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春秋公羊学的影响春秋公羊学对汉代政治、社会生活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春秋公羊传》的解释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春秋公羊学,因为其理论的权威性与独尊,成为西汉中期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汉武帝处理边疆和民族问题,有两条重要的理论根据:一是来自于《春秋公羊传》的复仇思想。......
2023-11-28
在汉代长安立于官学的五经中,影响最大而且地位最为崇高的是《春秋》,在《春秋》三传中最受崇拜的是春秋公羊学。
董仲舒是春秋公羊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春秋公羊学的被推崇,一方面是公羊学本身的原因,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上层统治者的推动,《汉书·儒林传》说:“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讷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义,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
董仲舒对春秋公羊学的阐释除了《天人三策》而外,再就是《春秋繁露》一书。在这部著作中,董仲舒提出了他的基本思想:
一是大一统与王权神圣论。
董仲舒的大一统理论和王权神圣论,是建立在他的世界观之上的,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阐释他的世界观:“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举,天之数也。”
董仲舒以天、地、人、阴、阳、五行为世界的构成,而这一切又都统之于天之内。在论述宇宙本原时他又说:“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故人惟有终始也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虽生天气及奉天气者,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为也,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其道相与共功持业,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为于此,恶施于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矣。”
在董仲舒那里,天与元有着同等的意义,即它们都是宇宙的统一体,这种统一论或者天、元一元论的世界观正是他大一统政治学说的基础。
在这种宇宙观的指导下,董仲舒向汉武帝阐述实施大一统政治的方法及好处:
“臣谨按《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五谷孰而草木茂,天地之间被润释而大丰美,四海之内闻盛德而皆徕臣,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所谓的一元,也即是一统,他视一元为万物之本,以元统率宇宙,也就是以王统率天下。
关于具体的一统天下,董仲舒在发挥春秋公羊学大义时有这样的解释:
《春秋》经开篇即说“元年春王正月”,《春秋公羊传》解释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对此作了新的阐释:“《春秋》曰:‘王正月’,《传》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文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
董仲舒认为所谓的政治统一,就必须体现在改正朔,即统一历法,易服色,即改易以五行所体现的方色的等级服制,制定新的郊祀礼乐等。这是标志一统的根本。
天子承天而治,因而他具有无与伦比的权威。由于天子受命于天,所以天子的言行必须符合于天命,《春秋繁露·玉英》云:“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这句话经董仲舒的阐释,对于确定王权及其统治的秩序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王者承天意以行政,所以他便具备了不可动摇的神圣地位。
在《天人三策》中,董仲舒也同样地向汉武帝进言:“臣谨按《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王是代表天意而行政的,其神圣的专制权力统领了整个王权社会。正因为王者受命于天,所以王必须顺从天意,他的所作所为必须以天意为准则,在《天地之行》篇中又说:“为人君者,其法取象于天,……是故天执其道为万物主,君执其常为一国主。天不可以不刚,主不可以不坚。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主不坚则邪臣乱其官。”天赋于王统治其臣下以无上之权力,因而臣民就必须绝对地服从于其君主。在《符瑞》篇中又强调:“一统乎天子,而加忧于天下之忧也,务除天下所患。而欲以上通五帝,下极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随天之终始,博得失之效,而考命象之为。”
这里是说既然天子是天命之所归,是一统天下之主,那就必须忧天下之忧,除去有害天下之患,应正确地从百王之统治过程中去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以考察天之所暗示。
二是“张三世”与“通三统”的历史发展观。
董仲舒以发展变化的眼光看待历史,他不仅关注历史的变化,而且注意历史变化的深层原因,给历史变化以合理的解释,为更化的主张提供了理论和事实的基础。
“三世说”出自于《公羊传》,它是一种历史阶段的划分方法,《公羊传》的作者,将历史划分为“所见、所闻、传闻”三个阶段。
这种划分和我们今天划分历史发展阶段一样,都属于一种历史认识观念,宥于知识水平的局限,公羊学家的历史阶段划分还是比较粗糙的,但其中包含的历史发展观则具有一定的科学意义,是那个时代历史认识论的最高水平。
春秋公羊的历史阶段划分,见于下列记载:
隐公元年:“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桓公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哀公十四年:“《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
这是至今所见关于三世说的最早记载。
董仲舒对此三世说做了进一步的阐说,在《春秋繁露·楚庄王》中他说:“《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
在这里董仲舒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即历史记述的“个人因素”问题,也即“情”的问题。历史是一种追述,是对过去发生的事及人物的追忆,这种追忆不仅仅存在时间的远近问题,而且还存在记述者本人及当时环境的问题,所以就产生了“微其辞”,因所见世的历史有当事人或者有关人物尚或存在,所以对他们及身历事件的描述就有可能产生为其隐讳,为事件隐晦而不能秉笔直书的问题,产生了“痛其祸”。对于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祸害,记述者可能会因各种不同信息来源和不同的价值观念而导致对襄、成、文、宣四世的痛恨与惋惜,产生了“杀其恩”,因为所传闻世,距今在时间和空间上跨度都非常大,在人们的记忆中不管人物还是事件都相应地已经淡化,因而对于其时代在感情上自然会减弱。
由于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因而保存在人们记忆中的人物事件等就有了清楚与模糊的区别:有了感情上的亲近与疏远的不同,最终则产生了历史叙述的不同书法。
“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杀隐桓以为远祖,宗定哀以为考妣,至尊且高,至显且明。其基壤之所加,润泽之所被,条条无疆,前是常数,十年邻之,幽人近其墓而高明。大国齐宋,离不言会。微国之君,卒葬之礼,录而辞繁。远夷之君,内而不外,当此之时,鲁无鄙疆,诸侯之伐哀者皆言我。邾娄庶其,鼻我,邾娄大夫,其与我无以亲,以近之故,乃得显明。隐桓,亲《春秋》之先人也,益师卒而不日,于稷之会,言其成宋乱,以远外也。黄池之会,以两伯之辞,言不以为外,以近内也。”(《春秋繁露·奉本》)
在这里董仲舒列举具体史事以阐明三世说。(www.chuimin.cn)
《公羊春秋》托隐公以为始受命之王,因鲁以见王义,所以借鲁国历史以明三世说,所见世(昭、定、哀)以为考妣,故君父讳过多微词,不敢犯至尊,因为尊高而地位显明。所传闻世,大国齐宋,离不言会,在书法上有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的要求。而于所闻之世,则书外离合。《春秋·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函”,注云:“离不言会,言会者见所闻世。”又云:“治近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殊夷狄也。”然则所见闻世远近大小若,当书:“外离会。”这些都是因三世不同而书法不同的案例。书法不同,实际上反映了记述者历史观的不同。
再如关于《春秋》的严“夷夏之防”,这是长期以来思想家、历史学家的一个定向思维,但三世说的进步历史观对这种看法已有了明显地改变,《春秋繁露·竹林》说:“《春秋》之常辞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国为礼,至邲之战,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今晋变而为夷狄,楚变而为君子,故移其辞以从其事。夫庄王之舍郑,有可贵之美,晋人不知其善,而欲击之。所救已解,如挑与之战,此无善善之心,而轻救民之意也,是以贱之。”
邲之战发生在鲁宣公十二年,《春秋》载此事云:“春,楚子围郑。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在这个简单记载的背后,却有十分丰富的历史内容。
这场战争最初是楚庄王率师伐郑,郑国失败,郑伯肉袒向楚庄王谢罪,楚庄王以礼待郑伯,下令退师。楚庄王的行为,得到人们所称颂。在历史上楚一直被视为蛮夷,因为楚庄王的礼义行为而得到赞美,但对晋来说却直书其主将荀林父的名字,自然有贬责之义在里面。
这个记载显然与《春秋》所提倡严“夷夏之大防”精神不符,但却客观地记录了历史的事实,即不再轻蔑中原周边的少数民族,以文明进化,文化进步来看待诸夏与夷狄,是历史观的进步。董仲舒的三世说可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历史观。
董仲舒不仅在历史观上提出了三世说,而且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提出了“三统”论的观点。“三统论”同样是董仲舒改制更化的理论基础。
所谓“三统”是指黑统、白统和赤统。“三统论”所说的三统,最早见于《尚书大传》,“王者存二王之后,与已为三,所以通三统,立三正”。“夏以孟春月为正,殷以季冬月为正,周以仲冬月为正。夏以十三月为正,色尚黑,以平旦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色尚赤,以夜半为朔。”所以“三统论”与夏商周三代历法极为密切,可见它的产生也是建立在一种自然哲学之上的理论。
董仲舒提出“三统论”的目的是要说明历史在发展变化,所以制度也应当随着历史的变化而推陈出新,当一个新王朝取代旧王朝时,它的一切制度(如正朔、服色、礼乐等)也应当随之变更,以表明自己是接受天命而为王的。
在《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中,董仲舒解释说:
“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所以明易姓,非继人,通以已受之于天也。王者受命而王,制此月以应变,故作科以奉天地,故谓之王正月也。
王者改制作科奈何?曰:当十二色,历各法而正色,逆数三而复。绌三之前曰五帝,帝迭首一色,顺数五而相复,礼乐各以其法象其宜。顺数四而相复,咸作国号,迁宫邑,易官名,制礼作乐。
故汤受命而王,应天变夏作殷号,时正白统。亲夏故虞,绌唐谓之帝尧,以神农为赤帝。作宫邑于下洛之阳,名相官曰尹。作《濩乐》,制质礼以奉天。
文王受命而王,应天变殷作周号,时正赤统。亲殷故夏,绌虞谓之帝舜,以轩辕为黄帝,推神农以九皇,作宫邑于丰,名相官曰宰。作《武乐》,制文礼以奉天。武王受命,作宫邑于镐,制爵五等,作《象乐》,继文以奉天。周公辅成王受命,作宫邑于洛阳,成文武之制,作《汋乐》。殷汤之后称邑,示天之变反命,故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
董仲舒以三代改制为例,说明新王朝在改代之后,必须按三统之顺序进行制度上的变革。所谓“改正之义,奉元而起,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称号,正月服色定,然后郊告天地及群神,远追祖祢”(《三代改制质文》)。这种新王改制,表示自己是承天受命,因而其新政权便有了合法性和权威性。
这里我们必须注意到董仲舒的改制,重在于正朔、服色、礼乐、官名、宫邑等具体制度,他认为“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改的只是制度,而天理是不可改变的。“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已大显已,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春秋繁露·楚庄王》)
董仲舒所谓的“道”实即“天理”“天道”,这是不可改变的。
在董仲舒那里,“道”或“天道”有两个概念,一个是自然之天,只是阴阳二气有规律地运行,周而复始的运动构成了春夏秋冬四季,“天之道,有序而时,有度而节,变而有常,反而有相奉,微而至远,踔而致精,一而少积蓄,广而实,虚而盈”。(《春秋繁露·天容》)
“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阴与阳,相反之物也,故或出或入,或右或左,春俱南,秋俱北,夏交于前,冬交于后,并行而不同路,交会而各代理,此其文?与天之道,有一出一入,一休一伏,其度一也”。(《天道无二》)
“天之道,终而复始,故北方者,天之所终始也,阴阳之所合别也,冬至之后,阴俛而西入,阳仰而东出,出入之处常相反也。多少调和之适,常相顺也。有多而无溢,有少而无绝。春夏阳多而阴少,秋冬阳少而阴多,多少无常,未尝不分而相散也。以出入相损益,以多少相溉济也。”(《阴阳始终》)。
这个自然的天道,它的运行是有序、有度、有节、有时,即有规律的。这是不变的“天道”。
联系自然的天道,董仲舒在这个基础上还提出了“道德之天道”的观点:
“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王道通三》)“仁,天心,故次以天心”(《俞序》),这里的“天道”已成为一种道德原则,所以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与诸阴阳之道”(《基义》),又讲“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样一来他把人类社会关系——君臣、父子、夫妇诸关系也都纳入了他的道德之天道中去,与自然之天道成为整个宇宙发展之两翼。
于是可变的是制度,不变的是天道自然也就成立了。
董仲舒的三统论直接服务于他的更化说,在全面地陈述他的三统论基础上,他向汉武帝提出了他改革现实社会政治的主张。
三是提出“性三品说”。
人性问题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重要命题之一,因为只有把握好人性的特点,统治者才能有效地施行教化,来治理国家民众。
中国古代的人性问题,一直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性善论与性恶论。
董仲舒在前人的基础上,依据《公羊春秋》对人性论又作了新的解释,这就是“性三品”说。董仲舒“性三品说”的直接渊源是孔子的人性“上智、下愚、中人”论。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实性》中说:“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如茧如卵,卵待覆二十日而后能为雏,茧待缲以涫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后能为善。善,教训之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故不谓性。”在这里董仲舒将人性划分为三等,即圣人之性、斗筲之性及中人之性。圣人之性是先天存在的善性,是不需要教育而自成者,斗筲之性即使教化也难能为善,但这两种性只是人类中的少数,更多的则是中民之性,他是要依赖于王者的教化才能为善的。
和荀子的性恶、孟子的性善论不一样,董仲舒的人性论虽然也有绝对化的一面,但他更强调的是后天的教育,他认为人生下来是质朴的,若自然任之而不加以教化,其善性还是不能形成的,他曾作过一个生动的比喻,说:“善如米,性如禾。禾虽出米,而禾未可谓米也。性虽出善,而性未可谓善也。米与善,人之继天而成于外也。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止之外谓之王教。”(《实性》)他认为孟子以为万民性皆能当之,过矣。他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论,他说:“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他说“吾质之之命性者异孟子,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为,故谓性未善”。由此他得出结论说:“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其王教,则质朴未能善。”(《深察名号》)
董仲舒关于人性的看法,虽然未必正确,但是他强调教化,通过后天的教育来改变人的性格,提升人的文化与政治修养,并由此而达到社会基本素质的提高,则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董仲舒对春秋公羊学的闻释和发挥,他提出的“大一统”“张三世”“通三统”理论,不仅适应了汉代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且也得到了上层统治者的肯定,从而成为其时占主导地位的官方哲学,受到独尊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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