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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试与就业制度对公职获取的影响

【摘要】:[27]这个著为功令的制度规定,对进入大学学习的博士弟子每年都必须进行课试,能通一经以上,可补文学掌故,其成绩优异者(即高第)可以为郎中,这就是通常讲的甲、乙之科。考试成绩则决定了获取公职的不同。王莽时,对课试制度进行了改革,设甲乙丙三科,同时扩大了录取数额。王莽增加科考科目和增加录取人数,一方面与他的重视儒学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这个手段以获取知识教育界对他的支持。

四、课试与就业

汉武帝元朔五年,在设置太学,并为博士置弟子员的同时,西汉政府同时也规定了对弟子员,也就是太学学生进行课试,选补各级官吏的详细规定:

“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臣谨按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弗能究宣,亡以明布谕下。以治礼掌故以文学礼仪为官,迁留滞。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请著功令。它如律令。”[27]

这个著为功令的制度规定,对进入大学学习的博士弟子每年都必须进行课试,能通一经以上,可补文学掌故,其成绩优异者(即高第)可以为郎中,这就是通常讲的甲、乙之科。

长安太学课试的具体方法为射策,其做法是:“谓为难问疑义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射之,言投射也。”[28]

汉书·顺帝纪》引《前书音义》云:“甲科谓作简策难问,列置案上,任试者意投射而答之,谓之射策。上者为甲,次者为乙。”

由以上所说可知,博士弟子的考试,一般是把试题书写在简策上,并给予遮掩,不使外露,由应试者随意抽取而回答,依试题难易程度和应试者回答的优劣来决定考试成绩的高低,高者为甲科,低者为乙科。考试成绩则决定了获取公职的不同。

分科射策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能力水平太差或者不通一经的,便取消其学籍。

文献中多见因射策合格而被授予官职者:(www.chuimin.cn)

《汉书·何武传》:“何武诣博士爱业,治《易》,以射策甲科为郎。”

《汉书·匡衡传》:“匡衡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

《汉书·翟方进传》:“欲西至京师受经。母怜其幼,织履以给方进读,经博士受《春秋》,积十余年,经学明习,徒众日广,诸儒称之,以射策甲科为郎。”

王莽时,对课试制度进行了改革,设甲乙丙三科,同时扩大了录取数额。《汉书·王莽传》记载“平帝时,王莽秉政,增元士之子得受业如弟子,勿以为员,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为补文学掌故”。

王莽增加科考科目和增加录取人数,一方面与他的重视儒学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想通过这个手段以获取知识教育界对他的支持。

长安太学学生除射策合格可以入仕外,还可以通过辟召、察举等途径为官,西汉政府设太学的目的在于养士,许多出身低微的平民子弟,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来改变自己的地位。如

“儿宽,千乘人也。治《尚书》,事欧阳生,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孔安国。贫无资用,尝为弟子都养,时行赁作,带经而锄,休息辄读诵,其精如此。以射策为掌故,功次补廷尉文学卒史[29]。”

“萧望之字长倩,东海兰陵人也,徙杜陵,家世以田为业,至望之,好学,治《齐诗》,事同县后仓且十年,以令诣太常受业,……以射策甲科为郎,署小苑东门侯。”[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