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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地方在景德镇设立的陶瓷管理机构研究成果

【摘要】:[10]明确指出了由于景德镇陶瓷贸易的发达,在景德镇设立专门进行陶瓷贸易的机构。这一机构是独立于浮梁县机构以外而设立的中央机构。元朝时期,中央政府对景德镇陶瓷业进一步重视,在景德镇设立浮梁瓷局[11],加强对景德镇陶瓷业生产等各方面的管理。

一、中央和地方在景德镇设立的陶瓷管理机构

伴随着景德镇陶瓷生产声名鹊起,朝廷逐步加强对了景德镇陶瓷业的管理。宋朝时期,专门设立了管理景德镇陶瓷业生产的陶瓷机构。“元丰五年八月甲寅,饶州景德镇置瓷窑博易务,从宣义郎都提举市易司勾当公事余尧臣请也。”[10]明确指出了由于景德镇陶瓷贸易的发达,在景德镇设立专门进行陶瓷贸易的机构。据《宋史·食货志》卷一八六中记载:“凡州县皆设务,关、镇亦或有之,大者专置官监临,小则令佐兼领。……其名物各随地宜而不一焉。”朝廷设立专门的机构来管理景德镇的陶瓷贸易,可见景德镇陶瓷业发达。这一机构是独立于浮梁县机构以外而设立的中央机构。元朝时期,中央政府对景德镇陶瓷业进一步重视,在景德镇设立浮梁瓷局[11],加强对景德镇陶瓷业生产等各方面的管理。可见,当时景德镇陶瓷业在全国已经处于一枝独秀的地位。到了明清时期,景德镇设立了御窑厂,使得景德镇陶瓷业生产处于特殊的地位。对景德镇陶瓷生产的管理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明朝时期由中官兼理景德镇陶瓷烧造。[12]

从史料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晰看出,对景德镇和陶瓷生产的管理分为两套系统。第一个就是行政统治系统,就是指景德镇在行政隶属上属于浮梁县管辖,浮梁县长期对景德镇实行行政上的管辖。但从宋朝开始,景德镇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小镇,而是闻名全国的“江南雄镇”,明清时期更成为中国古代四大名镇。因此,除了浮梁县对景德镇实行管辖外,景德镇还建有九江分道、饶州分府、浮梁知县行馆等诸多衙门,表明了政府对景德镇的重视。第二个系统就是设立的管理陶瓷生产和征收赋税的衙门。“唐武德四年,里人陶玉献假玉器,由是署务设镇,历代相因。”[13]“宋以奉议董造;元泰定以本路总管监督,皆有命则供,否则止。洪武三十五年(注:即建文四年),始开窑烧造解京,有御厂所、官窑二十座,宣德中以营膳所丞专督工匠,正统初罢,天顺丁丑仍委中官烧造,嘉靖改元,诏革中官,以饶州府佐贰督之。后于各府佐选轮管理。万历己亥,矿税役兴,即委开采内监兼理。而仍以府佐董之。”这是关于朝廷在景德镇管理陶瓷生产的文字记录。

在对景德镇瓷业征税方面,从宋朝开始已经在景德镇设置税收机构,即所谓“监镇”,官府所派,官监民烧。到了元朝时期,“元改宋监镇为提领,至泰定后又经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税课而已,故惟恐民窑特盛。然也无多传名者。”[14]“至元十五年,置曰浮梁瓷局(秩正八品),掌烧造瓷器,并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大使一员(从八品),副使一员(正九品)。”[15]由此可见元代督陶官员有提领、总管、大使几种。明代洪武时以工部员外郎督窑务。宣德中以营缮所丞专督工匠;正统初年,因社会政治混乱,连年饥荒,景德镇瓷业处于低落阶段,朝廷就没有派专人驻景督造瓷器。天顺元年,委中官造,后来又有变化,但终以内监督陶为主,而佐以推官、通判等员。内监驻省,起运时则驻镇。然而在明代督陶官员设置有很大漏洞,存在许多问题。“监陶有官,先是中官一员专督。嘉靖九年(1530)裁革,以饶州府佐贰官一员管督。钱粮奸弊属守巡焉。是后,饶州储佐贰官常缺,分委杂而不专,官职懈怠。知县朱贤议请差工部主事一员专管,议不行。……为今之计,欲革弊,莫要择官,欲择官尤在于专任。乞敕吏部将吉安府推官裁去一员,于本府添设推官一员,即以原委官之衙舍人役,令其扎住本厂,专理窑政,厘革奸弊,务于进士出身者除补,以为诠规,不许抚按上司别项差委事下。抚按官勘议行。布政司查议未报。”[16]清代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命内务府、工部司官各一人,往江西烧造瓷器。关于督陶官吏的人选,清代鉴于明代以中官督陶,“借上供之名,分外苛索”,屡出事故,因而对督陶人员的派选,较为慎重。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恢复明代的御厂制度,但督陶官吏却在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年)后才有定制。在此以前,都是偶尔派官,未见常例。康熙朝偶遣之官有内务府广储司郎中徐廷弼、主事李延禧、工部虞司郎中臧应选、笔帖式车尔德,江西巡抚郎廷极。雍正间有内务府总管年希尧,他在督理淮安扳闸关时兼理景德镇窑务。他是遥领,由内务府员外郎唐英驻镇协理窑务。乾隆时,仍由唐英督陶。清代督陶官较明代要好些,他们对瓷业还有些了解,有个别甚至认真钻研过。如臧应选、郎廷极、唐英等。尤其是唐英,在景德镇十五年,对景德镇瓷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www.chuimin.cn)

由上述可知:设官督陶从宋代开始,称为监镇。元代朝廷加强了对景德镇陶瓷生产的介入,先后以提领、本路总管、大使监陶,但总的来说还处于松散管理阶段,没有形成常设官员制度。明代由于设立御窑,朝廷先后以工部员外郎、营缮所丞、中官、内监(佐以推官、通判)督陶,明代督陶官员最为严厉和专横。清代也先后以内务府郎中、主事、巡抚督陶,但有专门的督陶官驻镇。在乾隆年间正式确定督陶官员制度,督陶官是景德镇陶瓷制度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于景德镇这样一个拥有独特资源的地方而言,在浮梁和景德镇的历任官员,大都会希望靠瓷器来升官发财,比如明朝中官张善就是因为把御窑厂生产的瓷器馈赠给官员朋友而被“枭首示众”的。但也有一些官员因为清廉而受到民众的爱戴,如宋代浮梁县知县许彭年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