军事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探讨和总结,也反映为当时已出现了一些以专门记载和论述军事问题为宗旨和主体内容的书籍,如以“古司马法”为类名的《军志》、《军政》、《令典》、《大度之书》等等。它们对兵学现象作出了自己的分析与判断,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军事原则。

如强调严肃军纪,令行禁止,《周易》主张“师出以律,否臧凶”(27);重视地形地貌与征伐作战之间的关系,“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28);重视民众在战争活动中的作用,“众允,悔亡”(29),“观我生,进,退”(30);强调考虑与较量双方力量,在此基础上作出攻守的抉择,“晋其角,维用伐邑”(31);提倡战术上巧妙利用地形,引诱敌人加以伏击,“需于泥,致寇至”(32),“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33),“师,左次,无咎”(34);讲求师出有名,主张积极防御,“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35)。这些内容显示,《周易》的确是一部富有深刻军事思想的古老著作,它为中国古代兵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思想素材,弥足珍贵。无怪乎宋代王应麟在其《通鉴答问》一书中要这么说:“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矣。”

其他像《周礼》、《尚书》及“古司马法”门下的《军政》、《军志》同样对军事问题提出了理性的认识。如《周礼•夏官•大司马》关于战争目的的论述就非常深刻,它主张进行战争的出发点是征讨不义,所谓正邦国的“九伐之法”便是这一观念的具体注脚,即只有当对方犯有“凭弱犯寡”、“贼贤害民”、“放弑其君”等九种严重罪过时,才可以兴师征讨,“会之以发禁者九”。(36)这样既肯定了征伐的必要性,又防止了穷兵黩武的行径,实为“重战”与“慎战”并重的正确观念。

又如《军志》重视辩证看待和处理战争中先发制人与后发制人的关系,“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37);强调吊民伐罪,德主兵辅,“有德不可敌”(38);主张在战争中知彼知己,适可而止,“允当则归”,“知难而退”(39)。这些都反映了“古司马法”在兵学问题上的独到见解。

再如“古司马法”、《尚书》均提倡运用大方阵战法,“成列而鼓”,“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逐奔不远,纵绥不及”,“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迟速不过诫命”(40);主张在战争善后上,“服而舍人”,“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41)。这一系列军事原则在指导当时的军事实践中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后世军事思想的构筑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像《孙子兵法》中所说的“穷寇勿迫”等用兵纲领便是从“古司马法”相关原则中脱胎而来的。

从另一个角度讲,西周时期直至春秋中期军事思想,其载体形式主要表现为“军法”,还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兵法”。所谓“军法”与“兵法”的区分,也即“广义的军事艺术”和“狭义的军事艺术”之别。(42)“兵法”主要是指“用兵之法”,重点是有关作战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方法;而“军法”则多带有条例和操典的性质,即中国古代以征募兵员、装备军队和训练军队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条例规定,包括军赋制度、军队编制、军事装备条规、指挥联络方式、阵法与垒法、军中礼仪与奖惩措施等等,它们一般属于官修文书的范围,虽然这中间也包含有具体用兵之法的内容,但是与大量的典章法规成分相比,实属零散和稀少。由于“军法”是殷周礼乐文明在军事领域内的集中体现,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军礼”。这种“兵法”包容于“军法”之内,未曾独立成为专门军事艺术的情况表明,在西周时期,军事思想虽然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却远远未臻于成熟,而这又是与当时整个军事学术进步的基本状态相适应、相同步的。

西周时期,文献典籍“皆官府藏而世守之,民间无有”。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兵学典籍由官方统一编纂,专职传授,而非个人的创作。这类文献泛称为“司马法”,也即司马之官治军用兵法典法令的总称,作为类名,它不是某部军事典籍的专指。先秦时期一切官方军事文书(法规、条令、条例)都属于“司马法”的逻辑组成部分。这些文献内容十分丰富,流传颇为广泛,至少在两汉时期,人们还能看到其中一部分零散材料,并为它所包含的军事理论原则、阵法战法要领、训练编制纲目之丰富和深刻而赞叹不已,司马迁说:“余读《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亦少褒矣。”这些文献经刘向、任宏、刘歆等人的辑汇整理,以《司马法》之名列入《七略》中,入“兵权谋家”,班固作《汉书•艺文志》时,考虑到它的“军礼”、“军法”属性,改为列入“六艺略”之“礼”部,称《军礼司马法》,其篇数是“百五十五篇”。应该说,这是“古司马法”在汉代存世状况的大体反映,尽管汉代所流传的“古司马法”已经掺入了春秋后期和战国年间的不少兵家言辞,并不再是纯粹的上古原始军事法规、条令条例材料之汇集了。换言之,西周时的“古司马法”,实乃当时言兵之“成宪”或“典志”。从这个意义上讲,西周军事思想可以理解为“古司马法”笼括下的兵学。(43)

至于“古司马法”阶段的军事思想,其主要特点是在战争观、治军理论、作战指导思想原则上,充分反映和贯彻“军礼”的基本精神,提倡“以礼为固,以仁为胜”;主张行“九伐之法”,“不鼓不成列”,“不杀黄口,不获二毛”;贵“偏战”而贱“诈战”,“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这正是汉代班固所指出的“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44)。作为以《孙子兵法》为代表的成熟兵学之前的酝酿、过渡阶段,“古司马法”是不可逾越的。

【注释】

(1)参见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68页。

(2)《周礼•地官•小司徒》注引《司马法》:“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又,乘的编制在历史变迁中曾有所调整,春秋后期渐由“三十人乘制”变为“七十五人乘制”(参见《左传•成公元年》服虔注引《司马法》)。

(3)参见《华阳国志•巴志》。

(4)参见蓝永蔚、黄朴民等:《五千年的征战:中国军事史》,34页。

(5) 参见《尚书•牧誓》。

(6) 参见《尚书•牧誓》。

(7)《华阳国志•巴志》。

(8)《史记》卷四,《周本纪》。

(9)《司马法•仁本》。

(10)《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11)《管子•小匡》。

(12)《礼记•月令》。

(13)《礼记•月令》。

(14)闻一多:《神话与诗•说舞》,198~199页,上海,古典出版社,1956。

(15)《毛诗序》。

(16)《礼记•郊特牲》有“朱干设钖。冕而舞大武”之语,意谓手执装有铜盾饰的朱漆盾牌,盛装服冕跳大武舞,也是武舞为重要军事训练形式之一种的重要证据。

(17)《尚书大传》。(www.chuimin.cn)

(18)参见王贵民:《商周制度考信》,241~246页,台北,明文书局,1989。

(19)参见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138页。

(20)参见陈恩林:《先秦军事制度研究》,76~85页,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

(21)参见《尚书•酒浩》。

(22)参见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285页。

(23)参见上书,271页。

(24)《汉书》卷四十,《张良传》。

(25)参见《诗经•大雅》中的《韩奕》、《崧高》、《烝民》诸篇以及《诗经•小雅•出车》。

(26)参见罗琨、张永山:《夏商西周军事史》,288~293页。

(27)《师卦•初六》。

(28)《复卦•上六》。

(29)《晋卦•六三》。

(30)《观卦•六三》。

(31)《晋卦•上九》。

(32)《需卦•九三》。

(33)《同人卦•九三》。

(34)《师卦•六四》。

(35)《蒙卦•上九》。

(36)“九伐之法”的内容,也见于今本《司马法•仁本》。

(37)《左传•昭公二十一年》引。

(38)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引。

(39)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引。

(40)《尚书•牧誓》,《司马法•仁本》。

(41)《司马法•仁本》。

(42)参见李零:《吴孙子发微•前言》,北京,中华书局,1995。

(43)参见黄朴民:《“古司马兵法”本事索隐》,载《文史》,2004(2)。

(44)《汉书》卷三十,《艺文志•兵书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