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景德镇驻军形成与发展历程:研究景德镇民窑制度

景德镇驻军形成与发展历程:研究景德镇民窑制度

【摘要】:此外,景德镇建有九江分道、饶州分府和浮梁知县行馆来加强对景德镇各方面的管理。在景德镇驻军和管理部门中有一个特殊的机构,就是明代御窑厂成立以后设立的管理御窑厂的官员。可见御窑厂对景德镇乃至饶州府地方管理的重大影响。

一、景德镇驻军的形成和发展历程

由于景德镇和浮梁县的特殊关系,景德镇虽然经济发达,但长期在政治上处于附属地位,不是地方政治的核心。再加上景德镇城市沿昌江而建的地理特点,也不可能建造城墙。所以长期以来也不存在驻军的情况,最多是政府为了财政和税收方面的事情才设立专门管理陶瓷生产和税收的机构。但景德镇四方杂居,在长期利益博弈过程中,各种矛盾尖锐,地方政府为了治安方面的需要,才慢慢在景德镇设立驻军,以维护治安的稳定。

为了加强治安方面的管理,历代政府一直在浮梁设立驻军,从宋朝开始,在浮梁县职官的设置中,就设有负责治安的官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朝廷为了加强对浮梁的管理,设立了专门管理治安的巡检司。到了元朝时期,为了加强对浮梁县城北部的管理,把巡检司移设到县城北部的桃墅镇。明朝初年,迁到勒功市。到了清朝时期,为了加强对景德镇的管理,把巡检司迁到景德镇。

按照规定,浮梁巡检司,设有弓兵十六人,皂隶两人。到了明清时期,随着大量周围民众拥向景德镇,单独依靠巡检司,治安压力越来越大。明朝给事中徐浦给皇帝上奏章反映了当时景德镇治安复杂的情况:“景德镇利之所在,群奸并集,有可言者如回青,打之无法,散之无方,真青每插于杂石,奸徒常盗于衣囊。”[37]到了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命令“饶州府军捕厅移驻分防景德镇,弹压地方”。[38]后来在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加大了对景德镇的管理,命令“饶州府同知驻扎景德镇”。[39]按照清朝的职官设置,府是明朝省和县之间承接性的机构。其长官被称为知府,从四品官员,负责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宣传、治理百姓、审决讼案、征收赋税等州内所有事务。《清史稿·职官三》提出:“知州掌一州治理。”其下设同知厅和通判厅,其中“同知”为正五品官员,负责管理江海防务、督捕等事务。清朝时期,把饶州府的“同知”移驻景德镇,一方面反映了景德镇经济越来越强大,另一方面也表明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利益各方之间的博弈已经影响到了经济发展,进而出现了难以控制的局面。此外,景德镇建有九江分道、饶州分府和浮梁知县行馆来加强对景德镇各方面的管理。郑廷桂的《陶阳竹枝词》三十首中的第三首就反映了景德镇驻军和加强管理的变化。“衙门观察改同知,三炮还同开府仪,更有巡厅管窑务,移来桃树驻房司。”(www.chuimin.cn)

在景德镇驻军和管理部门中有一个特殊的机构,就是明代御窑厂成立以后设立的管理御窑厂的官员。明朝初期,由中官(即宦官)负责对瓷器烧造的监督,后由地方官负责监督。到了清朝时期,御窑厂重新设立,对御窑厂的管理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这些变化在《景德镇陶录》中有明确的记载:

国朝御器厂恭记:国朝建厂造陶始于顺治十一年奉造龙缸,面径三尺五寸、墙后三寸、底后五寸、高二尺五寸,经饶守道董显忠、王天眷、王锳等督造未成。十六年,奉造栏板,阔二尺五寸,高三尺五寸、后五寸,经守道张思明、工部理事官噶巴、工部郎中王日藻等督造未成。十七年,巡抚张朝鏻疏请停止。康熙十年奉造祭器等项,陶成始分限解京。十九年,始奉烧造御器,差广储司郎中徐廷弼、主事李廷禧来镇驻厂监督。悉罢向派饶属夫役、额征。凡工匠、物料动支正项,销算公币,俱按工给值。陶成之器,每岁照限解京。二十二年二月,差工部虞衡司郎中臧英选、笔贴式车尔德来厂代督,器日完善,其后渐罢。雍正六年,复奉烧造,遣内务府驻厂办理,以榷淮关使遥管厂事。政善工勤,陶器盛备。乾隆初协理仍内务人员,八年改属九江关使总管,其内务协理如故。五十一年,裁去驻厂协理管,命榷九江关使总理,岁巡视,以驻镇饶州同知、景德镇巡检司共监造督运。[40]

从上述关于景德镇御窑厂记载可以看出,景德镇御窑厂的管理部门发生了多次变化,从饶州守道,再到后来的工部,又发展到淮关,最后又是九江关总理。但不管怎么变化,御窑厂的管理层可以分为两类,一种就是地方大员,另一种就是朝廷派出的工部官员。这两种官员无论从受皇帝信任程度还是地位而言,都要远远大于景德镇的地方官员。这就意味着御窑厂是一个独特的机构,并参与景德镇地方治安的管理,或者会对景德镇地方官员产生影响。明朝时期,景德镇发生民变,通判被太监潘相弹劾,后来死于狱中就是明显的案例。“万历二十五年,巡检方河以内监委督厂事,镇民激变,民放水烧门坊。太监潘相劾通判陈奇可,逮赴京,死于狱。”[41]此外,明朝御窑厂的监官周芳誉在景德镇任上,弹劾饶州通判欺压百姓,被弹劾的通判马上请人疏通,但周芳誉还是向朝廷举报。可见御窑厂对景德镇乃至饶州府地方管理的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