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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的历史发展

【摘要】:因此,要真正掌握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必须要弄清这一理论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它是怎样经过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历史阶段的演进历程而形成和成熟的。这种科学的分析,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的历史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人民民主专政的范畴是其最终的理论形态。在这一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先后使用过多个不同的概念,如"真正民主共和国"、"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民主联合政府"、"人民民主共和国"等等。因此,要真正掌握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必须要弄清这一理论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它是怎样经过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历史阶段的演进历程而形成和成熟的。

从总体上说,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学说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两大历史阶段,即新民主主义阶段(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和社会主义阶段,前一阶段属于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后一阶段则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学说。

具体来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中国共产党建立前后

毛泽东从主张中国资产阶级类型的民主共和国转向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共产党人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并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初步认识到现阶段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性质,在提出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的同时,在国家学说上,实现了由"劳工专政"到"真正民主共和国"的转变。

毛泽东之所以能够实现由民主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转变,抛却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形形色色的国家思想,是有深厚的思想渊源。其一,他坚持了"改造中国与世界"的宗旨,这与以改造世界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相通的;其二,他坚持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踏着人生社会的实际说话"[1],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其三,他坚持了依靠民众的大多数的观点,这正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其四,他坚持了反帝反军阀的斗争目标,这也推动着他不断地去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从而为接受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提供了思想基础。

从1920年冬到1921年春,毛泽东的思想观念中已经建立起四个理论支点:其一,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指导"改造中国和世界"的活动,大家才"有所趋扑";其二,只有用俄国式的暴力革命手段才能推翻资本家阶级,夺得政权;其三,只有采取"阶级战争"、"劳工专政"的方式,才能实现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其四,只有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才能完成"根本改造之计划"。这些今天看起来已经是常识,但它却明白无误地标志着毛泽东已经确立了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信仰,完成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思想转变。

2.国民革命时期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工农运动的实践中,开始认识到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基本特点,形成了新民主主义国家思想的萌芽,最具代表性的是毛泽东提出的"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的主张。

1922年5月1日,毛泽东在湖南《大公报》上发表《要注意的问题》一文,强烈要求政府必须给予劳工应有的权利。他指出,所谓劳工,是指以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为社会创造财富并以此谋生的人,他们与那些依靠剥削为生的人有根本的区别。他幽默风趣地说:自治省的湖南,以全民政治相号召的湖南,应注意到劳工的三件事:一是劳工的生存权;二是劳工的劳动权;三是劳工的全收权。后来主要由共产党人提出的《劳工法案大纲》是一个切实保障广大劳工根本利益的行动纲领,其核心内容是争取劳动人民的生存权、劳动权、劳动组合权和当家做主的权利,其最终目的是要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尽管它没有被北洋军阀政府所采纳,但"劳工神圣"、"劳工解放"的呼声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第一次工人运动高潮中工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毛泽东对政权问题历来十分重视。早在1921年1月21日给蔡和森的信中,他就已认识到革命的中心问题是政权问题,"非得政权则不能发动革命不能保护革命不能完成革命。" 1923年4月10日,他在《外力、军阀与革命》的文章中指出,军阀政权是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推翻军阀政权,就必须改造其经济基础。1925年底,针对直奉战争军阀混战的情况,他明确提出了"人民夺取政权"的口号》。在领导农民运动的实践中,他比较深入地阐述了建立农民政权的若干重要思想和原则。

毛泽东通过对各阶级的分析得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亲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这种科学的分析,成为新民主主义国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重要的文献中,毛泽东反复强调了两个基本观点:第一,在中国建立"民族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的企图,"是完全行不通的";第二,中国民主革命的目的是建设"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首先,这是由中国民主革命所处的国际环境决定的。其次,由中国国内阶级状况决定的。再次,由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特点和弱点决定的。毛泽东初步阐述了中国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基本思想:中国革命所要建立的国家,既不同于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不同于苏俄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是适合中国特点和中国革命的。

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前期和中期

在开展土地革命,建立农村根据地和工农革命政权的实践中,提出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理论,并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质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1931年11月7日,时值十月革命纪念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1934年1月22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沙洲坝召开。毛泽东代表中央政府致开幕词、闭幕词,并作工作报告和结论。大会通过了修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及关于苏维埃政权建设、红军建设、苏区经济建设等决议案。大会决定成立正式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是工农的政府,他是行了工人与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它对于工农和广大民众是广大的民主。同时它是一个专政,是对占人民中极少数的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和资产阶级的专政。(www.chuimin.cn)

4.第四个时期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后期

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国情,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了列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思想,提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质上是共产党领导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毛泽东指出: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给广大工农群众以最宽泛的民主;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对地主资产阶级实行专政;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以社会主义为前途。

5.抗日战争初期

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完成彻底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艰巨历史任务,党和毛泽东提出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口号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由工农民主专政转为抗日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

瓦窑堡会议后,中共中央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一方面积极促进"一二。九"运动后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运动;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向国民党上层领导人和军队将领宣传抗日主张,开展争取同盟者的工作,并首先在西北地区实行了红军和东北军、十七路军的抗日联合。同时,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全国性的抗日政权问题上,努力探索更适合于全民族团结抗日的政权形式,终于在"人民共和国"口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口号。

6.从《新民主主义论》的发表到解放战争时期

这是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理论系统化的阶段,完成了民主革命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重大历史飞跃。这一时期,毛泽东发表了《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等重要理论著作,系统阐述了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这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学说的成熟时期。

1940年1月9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化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的演讲中,正式提出我们要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主张。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十分明确地指出:"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2]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既不同于旧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也不同于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这是一种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他还系统地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纲领。

7.从解放战争的胜利到新中国建立

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系统总结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学说,成为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体系化的基本标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则明确规定了新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从新中国建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仍然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

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仅仅是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3]1952年秋,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对中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及其社会性质在理论上作了新估量。毛泽东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开始。

8.进行民主改革时期

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社会进入了社会主义新阶段,根据社会阶级关系的新变化,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相联系,加强了国家政权的民主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1956年12月4日,毛泽东在致黄炎培的信中,明确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的思想。1957年1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类社会矛盾问题。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著名讲话,系统地阐述了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问题,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且指出,我们提出正确区分两类社会矛盾,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目的在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4],"巩固我们的新制度,建设我们的新国家"。[5]至此,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理论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