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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产业发展研究:政策保障及财税支持

【摘要】:六、政策保障(一)财税支持制定《杨凌示范区现代农机装备重点发展方向及产品目录》。对符合国家扶持方向的项目,优先向国家争取服务业、大市场物流、仓储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政府出资扶持的农机采购项目、已办和新办农机合作社,在新购或更新农机装备时,加大对杨凌示范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产品的采购;支持园区符合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进入国家或外省补贴目录。

六、政策保障

(一)财税支持

制定《杨凌示范区现代农机装备重点发展方向及产品目录》(2011—2015年)。依据目录,2011年至2015年在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额度,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扶持杨凌示范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项目建设;在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研发攻关列入重点支持范畴;进一步加大农机补贴额度。在杨凌农机市场已有的补贴额度基础上,每年以20%比例进一步增加补贴额度,吸引更多的农机企业入驻。

(二)金融支持

积极引导和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县域内设立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按照上年末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增量给予奖励;组织搞好各类银企对接活动,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建设。各金融机构加大新型农机装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特大型农机建设项目给予银团贷款等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融资等金融服务,提供与农机生产企业相适应的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研究组建主要开展农机融资服务的金融租赁公司;政府出资成立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为入驻园区的配套加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配套服务。(www.chuimin.cn)

(三)其他政策支持

对园区内新建农机装备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调整、土地调剂使用、环评等开通绿色通道,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快捷服务,简化手续,限时办结;新建、扩建项目除国务院、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不再征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实行企业自愿原则,按最低收费标准执行;搭建园区融资、质检、信息共享、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国家扶持方向的项目,优先向国家争取服务业、大市场物流、仓储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政府出资扶持的农机采购项目、已办和新办农机合作社,在新购或更新农机装备时,加大对杨凌示范区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产品的采购;支持园区符合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进入国家或外省补贴目录。

【注释】

[1]执笔:吴刚、王晓娟、米强。