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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文时代中的谶纬、术数和中古政治研究

【摘要】:即便到了隋唐之际,鸟情占依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例如“小鸟生大鸟,王者土地开辟则至”[29]的观念,就反复被用于政治宣传和政治论述,其中最典型的是永徽五年七月辛巳,“有小鸟如雀,生大鸟如鸠于万年宫皇帝旧宅”[30]。仅据正史引鸟情占条目,并对比相应政治变动,就可窥一斑。

二、鸟情占传统中的“五色大鸟”

“五色大鸟”能够影响思想,搅动政治,也需要从中古时代的鸟情占传统来理解。唐初李淳风作《乙巳占》[24]论道:

至于天道神教,福善祸淫,谴告多方,鉴戒非一。故列三光以垂照,布六气以效祥,候鸟兽以通灵,因谣歌而表异。

已经指出给鸟兽通灵,可以给政治提供借鉴。即便到了隋唐之际,鸟情占依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乃至论兵“或验之凤鸟七曜,或参以阴阳日辰”[25]。《天地瑞祥志》卷一八《禽总载》、《开元占经》卷一一五《鸟休征》、《鸟咎征》,均是汇载鸟情占的有关知识。《隋书·经籍志》著录鸟情占的著作甚多,包括《战斗风角鸟情》三卷、《风角鸟情》一卷(翼氏撰)、《风角鸟情》二卷(仪同临孝恭撰)、《鸟情占》一卷(王乔撰)、《鸟情逆占》一卷、《鸟情书》二卷、《鸟情杂占禽兽语》一卷、《占鸟情》二卷、《六情鸟音内秘》一卷(焦氏撰)[26]。《旧唐书·经籍下》也著录有《风角鸟情》二卷(刘孝恭撰)、《鸟情占》一卷(耿询撰)、《鸟情逆占》一卷(管辂撰)[27]。著述之丰富,可见一斑,同时也足证鸟情占直到隋唐时代依然是重要的知识和学问。隋代太史丞耿询精通天文算术,同时也以鸟情占著称[28]。而依据鸟情推断政治走向,判断社稷吉凶,在中古时代依然非常普遍存在。

例如“小鸟生大鸟,王者土地开辟则至”[29]的观念,就反复被用于政治宣传和政治论述,其中最典型的是永徽五年(654)七月辛巳,“有小鸟如雀,生大鸟如鸠于万年宫皇帝旧宅”[30]。这一年工部尚书阎立德领丁夫四万筑长安罗郭,高宗从三月就离开长安到麟游万年宫[31]居住,直到九月丁酉,才离开那里回到长安。也就是说,七月万年宫发生“小鸟孕大”的祥瑞时,恰好高宗就在万年宫。而祥瑞发生的地点,居然就是高宗在万年宫的旧宅。皇帝旧宅在政治上的强烈宣示意涵,从高祖通义坊旧宅的例子即可明了。据《旧唐书·睿宗本纪》云:

〔景云二年(711)〕八月乙卯,诏以兴圣寺是高祖旧宅,有柿树,天授中(690—692)枯死,至是重生,大赦天下。其谋杀、劫杀、造伪头首并免死配流岭南,官典受赃者特从放免。天下大酺三日。[32]

通义坊为高祖龙潜旧宅,武德元年立为通义宫,贞观元年立为兴圣尼寺。立有皇祖以下四庙[33]。因此这一宅邸发生的一举一动都被赋予了政治意涵。柿树在天授中枯死,显然是比附武则天于690年登基称帝,取代李唐建立武周;而其于景云二年重生,则是重大的祥瑞,象征李唐皇室的复兴。因此睿宗大事宣扬,大赦天下,乃是昭告宇内,李唐天命所归,不容篡夺。与高祖旧宅一样,高宗旧宅的一举一动,也是兹事体大。而发生在永徽五年的“小鸟孕大”之瑞,在当时定然是大肆宣传。《旧唐书》将此条内容记于吐蕃进贡之前,似乎大有深意,似乎暗示高宗统治之下,国家强盛,四夷安抚[34]

利用鸟情进行政治宣传、推断政治前景不但为皇权所利用,而且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中。唐末高骈以“野鸟入室,军府将空”的鸟情占,拒绝出兵援救京师[35]。归义军时期的敦煌为了建立合法性论述,也广泛运用了各种谶纬、祥瑞之说,包括鸟情占[36]。仅据正史引鸟情占条目,并对比相应政治变动,就可窥一斑。比如《新唐书》卷三四《五行一》“羽虫之孽”条云:

〔光启二年〕七月,中条山鹊焚其巢。三年七月,鹊复焚巢。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37]

这条占语出自京房《易传》,同时也是六十四卦之一的旅卦的上九爻辞,原文为:“鸟焚其巢,旅人先咲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言王者处民上,如鸟之处巢也,不顾百姓,百姓畔而去之,若鸟之自焚也,虽先快意说咲,其后必号而无及也。百姓丧其君,若牛亡其毛也,故称凶。”[38]京房必熟知《周易》,所以将其爻辞,改造成占语。引用此条占语进行政治讨论,仅就正史而言,不但出现在汉代,而且见于《新唐书》,可见其对政治影响甚深。

“五色大鸟”是鸟情占的重要部分。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一九《五行志》记云:

“建武二年,有大鸟集建安,形如水犊子。其年,郡大水。

三年,大鸟集东阳郡,太守沈约表云:‘鸟身备五采,赤色居多。'案《乐纬·叶图征》云:‘焦明鸟质赤,至则水之感也。'”

“〔永明〕三年,大鸟集会稽上虞。其年,县大水。”[39](www.chuimin.cn)

沈约引《叶图征》对焦明的描述,比如“五彩”、“赤色居多”等特征,判断建武三年东阳所现大鸟是“焦明”,又引焦明是水之感的理论,似将大水与焦明的出现连在一起。萧子显将几次大水与焦明的记载放在一起,显为突出天人感应的主题。将大水和焦明连在一起,似是汉唐时代一种普遍观念和一般常识。若无这一知识,自然无法理解为何史书中常常将鸟情与灾异一起记录。例如《旧唐书》记德宗贞元十年大水:

“辛未晦,有水鸟集于左藏库,是夜暴雨,大风折木。”[40]

“十年六月辛丑晦,有水鸟集于左藏库。其夜暴雨,大风拔树。”[41]

“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42]

司马相如《子虚赋》有“捷鸳,掩焦明”一句,裴骃《集解》云:“焦明似凤。”宋衷曰:“水鸟。”[43]《太平御览》卷一一《天部十一》“雨下”条也云:“焦明,水鸟。”[44]可见焦明和水鸟时常被连在一起。《汉书》卷二七《五行志》云:

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刘向以为水鸟色青,青祥也。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见也。野鸟入处,宫室将空。王不寤,卒以亡。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鸟集于国中。”[45]

五色大鸟中的“发明”,因是“兵丧之感”,常常与内乱战争连在一起。《新唐书》卷三四《五行一》记大中十年出现的异鸟云:

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水禽山鸟,无不驯狎。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占曰:“有鸟非常,来宿于邑中,国有兵,人相食。”

又记:“咸通中,吴、越有异鸟极大,四目三足,鸣山林,其声曰‘罗平'。占曰:‘国有兵,人相食。'”[46]罗平鸟自有地方传统,不须赘述[47]。但此鸟情占语也是有其本来传统,即出自京房《易飞候》,占曰:“非常之鸟,来宿于邑中,邑有兵。”魏徵《隋书》卷二三《五行下》“羽虫之孽”条以此作为北周兵入邺城、灭亡北齐之应[48]。又《后汉书》卷八二《方术列传》云:

杨由字哀(衷)侯,蜀郡成都人也。少习《易》,并七政、元气、风云占候。为郡文学掾。时有大雀夜集于库楼上,太守廉范以问由。由对曰:“此占郡内当有小兵,然不为害。”后二十余日,广柔县蛮夷反,杀伤长吏,广柔县属蜀郡,故城在今茂州汶川县西。郡发库兵击之。[49]

虽然史料所载并未说预示兵乱的“非常之鸟”或者“大雀”一定是“发明”,但是两者之间似有密切联系,存在彼此支持援引的特点。所谓“大雀”即为“大鸟”,杨由精通风云占候,自然对“五色大鸟”相当熟悉。又《晋书》记晋明帝驾崩和苏峻、祖约之乱云:

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及闰月戊子而帝崩,后遂有苏峻、祖约之乱。[50]

《晋书》把这两只“翼广一丈四尺”的大鸟作为“羽虫之孽”,兆示之后发生的明帝死,苏峻、祖约反的兵丧。这两只大鸟显是“兵丧之感”。作为“兵丧之感”的“发明”,特点就是“大翼”,与这两只“翼广一丈四尺”的鸟非常相似。囿于史料,我们无法就此断定这两只大鸟就是“发明”,但是“五色大鸟”观念必然在其中起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