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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长安经学研究:《春秋谷梁传》及其与《公羊传》的关系

【摘要】:(二)《春秋谷梁传》和《公羊传》相同,《谷梁传》也是以作者的姓氏作为书名的。《谷梁传》在汉宣帝时被立于学官。由于《谷梁传》与《公羊传》在解释经文上有许多相同之处,因而后人有认为二书同出于子夏,或认为《谷梁传》晚出于《公羊传》,有抄袭之可能。很显然,《谷梁传》并不是以《公羊》的是非为是非。《谷梁》的善于经是针对《谷梁传》忠实于经,科学解经的方法而论,同时也是对《谷梁传》尊重历史事实的态度的肯定。

(二)《春秋谷梁传》

和《公羊传》相同,《谷梁传》也是以作者的姓氏作为书名的。杨士勋《春秋谷梁传序疏》云:“谷梁子,名淑,字元始,鲁人。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故曰《谷梁传》。传孙卿,卿传鲁人申公,申公传博士江翁,其后鲁人荣广大善《谷梁》,又传蔡千秋。汉宣帝好《谷梁》,擢千秋为郎,由是《谷梁》之传大行于世。”

《谷梁传》或《谷梁春秋》的最早记载及传承传授见于《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于是上因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太子既通,复私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王孙,皓星公二人受焉。广尽能传其《诗》《春秋》,高材捷敏,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少君,梁周庆幼君,丁姓子孙,皆从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为学最笃。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说,擢千秋为谏大夫给事中,后有过,左迁平陵令。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愍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户将,选郎十人从受。汝南尹更始翁君本自事千秋,能说矣,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乃诏《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img20、伊推、宋显、《公羊》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愿请内侍郎许广,使者亦并内《谷梁》家中郎王亥,各五人,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庆、姓皆为博士,姓至中山太傅,授楚申章昌曼君,为博士,至长沙太傅,徒众尤盛。尹更始为谏大夫,长乐户将,又受《左氏传》,取其变理合者以为章句,传子咸及翟方进,琅邪房凤。咸至大司农,方进丞相,自由传。

房凤字子元,不其人也。以射策乙科为太史掌故。太常举方正,为县令都尉,失官。大司马骠骑将军王根奏除补长史,荐凤明经通达,擢为光禄大夫,迁五官中郎将。时光禄勋王龚以外属内卿,与奉车都尉刘歆共校书,三人皆侍中。歆白《左氏春秋》可立,哀帝纳之,以问诸儒,皆不对。歆于是数见丞相孔光,为言《左氏》以求助,光卒不肯。唯凤、龚、许歆,遂共移书责让太常博士,语在歆传。大司空师丹奏歆非毁先帝所立,上于是出龚等补吏,龚为弘农、歆河内、凤九江太守,至青州牧。始江博士授胡常,常授梁萧秉君房,王莽时为讲学大夫,由是《谷梁春秋》有尹、胡、申章、房氏之学。”

《谷梁传》在解释《春秋》经文上与《公羊传》有着相同的地方,两者都以阐发经文的“微言大义”为目的,所以为汉代统治者所重视。《谷梁传》在汉宣帝时被立于学官。

由于《谷梁传》与《公羊传》在解释经文上有许多相同之处,因而后人有认为二书同出于子夏,或认为《谷梁传》晚出于《公羊传》,有抄袭之可能。这些说法的可能性都不大。二传同出于子夏,于今已无从可考,我们认为这是《公》《谷》二传为了抬高儒学地位而独自标高者,抄袭之说不能成立的原因更多。据沈玉成先生的研究,他认为“大多数学者都据此而以为《谷梁》后出并袭用了《公羊》之证。那么,何以见得不是《公羊》袭用《谷梁》呢?这又是由《谷梁》本身可以证明的”。他举了两条例证来说明这个问题:“一《隐八年》经‘无侅卒’。《公羊传》:‘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仕。’《谷梁传》‘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或曰隐不爵大夫也,或说曰故贬之也’。所谓‘未有闻也’即说经者没有听到过老师对这一问题的解释。两个‘或曰’则是师门以外的异说,这是汉儒严于师法家法的具体例子之一。第二个‘或曰’,显然是指《公羊传》之说。二《庄三年》五月经‘葬桓王’。《左传》‘葬桓王,缓也’。《公羊传》:‘此未言有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也。’《谷梁》曰:‘传曰,改葬也。……’周桓王死于鲁桓公十五年,至此已经七年,而《春秋》书葬于此年,所以《左传》解释为缓葬而《公羊传》解释为改葬。哪一种说法符合事实,可以不论,《谷梁传》所书‘传曰’则显然是指《公羊传》。”

他又说:“问题还不仅如此,《谷梁传》中还有反驳《公羊传》的文字。”他列举了《宣十五年》的一条例证即对经文“蝝生”的解释:

《公羊传》解释说:“未有言蝝生者,此其言蝝生何?蝝生不书?此何以书?幸之也。辛之者何?犹曰受之云尔。受之云尔者何?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其诸则宜于此焉变矣。”

《谷梁传》的解释则是:“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

沈先生认为:“二传的解释是续上一条经文‘初税亩’而来的。初税亩是春秋时代生产关系变革中的一件大事,从《春秋》学家到现代史家无不论及。《公羊传》的意思是说,发现有蝝,无需记录。之所以记录,圣人之意在于说明上文‘初税亩’变古易常,上天仅仅示以儆戒,没有给予更大的惩罚,岂非幸运,所以宣公应当立即改变这一错误的制度。《谷梁传》‘非税亩之灾也’,分明针对《公羊传》的‘上变古易常’而言。”很显然,《谷梁传》并不是以《公羊》的是非为是非。

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说《谷梁》抄袭《公羊》说,显然不能成立。[18]

《谷梁传》与其他两传相比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通过解经保存了许多有价值的史料,郑玄曾论《春秋》三传之优劣时说:“《左氏》善于礼,《公羊》善于谶,《谷梁》善于经。”郑玄评论《左》《公》二传未必完全恰当,而说《谷梁》善于经却有一定道理。

《谷梁》的善于经是针对《谷梁传》忠实于经,科学解经的方法而论,同时也是对《谷梁传》尊重历史事实的态度的肯定。

《谷梁传》记载《僖公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丽,获莒挐”。其传云:“莒无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获之目之也。内不言获,此其言‘获’何也?恶公子之绐。绐者奈何?公子友谓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说,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处下,左右曰:‘孟劳!’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公子友以杀之。”

《谷梁传》的这段记载,不见于他传。再如关于晋献公末年骊姬谮杀太子申生的故事也都要详于其他二传,又如《谷梁》“陨霜不杀草”之传,亦为《公羊》所不传。《谷梁传》中多有引先秦百家之语,这些都是《公羊传》所不具备的,说明《谷梁传》的作者有意无意地保存下来许多珍贵的历史资料。

《谷梁传》的最重要特点,当然还在于《春秋》经义的发挥,即通常所说的微言大义。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说:“《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在诛乱臣贼子,微言在为后王立法。惟《公羊》兼传大义、微言。《谷梁》不传微言,但传大义。”这一特点在《谷梁传》中多处都有体现:《桓公八年》,经文云:“夏,五月丁丑,烝。”传文说:“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这里的黩是亵渎的意思。烝,本是在冬天举行的一种祭祀活动,现在却放在夏季来进行,记载这件事本身是在说明不敬重祭祀。在中国古代,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说法,对祭祀的亵渎,就是不敬。

再如文公二年,经云:“丁丑,作僖公主。”传文曰:“‘作’,为也,为僖公主也。立主,丧主于虞,吉主于练,作僖公主,讥其后也。做主坏庙有时日,于练焉坏庙。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

“作僖公主”,一句话引发了大段的议论,这就是发挥经义,也就是要阐发的大义。“做主”虞祭阶段用桑木制成丧主,练祭之后则要改为栗木而成为吉主,制作神主都有规定的时间,不是随便就可作为的,这里是“讥其后”,是因为僖公去世至此已过去了十五个月,而再作神主已为时过晚,是不符合礼制的。

长安经学中,《谷梁传》是在宣帝时才被立为学官的,在宣帝之前《谷梁学》还是在民间传授的一家之学,为什么这时《谷梁传》却受到了上层统治者的重视呢?

汉宣帝是汉武帝曾孙,他出生才几个月时,他的祖父戾太子便遭到了巫蛊之祸。他的少年时代是在民间度过的,这种生活经历使他养成了一种“慈仁爱人”的性格,在他在位期间多次发布的诏书中,都强调:“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19]他所强调的是亲情、宗法。而这也正是《谷梁传》所看重的地方,《春秋》隐公元年经文:“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解经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里强调的是大一统,指天下诸侯统一于周天子。下面才对“不言即位”作解释说:“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意?公将平国而反之桓,曷为反之桓?桓幼而贵,隐长而卑。”即承认隐公虽为国君,但因名分不正,所以虽长而卑,这就为此后桓公弑君一事找来了借口,开脱了罪责。但《谷梁传》却非常简单地用“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解释了经文,然后对“不言即位”进行解释说:“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隐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隐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隐让,则隐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扬父之美,不扬父之恶。”《谷梁传》认为,隐公虽然是因为不愿违背父命而即位,但这种做法却有“扬父之恶”之嫌,当然他更不能去让位,因为让位,反倒会“成父之恶”。《谷梁传》对隐公这种忽视“宗法”大义的做法表示了明确的不赞成态度。两相对比,《谷梁传》的做法则更合乎于其时的实际情况,这就是他“善于经”的地方。

宣帝提倡《谷梁传》,还在于《谷梁传》的解经并不囿于一家之言,前已讲过《谷梁传》的成书是出于众家之手,这是与《左传》及《公羊传》不同的地方,这种集众多人之思想、观点之书,利于人们从中了解“三传”的主旨及进一步探得《春秋》的大义,有利于统治者治道的选择。

当然《谷梁传》的被重视,还缘于学术自身发展的规律。昭宣时代,被誉为汉代历史上的中兴时代,汉武帝的穷兵黩武已造成汉王朝经济的严重危机,昭宣时代不仅经济开始复苏,而且文化也呈现出一片繁荣景象,五经博士制度的建立为长安经学的发展铺就了一条广阔的大道,汉宣帝甘露元年(前53)的长安石渠阁议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在这次学议上,“诸儒讲五经异同,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20]。这次会议规模巨大,几乎集中了全国经学研究的所有权威人物,其中心议题是“平《公羊》《谷梁》同异”。当“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img21、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愿请内侍郎许广、使者亦并内《谷梁》家中郎王亥,各五人,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21]。这表明谷梁学的学术价值已得到官方的认可,人们已经不满足《公羊》一家独霸天下的局面。

《谷梁传》在长安经学中的传承、传授情况是:

第一阶段:谷梁子。杨士勋《春秋谷梁传序疏》“谷梁子,名淑,字元始,鲁人。一名赤。受经于子夏,为经作传,故曰《谷梁传》”。阮元《十三经校勘记》引王应麟云:“谷梁子或以为名赤,或以为名俶,颜师古又以为名喜。”而《论衡·案书》则又记为“谷梁寘”。关于谷梁之名,今天已无法确定,后人习惯上多作谷梁赤。(www.chuimin.cn)

第二阶段:申公。《汉书·儒林传》:“申公,鲁人也。少与楚元王交俱事齐人浮丘伯受《诗》。汉兴,高祖过鲁,申公以弟子从师入见于鲁南宫。吕太后时,浮丘伯在长安,楚元王遣子郢与申公俱卒学。……申公卒以《诗》《春秋》授,而瑕丘江公尽能传之,徒众最盛。”

第三阶段:江公。《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受《谷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复私问《谷梁》而善之,其后浸微,唯鲁荣广王孙,皓星公二人受焉。广尽能传其《诗》《春秋》,高材捷敏,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复受《谷梁》。沛蔡千秋少君,梁周庆幼君,丁姓子孙,皆广受。千秋又事皓星公,为学最笃。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宜兴《谷梁》。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说,擢千秋为谏大夫给事中,后有过,左迁平陵令。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愍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户将,选郎十人从受。汝南尹更始翁君本事千秋,能说矣,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异同,各以经处事非。……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

第四阶段:江博士。江公之孙,名字不详,宣帝时为博士。

荣广:字王孙,鲁人,传江公《诗》《春秋》学。与《公羊》大师眭孟等论,数困之,故好学者颇受《谷梁》。

皓星公:鲁人,从江公学《谷梁》授蔡千秋。

第五阶段:荣广一系所传。

蔡千秋:《汉书·儒林传》:“沛人,字少君。从荣广受《谷梁》学。又从皓星公学,宣帝时,其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说,擢其为谏大夫给事中,后因过左迁平陵令。后帝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愍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选郎十人从授。”

周庆、丁姓:周庆字幼君,丁姓字子孙,皆梁人,从荣广受《谷梁》学。宣帝时征二人待诏保宫,使卒受十人。十余岁皆明习。石渠会议与《公羊》学家平议,议三十余事,萧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由是《谷梁》之学大盛,庆、姓皆为博士,丁姓官至中山太傅。

江博士一系所传:

胡常:清河人,从庸生学《尚书》,尹更始受《春秋左氏传》。又从江博士受《谷梁》,甚明习,官博士至部刺史,别为胡氏学。

刘向:见上述。

蔡千秋一系所传:

尹更始:字翁君,汝南邵陵人,从蔡千秋受《谷梁》,有《谷梁章句》十五卷。宣帝时,以儒术拜议郎。

丁姓一系所传:

申章昌:字曼君,楚人,为博士,官至长沙太傅。

第六阶段:胡常一系所传:

萧秉:字君房,梁人,王莽时为讲学大夫。

尹更始一系所传:

尹咸:更始子,家世传学,官至大司农。

翟方进:字子威,汝南上楚人。《汉书》本传说他“家世微贱,……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履以给方进读,经博士受《春秋》,积十余年,经学明习,徒众日广,诸儒称之,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是时宿儒有清河胡常,与方进同经。常为先进,名誉出方进下,心害其能,论议不右方进。方进知之,侯伺常大都授时,遣门下诸生至常所问大义疑难,因记其说。如是者久之,常知方进之宗让己,内不自得,其后居士大夫之间未尝不称述方进,遂相亲友。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遂迁丞相司直,京兆尹、丞相,封高陵侯。绥和二年春,以荧惑守心,受到谴责,自杀。翟方进通《谷梁》学,曾从尹更始问学。

房凤:字子元,不其人。以射策乙科为太史掌故。汉成帝时因明经通达,受王根推荐,官五官中郎将。

梅福:梅福字子真,九江寿春人。少学长安,明《尚书》《谷梁》《春秋》为郡文学。成帝时王凤擅权用事,多次上书言:“汉兴以来社稷三危。吕、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亲亲之道,全为之右,当与之贤师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宠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骄逆,至于夷灭,此失亲亲之大者也。自霍光之贤,不能为子孙虑,故权臣易世则危,《书》曰:‘毋若火,始庸庸。’势陵于君,权隆于主,然后防之,亦亡及己。”

以上是长安经学谷梁学的传承及传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