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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长安经学中的民间易学研究

【摘要】:(二)民间易学在汉代长安经学中,除上述列于学官各派《易》学之外,当时在民间也有《易》学的研习与传授,《汉书·艺文志》云:“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二)民间易学

在汉代长安经学中,除上述列于学官各派《易》学之外,当时在民间也有《易》学的研习与传授,《汉书·艺文志》云:“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兴,田何传之。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汉书·儒林传》有《费直》传,传文言:“费直,字长翁,东莱人也。治《易》为郎,至单父令。长于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说上下经。琅邪王璜平中能传之。”

从以上费直本传文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费直所传《易》与其他诸家在文字上稍有差异,但没有根本区别,这符合汉代《易经》不存在今古文之争的历史事实。

第二,本传言费直“长于卦筮”这是汉代《易经》在民间流传的主要特点,民间文化水准本身不高,重筮卜、亡章句非常自然。至于费直的卦筮属于传统的筮占之术,还是孟、京等人的象数之术?我们认为前者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后者,后者是立于官学的,无论是孟喜或者京房,他们所传之象数易可以说是名目多,其说极其复杂,且极不易为普通人接受,这在民间的传播可行性并不大。

第三,费直易从本传来看,他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经上下”是以解经为目的的,这与孟、京在研习经学上有很大的区别,孟、京《易》学的最大特征是以占验为目的,这是二者最根本的区别,这也是费氏易在此后古文经学兴盛后能得以广泛流传的根本原因。

第四,费氏易开创了以传解释经的新方法、新途径。

前引本传说他“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经上下”,这里的十篇文言即我们上述孔子说经的十翼之文,表明费氏的解经是继承了孔子解经义理的。这种以传解经的方法直接影响了以后郑玄等人以注经为目的的易学家,由于以传解经不仅是方法上的创新,而且以坚实的训诂与义理使经学原义,经学思想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和发扬光大,从而也导致了孟、京一派“占筮”学的衰落。(www.chuimin.cn)

除费氏外,在长安经学中还有《高氏易》一派在民间流行。

《汉书·高相传》云:“高相,沛人。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无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传至相,相授子康及兰陵毋将永。康以明《易》为郎,永至豫章郡尉。及王莽居摄,东郡太守翟谊,谋举兵诛莽,事未发,康侯知东郡有兵,私语门人,门人上书言之。后数月,翟谊兵起,莽召问,对受师高康。莽恶之,以为惑众,斩康。由是易有高氏学、高、费皆未尝立于学官。”

高相一派易学,专说阴阳灾异,这应当是西汉末年社会动荡,政治腐败的现实所致。至东汉统一之后便渺无踪迹了。

高氏易学的传承是:

高康:高相之子,传父业,以明《易》为郎。

毋将永:兰陵人,官至豫章都尉。

汉代易学诚如上述并不存在今古文派,因而有学者以今古文划分汉代易学派显然是不合理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