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明堂大火:阴阳灾异说与佛教理论的再次碰撞

明堂大火:阴阳灾异说与佛教理论的再次碰撞

【摘要】:火作为五行之一,与传统阴阳灾异思想紧密相联,这也是唐代及其以前古人看待火灾的主要思想和知识来源。本节我们从阴阳灾异说的内在逻辑剖析,为何火灾会给武则天带来巨大的政治压力,乃至动摇了武则天以佛教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方针。目前所见对火灾政治含义系统表达的文献是《汉书·五行志》。

四、明堂大火:阴阳灾异说与佛教理论的再次交锋

明堂是儒家政治理念提倡的重要的礼仪建筑蔡邕《月令论》曰:“明堂者,天子太庙也,所以宗祀而配上帝,明天气,统万物也。”[57]从这个意义上说,明堂是祭祀所在。但是也有儒家学者认为明堂应该是布政之所,比如贞观十七年五月,颜师古在请求修建明堂的奏书中提到,明堂“究其指要实布政之宫也”[58]。但是武则天的明堂,既是祭祀之所,又是布政之宫。然而,在明堂大火发生之后,维护武则天的大臣,比如宰相姚却强调明堂只是布政之宫,不是祭祀之所,“今明堂是布政之所,非宗祀也”。因为祭祀神灵所在发生火灾往往被赋予更多的天人感应色彩。但是要求武则天反躬自省的大臣,比如刘承庆,则强调“明堂宗祀之所”。关于这一点我们下文将有详论,此处不赘。

武则天明堂于垂拱四年(688)建成,《旧唐书》记其形制云:

则天临朝,儒者屡上言请创明堂。则天以高宗遗意,乃与北门学士议其制,不听群言。垂拱三年春,毁东都之乾元殿,就其地创之。四年正月五日,明堂成。凡高二百九十四尺,东西南北各三百尺。有三层:下层象四时,各随方色;中层法十二辰,圆盖,盖上盘九龙捧之;上层法二十四气,亦圆盖。亭中有巨木十围,上下通贯,栭、栌、樘、棍,藉以为本,亘之以铁索。盖为img48,黄金饰之,势若飞翥。刻木为瓦,夹纻漆之。明堂之下施铁渠,以为辟雍之象。号万象神宫。[59]

武则天的明堂,是极具政治纪念碑性质的礼制建筑,它建成后就成为武则天的政治活动中心,也是武则天上符天命的重要证据。比如这一明堂中的“img49”置于九龙之上,往往被解释为代表女性权力凌驾于男权之上[60]。但是实际上这是武周政权的重要符号。“img50”只象征大周兴起的祥瑞,《国语·周语上》云:“周之兴也,img51鸣于岐山。”[61]纬书《河图括地象》也记云:“岐山,在昆仑山南,东为地乳,上多白金。周之兴也,鸣于岐山。时人亦谓岐山为凤凰堆。”[62]武则天御制御书《升仙太子碑》说得更为明白:“我国家先天纂业,辟地裁基,正八柱于乾纲,纽四维于坤载。山鸣img52,爰彰受命之祥;洛出图书,式兆兴王之运。廓提封于百亿,声教洽于无垠;被正朔于三千,文轨同于有截。”[63]

必须指出的是,武则天的明堂并不符合传统儒家经典的论述。最重要的一点,是它融入了大量的佛教理念,比如转轮王的信仰等。即便是在儒教思想的内部,武则天的明堂也有其特殊之处。比如,传统认为,明堂当在国阳丙己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但是武则天觉得距离宫城太远,于是把明堂修建在城内原乾元殿旧址。武则天在诏书中专门解释了为什么明堂要建在城内,以图消除大家对“俯迩宫掖,恐黩灵祇”的担心:

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诸侯之位也。开乾坤之奥策,法气象之运行,故能使灾害不生,祸乱不作。眷言盛烈,岂不美欤。比者鸿儒礼官,所执各异,咸以为明堂者,置之三里之外,七里之内,在国阳明之地。今既俯迩宫掖,恐黩灵祇,诚乃布政之居,未为宗祀之所。朕乃为丙巳之地,去宫室遥远,每月所居,因时飨祭,常备文物,动有烦劳,在于朕怀,殊非所谓。今故裁基紫掖,辟宇彤闱,经始肇兴,成之匪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严恭之志方展。若使惟云布政,负扆临人,则茅宇土阶,取适而已,岂必劳百姓之力,制九筵而御哉。诚以获执苹蘩,虔奉宗庙故也。时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适于事。今以上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光敷礼训,式展诚敬。[64]

从永昌元年(689)到长寿三年(694),每年春正月武则天都要亲享明堂。“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亲享明堂,大赦改元。其月四日,御明堂布政,颁九条以训于百官。文多不载。翌日,又御明堂,飨群臣,赐缣有差。自明堂成后,纵东都妇人及诸州父老入观,兼赐酒食,久之乃止。吐蕃及诸夷以明堂成,亦各遣使来贺。载初元年冬正月庚辰朔,日南至,复亲飨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翼日,布政于群后。其年二月,则天又御明堂,大开三教。内史邢文伟讲《孝经》,命侍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论议,日昃乃罢。”[65]天授元年正月乙酉,冬至,武则天“亲祀明堂,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先妣配,百神从祀,并于坛位次第布席以祀之”[66]。可以说,明堂成了武则天最重要的政治空间,不但重要的祭祀都在明堂举行,而且还在这里处理政事,主持三教论争。而且其诏书明确说“上堂为严配之所,下堂为布政之居”,可见明堂地位之重要。

证圣元年(695)没有记载武则天亲祀明堂,而一年一度的大酺宴会照常进行,但就在这年正月各种活动结束之后的十六日夜明堂发生火灾[67]。武则天除了修建明堂,还在明堂后面不远处修建天堂,安置佛像,高达百余尺,可惜这一佛教建筑在施工中发生火灾,连明堂也一起点燃,酿成重大的灾害,也使武周政权陷入严重的舆论和政治困境,也因而使得整个武周政权的政治宣传和思想取向,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可谓是唐前期极为重要的一个历史情节。

火作为五行之一,与传统阴阳灾异思想紧密相联,这也是唐代及其以前古人看待火灾的主要思想和知识来源。因此现代以上的火灾,也被分为“火”(人为)和“灾”(天灾)两种,并被赋予了浓重的政治色彩。尤其是后者,代表天意,往往被视为上天对君主的警诫。如果检索正史五行志,就可发现,“灾”要比“火”多得多。关于这一点,我们下节详细讨论。本节我们从阴阳灾异说的内在逻辑剖析,为何火灾会给武则天带来巨大的政治压力,乃至动摇了武则天以佛教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方针。

目前所见对火灾政治含义系统表达的文献是《汉书·五行志》。《五行志》的陈述博杂董仲舒刘向、刘歆、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等人不同说法,其立论基础是阴阳五行说的五行五纪庶徵,将火灾归属五行之“火”。其基本原则是火灾的发生与政治秩序以及后宫秩序密切相关,所谓“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为妻,则火不炎上”[68]。将火灾的起因归结于君主不遵天道而行,是一个基本逻辑,比如《新唐书·五行志》引京房《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君不思道,天火燔其宫室。”[69]从这个逻辑出发,火灾的发生,则是上天对君主的警告,同时也是对未来灾祸的预兆。唐初萨(或为薛)守真所撰《天地瑞祥志》代表了当时对火灾的基本看法,它关于火的讨论中说道:

《高僧惠力传》曰,晋孝武大元廿一年七月,天火燔寺。帝曰,此国不祥之相也。萨守真注曰:“守以为九月帝崩也。”[70]

显然,萨守真认为,晋孝武帝时发生的这场火灾,是国家的不祥之兆,后来孝武帝的驾崩,正是这一不祥火灾预兆的内容。萨守真又论道:

后《魏书》曰,出帝永熙三年,永宁寺九层灾时,人皆曰佛国飞入东海,则魏衰,大齐更兴也。梁大同十二年四月中,同秦寺灾后三年,武帝崩。唐武德七年七月中,禅定寺灾,后三年,泰(秦)王立事。[71]

在这段记载中,萨守真为我们补充了新的信息,这些信息不见于其他任何文献的记载,比如长安禅定寺于武德七年发生火灾。总体来说,他认为永熙三年(534)洛阳永宁寺的大火,预示着北魏的衰落和北齐的兴起;南朝梁大同十二年(546)同秦寺的大火,预兆着梁武帝在三年以后的驾崩。最后一个例子,萨守真列举了一个本朝的例子:武德七年(624)七月中,长安禅定寺发生大火,三年以后,也就是武德九年,秦王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夺取了皇位。原文所谓“泰王”,当为“秦王”,从年号和时代,以及禅定寺的佐证,都可证明萨守真讨论的是玄武门之变。值得注意的是,玄武门之变的时间是公元626年,而萨守真撰成《天地瑞祥志》的时间,则是麟德三年(666)[72]。此时在位的正是秦王李世民的儿子唐高宗。萨守真撰《天地瑞祥志》也是奉令而行,此书是政治资助下的产物。萨守真显然对发生在唐都长安的情况非常熟悉,他把公元624年的禅定寺火灾解释成秦王李世民公元626年发动政变上台的征兆。这也正符合《天地瑞祥志》的政治立场和思想宗旨,这样的表述,将李世民的上台解释为上天的意志,所谓王者兴则先降贞祥。通过这样的表述,萨守真将李世民的上台合法化,进而也就论证了当时君主——唐高宗的统治正当性。不过值得指出的是,这显然是灾异祥瑞化的处理方式,火灾虽是灾异,但是它是革命的符征,是对旧有统治秩序的否定,对一个政治集团是灾异,对其敌人却是祥瑞。这也再次说明,祥瑞与灾异在政治现实中,其区别仅存于一线之间,取决于政治力量如何解释和阐发。

禅定寺是长安非常重要的寺院。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建立,位于朱雀门街之西第四街街西自北向南之第十三坊的永阳坊。这是一个皇家大寺,是隋文帝为其独孤皇后所建,被称为“天下伽蓝之盛,莫与于此”。宇文恺在此寺建有高达三百三十尺、周回一百二十步的木制佛塔。而且寺内还奉祀有佛牙舍利,长三寸,沙门法献从乌踵国取回。很多高僧,比如隋代的昙迁就居住在这里[73]。一般认为,禅定寺武德元年唐朝建立之后改名庄严寺[74],不过《天地瑞祥志》在记载武德七年火灾时,依然称其为禅定寺。实际上一直到了武则天和玄宗时期,这个佛寺仍然常常被叫做禅定寺,比如张就记载,长安的禅定寺,“有牛触人,莫之敢近,筑围以阑之”[75]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火灾是对君主不利的征兆。尤其是发生在皇宫、王宫、陵寝等地点的火灾,被赋予了特殊的政治含义。这也是为什么文献记载的火灾分布极不均匀,主要集中于京城,而对乡村邑落少有提及。在天人感应和谶纬体系中,火灾都占有重要位置,因此发生在宫闱陵寝地点的火灾因其特殊意义而被人更多地留意。在火灾发生之后,心怀警惕的君主往往要作出修德禳灾的动作,比如素服、避正殿、告祠帝陵、下罪己诏、赦天下、放宫女回家、诏群臣上封事提意见,等等。比如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鹤馆灾,汉元帝下诏云:“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栗恐惧。不烛变异,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阨,无以相振,加以烦扰虖苛吏,拘牵乎微文,不得永终性命,朕甚闵焉。其赦天下。”[76]此类记载非常丰富,直到唐代,因火灾而采取应对举措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比如玄宗天宝九载(750)因为久旱、西岳庙灾而停封西岳[77]

在阴阳五行的知识逻辑中,火灾不是单独存在的,它跟星象、卦象、风动、梦境都有密切关联,共同构成了一个天人感应的政治思想体系。比如班固《汉书》记载,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荧惑守舆鬼。占曰:“为火变,有丧。”这一年高园有火灾,窦太后崩[78]。这种一事、一占、一验的叙述方式,正体现了班固及其同时代人的普遍认识。荧惑也就是火星,被认为是火精,往往跟火灾连在一起[79]。比如占星家巫咸也认为:“荧惑守参,多火灾。”[80]隋书·天文志》云:(www.chuimin.cn)

梁武帝天监元年八月壬寅,荧惑守南斗。占曰:“籴贵,五谷不成,大旱,多火灾,吴、越有忧,宰相死。”[81]

除了荧惑之外,其他星象也跟火灾有关,比如巫咸曰:“水见翼,多火灾。”石氏曰:“为旱。”“辰守奎,多水火灾,亦为旱。”[82]彗星,因为多与革命有关,所以自然也跟火灾联系在一起。《汉书》文颖注云:“大法,孛、彗星多为除旧布新,火灾,长星多为兵革事。”[83]月占中也有预测火灾的内容,比如《宋书·天文志》记载:月犯楗闭,则预示着“天子崩,又为火灾”[84]

对武则天来说,火灾造成的政治破坏,更加直接的来自于火灾成因的阴阳解释说。在这种解释中,火灾虽是阳,但却是由极阴而导致——这就直接挑战了武则天以女身称帝的政治合法性。对这种理论阐发最清楚的可谓董仲舒:

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85]

在董仲舒看来,之所以陈国发生火灾,原因在于陈国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阴毒到了极致,反而产生阳火。《汉书·五行志》记昭公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86]

董仲舒并非唯一持这一看法的人,实际上,这种观念贯穿了中古时代的始终。比如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荒,旱也,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而除。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居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数有火灾。庶位逾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87]汉代翼奉的奏章中说:

今左右亡同姓,独以舅后之家为亲,异姓之臣又疏。二后之党满朝,非特处位,势尤奢僭过度,吕、霍、上官足以卜之,甚非爱人之道,又非后嗣之长策也。阴气之盛,不亦宜乎!

臣又闻未央、建章、甘泉宫才人各以百数,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园,其已御见者,臣子不敢有言,虽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诸侯王园,与其后宫,宜为设员,出其过制者,此损阴气应天救邪之道也。今异至不应,灾将随之。其法大水,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春秋宋伯姬是矣。唯陛下财察。[88]

翼奉是汉代著名经学家,好律历阴阳之占。他认为,外戚篡权,阴气过盛,而且未央、建章、甘泉等宫各自有数百名女子(才人)得不到宠幸,应该减损这些“阴气”,如果不这样的话,会“极阴生阳,反为大旱,甚则有火灾”——这也是为什么君主在火灾之后释放宫女回家的一个思想背景。凑巧的是,第二年夏四月乙未,果然发生了火灾,“孝武园白鹤馆灾”,翼奉认为这正是自己所预测的那样,于是又上疏云:

臣前上五际地震之效,曰极阴生阳,恐有火灾。不合明听,未见省答,臣窃内不自信。今白鹤馆以四月乙未,时加于卯,月宿亢灾,与前地震同法。臣奉乃深知道之可信也。不胜拳拳,愿复赐间,卒其终始。[89]

“极阴生阳”导致火灾,往往被解释为对君主权力的挑战,比如臣下欺凌君上,则是阴胜阳,阴胜阳就会导致火灾。比如沈约(441—513年)的《宋书·五行志》解释火灾云:

晋孝怀帝永嘉四年十一月,襄阳火,死者三千余人。是时王如自号大将军、司雍二州牧,众四五万,攻略郡县,以为己邑。都督力屈,婴城自守,贼遂攻逼襄阳。此下陵上,阳失节,火灾出也。

《宋书》又还举例说明这一理论云:

晋明帝太宁元年正月,京都火。是时王敦威侮朝廷,多行无礼,内外臣下,咸怀怨毒。极阴生阳,故有火灾。与董仲舒说《春秋》陈火同事也。[90]

根据沈约的解释,臣下挑战君主权威,则属于极阴生阳,阳失节,这样的话,火灾就会发生。魏徵的《隋书》延续了这一解释:

东魏武定二年十一月,西河地陷而且燃。京房《易妖占》曰:“地自陷,其君亡。”祖暅曰:“火,阳精也。地者,阴主也。地燃,越阴之道,行阳之政,臣下擅恣,终以自害。”时后齐神武作宰,而侯景专擅河南。后二岁,神武果崩,景遂作乱,而自取败亡之应。[91]

武则天既是外戚,又是女身,代表的是阴气,而她篡夺李唐皇位,在忠于李唐的人们眼中,属于以下犯上、以阴欺阳,极阴而生阳。不难揣测,无论是总体的阴阳灾异思想,还是细节到“极阴生阳”的具体观点,都对武则天不利。明堂大火给武则天带来的政治压力是可想而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