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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兵结合与军队编制:先秦两汉兵学文化研究

【摘要】:“旅”可能是夏代军队建制的一级单位。旅之下可能还有较小的军队编制单位,如伍、什、卒等,但尚无史料可予以确证。陈梦家称商军以“三百人为一大队”,表明“旅”的编制当为三百人。换言之,“族”与师旅乃是商代对军队的不同表述:师旅是军队的建制形式,而“族”则是指军队的构成成分。

第四节 寓兵于农与军队的编制体制

夏商时期的军事力量建设遵循“寓兵于农”的指导原则,采取兵农合一的方式征集军队。成年男子有被随时征集、参加作战的义务,适龄男子(“众”)平时从事农业生产,一旦有战事,国君按照军事上的需要,临时指定人数,从适龄男子中征集兵员,编组成以贵族武士为核心的部队出征作战。战争结束,军队绝大部分解散,兵甲装备收归国库。这是一种全民皆兵、临时征集的兵役制度。(28)甲骨卜辞中“登人”、“妥人”、“致众”以征伐“某方”的记载,即系此制度的反映。而王作“三师”、“中师”的真切含义,就是商王将临时征集来的士兵按师旅等建制单位加以组织编排。(29)

商后期这种临时征兵制有所改进,即实行“平时任户计民,以预定其军籍”的办法,使“人有所隶之军,军有所统之将”(30)。但这一改进,并没有改变商代兵役临时征发的性质。当时的服役者仍然是亦兵亦农身份,其平时为民,遇有战争,被临时征集,编入预先规定的有关师旅之中出征作战。

夏商时代可能也有了少量的常备军性质的部队,其以贵族子弟为核心,并吸收了王之近侍的奴隶参与其中。在夏代,他们被称为“家众”,在商代犯法为“多臣”,相当于后来的禁卫军,平时担负王宫、都城的卫戍,并在征战中发挥骨干作用。

夏代部族林立,但各部族军队数量很少,夏王朝自身的兵力也不会太多,当时应该有了简单的军事组织。例如后羿代夏,少康奔有鬲氏为其牧正,“有田一成,有众一旅”(31)。“旅”可能是夏代军队建制的一级单位。一旅的人数,杜预说是“五百人”(32),这是不正确的,因为杜预是按《周礼》“五人为伍……五卒为旅”的记载推算出来的,并不合夏商旧制。据《司马法》佚文记载,一成之田有三百家,若按每家一人从军计算,一旅之众当为三百人。旅之下可能还有较小的军队编制单位,如伍、什、卒等,但尚无史料可予以确证。(www.chuimin.cn)

商代军队的最高建制单位是“师”,有王室之师与方国诸侯之师的区别。武丁时期,王室军队已有用“右、中、左”为名而编制起来的三个师。到了武乙时期,这种师的编制更为明确化。“师”的指挥官称为“师氏”或“师长”。王室之外,方国诸侯的师称“某师”,如雀国的师称“雀师”,犬方的师称“犬师”。

“师”的人数,学术界有千人说、三千人说、万人说等不同界定。当以三千人说比较合乎实际。其一是卜辞所记出兵以三千人较为常见,岛邦男统计有二十一例之多。(33)其二是商代军队以十进制编组,十、百、千依次递进。(34)殷墟商墓多为十人一排,兵器多为十件一捆,墓外葬坑多为十人一坑,十坑一排,就体现了这种编组形式。但在十进制的基础上,商人还采用了三进制,即三个十人团体组成一个战斗单位,三个百人团体组成一个更大战斗单位,同样三个千人团体组成最大的战斗单位,这就是“师”。“师”之下有“旅”的编制,卜辞中有左旅、右旅、王旅的记载(35),可见旅也分右、中、左三部。陈梦家称商军以“三百人为一大队”,表明“旅”的编制当为三百人。卜辞中多有“登人”三百之类的记载,就是以旅的建制征发众人入伍。至于“登旅万”(36),即是按旅建制征发万人入伍。

卜辞中有许多关于“族”军的记载,如“令王族追召方”(37)等等,可见“族”的武装在当时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它并不等于是军队的编制单位,而是对商代军队构成成分的界定。换言之,“族”与师旅乃是商代对军队的不同表述:师旅是军队的建制形式,而“族”则是指军队的构成成分。当卜辞侧重于表现军队成分之时,便将商军称为“三族”、“五族”、“王族”、“多子族”等;当卜辞侧重于表现军队的建制之时,则称之为“师”、“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